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排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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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当地的报社,还是县级电视台,在c县都有着相当的影响力。我们警方的通告发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许多热心观众的反馈。甚至还有不少人自称是死者的家属,来到分局的门口又哭又闹,希望能见死者一面。
虽然这些家属们情真意切,让我们看着都有些不忍,但是在死者的身份没有确定之前,我们不能让任何人触碰这几具死者。
法医科的那帮人加班加点的进行收尾工作。法医不仅要进行尸检,在尸检之后,还要通过缝合等手段,尽量恢复死者的容貌。法医除了要开刀,还必须有一手不错的缝合技术。达叔就是因为缺少了小拇指,在缝合的时候不再精确,才从重要的位置上赋闲下来的。
这一次一下出现了五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而且还全都被开肠破肚,对于那帮法医来说,工作量不小。更何况达叔还做起了甩手掌柜,让那几个愣头青全权负责。这样以来,这帮家伙可有的忙了。
我们刑侦队这边,也同样没闲着,我们马上开始着手那些群众的反馈信息,来确定死者的身份。
这种纯粹从海量信息中提取归纳的工作,其实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是需要强大的耐心。这样的工作,郉队毫不犹豫的交给了袁浩魏猛:
“你们两个人先干着,等老安老赵回来,再让他们来帮忙。”
袁浩和魏猛的脸色变得比死都难看:“不会吧队长,这么大的工作量,就靠我们两个人?”
之前帮忙扛尸体的时候,这俩货就叫苦连天的,在回了警局之后,他俩洗了澡,又换了一身衣服。两人一人泡了一茶缸茶,翘着二郎腿充了会儿打野,没想到郉队又把苦差事安排给了他们。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郉队分明就是收拾这两个偷懒耍滑的货色。不过郉队真的是个好演员,这货摆出一副为他们好的嘴脸,苦口婆心的说道:“这一次可是咱们分局少有的大案子。这案子要是办的漂亮,你们两个绝对能立功。到时候年底评级,你俩肯定能成为局里的重点推荐对象。这送到嘴边的好机会,你们都不要?”
袁浩魏猛两个人也不是傻瓜,虽然队长说的冠冕堂皇的,两人还是清楚,郉队这就是在收拾他们呢。
但是郉队的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俩货来分局的时间也不短了,可是一直高不成低不就的。年底的评级名额,一直都轮不到他们。
这一回我们刑侦队好不容易遇到了大案子,两个人要是表现好了,基本就预定了两个评级名额。毕竟去年郉队刚刚调过级,我和小华又都是新来的,他们在对内的竞争者,其实就是安辛和赵睿。
袁浩的一对大眼珠子咕噜噜直转,显然是动起了心思。在一阵考量之后,袁浩摆出了一副笑脸:“郉队,老安老赵那两个家伙什么时候回来还不一定呢。这事情,就包给我和魏猛了。”
袁浩大包大揽,将任务全都接了下来。
说话的同时,袁浩还看向了魏猛,对他一个劲儿的递眼神。
这样的大案子,一定会惊动局长,两个人这个时候买买力气,在局长和副局的面前好好表现一下,年底的评级,那是肯定跑不了了。
魏猛这老小子也挺机灵,马上就明白了袁浩的意思:“对对对,这事情交给我们两个就好了,郉队你们就先歇着吧。”
郉队嘿嘿一笑,显然是看穿了这两个家伙的小九九:“行你俩就先忙活着。放心,这个案子办下来,年底的评级名额,绝对是你们的。”
大家毕竟是一个队的,关系也都不错。郉队收拾他们,是一回事儿,但是年底的评级,肯定还是会为这俩货着想的。
袁浩和魏猛处理群众的反馈信息去了。我们几个也没有闲着,虽然目前死者的具体身份还没有确定,不过从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还是可以将案件梳理出一个大概。
郉队自己点了根烟,对我和小华一挥手:“咱们也别在屋里憋着了,到外面透透气,再聊聊你们的看法。”
说着,郉队还一扬手腕,递给我一根烟。
我站起身,谢绝了了队长的好意。我这人有一个怪毛病,平时虽然抽烟,但是在动脑子的时候,是不碰这东西的。眼前如果烟雾缭绕的话,会影响我的思维。
我们几个出了办公室,来到了分局门口的花坛旁,郉队一屁股坐在了花坛沿儿上,同时也招呼我们一起坐下来。
“小牧,小华,你俩说说看法吧。”
我刚想要开口,却被小华抢先一步:“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之前的那五位受害人,都是贾富贵杀的。很可能是被害人的亲属向他寻仇,将他也开膛破肚了。牧哥之前不是说了吗,开膛破肚的行凶手法,有很强的仪式性,符合咱们之前仇杀的判断。”
郉队点点头:“从现场的最直观感受来看,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贾富贵先后杀害了五位被害人,将他们全都藏在了暗室当中。但是这个秘密,被其他人知道了,所以他也以同样的死法,结束了生命。”
小华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等到那几位被害人的身份确定了,杀害贾富贵的嫌疑人范围也同样可以缩小了。那位嫌疑人,和之前的被害人一定是亲朋好友的关系。”
作为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新人,小华面对这一次的案子,显然也鼓足了干劲儿。这家伙虽然动了脑筋,只可惜推演的案情,有不小的问题。
“不对,暗室的那几起凶杀案,不是贾富贵做的。”
我摇摇头,否定了小华的推论。
“不是贾富贵做的,那能是谁?那可是他的别墅,而且这么多年来,这家伙一直处于独居状态。”
队长对我的话感到不解。
我们之前就做过调查,贾富贵虽然算是县城里的成功人士,不过这么多年来,一直独身,并没有结婚过,自然也不会有儿子。这么多年来,只有一个侄子在他身边,帮他打点生意。”
我点点头:“我就一直怀疑,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和他的侄子,脱不了干系。真正的杀人,并不是贾富贵,而是他的侄子。”
“哦?为什么这么说?”
郉队扬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贾富贵是不折不扣的有钱人,这家伙在山上有自己的屠宰场,更包下了不少的山地。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想要掩藏尸体,实在太容易了。就屠宰场的偏僻程度,几具尸体如果掩埋得当,在想当长的时间里,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他何必这么恶心,将尸体藏在自己家的暗室里。那件暗室我们也观察过了,并没有什么使用的痕迹,很可能在掩藏尸体之前,一直都处于弃置状态。”
小华仰着脖子翻着白眼,听着我的话,不过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说法:“不能仅凭这个,就排除贾富贵的杀人嫌疑吧。尸体是在他家中发现的,按道理来说,他的嫌疑本来就是最大的吧。再说外国不是有很多变态杀人狂,在杀了人之后,故意将尸体运回家中嘛?”
小华说的,是恋尸癖杀人犯。我在警校的时候,就看过一些这样的国外案例。
这种恋尸癖,是一种心理病态的反应,在犯罪心理学中,也属于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之一。仅仅凭我现在水平,对于这种心理的病态反应,也无法做太细致的剖析。
不过我可以确认,贾富贵绝对不是恋手癖。
“确实存在那种恋尸癖杀人犯,在行凶后,会将尸体带回,和自己朝夕相处。但是有一点你没有考虑。”
我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小华的想法有纰漏:“这样的杀人犯,为了让尸体能够永久的保存,一定会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的。毕竟他们只是恋尸癖,而不是喜欢腐烂的味道。暗室中的那几具尸体,全都高度腐烂,显然没有进行过防腐的处理。而且从尸体堆叠的方式来看,凶手的目的也仅仅是掩藏。没有任何人,会将这么多尸体掩藏在自己家中的。”
其实之前我也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贾富贵具有“反社会人格”,也就是我们平常人所说的心理变态。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思考方式和正常人都不一样,或许真的会将尸体藏在自己的家中,任期自然腐烂发臭。很可能这种尸腐的味道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享受。
而且反社会人格嫌疑犯,也是连环杀人案的高发人群。
不过结合之前我们队贾富贵的了解,我马上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之前我们走访的时候,就停了不少卖肉商、甚至周边百姓对贾富贵的看法。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贾富贵极为健谈,而且对每一个人,都笑脸相迎。正因为这货很容易相处,他的屠宰场才在县里渐渐做出了规模。
很显然,贾富贵是很擅长和人打交道的。而作为一个反社会人格,他往往无法理解其他人的情感,日常的打交道,都会成为问题,更别说将生意做的颇具规模了。
无论是当地的报社,还是县级电视台,在c县都有着相当的影响力。我们警方的通告发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许多热心观众的反馈。甚至还有不少人自称是死者的家属,来到分局的门口又哭又闹,希望能见死者一面。
虽然这些家属们情真意切,让我们看着都有些不忍,但是在死者的身份没有确定之前,我们不能让任何人触碰这几具死者。
法医科的那帮人加班加点的进行收尾工作。法医不仅要进行尸检,在尸检之后,还要通过缝合等手段,尽量恢复死者的容貌。法医除了要开刀,还必须有一手不错的缝合技术。达叔就是因为缺少了小拇指,在缝合的时候不再精确,才从重要的位置上赋闲下来的。
这一次一下出现了五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而且还全都被开肠破肚,对于那帮法医来说,工作量不小。更何况达叔还做起了甩手掌柜,让那几个愣头青全权负责。这样以来,这帮家伙可有的忙了。
我们刑侦队这边,也同样没闲着,我们马上开始着手那些群众的反馈信息,来确定死者的身份。
这种纯粹从海量信息中提取归纳的工作,其实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是需要强大的耐心。这样的工作,郉队毫不犹豫的交给了袁浩魏猛:
“你们两个人先干着,等老安老赵回来,再让他们来帮忙。”
袁浩和魏猛的脸色变得比死都难看:“不会吧队长,这么大的工作量,就靠我们两个人?”
之前帮忙扛尸体的时候,这俩货就叫苦连天的,在回了警局之后,他俩洗了澡,又换了一身衣服。两人一人泡了一茶缸茶,翘着二郎腿充了会儿打野,没想到郉队又把苦差事安排给了他们。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郉队分明就是收拾这两个偷懒耍滑的货色。不过郉队真的是个好演员,这货摆出一副为他们好的嘴脸,苦口婆心的说道:“这一次可是咱们分局少有的大案子。这案子要是办的漂亮,你们两个绝对能立功。到时候年底评级,你俩肯定能成为局里的重点推荐对象。这送到嘴边的好机会,你们都不要?”
袁浩魏猛两个人也不是傻瓜,虽然队长说的冠冕堂皇的,两人还是清楚,郉队这就是在收拾他们呢。
但是郉队的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俩货来分局的时间也不短了,可是一直高不成低不就的。年底的评级名额,一直都轮不到他们。
这一回我们刑侦队好不容易遇到了大案子,两个人要是表现好了,基本就预定了两个评级名额。毕竟去年郉队刚刚调过级,我和小华又都是新来的,他们在对内的竞争者,其实就是安辛和赵睿。
袁浩的一对大眼珠子咕噜噜直转,显然是动起了心思。在一阵考量之后,袁浩摆出了一副笑脸:“郉队,老安老赵那两个家伙什么时候回来还不一定呢。这事情,就包给我和魏猛了。”
袁浩大包大揽,将任务全都接了下来。
说话的同时,袁浩还看向了魏猛,对他一个劲儿的递眼神。
这样的大案子,一定会惊动局长,两个人这个时候买买力气,在局长和副局的面前好好表现一下,年底的评级,那是肯定跑不了了。
魏猛这老小子也挺机灵,马上就明白了袁浩的意思:“对对对,这事情交给我们两个就好了,郉队你们就先歇着吧。”
郉队嘿嘿一笑,显然是看穿了这两个家伙的小九九:“行你俩就先忙活着。放心,这个案子办下来,年底的评级名额,绝对是你们的。”
大家毕竟是一个队的,关系也都不错。郉队收拾他们,是一回事儿,但是年底的评级,肯定还是会为这俩货着想的。
袁浩和魏猛处理群众的反馈信息去了。我们几个也没有闲着,虽然目前死者的具体身份还没有确定,不过从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还是可以将案件梳理出一个大概。
郉队自己点了根烟,对我和小华一挥手:“咱们也别在屋里憋着了,到外面透透气,再聊聊你们的看法。”
说着,郉队还一扬手腕,递给我一根烟。
我站起身,谢绝了了队长的好意。我这人有一个怪毛病,平时虽然抽烟,但是在动脑子的时候,是不碰这东西的。眼前如果烟雾缭绕的话,会影响我的思维。
我们几个出了办公室,来到了分局门口的花坛旁,郉队一屁股坐在了花坛沿儿上,同时也招呼我们一起坐下来。
“小牧,小华,你俩说说看法吧。”
我刚想要开口,却被小华抢先一步:“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之前的那五位受害人,都是贾富贵杀的。很可能是被害人的亲属向他寻仇,将他也开膛破肚了。牧哥之前不是说了吗,开膛破肚的行凶手法,有很强的仪式性,符合咱们之前仇杀的判断。”
郉队点点头:“从现场的最直观感受来看,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贾富贵先后杀害了五位被害人,将他们全都藏在了暗室当中。但是这个秘密,被其他人知道了,所以他也以同样的死法,结束了生命。”
小华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等到那几位被害人的身份确定了,杀害贾富贵的嫌疑人范围也同样可以缩小了。那位嫌疑人,和之前的被害人一定是亲朋好友的关系。”
作为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新人,小华面对这一次的案子,显然也鼓足了干劲儿。这家伙虽然动了脑筋,只可惜推演的案情,有不小的问题。
“不对,暗室的那几起凶杀案,不是贾富贵做的。”
我摇摇头,否定了小华的推论。
“不是贾富贵做的,那能是谁?那可是他的别墅,而且这么多年来,这家伙一直处于独居状态。”
队长对我的话感到不解。
我们之前就做过调查,贾富贵虽然算是县城里的成功人士,不过这么多年来,一直独身,并没有结婚过,自然也不会有儿子。这么多年来,只有一个侄子在他身边,帮他打点生意。”
我点点头:“我就一直怀疑,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和他的侄子,脱不了干系。真正的杀人,并不是贾富贵,而是他的侄子。”
“哦?为什么这么说?”
郉队扬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贾富贵是不折不扣的有钱人,这家伙在山上有自己的屠宰场,更包下了不少的山地。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想要掩藏尸体,实在太容易了。就屠宰场的偏僻程度,几具尸体如果掩埋得当,在想当长的时间里,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他何必这么恶心,将尸体藏在自己家的暗室里。那件暗室我们也观察过了,并没有什么使用的痕迹,很可能在掩藏尸体之前,一直都处于弃置状态。”
小华仰着脖子翻着白眼,听着我的话,不过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说法:“不能仅凭这个,就排除贾富贵的杀人嫌疑吧。尸体是在他家中发现的,按道理来说,他的嫌疑本来就是最大的吧。再说外国不是有很多变态杀人狂,在杀了人之后,故意将尸体运回家中嘛?”
小华说的,是恋尸癖杀人犯。我在警校的时候,就看过一些这样的国外案例。
这种恋尸癖,是一种心理病态的反应,在犯罪心理学中,也属于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之一。仅仅凭我现在水平,对于这种心理的病态反应,也无法做太细致的剖析。
不过我可以确认,贾富贵绝对不是恋手癖。
“确实存在那种恋尸癖杀人犯,在行凶后,会将尸体带回,和自己朝夕相处。但是有一点你没有考虑。”
我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小华的想法有纰漏:“这样的杀人犯,为了让尸体能够永久的保存,一定会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的。毕竟他们只是恋尸癖,而不是喜欢腐烂的味道。暗室中的那几具尸体,全都高度腐烂,显然没有进行过防腐的处理。而且从尸体堆叠的方式来看,凶手的目的也仅仅是掩藏。没有任何人,会将这么多尸体掩藏在自己家中的。”
其实之前我也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贾富贵具有“反社会人格”,也就是我们平常人所说的心理变态。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思考方式和正常人都不一样,或许真的会将尸体藏在自己的家中,任期自然腐烂发臭。很可能这种尸腐的味道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享受。
而且反社会人格嫌疑犯,也是连环杀人案的高发人群。
不过结合之前我们队贾富贵的了解,我马上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之前我们走访的时候,就停了不少卖肉商、甚至周边百姓对贾富贵的看法。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贾富贵极为健谈,而且对每一个人,都笑脸相迎。正因为这货很容易相处,他的屠宰场才在县里渐渐做出了规模。
很显然,贾富贵是很擅长和人打交道的。而作为一个反社会人格,他往往无法理解其他人的情感,日常的打交道,都会成为问题,更别说将生意做的颇具规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