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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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人,这药草,是你弄在伤口的?”薛辰问道,眼底里有一闪而过的激动。
沈亦然摇头,“不是,一个路过的人,帮忙给敷上止血的。”
这种药草,沈亦然也没见过,都说久病成医,虽然沈亦然在这方面不怎么样,但是也知道有那么几样药草能够止血的,只是季云笙敷的这种药草,倒是他没有见过的。
他见薛大夫又嗅又看,不解问道:“怎么了?这草,有问题?”
“哦,那倒不是,这药草非但没有问题,而且,止血的功效似乎比我所知道的草药还要来的好,而且,还有治疗伤口修复伤口的作用,你知道,这是什么草吗?”
沈亦然大概回忆了一下,季云笙手里拿着这草的样子,大约还是有些印象的。
“不认识,但是,去见了估计就能知道是哪种了。”
“不是你找的?”薛大夫疑惑道。
“不是,是那路过的人给我敷上的。”
薛大夫闻声点点头,给了个十分之高的评价,“那人定然是十分懂得医理的,这种药草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而且,效果比其他止血草要好的多,不单止止血快,而且还有愈合伤口的功效。”
沈亦然想到那柔弱的姑娘,以及不属于那具身子该有的眼神,坚强,果敢,大胆!
“好了,等你好些之后,你带我去找找,也许,这药草能对更多人有帮助。”
“嗯,好。”
沈亦然点点头,直到薛大夫离开之后,他的视线也没有从门口的方向移开,随后,一眼眸闪过一丝亮光,似乎想到什么好的事情!
*
外头薛大夫和沈夫人说话,沈亦然听到声音,连忙将引枕后的衣服藏到里间去,然后将衣服穿好,这才出了门。
沈夫人千恩万谢的送着薛大夫出去,听到大夫说不算太严重,才算安心下来。
见儿子出来,别提沈夫人有多紧张,问了又问,生怕大夫说的不够详细。
沈亦然不是会解释的,直接说了句没事,让人把沈夫人送回房。
天气炎热,加上儿子受伤,沈夫人再关心也不敢继续往下说,只怕儿子伤口愈合的慢。
沈亦然回到了房间,下意识的把门栓给栓上,连小厮林佑也没让进去。
林佑站在门口,看着房门被快速的关上,嘴巴里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只能摸一鼻子灰。
林佑正准备转身离去,屋内又响起声音。
“给我端一盆水过来。”
“好。”
没过一会,一盆温水端了过来,林佑以为自家爷是要擦洗,本还想问需不需要他的帮忙,可话还没说,对方又一句,“你可以出去了。”
“爷不需要伺候?”林佑云里雾里,爷受伤了手,这会热着,端的水应该是擦身子用的,现在爷做这些事情,应该不方便吧!
但是林佑没等来答应的话,反而被一道凌厉的目光扫射,最后只能闭嘴离开。
沈亦然将水盆放在架子上,随后将里间放着的衣服拿了出来,最后放进铜盆之中。
盯着铜盆里的清水渐渐被衣服上的鲜血染红,沈亦然陷入了沉思,没过多久,他又转身进了里间,收拾了一下东西,便喊声外头候着的林佑。
三进三出让林佑十分不解,只见自家爷手中一个包袱丢了过来。
突然瞧见,吓的林佑脸色倏然大变,随后连忙的跪下,“爷,是小的哪里做的不对吗?”
沈亦然看着眼前跟随多年的小厮,倒是被他这举动弄的一愣,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我没想赶你走的意思,把这包东西,拿出去,然后,想办法晒干,并且,不许有人知道,否则,下次的包袱,就是送你走的!”
沈亦然声音沉沉,倒是让林佑舒了一口气,他摸着带着湿意的包袱,心里狐疑不已。
“这是……”
“快去,是不是要我换个包袱送你出门?”
“哦哦,好好好,我这就去。”林佑捣蒜似得点头,生怕惹主子生气了。
他转身就走,也不知道这包袱里头装着小小包的是什么?而且,还不能让人知道,真是奇怪!
“还有!”不等林佑出了院子,又听身后的人说道。
“什么?”
“弄干净,脏了,你一样会多一个包袱。”
“是!”
林佑憋着委屈答道,他感觉自己好委屈,什么都没做错,爷就这样对他。
……
这日天气正好,太阳洋洋洒洒的洒落下来,形成金色的光晕。
季云笙坐在梳妆台前,让意柳给她梳妆打扮。
“小姐今日是要同楚三小姐他们去白泉寺上香吗?”
“嗯,正好去给爹爹求个平安符,他出去那么久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姐时时刻刻想着老爷,老爷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看着镜中的人,意柳也笑道。
她知道老爷和小姐感情好,前夫人去世的早,老爷更是把小姐当成掌心上的宝。
这次老爷出去外头两个月,也着实让人有些不习惯的。
“嗯,会的。”
“小姐现在是越来越好看,人人都说,小姐是京城第一大美人呢,当年夫人也是美的很。”意柳没有见过前夫人,但是听外头的人说,大概也知道,能有这么漂亮的女儿,前夫人自然不会差的。
季云笙看着镜中的女子,年轻貌美,如夏日清晨盛开的荷花,朝露还在花瓣上点缀未散去,娇艳欲滴,惹人怜爱。
“你也别取笑我了,什么第一大美人,每个人看的都不同,而且,这世上多少女子,哪里能一一看过来啊?”身负盛名,季云笙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快梳妆,雪灵姐姐等会该等急了。”
来到别庄之后,除了之前去采蘑菇,她就一直闷在房间里,毕竟天气炎热,到哪里都热腾腾的,只有在傍晚十分偶尔去院子打理花花草草,倒也惬意。
不过,她现在心境已经不是十三岁的姑娘,所以也没有那样的拘束,一直以来,她都是不想拘在宅子里的。
之所以一直没有出门,是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事情,让季云笙有些心有余悸,她倒不是怕沈亦然,只是怕那种奇怪的感觉,让她十分不舒服。
重生两世,季云笙知道那种奇怪的感觉代表什么,她不想再继续下去。
沈亦然这个男人,以后会平步青云,也许,所娶的女子,还是林静玉,这个女子,季云笙不会去多接触,就算不是林静玉,季云笙也不想再和沈亦然有什么瓜葛了。
幸好,那天发生的事情两个丫鬟都没多问,她才把这事情给压下了。
意柳一边点头,一边从雕花的梳妆盒里头,拿出簪钗。
“小姐今日去佛门净地,用金穿绿玉摩尼簪可好?这淡淡的绿色,显得素净一点,也挺好看的。”意柳从盒子里拿出一支发簪,问道。
这是很多年前季太傅在外寻来的,一共两个,其中一个送给了丽夫人,另一个季太傅留给了女儿季云笙。
季云笙看着那简单的簪子却价值不菲,点点头,“可以,还是意柳你想的周到。”
“那穿的衣服,配这发簪,就这竹叶绿梅裙怎么样?”连翘这边正在衣柜中找寻适合前去佛门净地的衣服。
季云笙看了一眼,见和头上发簪倒也挺配的,想也没想,便点头道:“可以,就那套吧,也方便一些。”
她们虽然来了别庄,但是衣服却没少带,现在季云笙的衣柜里头,满满当当各式各样的衣服,好些还没有穿过的。
闻声的意柳和连翘脸上闪过一丝疑惑。
季云笙看着镜子倒映着两个丫鬟的神色,唇角微勾。
前世的季云笙对于头上的装扮甚至全身的装扮,都有十分高的要求,出席宴会,上街游玩,都用的不同的装扮,每一项,都特别精挑细选,严格要求。
她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孩子,外祖家是书香世家,家族有不少人在朝为官。而她爹如今是当朝一品太傅,正受今上的青睐,所以季云笙的出生,仿佛就是高不可攀的。
随着皇上的重用,太傅府如日中天,朝堂之上,她父亲的言论,在很多时候,都会得到特别的关注和采纳。
这样一个姑娘,自小长在这样的家庭里,加上母亲面容极美,在当年,可谓称得上是京城的才貌双全的女子,所以,身为女儿的季云笙,自然也不会差的太多。
也因为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好名声,所以,也让看似完美的季云笙,养出了许多小缺点,比如对于钱财没有概念,比如娇养的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顾别人的劝诫,偶尔会使小性子。
就好比她当初不顾一切的嫁给温齐,又比如现在这衣服,要如何如何的讲究,她甚至不喜武人的粗鲁,就觉得,文人雅士那样,像温齐那样温文尔雅的,才是好的。
太傅之女,这样的缺点并不能称为缺点的,但是,重活一世的季云笙,已经体验过落魄到乞讨如微尘一样的日子,她现在,对这些衣着,反而不会那么讲究,只要舒服,只要不会落人诟病,就足够了,派头什么的,并不需要。
意柳和连翘两人都没有想到,自己的意见会被采纳。
她们也知道,自己的眼光和自家小姐的眼光是不同的。小姐要精益求精,在她们看来很美的东西,小姐却觉得不好,总觉得会配不上自己的身份,每次出门,都要精挑细选之后,才能确定下来,所以,每次出门,都要提前打扮才行。
这几次看来,每次她们提的意见,小姐居然都会采纳,突然觉得好奇怪啊!
“沈大人,这药草,是你弄在伤口的?”薛辰问道,眼底里有一闪而过的激动。
沈亦然摇头,“不是,一个路过的人,帮忙给敷上止血的。”
这种药草,沈亦然也没见过,都说久病成医,虽然沈亦然在这方面不怎么样,但是也知道有那么几样药草能够止血的,只是季云笙敷的这种药草,倒是他没有见过的。
他见薛大夫又嗅又看,不解问道:“怎么了?这草,有问题?”
“哦,那倒不是,这药草非但没有问题,而且,止血的功效似乎比我所知道的草药还要来的好,而且,还有治疗伤口修复伤口的作用,你知道,这是什么草吗?”
沈亦然大概回忆了一下,季云笙手里拿着这草的样子,大约还是有些印象的。
“不认识,但是,去见了估计就能知道是哪种了。”
“不是你找的?”薛大夫疑惑道。
“不是,是那路过的人给我敷上的。”
薛大夫闻声点点头,给了个十分之高的评价,“那人定然是十分懂得医理的,这种药草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而且,效果比其他止血草要好的多,不单止止血快,而且还有愈合伤口的功效。”
沈亦然想到那柔弱的姑娘,以及不属于那具身子该有的眼神,坚强,果敢,大胆!
“好了,等你好些之后,你带我去找找,也许,这药草能对更多人有帮助。”
“嗯,好。”
沈亦然点点头,直到薛大夫离开之后,他的视线也没有从门口的方向移开,随后,一眼眸闪过一丝亮光,似乎想到什么好的事情!
*
外头薛大夫和沈夫人说话,沈亦然听到声音,连忙将引枕后的衣服藏到里间去,然后将衣服穿好,这才出了门。
沈夫人千恩万谢的送着薛大夫出去,听到大夫说不算太严重,才算安心下来。
见儿子出来,别提沈夫人有多紧张,问了又问,生怕大夫说的不够详细。
沈亦然不是会解释的,直接说了句没事,让人把沈夫人送回房。
天气炎热,加上儿子受伤,沈夫人再关心也不敢继续往下说,只怕儿子伤口愈合的慢。
沈亦然回到了房间,下意识的把门栓给栓上,连小厮林佑也没让进去。
林佑站在门口,看着房门被快速的关上,嘴巴里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只能摸一鼻子灰。
林佑正准备转身离去,屋内又响起声音。
“给我端一盆水过来。”
“好。”
没过一会,一盆温水端了过来,林佑以为自家爷是要擦洗,本还想问需不需要他的帮忙,可话还没说,对方又一句,“你可以出去了。”
“爷不需要伺候?”林佑云里雾里,爷受伤了手,这会热着,端的水应该是擦身子用的,现在爷做这些事情,应该不方便吧!
但是林佑没等来答应的话,反而被一道凌厉的目光扫射,最后只能闭嘴离开。
沈亦然将水盆放在架子上,随后将里间放着的衣服拿了出来,最后放进铜盆之中。
盯着铜盆里的清水渐渐被衣服上的鲜血染红,沈亦然陷入了沉思,没过多久,他又转身进了里间,收拾了一下东西,便喊声外头候着的林佑。
三进三出让林佑十分不解,只见自家爷手中一个包袱丢了过来。
突然瞧见,吓的林佑脸色倏然大变,随后连忙的跪下,“爷,是小的哪里做的不对吗?”
沈亦然看着眼前跟随多年的小厮,倒是被他这举动弄的一愣,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我没想赶你走的意思,把这包东西,拿出去,然后,想办法晒干,并且,不许有人知道,否则,下次的包袱,就是送你走的!”
沈亦然声音沉沉,倒是让林佑舒了一口气,他摸着带着湿意的包袱,心里狐疑不已。
“这是……”
“快去,是不是要我换个包袱送你出门?”
“哦哦,好好好,我这就去。”林佑捣蒜似得点头,生怕惹主子生气了。
他转身就走,也不知道这包袱里头装着小小包的是什么?而且,还不能让人知道,真是奇怪!
“还有!”不等林佑出了院子,又听身后的人说道。
“什么?”
“弄干净,脏了,你一样会多一个包袱。”
“是!”
林佑憋着委屈答道,他感觉自己好委屈,什么都没做错,爷就这样对他。
……
这日天气正好,太阳洋洋洒洒的洒落下来,形成金色的光晕。
季云笙坐在梳妆台前,让意柳给她梳妆打扮。
“小姐今日是要同楚三小姐他们去白泉寺上香吗?”
“嗯,正好去给爹爹求个平安符,他出去那么久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姐时时刻刻想着老爷,老爷一定会平安回来的。”看着镜中的人,意柳也笑道。
她知道老爷和小姐感情好,前夫人去世的早,老爷更是把小姐当成掌心上的宝。
这次老爷出去外头两个月,也着实让人有些不习惯的。
“嗯,会的。”
“小姐现在是越来越好看,人人都说,小姐是京城第一大美人呢,当年夫人也是美的很。”意柳没有见过前夫人,但是听外头的人说,大概也知道,能有这么漂亮的女儿,前夫人自然不会差的。
季云笙看着镜中的女子,年轻貌美,如夏日清晨盛开的荷花,朝露还在花瓣上点缀未散去,娇艳欲滴,惹人怜爱。
“你也别取笑我了,什么第一大美人,每个人看的都不同,而且,这世上多少女子,哪里能一一看过来啊?”身负盛名,季云笙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快梳妆,雪灵姐姐等会该等急了。”
来到别庄之后,除了之前去采蘑菇,她就一直闷在房间里,毕竟天气炎热,到哪里都热腾腾的,只有在傍晚十分偶尔去院子打理花花草草,倒也惬意。
不过,她现在心境已经不是十三岁的姑娘,所以也没有那样的拘束,一直以来,她都是不想拘在宅子里的。
之所以一直没有出门,是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事情,让季云笙有些心有余悸,她倒不是怕沈亦然,只是怕那种奇怪的感觉,让她十分不舒服。
重生两世,季云笙知道那种奇怪的感觉代表什么,她不想再继续下去。
沈亦然这个男人,以后会平步青云,也许,所娶的女子,还是林静玉,这个女子,季云笙不会去多接触,就算不是林静玉,季云笙也不想再和沈亦然有什么瓜葛了。
幸好,那天发生的事情两个丫鬟都没多问,她才把这事情给压下了。
意柳一边点头,一边从雕花的梳妆盒里头,拿出簪钗。
“小姐今日去佛门净地,用金穿绿玉摩尼簪可好?这淡淡的绿色,显得素净一点,也挺好看的。”意柳从盒子里拿出一支发簪,问道。
这是很多年前季太傅在外寻来的,一共两个,其中一个送给了丽夫人,另一个季太傅留给了女儿季云笙。
季云笙看着那简单的簪子却价值不菲,点点头,“可以,还是意柳你想的周到。”
“那穿的衣服,配这发簪,就这竹叶绿梅裙怎么样?”连翘这边正在衣柜中找寻适合前去佛门净地的衣服。
季云笙看了一眼,见和头上发簪倒也挺配的,想也没想,便点头道:“可以,就那套吧,也方便一些。”
她们虽然来了别庄,但是衣服却没少带,现在季云笙的衣柜里头,满满当当各式各样的衣服,好些还没有穿过的。
闻声的意柳和连翘脸上闪过一丝疑惑。
季云笙看着镜子倒映着两个丫鬟的神色,唇角微勾。
前世的季云笙对于头上的装扮甚至全身的装扮,都有十分高的要求,出席宴会,上街游玩,都用的不同的装扮,每一项,都特别精挑细选,严格要求。
她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孩子,外祖家是书香世家,家族有不少人在朝为官。而她爹如今是当朝一品太傅,正受今上的青睐,所以季云笙的出生,仿佛就是高不可攀的。
随着皇上的重用,太傅府如日中天,朝堂之上,她父亲的言论,在很多时候,都会得到特别的关注和采纳。
这样一个姑娘,自小长在这样的家庭里,加上母亲面容极美,在当年,可谓称得上是京城的才貌双全的女子,所以,身为女儿的季云笙,自然也不会差的太多。
也因为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好名声,所以,也让看似完美的季云笙,养出了许多小缺点,比如对于钱财没有概念,比如娇养的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顾别人的劝诫,偶尔会使小性子。
就好比她当初不顾一切的嫁给温齐,又比如现在这衣服,要如何如何的讲究,她甚至不喜武人的粗鲁,就觉得,文人雅士那样,像温齐那样温文尔雅的,才是好的。
太傅之女,这样的缺点并不能称为缺点的,但是,重活一世的季云笙,已经体验过落魄到乞讨如微尘一样的日子,她现在,对这些衣着,反而不会那么讲究,只要舒服,只要不会落人诟病,就足够了,派头什么的,并不需要。
意柳和连翘两人都没有想到,自己的意见会被采纳。
她们也知道,自己的眼光和自家小姐的眼光是不同的。小姐要精益求精,在她们看来很美的东西,小姐却觉得不好,总觉得会配不上自己的身份,每次出门,都要精挑细选之后,才能确定下来,所以,每次出门,都要提前打扮才行。
这几次看来,每次她们提的意见,小姐居然都会采纳,突然觉得好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