第五十九章 好一个丐帮(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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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便是那大名鼎鼎的魔君!”
洪七公走了过来,目光怪异的盯着叶君。
这段时间以来,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一就是南方出祥瑞,神鸟显世,吸引无数人前来。
第二件事就是完颜洪烈之死。
其中,叶君大破金都,独战三千金兵的事迹更是震动天下,广为流传。
如今,走在酒馆客栈,哪儿都能听到有人声称当日亲眼所见魔君之威风。大街小巷,更是有不少背着大枪,模仿魔君装扮的狂热粉丝。
甚至,已经有人将其编成评书,名叫:“魔君破金都,一人斩千骑!”倒是吸引满堂喝彩。
洪七公身为丐帮帮主,消息最为灵通。
可也不清楚,魔君此人,到底长了什么模样?
江湖传言,人云亦云。
尤其是当然叶君杀戮了一晚上,浑身被血染头。
世人更是见他如地狱恶魔,把他描述成了青面獠牙,三头六臂,浑身带着血色火焰之奇特模样。
洪七公作为丐帮帮主,自然清楚三头六臂这之言,肯定是以讹传讹,但魔君能独战千骑,想来定然英武非凡,如楚霸王般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
可今日一见叶君,不过是个弱冠之龄,风度翩翩如富家公子,和传说中的杀人魔君简直相差千里,怎么能不吃惊?
不过,看到叶君手中的大枪,又想起刚刚领教的叶君那种霸道无双的“天罡掌”,洪七公心中便八九不离十了。
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之大事的,必定是绝世高手。
放眼天下,绝世高手不过四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突然冒出一位魔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若是又冒出一个能和他北丐平分秋色的人,那绝世高手岂不是成了大白菜?
洪七公冲叶君行了一礼,道:“刚才冲撞了魔君,却是老叫花子不对,向你赔不是。”
叶君哈哈一笑,道:“七公这是哪里话,我这个人最喜欢打架,不怕对手多,就怕对手不厉害,能和七公交手,是我的荣幸才对!”
洪七公却摇头道:“若你只是一个绝世高手,老叫花子最多和你同辈论交。但你是杀了数千金兵的魔君,为那些惨死的大宋子民报的血海深仇,老叫花子敬佩你。刚才却是老叫花子莽撞了,明日去无锡城,老叫花子请你喝酒赔罪!”
叶君不以为意,反道:“只不过是杀了一些鞑子而已,七公若是想要杀人,金国皇帝也逃不过你的刺杀,与其佩服我,不如自己动手,去杀个痛快!”
天下五绝,号称绝世高手,自然是天下哪都去的。
就拿洪七公来说,他曾躲在皇宫一个多月,天天偷吃皇帝的御膳也没人发现。若是当刺客,恐怕整个皇宫都会天翻地覆。
让叶君奇怪的是,这些大侠,明明身负绝世武功,却从来不做刺杀之事。
后世的郭靖也是如此,被蒙古大军逼的兵临城下,也从未想过去刺杀蒙古大汗。
洪七公却连连摇头,苦笑道:“若是杀掉金国皇帝就能平息两国战乱,老叫花子拼了这条命也要去做。可杀之百害无一利,反而会引起两国纷争,到时候,金国一怒之下,吃苦的还是大宋的老百姓。”
“弱国无外交,和平不是谈出来的,是打出来的!”叶君想起后世某位伟人的话,冷笑道:“他若是想要打你,你就是跪在地上求饶,得到的也只能是鞭子。”
顿了顿,叶君继续说道:“自古以来,从匈奴、到契丹、再到鞑子,汉人强大时,他们就是老鼠,一旦汉人弱小,他们立马就化身豺狼,前来咬上一口。对于这种畜生一样的民族,只能打到他们怕,杀到他们胆寒,才能避免战争!”
“要我看,金国皇帝要是敢发动战争,就去把他杀了。登基的新皇帝若也要南侵,再杀。如此,杀他十个八个皇帝,要么杀到没人敢当皇帝,要么杀到他们的皇帝不敢南侵!”
以杀止杀,不杀何以平天下?
这是叶君的理念。
洪七公默然。他家大业大,考虑的自然更多。大宋羸弱,倘若他真的刺杀金国皇帝,到时候,金国逼迫大宋,丐帮恐怕立即会成为牺牲品。
这是两个人的理念不一样。
一夜无话。
第二日,叶君便让神雕留在树林,和洪七公和穆念慈、郭靖一行人,进了无锡城。
昨晚一番辩论,洪七公直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至于说请叶君喝酒赔罪的事情更是忘到了脑后。
叶君自然不是为了这顿酒,而是要找人。
昨天神雕被太湖水盗抓捕,叶君自然要去讨个公道。
可太湖波澜无无际,里面群岛无数。
就这样孤身进去,立即就会迷失,根本找不到方向。更别提找太湖水寇报仇。
所以,叶君必须找一个熟悉水路的人。
无锡虽然比不过金都,但身为江南水乡,倒也颇为繁华。
进了城,两边店铺林立,人群往来,熙熙攘攘。
“给点钱吧……给点钱吧……”
街道口,一个小乞丐躺在地上讨钱。
这个小乞丐,年纪不过七八岁,却没了双腿,只剩下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一只,拿着一个破碗,冲着面前往来的行人不断磕头,模样极为凄苦。
穆念慈一个女孩家,哪见得如此凄惨的模样,眼睛都红了,掏出香囊,取了十来个铜钱放在破碗里。
她从小行走江湖,倒是很有经验,清楚这样的小乞丐不能给太多钱,否则对他反而是祸害。
乞丐,每个时代都有,尤其是这个时代,吃不起饭的人多得是,也不可能全都帮的过来。
不过,身边就有个乞丐头子,应该能帮到一些吧。
叶君对洪七公说道:“这个小乞丐是你们丐帮的吗?”
洪七公微微摇头,道:“丐帮弟子身上会缝制特殊的口袋,这个小乞丐并不是丐帮的!”
过不,洪七公也明白叶君的意思,无非是想让他施以援手。毕竟,如果有丐帮照顾,这个小乞丐会好过许多。
洪七公本来就是狭义之人,正有此想法。
丐帮,不就是收留天下乞丐的吗?
洪七公上前道:“小娃娃,你自己在此讨钱?可有家人?我带你去找本地的丐帮,让他们照顾你,如何?”
哪知道,小乞丐却猛地一缩,神情惊恐的连连摇头。
“你不愿意就算了!”洪七公不以为意,也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愿意加入丐帮受到管制。
旁边,叶君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神色阴晴不定起来。
这时,一个年轻乞丐走了过来。
众人也没在意。
哪知道,这个乞丐走到穆念慈身边,却突然一个趔趄,在穆念慈身上撞了一下。
穆念慈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叮嘱对方走路当心。
乞丐连连道歉,准备离开。
突然,一杆大枪拦住了他的去路。
“把东西留下!”
正是叶君。
叶君轻轻一挑,乞丐袖子里便掉出一物。
正是穆念慈的香囊。
“你是小偷!”郭靖大怒,死死的抓住了对方。
乞丐见暴露了身份,非但不惊恐,反而大怒大叫起来:“谁是小偷了,我可是丐帮的人,拿你们点东西也是劫富济贫,你们快把我放了,否则叫你们走不出无锡城!”
叶君“嘿”了一声,讥笑道:“七公,原来,这不告而取,是丐帮的传统啊!”
“原来你便是那大名鼎鼎的魔君!”
洪七公走了过来,目光怪异的盯着叶君。
这段时间以来,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一就是南方出祥瑞,神鸟显世,吸引无数人前来。
第二件事就是完颜洪烈之死。
其中,叶君大破金都,独战三千金兵的事迹更是震动天下,广为流传。
如今,走在酒馆客栈,哪儿都能听到有人声称当日亲眼所见魔君之威风。大街小巷,更是有不少背着大枪,模仿魔君装扮的狂热粉丝。
甚至,已经有人将其编成评书,名叫:“魔君破金都,一人斩千骑!”倒是吸引满堂喝彩。
洪七公身为丐帮帮主,消息最为灵通。
可也不清楚,魔君此人,到底长了什么模样?
江湖传言,人云亦云。
尤其是当然叶君杀戮了一晚上,浑身被血染头。
世人更是见他如地狱恶魔,把他描述成了青面獠牙,三头六臂,浑身带着血色火焰之奇特模样。
洪七公作为丐帮帮主,自然清楚三头六臂这之言,肯定是以讹传讹,但魔君能独战千骑,想来定然英武非凡,如楚霸王般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
可今日一见叶君,不过是个弱冠之龄,风度翩翩如富家公子,和传说中的杀人魔君简直相差千里,怎么能不吃惊?
不过,看到叶君手中的大枪,又想起刚刚领教的叶君那种霸道无双的“天罡掌”,洪七公心中便八九不离十了。
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之大事的,必定是绝世高手。
放眼天下,绝世高手不过四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突然冒出一位魔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若是又冒出一个能和他北丐平分秋色的人,那绝世高手岂不是成了大白菜?
洪七公冲叶君行了一礼,道:“刚才冲撞了魔君,却是老叫花子不对,向你赔不是。”
叶君哈哈一笑,道:“七公这是哪里话,我这个人最喜欢打架,不怕对手多,就怕对手不厉害,能和七公交手,是我的荣幸才对!”
洪七公却摇头道:“若你只是一个绝世高手,老叫花子最多和你同辈论交。但你是杀了数千金兵的魔君,为那些惨死的大宋子民报的血海深仇,老叫花子敬佩你。刚才却是老叫花子莽撞了,明日去无锡城,老叫花子请你喝酒赔罪!”
叶君不以为意,反道:“只不过是杀了一些鞑子而已,七公若是想要杀人,金国皇帝也逃不过你的刺杀,与其佩服我,不如自己动手,去杀个痛快!”
天下五绝,号称绝世高手,自然是天下哪都去的。
就拿洪七公来说,他曾躲在皇宫一个多月,天天偷吃皇帝的御膳也没人发现。若是当刺客,恐怕整个皇宫都会天翻地覆。
让叶君奇怪的是,这些大侠,明明身负绝世武功,却从来不做刺杀之事。
后世的郭靖也是如此,被蒙古大军逼的兵临城下,也从未想过去刺杀蒙古大汗。
洪七公却连连摇头,苦笑道:“若是杀掉金国皇帝就能平息两国战乱,老叫花子拼了这条命也要去做。可杀之百害无一利,反而会引起两国纷争,到时候,金国一怒之下,吃苦的还是大宋的老百姓。”
“弱国无外交,和平不是谈出来的,是打出来的!”叶君想起后世某位伟人的话,冷笑道:“他若是想要打你,你就是跪在地上求饶,得到的也只能是鞭子。”
顿了顿,叶君继续说道:“自古以来,从匈奴、到契丹、再到鞑子,汉人强大时,他们就是老鼠,一旦汉人弱小,他们立马就化身豺狼,前来咬上一口。对于这种畜生一样的民族,只能打到他们怕,杀到他们胆寒,才能避免战争!”
“要我看,金国皇帝要是敢发动战争,就去把他杀了。登基的新皇帝若也要南侵,再杀。如此,杀他十个八个皇帝,要么杀到没人敢当皇帝,要么杀到他们的皇帝不敢南侵!”
以杀止杀,不杀何以平天下?
这是叶君的理念。
洪七公默然。他家大业大,考虑的自然更多。大宋羸弱,倘若他真的刺杀金国皇帝,到时候,金国逼迫大宋,丐帮恐怕立即会成为牺牲品。
这是两个人的理念不一样。
一夜无话。
第二日,叶君便让神雕留在树林,和洪七公和穆念慈、郭靖一行人,进了无锡城。
昨晚一番辩论,洪七公直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至于说请叶君喝酒赔罪的事情更是忘到了脑后。
叶君自然不是为了这顿酒,而是要找人。
昨天神雕被太湖水盗抓捕,叶君自然要去讨个公道。
可太湖波澜无无际,里面群岛无数。
就这样孤身进去,立即就会迷失,根本找不到方向。更别提找太湖水寇报仇。
所以,叶君必须找一个熟悉水路的人。
无锡虽然比不过金都,但身为江南水乡,倒也颇为繁华。
进了城,两边店铺林立,人群往来,熙熙攘攘。
“给点钱吧……给点钱吧……”
街道口,一个小乞丐躺在地上讨钱。
这个小乞丐,年纪不过七八岁,却没了双腿,只剩下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一只,拿着一个破碗,冲着面前往来的行人不断磕头,模样极为凄苦。
穆念慈一个女孩家,哪见得如此凄惨的模样,眼睛都红了,掏出香囊,取了十来个铜钱放在破碗里。
她从小行走江湖,倒是很有经验,清楚这样的小乞丐不能给太多钱,否则对他反而是祸害。
乞丐,每个时代都有,尤其是这个时代,吃不起饭的人多得是,也不可能全都帮的过来。
不过,身边就有个乞丐头子,应该能帮到一些吧。
叶君对洪七公说道:“这个小乞丐是你们丐帮的吗?”
洪七公微微摇头,道:“丐帮弟子身上会缝制特殊的口袋,这个小乞丐并不是丐帮的!”
过不,洪七公也明白叶君的意思,无非是想让他施以援手。毕竟,如果有丐帮照顾,这个小乞丐会好过许多。
洪七公本来就是狭义之人,正有此想法。
丐帮,不就是收留天下乞丐的吗?
洪七公上前道:“小娃娃,你自己在此讨钱?可有家人?我带你去找本地的丐帮,让他们照顾你,如何?”
哪知道,小乞丐却猛地一缩,神情惊恐的连连摇头。
“你不愿意就算了!”洪七公不以为意,也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愿意加入丐帮受到管制。
旁边,叶君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神色阴晴不定起来。
这时,一个年轻乞丐走了过来。
众人也没在意。
哪知道,这个乞丐走到穆念慈身边,却突然一个趔趄,在穆念慈身上撞了一下。
穆念慈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叮嘱对方走路当心。
乞丐连连道歉,准备离开。
突然,一杆大枪拦住了他的去路。
“把东西留下!”
正是叶君。
叶君轻轻一挑,乞丐袖子里便掉出一物。
正是穆念慈的香囊。
“你是小偷!”郭靖大怒,死死的抓住了对方。
乞丐见暴露了身份,非但不惊恐,反而大怒大叫起来:“谁是小偷了,我可是丐帮的人,拿你们点东西也是劫富济贫,你们快把我放了,否则叫你们走不出无锡城!”
叶君“嘿”了一声,讥笑道:“七公,原来,这不告而取,是丐帮的传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