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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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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七四章惺惺相惜

    回到厦门后,郑成功进行战役总结,有赏有罚。

    先是追究责任,他毅然将怯战以逃的叔父郑芝莞斩首,而放走了假鞑子马得功的郑鸿逵则交出兵权,自请隐退到一个叫白沙的地方养老,不再过问政事。

    在论功行赏方面,郑成功奖励了施琅白银二百两,却并未让他官复原职,而是叫他另行募兵组建新的前锋镇。

    郑成功治军严格,他的观点再明白不过,一支部队,就应该赏罚分明,功是功过是过,不能将功抵过。

    但施琅对此却大为不满,NND,把老子的精锐老兵全都夺走,叫老子去带着一帮新兵蛋子混吃等死?

    当时,施琅所带的前锋镇,是郑军主力中的主力,精锐中的精锐,东奔西杀立功无数。

    在施琅看来,他当初对局势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本来就很冤枉,而且还在厦门舍命搏杀挽救了危局,完全属于瑕不掩瑜,而郑成功此举表面上是赏罚分明,其实还是对他怀有戒心。

    由此,他借口心灰意懒,说是想去当和尚,借以试探郑成功对他的态度。

    施琅此举,说白了就是恃宠而骄,在他自己看来,他这么做已经很隐忍,很尊重郑成功了。

    要知道,只比郑成功年长三岁的施琅外号“海霹雳”,脾气可是火爆得一塌糊涂,换了别人这样对他,说不定他早就提刀开干了。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但凡有能力的人,哪个没点小脾气?

    而大多左右逢源、甘做奴才的人,往往是因为没什么能力,只能靠溜须拍马的手段上位不是吗?

    问题是,施琅这么做,对于年轻气盛的主帅郑成功来说,无疑与他公开叫板,一点情面都不留。

    MD,如果人人都学你这样,叫我以后还怎么治军?

    于是,郑成功打算冷处理,压根不理他,施琅见难以挽回,更加生气了,一怒之下就剃了个光头,不再参见郑成功。

    ……

    经此一战,郑成功不但痛失两位叔父的帮衬,又与骁将施琅闹了个将帅失和,导致陆战实力大为削弱。

    就在这几日,眼看着琴川侯的讨虏军大肆反攻,而自己的部队却几乎寸功未建,仍在闽南三县打转,只光复了海澄(即月港)一地,收降了清海澄守将赫文兴。

    是以,少帅郑成功心事重重。

    他既担心遭到朝廷的责备甚至干涉其军务,又为自己内部的困难与矛盾而脑壳疼。

    ……

    少帅郑成功在瞻前顾后,只年长他两岁的林啸,却根本不清楚这个时代的军阀有着怎样的种种顾虑。

    此刻,他与瞿式耜从小艇上岸后,在何守信、司徒正等人的护卫下,刚刚来到安平城的郑宅大门口。

    就这样上岸去见郑成功当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林啸和瞿式耜等人都认为,遭遇到人身危险的可能性很小。

    首先,鞑子未除,双方至少算是友军,不大可能无缘无故翻脸;其次,讨虏军主力就在泉州,任何势力都要为发动敌对行动而掂量掂量;第三,更为重要的是,瞿式耜始终认为郑成功与其父不同,不是个贪图眼前的精明海盗,而是一个目光远大、胸怀天下的大才。

    ……

    不一会,他们从正门被隆重迎入郑府,在某个亲将的引领下,沿着一道长长的回廊,穿过翼堂,来到了第二进的“孝思堂”。

    虽说郑成功将他的官署设在了中左所(厦门岛),但光从这座私宅就可看出,郑家在此地的威势非同一般。

    与这座占地庞大的,带有数个别院的宅邸相比,无论海防的龚振浩,还是濠镜的杰克李那种商人的宅子,全部显得不值一提。

    从回廊的花窗往外看去,旁边一个幽深而精致的花园中生机盎然……

    远处有楼阁点缀,亭台与水榭互对,初夏时节,各色鲜花都已开放,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就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

    成群的蜜蜂就在脚边的花从中飞来飞去,辛勤地吮吸着花蕊中的蜜汁……

    ……

    入堂坐定,郑成功尚未现身,俊俏的僮仆已经送上了茶。

    瞿式耜不用喝,光闻茶盏中飘出的扑鼻香气就知道,这是上好的大红袍……

    在茶道方面,仕宦世家出身的瞿式耜,品味远远高于土包子林啸。

    见郑成功拿出大红袍来待客,瞿式耜对此行的把握就多了几分。

    端起茶盏浅嘬一口……味道纯正,回味之下略带甘甜,丝毫没有苦涩的怪味,果然是极品贡茶!

    瞿式耜捻着胡须微微颔首,良好的开端,预示着成功的一半!

    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换上一身郡王常服的郑成功终于从后堂出来了,虽算不上很熟,但同门师兄弟相见,自是颇为热络。

    一阵寒暄过后,眼下在整个华南地区,或者说整个南中国海的两大强权的代表,就这样见面了。

    历史的车轮有没有向前又滚动一圈不得而知,但是,这两人之间,都抱着对对方的强烈好奇心,频频打量起对方来……

    郑成功发现,大名鼎鼎的琴川侯身材高大挺拔,但其五官长得似乎过于英俊了,微微勾起的嘴角,更使他带着一种天生的亲切感。

    若不是他身穿奇怪的军服,腰扎一根牛皮带,足蹬一双方头皮靴,乍一看之下,此人就是个书生的模样……

    只是,郑成功的眼光很毒,此人虽然皮肤白皙,长相斯文,但从其挺拔的身材上,郑成功一眼看出,这也是个练家子。

    不过,最令郑成功惊讶的是,眼前这位神秘的风云人物,居然如此的年轻――年轻得简直不像话!

    其实,已经三十岁的林啸,比郑成功还要年长两岁。

    但这个时代的人秉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祖训,成年男子皆蓄须留发。

    所以,在郑成功眼里,面白无须的林啸实在过于年轻,简直有种“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感觉了。

    要知道,在大明,稍有地位的人几乎全是中年以上,郑成功自己已是个例外,若不是他父亲变节,哪里轮得到他上位主事。

    正因如此,如此年轻的一个人,短短数月间,便将或凶悍或老辣的孔有德、尚可喜都斩于马下,华南数省几近尽入囊中,使郑成功不由得心生敬畏,惺惺相惜起来……

    这一边,林啸也在打量着这位国姓爷――不仅仅是久仰大名那么简单了,这个在后世为千万人仰望的民族英雄、忠节孤臣,早在林啸上学的年纪,便已千般敬仰、万般膜拜。

    现在,这位年轻的传奇人物真实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使得林啸忍不住从头到脚看了又看,甚至就连一旁的瞿式耜都觉得他多少有些失态了……

    只见郑成功头戴黑色乌纱翼善冠,身穿一袭大红四团龙圆领袍,腰中一条玉带銙,脚蹬一双皂色皮靴,完全是正装出场……

    现在的林啸,对于大明官员的服饰也能看懂一点了,他注意到,眼前这位英气勃发的王爷,身穿的是一身大明官员的常服而不是便服,可见,他对于自己这个冒昧来访的客人还是相当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