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齐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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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靠山屯,天已经彻底黑了,借着明亮的月色,沈若兰带着淳于珟参观了一下自家的大棚。
当火折子亮起,满大棚红彤彤的柿子出现在眼前,那一刻,淳于珟给震惊到了,这不合时令的菜蔬,她居然给种出来了,还一下子种了这么多,太不可思议了!
沈若兰又带着他去了另外几个大棚,看到了长成的黄瓜、番椒、孜然,每个大棚里都是绿油油的一片,长的郁郁葱葱的。
淳于珟看完,半晌才道:“你很能干,总能让爷感到意外和惊喜!”
沈若兰从柿子秧上摘下一个柿子(番茄),用帕子擦了擦,递到了他的面前,说:“齐爷,尝尝我种的柿子(番茄)吧,说不定你会更意外和惊喜呢!”
淳于珟接了过来,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甜、软,还带着她帕子上淡淡的清香。
“怎么样?”
她扑闪着大眼睛,满怀期待的问。
“不错!”
他看着她半扬起的脸蛋儿,又补充了一个字,“甜!”
沈若兰咧开嘴笑了,“您喜欢就好,往后我就一直供着您吃!”
把这位大爷的胃伺候好了,她的麻椒就有着落了,她必须得殷勤点儿啊!
“嗯!”淳于珟很给面子的给予了回应。
参观完大棚,已经快戍时了,沈若兰提醒说:“齐爷,时候不早了,您快回去歇着吧。”
淳于珟抬头看了看天,此时,明月高悬,华光似水,繁星如珍珠般撒在天幕上,照着他所在的农家小园儿,园子里优美、静谧,只有身边儿的女孩儿柔柔的低语声,似呢喃一般,风吹来时,还可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儿,虽不浓烈,却让他陶醉,也令他心动。
这儿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让他不忍离开。
“如此良辰美景,花好月圆,爷不忍离开,再待会儿!”他站在那里没有动。
沈若兰一听他的话,顿时有点儿凌乱了,她依稀记得,古代花好月圆、良辰美景等词汇,都是形容男女谈恋爱时的环境和情景的,齐大爷甩上这些词儿了,咋这么吓人呢?
正腹诽着,他忽然有感而发的说:“其实,过这种安逸自在的田园生活也挺好的,没有公务国事的烦扰,也不必忧心朝廷中的党羽纷争,就这样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生活,虽清苦些,却胜过那繁华富贵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也难怪你会喜欢!”
沈若兰不知道他为啥会发出这样一番感慨,只是他都开口了,她又不好不回应,只好含糊着说:“是呀,可惜并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想,我觉得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过荣华富贵的生活,哪怕那荣华富贵需要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换来的,他们也依旧乐此不彼,不愿放弃,我只见过有寒门子弟发奋苦读,头悬梁锥刺股也要出人头地的,却还从没见过哪个富贵中人愿意归隐田园的呢,可见,人们还是更喜欢轰轰烈烈、荣华富贵的日子,喜爱田园生活的也虽也不少,可是能让他们抛弃荣华富贵,抛弃功名利禄,真心归隐田园的人并不多见。”
“那你呢?要是让你选择,你会选轰轰烈烈的荣华富贵,还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淳于珟看着她,声线低沉的问道。
沈若兰说:“我要是喜欢荣华富贵的生活,就专心留在吉州打理生意,不回来种这点儿东西了,在吉州那边一天赚的,就赶上在这儿一年挣的多了,可我还是回来了,就算种地赚的少,我也还是喜欢种地,跟做一个锦衣玉食的商贾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个粗茶淡饭的小农女。”
闻言,淳于珟默了一会儿,说:“既然喜欢田园生活,又为什么吉州把生意做那么大呢?或许,你也不是完全喜欢乡下的安逸自在,也不是完全的不喜城里的繁华昌盛,只是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沈若兰摇摇头,“不是的,从小到大。我一只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从来都不喜欢做生意,哪怕挣得再多我也不喜欢,说起来您或许不会相信,其实我开那家火锅店的初衷,就是为了给那些从乌孙救回来的又被家中遗弃的姑娘们创造一个工作的机会,至于卖点心和开印刷厂,是因为我娘病了,每月光吃药的花销就得好几两银子,将来买救命的药材更不知得多少银子呢,我要是不多挣点钱,我娘就没命了,所以不管喜不喜欢,我必须得挣!”
“还有我弟弟,也已经开始念书了,妹妹也快长大了,我得给她攒嫁妆,家里花钱的地方渐渐的多了,我身为长姐的,自然得想办法给他们多赚点儿,等把他们都安排妥当了,我还是会回到这儿的。没办法,我就是贪图安逸的人,就喜欢过种地养鸡养鸭的生活,不喜欢在城市里忙忙碌碌的日子!”
她上辈子也是这样的性子,当时警校毕业后,很多大学同学嫌弃当警察没有前途,纷纷选择的下海创业,当时还有一个要好的同学邀她一起去南方应聘当女保镖,月薪三万块呢,但是被她想都没想的给拒绝了,因为她就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没那么大的野心,她总觉得,人生太短,与其为了钱财劳碌奔波,费心费神,还不如静下心来守住现在拥有的,过粗茶淡饭的安稳日子,只要能吃饱穿暖,每天安逸自在的,无需荣华富贵,她也觉得很幸福了。
至于理想和斗志什么的,她从来都没有,要是有的话她也不会心甘情愿的呆在乡派出所做个籍籍无名的小警察了,这辈子也一样,她要是有理想有斗志的话,早就进京城去一展身手了,凭她多出的几千年阅历,想在楚国名声鹊起,富倾天下,简直就是唾手可得的事,只是,她不稀罕罢了!
听完她的回答,淳于珟半晌无语,脸色也不大好看了。
沈若兰也觉察出他变脸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惹他老人家不愿意了,为了将功折罪,她提出要带他到后山去看看她那些庄稼去,心想着走走步,散散心,兴许齐大爷就不会跟她摆脸子了。
齐大爷虽然心情不好,但是,想想两个人独处的情景,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于是,两人借着月色,一起往后山走去。
“我一共开了七亩地,都是山地,土质不大好,不过便宜,开一亩才上交一两银子,我雇了十多个人还有好几头老牛给开出来的,后来还拉了不少腐叶土在这里,应该能有不错的收成吧……”
路上,沈若兰叨咕着,也不管他爱不爱听,反正有人说话,没冷场就是了!
此时,后山地里的秧苗刚长出来,还都不足一捺高,淳于珟是富贵中人,不认得这些秧苗,沈若兰就一一的只给他看,“那些是孜然,孜然是一种调料,上回我给你烤肉串就是用孜然烤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好吃!”
“那一片是番椒,番椒可是好东西,做菜时放里点儿,不仅调味儿,还能调色呢。”
“那些你应该认识吧,是西瓜,还有这些,这是……兔子!”
沈若兰惊叫起来,月光下,一只野兔正在她的瓜地里津津有味的吃她的瓜秧呢。
“快,齐爷,你看那儿有只兔子,你一展身手的机会来了,快去打啊!”沈若兰指着兔子叫了起来。
这时,那只兔子发现了他们,转身就跑,沈若兰急忙拽了拽淳于珟的袖子,大叫“你看兔子都跑了,你快打呀。”
其实,她自己也能打到这只兔子,只是得需要牙签弩或者枪支协助,有淳于珟在身边儿,她怕泄露自己的秘密,不敢拿出来,只能看着兔子干着急,情急之下就拉了淳于珟的袖子。
淳于珟低下头,看着那只小手儿正在拉着着自己,心头顿时一荡,竟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冉冉升起,恨不能让她就这样一直扯着自己,永远别松开才好。
沈若兰见他不动,急了:“你倒是打呀,打着了我给你做烤兔子吃,哎呀完了……跑没影儿了!”
兔子速度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了,沈若兰沮丧的一甩手,松开了他的袖子,很是懊恼。
随着她松开的手,淳于珟顿觉心里一空,感觉像自己被抛弃了似的,有点儿失落,又有点儿委屈……
“完了,让它跑了,往后肯定还得回来吃我的瓜秧!”她闷闷的说道。
淳于珟见她不开心了,道:“别急,爷去帮你抓回来就是!”
“都跑了,你还上哪儿抓去啊?”沈若兰带着抱怨的语气埋怨道。
“等着吧!”
淳于珟一纵身,犹如骤然出鞘的利剑一般,向兔子消失的方向追去。
看到他居然像武侠片里的大侠似的飞起来了,把沈若兰吓了一跳,激动得一下把捂住了嘴巴,连兔子都顾不上了。
哇,好了不起啊,竟然会传说中的轻功,还飞得这么帅气,都快赶上拍武侠剧了!
淳于珟循着兔子的踪迹,正在寻找呢,夜风忽然送来了一道清脆甜美的声音:“齐爷加油,我看好你哦!”
淳于珟轻轻的勾起了唇角,为了她这句‘看好你’他也一定要打到一只兔子给她,决不能毁了他在她心中的形象!
隐在暗处的隐卫们也纷纷出动,一定要打到一只野兔,好让沈姑娘更加佩服主子!
很快,沈若兰便看见那道黑色的影子飞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刚被打死的兔子。
“给你!”
他把兔子抛了过来,嘴角含着浅笑,“你不是说要给爷烤兔子吃吗,正好爷饿了,快去烤去。”
沈若兰接过兔子,对淳于珟崇拜不已,“齐爷,您真是太厉害了,还会轻功啊,跑没影的兔子都能叫你给追回来,我都开始崇拜你了!”
淳于珟被她夸得心情大好,嘴上却轻叱道:“别拍马屁了,快干活儿。”
沈若兰看了看手里毛茸茸的兔子,想想又得剥皮又得内脏的,不觉一阵头皮发麻,她眨了眨眼,忽然说:“齐爷,要不,您先把兔子收拾了,我回家去拿点儿调料和柴火去?”
又补充道:“没有调料和柴火,想烤也没有办法烤了不是?”
淳于珟没跟她深究,接过了兔子道:“快去快回,晚了当心收拾你!”
沈若兰嘿嘿一笑,“是,马上回来。”说完,提着裙子撒腿向山下跑去。
看着那道欢快的背影,淳于珟的眸光温和,唇边浮着笑意。直到她跑没影了,才收回视线,低声骂道:“混账东西,以为爷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呢……”
不就是为了躲避剥兔子皮,掏兔子内脏的活儿吗?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呢,哼!
沈若兰回到家里,故意磨蹭了一会儿,约摸着他肯定已经把兔子皮剥完,内脏也收拾完了,才端着一盆儿东西背着一篓子柴火回到山上。
------题外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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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从柿子秧上摘下一个柿子(番茄),用帕子擦了擦,递到了他的面前,说:“齐爷,尝尝我种的柿子(番茄)吧,说不定你会更意外和惊喜呢!”
淳于珟接了过来,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甜、软,还带着她帕子上淡淡的清香。
“怎么样?”
她扑闪着大眼睛,满怀期待的问。
“不错!”
他看着她半扬起的脸蛋儿,又补充了一个字,“甜!”
沈若兰咧开嘴笑了,“您喜欢就好,往后我就一直供着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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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淳于珟很给面子的给予了回应。
参观完大棚,已经快戍时了,沈若兰提醒说:“齐爷,时候不早了,您快回去歇着吧。”
淳于珟抬头看了看天,此时,明月高悬,华光似水,繁星如珍珠般撒在天幕上,照着他所在的农家小园儿,园子里优美、静谧,只有身边儿的女孩儿柔柔的低语声,似呢喃一般,风吹来时,还可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儿,虽不浓烈,却让他陶醉,也令他心动。
这儿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让他不忍离开。
“如此良辰美景,花好月圆,爷不忍离开,再待会儿!”他站在那里没有动。
沈若兰一听他的话,顿时有点儿凌乱了,她依稀记得,古代花好月圆、良辰美景等词汇,都是形容男女谈恋爱时的环境和情景的,齐大爷甩上这些词儿了,咋这么吓人呢?
正腹诽着,他忽然有感而发的说:“其实,过这种安逸自在的田园生活也挺好的,没有公务国事的烦扰,也不必忧心朝廷中的党羽纷争,就这样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生活,虽清苦些,却胜过那繁华富贵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也难怪你会喜欢!”
沈若兰不知道他为啥会发出这样一番感慨,只是他都开口了,她又不好不回应,只好含糊着说:“是呀,可惜并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想,我觉得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过荣华富贵的生活,哪怕那荣华富贵需要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换来的,他们也依旧乐此不彼,不愿放弃,我只见过有寒门子弟发奋苦读,头悬梁锥刺股也要出人头地的,却还从没见过哪个富贵中人愿意归隐田园的呢,可见,人们还是更喜欢轰轰烈烈、荣华富贵的日子,喜爱田园生活的也虽也不少,可是能让他们抛弃荣华富贵,抛弃功名利禄,真心归隐田园的人并不多见。”
“那你呢?要是让你选择,你会选轰轰烈烈的荣华富贵,还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淳于珟看着她,声线低沉的问道。
沈若兰说:“我要是喜欢荣华富贵的生活,就专心留在吉州打理生意,不回来种这点儿东西了,在吉州那边一天赚的,就赶上在这儿一年挣的多了,可我还是回来了,就算种地赚的少,我也还是喜欢种地,跟做一个锦衣玉食的商贾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个粗茶淡饭的小农女。”
闻言,淳于珟默了一会儿,说:“既然喜欢田园生活,又为什么吉州把生意做那么大呢?或许,你也不是完全喜欢乡下的安逸自在,也不是完全的不喜城里的繁华昌盛,只是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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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也觉察出他变脸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惹他老人家不愿意了,为了将功折罪,她提出要带他到后山去看看她那些庄稼去,心想着走走步,散散心,兴许齐大爷就不会跟她摆脸子了。
齐大爷虽然心情不好,但是,想想两个人独处的情景,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于是,两人借着月色,一起往后山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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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沈若兰叨咕着,也不管他爱不爱听,反正有人说话,没冷场就是了!
此时,后山地里的秧苗刚长出来,还都不足一捺高,淳于珟是富贵中人,不认得这些秧苗,沈若兰就一一的只给他看,“那些是孜然,孜然是一种调料,上回我给你烤肉串就是用孜然烤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好吃!”
“那一片是番椒,番椒可是好东西,做菜时放里点儿,不仅调味儿,还能调色呢。”
“那些你应该认识吧,是西瓜,还有这些,这是……兔子!”
沈若兰惊叫起来,月光下,一只野兔正在她的瓜地里津津有味的吃她的瓜秧呢。
“快,齐爷,你看那儿有只兔子,你一展身手的机会来了,快去打啊!”沈若兰指着兔子叫了起来。
这时,那只兔子发现了他们,转身就跑,沈若兰急忙拽了拽淳于珟的袖子,大叫“你看兔子都跑了,你快打呀。”
其实,她自己也能打到这只兔子,只是得需要牙签弩或者枪支协助,有淳于珟在身边儿,她怕泄露自己的秘密,不敢拿出来,只能看着兔子干着急,情急之下就拉了淳于珟的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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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见他不动,急了:“你倒是打呀,打着了我给你做烤兔子吃,哎呀完了……跑没影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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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她松开的手,淳于珟顿觉心里一空,感觉像自己被抛弃了似的,有点儿失落,又有点儿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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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在暗处的隐卫们也纷纷出动,一定要打到一只野兔,好让沈姑娘更加佩服主子!
很快,沈若兰便看见那道黑色的影子飞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刚被打死的兔子。
“给你!”
他把兔子抛了过来,嘴角含着浅笑,“你不是说要给爷烤兔子吃吗,正好爷饿了,快去烤去。”
沈若兰接过兔子,对淳于珟崇拜不已,“齐爷,您真是太厉害了,还会轻功啊,跑没影的兔子都能叫你给追回来,我都开始崇拜你了!”
淳于珟被她夸得心情大好,嘴上却轻叱道:“别拍马屁了,快干活儿。”
沈若兰看了看手里毛茸茸的兔子,想想又得剥皮又得内脏的,不觉一阵头皮发麻,她眨了眨眼,忽然说:“齐爷,要不,您先把兔子收拾了,我回家去拿点儿调料和柴火去?”
又补充道:“没有调料和柴火,想烤也没有办法烤了不是?”
淳于珟没跟她深究,接过了兔子道:“快去快回,晚了当心收拾你!”
沈若兰嘿嘿一笑,“是,马上回来。”说完,提着裙子撒腿向山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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