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汗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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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朝阳初升,火红色的光芒迸发。
野草枝叶之上,水滴随着微风轻轻的滑动。
“恭送兄长一路顺风,”杨启峰躬身一拜,对着夏侯渊恭送讲道。
“贤弟远游后可来沛国谯县,为兄会为你接风洗尘,”夏侯渊搀扶起杨启峰,他微笑着讲道,他和杨启峰关系上升的极快,二人短短几日就开始称兄道弟了,夏侯渊到底年幼,本人也不是什么心思深沉之辈,杨启峰有意的开始接近,投对方兴趣爱好,关系一日胜过一日。
“他日会登门拜访兄长,”
夏侯元双手环抱站在一旁,静静的观看着这一幕,他没有打断,龙不与蛇交,潘凤的实力不错,小小年纪成为武师,大世已经开启,未来肯定不止于先天武师,一位炼髓的大宗师值得结交。
杨启峰目光流转,潘家庄到底只是地方豪强,和夏侯氏这样的名门无法比拟,看着仆从牵来的马匹,其身体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臀部略长,肌肉发达,毛皮亮泽且皮薄,体型饱满优美、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这是一匹闻名汉家的汗血宝马,昔年武帝时期从域外而引进的马种,相传大汉御林军皆配备汗血宝马,披刀枪不入的龙鳞铠,纯以武师组成的御林军,乃是大汉镇压天下的强军,平时守卫宫廷,战时征伐天下。
这一匹汗血宝马不是常人能够获得,这被仆人牵引到身前,他能够清晰感受到这汗血宝马旺盛的气血,和人比较起来异类得天独厚,要不是不能成道,世界绝对是异类占据优势,而不像是如今人类主宰天下,这一匹汗血宝马的气血已经能够媲美武师。
普通世界中的汗血宝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但在这阳神版三国中,这汗血宝马奔跑起来流出的汗水颜色淡红,宛如真正流血一般,
“潘家天罡三十六斧名震天下,乃是一等一的沙场征战的绝学,可这乃是马上功夫,我看贤侄并无良马在身,这一匹汗血马就赠送给贤侄了,”夏侯渊刚刚的一跃而起翻上了马匹,接过仆人手中的缰绳,夏侯元此刻突然开口,他走了几步来到杨启峰身前,把手中的缰绳交付到杨启峰手中。
“不可,这汗血马太珍贵了,”杨启峰断然的否决讲道,虽然心中想要,可这是东方世界不是西方世界,一些推辞还是极为有必要的,夏侯元态度很坚决,他早已看出杨启峰内心中的想法,他直接把缰绳硬送到了杨启峰手中。
夏侯元先天武师的修为,这不是杨启峰能够拒绝的,看着缰绳被自己抓住,杨启峰再一次拒绝讲道;“汗血马珍贵,如何饲养休要说潘家庄,就算是泰安也无人懂得,这汗血马落入我手,不出一月就会死去,”,
夏侯元伸手一指仆从,他打断了杨启峰要诉说的话语,杨启峰潜在的话语意思他也听的明白,名为拒绝,实则在索求一名马夫。
“贤侄无需担忧,这位从小开始伺候汗血马,已经有着三十年的经验,今日一起赠送给贤侄,还请贤侄优待,”
“伯父恩情,潘凤铭记在心,”杨启峰不再客气,直接应承下来,他继续开口道;“我会善待此人,”
这能够照顾汗血马的马夫,可是技术人才,他可要比夏侯元更明白人才的重要。
“走了,”夏侯元上了马夫的马匹,这一匹马并不是汗血马,但也不是凡种,他和夏侯渊诸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远远离开之后,夏侯渊平静的脸庞泛起疑惑,他再也忍耐不住的对夏侯元追问道;“汗血马价值千金,就算有钱也难以买到,伯父怎么把汗血马赠送给潘凤,”
“潘凤天赋是不错,可潘家和太史家,黄家等人相比差上不少?他们家族力量更强岂不是更值拉拢,”
“要是你那位曹家族兄在此,这根本不需我出面,他自己就把事情办的妥当,”夏侯元一叹,语气再此一转讲述道;“也正是如此,所以他武道天赋比不上你们,这就是一得一失,想要智勇双全天下间又有几人?”
“你只看出我要拉拢潘家,却是没有看见太史家和黄家他们势力强于潘家,比我夏侯氏也只是仅差一线,拉拢他们区区一匹汗血马根本不会让他们感恩戴德,付出的少了他们不会感激,付出多了我夏侯氏的钱财也不是大风吹来的,都是族人辛辛苦苦付出一笔一笔赚取来的,投入太大而他们还不一定死心追随我夏侯氏,”
“而潘家则不同了,一匹汗血马足以获得潘凤的感激,尤其是潘家缺乏炼髓之法,炼髓大宗师是不可能,以潘凤的天赋当他灵肉合一达到先天武师巅峰,肯定不会甘心止步于此,他想要获取炼髓之法,就要来我夏侯氏,”
“这赠送汗血马,就是表现出夏侯氏对他的看重,到时候他要获得炼髓之法,第一想到的就是我夏侯氏,”夏侯渊恍然大悟,他理解了夏侯元话语中的意思,语气继续讲述道:“到时候凭借着炼髓之法自可拿捏他,成功的把他收归到门下中,死心塌地的为我夏侯氏卖命,这太史家和黄家是不可能的,他们并不缺少炼髓之法,”
“对,与其苦心花费代价去获取他们好感,远不如去拉拢死心塌地的追随者,汗血马他人获取困难,千金难买,可我们有着曹家的关系,汗血马获取不算困难,用一笔钱财换取一位炼脏的先天武师,或者是炼髓的大宗师,这样的买卖值得去做,”
“你族兄夏侯惇前年路过陈留,遇到一位猛士,天生神力,根骨绝佳,可惜出身贫寒,他当即慷慨解囊资助其钱财,又为其请了陈留一位先天武师收为门下,这就留下了暗手,当他习武有成,想要炼髓步入大宗师,如潘凤一般不得不前往沛国桥县,这都是你要学习的,”
“我可不信夏侯惇他有此聪慧,怕是我曹家族兄也在身旁吧?”
“哈哈,此事瞒不过你,”
“可惜阿满文武双全,有龙虎之资,刘氏苍天摇摇欲坠,他却无取代之心,反而立志中兴汉室,再朔苍天,”
清晨!
朝阳初升,火红色的光芒迸发。
野草枝叶之上,水滴随着微风轻轻的滑动。
“恭送兄长一路顺风,”杨启峰躬身一拜,对着夏侯渊恭送讲道。
“贤弟远游后可来沛国谯县,为兄会为你接风洗尘,”夏侯渊搀扶起杨启峰,他微笑着讲道,他和杨启峰关系上升的极快,二人短短几日就开始称兄道弟了,夏侯渊到底年幼,本人也不是什么心思深沉之辈,杨启峰有意的开始接近,投对方兴趣爱好,关系一日胜过一日。
“他日会登门拜访兄长,”
夏侯元双手环抱站在一旁,静静的观看着这一幕,他没有打断,龙不与蛇交,潘凤的实力不错,小小年纪成为武师,大世已经开启,未来肯定不止于先天武师,一位炼髓的大宗师值得结交。
杨启峰目光流转,潘家庄到底只是地方豪强,和夏侯氏这样的名门无法比拟,看着仆从牵来的马匹,其身体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臀部略长,肌肉发达,毛皮亮泽且皮薄,体型饱满优美、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这是一匹闻名汉家的汗血宝马,昔年武帝时期从域外而引进的马种,相传大汉御林军皆配备汗血宝马,披刀枪不入的龙鳞铠,纯以武师组成的御林军,乃是大汉镇压天下的强军,平时守卫宫廷,战时征伐天下。
这一匹汗血宝马不是常人能够获得,这被仆人牵引到身前,他能够清晰感受到这汗血宝马旺盛的气血,和人比较起来异类得天独厚,要不是不能成道,世界绝对是异类占据优势,而不像是如今人类主宰天下,这一匹汗血宝马的气血已经能够媲美武师。
普通世界中的汗血宝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但在这阳神版三国中,这汗血宝马奔跑起来流出的汗水颜色淡红,宛如真正流血一般,
“潘家天罡三十六斧名震天下,乃是一等一的沙场征战的绝学,可这乃是马上功夫,我看贤侄并无良马在身,这一匹汗血马就赠送给贤侄了,”夏侯渊刚刚的一跃而起翻上了马匹,接过仆人手中的缰绳,夏侯元此刻突然开口,他走了几步来到杨启峰身前,把手中的缰绳交付到杨启峰手中。
“不可,这汗血马太珍贵了,”杨启峰断然的否决讲道,虽然心中想要,可这是东方世界不是西方世界,一些推辞还是极为有必要的,夏侯元态度很坚决,他早已看出杨启峰内心中的想法,他直接把缰绳硬送到了杨启峰手中。
夏侯元先天武师的修为,这不是杨启峰能够拒绝的,看着缰绳被自己抓住,杨启峰再一次拒绝讲道;“汗血马珍贵,如何饲养休要说潘家庄,就算是泰安也无人懂得,这汗血马落入我手,不出一月就会死去,”,
夏侯元伸手一指仆从,他打断了杨启峰要诉说的话语,杨启峰潜在的话语意思他也听的明白,名为拒绝,实则在索求一名马夫。
“贤侄无需担忧,这位从小开始伺候汗血马,已经有着三十年的经验,今日一起赠送给贤侄,还请贤侄优待,”
“伯父恩情,潘凤铭记在心,”杨启峰不再客气,直接应承下来,他继续开口道;“我会善待此人,”
这能够照顾汗血马的马夫,可是技术人才,他可要比夏侯元更明白人才的重要。
“走了,”夏侯元上了马夫的马匹,这一匹马并不是汗血马,但也不是凡种,他和夏侯渊诸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远远离开之后,夏侯渊平静的脸庞泛起疑惑,他再也忍耐不住的对夏侯元追问道;“汗血马价值千金,就算有钱也难以买到,伯父怎么把汗血马赠送给潘凤,”
“潘凤天赋是不错,可潘家和太史家,黄家等人相比差上不少?他们家族力量更强岂不是更值拉拢,”
“要是你那位曹家族兄在此,这根本不需我出面,他自己就把事情办的妥当,”夏侯元一叹,语气再此一转讲述道;“也正是如此,所以他武道天赋比不上你们,这就是一得一失,想要智勇双全天下间又有几人?”
“你只看出我要拉拢潘家,却是没有看见太史家和黄家他们势力强于潘家,比我夏侯氏也只是仅差一线,拉拢他们区区一匹汗血马根本不会让他们感恩戴德,付出的少了他们不会感激,付出多了我夏侯氏的钱财也不是大风吹来的,都是族人辛辛苦苦付出一笔一笔赚取来的,投入太大而他们还不一定死心追随我夏侯氏,”
“而潘家则不同了,一匹汗血马足以获得潘凤的感激,尤其是潘家缺乏炼髓之法,炼髓大宗师是不可能,以潘凤的天赋当他灵肉合一达到先天武师巅峰,肯定不会甘心止步于此,他想要获取炼髓之法,就要来我夏侯氏,”
“这赠送汗血马,就是表现出夏侯氏对他的看重,到时候他要获得炼髓之法,第一想到的就是我夏侯氏,”夏侯渊恍然大悟,他理解了夏侯元话语中的意思,语气继续讲述道:“到时候凭借着炼髓之法自可拿捏他,成功的把他收归到门下中,死心塌地的为我夏侯氏卖命,这太史家和黄家是不可能的,他们并不缺少炼髓之法,”
“对,与其苦心花费代价去获取他们好感,远不如去拉拢死心塌地的追随者,汗血马他人获取困难,千金难买,可我们有着曹家的关系,汗血马获取不算困难,用一笔钱财换取一位炼脏的先天武师,或者是炼髓的大宗师,这样的买卖值得去做,”
“你族兄夏侯惇前年路过陈留,遇到一位猛士,天生神力,根骨绝佳,可惜出身贫寒,他当即慷慨解囊资助其钱财,又为其请了陈留一位先天武师收为门下,这就留下了暗手,当他习武有成,想要炼髓步入大宗师,如潘凤一般不得不前往沛国桥县,这都是你要学习的,”
“我可不信夏侯惇他有此聪慧,怕是我曹家族兄也在身旁吧?”
“哈哈,此事瞒不过你,”
“可惜阿满文武双全,有龙虎之资,刘氏苍天摇摇欲坠,他却无取代之心,反而立志中兴汉室,再朔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