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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先给小牛上个坟(7.2K)

作者:新手钓鱼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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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0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今日的英国延续了往常的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

    寒风像一把锋利的剑,在空中肆意飞舞,发出了尖利的啸声。

    嘎吱——

    302寝室的大门被从外部推开,徐云带着小麦行色匆匆的回到了屋里。

    啪啪啪——

    二人刚一进屋,窗外便响起了落雨声。

    风夹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

    几秒钟不到,雨势便又是一提。

    很快就像瓢泼的一样,形成了一片瀑布。

    一阵风吹来,这密如瀑布的雨就被吹得如烟如雾如尘。

    “呼,还好咱们跑得快。”

    徐云将一摞笔记放到桌上,匀了匀气息,对小麦说道:

    “如果再晚几分钟离开图书馆,这阵雨咱们可就躲不开了。”

    小麦亦是后怕的走到窗边,抬头看了眼天空,说道:

    “是呀,幸好罗峰先生你看了窗外一眼,不然就成落汤鸡了——明明我们下午出发的时候是晴天来着。”

    徐云将风衣脱下挂到衣架上,拿起水杯抿了口水,没有再说话。

    11月的英国已入冬天,大雪常见,但暴雨却着实有些稀奇。

    瓢泼的大雨,仿佛为今晚的聚会披上了一层弥蒙的纱。

    随后徐云又看了眼小麦,问道:

    “麦克斯韦,今晚你一个人在宿舍,准备做些什么?”

    小麦从窗外收回了目光,思索片刻,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抽出了一本很薄的书:

    “昨天法拉第先生托人给我送来了这本书,今晚我打算先把它大致看一遍。”

    “试试能不能先把知识入门,免得下周法拉第先生提问的时候答不上来,那可就尴尬了。”

    “法拉第先生?”

    听到这个名字,徐云连忙走上前,从小麦手中接过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厚度只有一厘米不到,上头赫然写着一行字:

    《电学实验研究》(第一卷)

    见此情形。

    徐云不由眉头一扬,心中隐隐冒出了一丝喜意。

    《电学实验研究》。

    这是法拉第在1839-1855年之间写出的电磁学实验著作,一共有三卷。

    目前是1850年,所以这册报告应该刚好出到了第二卷。

    并且徐云所记不错的话,法拉第还在章末来了个非常完美的断章。

    当时为了求法拉第赶紧更新,已经72岁高龄的高斯还从德国赶到了英国催更。

    奈何高斯不是一掷千金的金主爸爸,所以被法拉第以一句‘在写了在写了’给挡到了门外。

    所以说断章这种事儿,自古以来都很常见,没必要大惊小怪。(笑)

    当然了。

    徐云的关注点并非是法拉第的断章,而是.......

    按照正常轨迹,小麦应该要在1854年才会看到法拉第的这篇大作。

    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的走上了电磁学的封神之路。

    而眼下在徐云翅膀扑棱扑棱的煽动下,小麦足足提前了四年时间,便和法拉第搭上了线!

    并且这种所谓的‘搭线’还不是此前实验中的那种简单交流,而是类似师承的教学关系。

    从法拉第的做法上来看,小麦显然已经进入了他的视野范围。

    这无疑是个好事儿。

    至少在改变小麦人生轨迹这块,徐云已经取得了最初步的成效。

    随后徐云亲自下厨,做了一顿还算丰富的午餐,吃了顿饱饭。

    使徒社面试聚会的地点在海德公园,也是伦敦最大的皇家公园,位于伦敦市中心。

    伦敦到剑桥大约有三四个小时的马车车程,所以徐云和老汤约定的出发时间是下午一点。

    同时考虑到晚宴基本上没多少吃饱的机会,所以徐云对于今天的午餐还是比较重视的:

    如果在面试的时候肚子发出饥饿声,那可真就是糗大发了。

    垫饱肚子后。

    徐云又再整理了一番仪容,便在寝室内看书消磨起了时间。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

    咚咚咚——

    寝室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小麦轻巧的走到门边,用猫眼朝门外瞅了几眼,对徐云道:

    “是汤姆逊先生。”

    徐云朝他点点头,做了个开门的手势。

    片刻之后。

    一身类似夏洛克·福尔摩斯打扮的老汤拎着一把闭合的伞,从门外走了进来。

    进屋后,他先是走到徐云面前打量了他一眼,沉声道:

    “怎么样罗峰,准备好了吗?”

    徐云立了立衣领,脸上表情显得很平静:

    “一切已经准备就绪,汤姆逊先生。”

    老汤见说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上去对徐云的表现还算满意,道:

    “既然如此,我们就抓紧时间出发吧,早到总比迟到好。”

    徐云点点头,走到衣柜边上翻找了几下。

    过了片刻。

    他拿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回到老汤身边,对小麦说道:

    “麦克斯韦,那我和汤姆逊先生就先出发了。”

    “学校到伦敦来去要三四个小时,所以今晚我和汤姆逊先生肯定要住在伦敦,你自己如果累了就先休息,不用等我。”

    小麦嗯了一声,朝他扬了扬手中的书籍,打气道:

    “加油,罗峰先生!”

    离开宿舍后。

    徐云和老汤各撑着一把伞,沿着西南方向前进,很快便见到了一辆老汤预约好的马车。

    二人先后进入其中,坐稳后马夫高高一扬马鞭,在夏尔马的身上重重一抽:

    “驾!”

    嘎吱嘎吱——

    马车缓缓开始前行。

    ..........

    过了三个多小时。

    车厢忽然微微一震,车外传来了马夫的声音:

    “两位先生,海德公园已经到了。”

    徐云和老汤从车厢中走出,由老汤付了车费。

    此时大约是下午的四点出头,几个小时过去,原本瓢泼的雨势也逐渐停歇了下来。

    天空虽然依旧有些阴沉,地面也湿漉漉的,但空气反倒清新上了不少。

    海德公园历史悠久,1066年以前是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一个大庄园,还做过狩猎场。

    到了18世纪末,这里同市区连成一片,便被辟为公园。

    19世纪以来,伦敦市区扩展。

    所以原在伦敦西郊的海德公园逐渐成为了市中心区域,大致有些类似后世魔都的人民广场。

    这里也是伦敦在1850年最为繁华的一片区域,你几乎看不到乞丐或者平民。

    行人大多衣着华贵,面容饱满,建筑也是恢弘大气。

    徐云甚至还看到了一些遛狗的人群。

    大约在徐云身边十米处。

    此时正有一位服饰精致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块巴掌大小的牛肉,呼啦一下丢到了自家的宠物狗面前。

    看着大快朵颐的狗狗,小女孩咿呀咿呀的拍起了手掌。

    见此情形。

    徐云忽然想到了不久前自己初到伦敦时,偷走自己少许金子的那个小姑娘。

    二者年龄相仿,生活区域的直线距离可能不到五公里。

    但境遇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前者喂狗的食物对于后者来说,可能至死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1850年的某些缩影,在这两个小女孩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什么?这么点距离就要7个便士?”

    就在徐云心生感慨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老汤饱含惊讶的声音。

    徐云顺势望去。

    只见此时此刻,老汤手里正握着一枚英镑,脸色不愉的对马夫抱怨着:

    “老伯,一个礼拜前从剑桥到伦敦都还只要5个便士呢,怎么几天不到就涨了这么多?”

    马夫是个有些年纪的小老头,满脸都是细密的皱纹,闻言不由苦笑道:

    “这位先生,不是我想涨价,是不涨价真的就没法活了啊。”

    说着马夫左手一摊,当着老汤面就开始掰持了起来:

    “草料涨价、马车维护涨价、入城税也跟着涨价,全英格兰的吃喝住行都在涨价,我一家五口人全靠我拉车的收入,不涨就得喝西北风了!”

    说完马夫又叹了口气,继续道:

    “先生,畜力的马车其实还算好了,听说现在火车烧的油,一升就要十个便士哩!”

    老汤哦视线在马夫枯木般的手指上停留了几秒钟,呼出一口浊气,将英镑塞到了马夫手里:

    “哎......7个便士就7个吧,钱你收好。”

    马夫脸上这才扬起了一抹笑容,飞快的收钱找零,完事后便驾车离开了这里。

    老汤一边摇头一边走到徐云身边,嘀咕道:

    “一升油十个便士,想钱想疯了吧?”

    徐云闻言默然不语,很想说句还是看看远处的诺丁山吧家人们......

    随后老汤又从身上取出一枚怀表,打开看了眼时间:

    “四点半......比预期的快了一些。”

    “罗峰,你难得来一趟伦敦,要不我们去威斯敏斯特教堂逛逛?”

    徐云点点头,答道:

    “汤姆逊先生,一切听您的安排。”

    威斯敏斯特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建筑,同时也是英国地位最高的教堂,位置就在海德公园的隔壁。

    当然了。

    威斯敏斯特教堂之所以出名,除了它的宗教色彩之外,更多还是因为它是英国的国葬陵墓。

    后世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门票价折合华夏币大约200块钱左右,就性价比来说其实不算很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有些网站把周日也列为参观日——而实际上周日是不开放参观的。

    当年徐云就这样被坑过一次,零几年国内的购票网站还不算规范,所以那笔钱徐云至今都没有讨回来.....

    好在1850年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还没成为后世的著名景点,所以并不收取门票,而是要验证登记身份。

    徐云和老汤在出示了三一学院的院徽后,很轻松的便被放入了其中。

    不得不说。

    这个最初开始在十一世纪初建立、几经波折、历时三四百年才建造起来的早期哥特式建筑,在视觉上确实相当震撼人心。

    进入教堂,仰头望去,组成各个大柱子的小石柱在顶上有序散开伸展。

    它们与另外一些散开伸展的小柱子,会合连接成精美图案,循环往复。

    柱子的会和处则用金色的花朵作连接,使得这个顶部高大巍峨又金碧辉煌。

    在教堂大厅的中堂,第一个就是无名烈士纪念碑,纪念那些在战争中为国殉难的战士。

    等到了2022年。

    整座教堂中的墓碑不下3300个,其中大半刻着墓志铭,也是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特色之一。

    不过说到墓志铭,这里就要再辟个谣了。

    没错。

    久违的鞭尸《读者》节目又开始了。

    在很早以前的《读者》期刊上,曾经有过一篇描述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志铭的文章。

    甚至到现在,也依旧被一堆营销号引用着,一搜一大片。

    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在伦敦闻名世界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块名扬世界的墓碑。】

    【其实这只是一块很普通的墓碑,粗糙的花岗石质地,造型也很一般,同周围那些质地上乘、做工优良的亨利三世到乔治二世等二十多位英国前国王墓碑,以及牛顿、达尔文、狄更斯等名人的墓碑比较起来,它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接着便是墓碑的内容: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到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我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

    【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文中称许多世界政要和名人看到这块碑文时都感慨不已,甚至“当年轻的曼德拉看到这篇碑文时,顿然有醍醐灌顶之感,声称自己从中找到了改变南非甚至整个世界的金钥匙。”

    互联网时代这篇文章不知何时被人重新翻起,引得一堆人感叹西方先贤精神层次之高。

    但实际上......

    这个墓碑压根就不存在。

    是的,不存在。

    网络上对于这个墓碑的配图是一副绘画,放大几倍能看到绝大部分的英文内容。

    可问题是公元1100年的英文,压根就不是上面任和一段文字的样子:

    那时的英语正在由古英语,也即盎格鲁萨克逊语,向中古英语转变。

    那时的英语语法与后世英语,特别是当代英语的差异是很大的,甚至连字母都长得不完全一样。

    2017年的时候。

    徐云的一位朋友在伦敦结婚,徐云受邀前往参加婚宴,当时特意还去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找过这枚石碑。

    到那时候徐云才发现......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tmd压根就没有对外开放的地下室......

    后来徐云还在教堂周围转了一大圈也并有发现有此碑文,求证值班人员时对方也表示从未听闻这个墓碑。

    另外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官网上也有人提出过相关问题,官方直接予以了否认。

    连接为westmi-london-england.,输入问题“Is there an ins of 1100 AD beginning “When I was young I thought I ge the world...”即可。

    其实吧。

    如果你仔细观看那句话,就会发现它其实完全就是《大学》里面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翻译。

    明明是老祖宗顿悟的思想,偏偏被某些人套上了一层白皮,还引得一堆人在网上感叹西方先贤豁达如斯,你说可笑不?

    视线再回归现实。

    随后老汤带着徐云一路穿行,很快来到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南向甬道。

    “这里是杰弗里·乔叟的埋葬地,也是最古老的一批非王室墓葬。”

    到了甬道后,老汤指着一块两米高的墓碑说道:

    “他是第一位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诗人,所以这一带也被称为诗人角,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埋葬于此。”

    徐云对于英国诗没什么了解,他的体内不是科学细胞就是色批细胞,没有任何供文学细胞的生存空间。

    所以他只是出于礼节角度出发,上前行了个瞻仰礼。

    接着老汤带着徐云一路绕行,经过了爱德华国王、亨利三世等一系列皇室墓葬。

    当然了。

    被挖成空坟的克伦威尔墓也包括在内——这位护国公生前威名赫赫,但死后的遭遇可不怎么样。

    他死后先是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但很快便被查理二世挖了出来,拖行穿过了伦敦城,并在泰伯恩行刑场被吊上了绞刑架。

    示众一整天后,克伦威尔的头颅被砍下来,挑在一根长矛上四处游街。

    最后克伦威尔的头颅被长钉钉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屋顶上,在上面一待就是25年。

    直到一场风暴把它吹下来,进入民间收藏。

    并且直到1960年,剑桥大学才会把这颗头颅买回来,埋葬在牛津地区一座小教堂旁,流浪了三百年的灵魂终于找到安身之所。

    至于克伦威尔的尸身.......

    它早在被砍头时就被扔进了茅厕,再无踪迹可寻。

    真·鞭尸。

    十多分钟后。

    徐云二人拐过一处弯道,抵达了另一处殡葬地点。

    一来到这里,老汤的表情便肉眼可见的严肃了不少。

    他先是理了理衣袖,用丝巾将脸部的汗水擦干,珍而重之的带着徐云来到了其中一角。

    这是一处装饰相当华贵的区域,高度大约接近四米。

    顶部是一个金色的圆拱,圆拱下方是一个黄白相间的地球,球上画有黄道十二宫和相关星座。

    地球再下方斜躺着一个男子,靠在一堆书上,脚上穿着一双安踏运动鞋。

    男子的旁边放置着两位男性小天使,看上去仿佛在嬉笑打闹。

    与此同时。

    一副棺椁安静的平放在这幅雕刻下方,稳重而又庄严。

    在这处墓葬前。

    什么宗教大拿、新老国王、什么落难王后、殉教圣人,就如同陪侍的背景一般,平凡无奇。

    他的爵位是国王所封,但封赏他的国王因此而知名。

    他的权势比不过尘世的王,他只掌握着群星的运行。

    他的一生无儿无女,他的后人却遍布世界。

    他虽然被葬在上帝的教堂里,不过他很可能就是上帝的马甲。

    徐云沉默片刻,缓缓走上前,心绪不由有些感慨。

    “好久不见了.......”

    “小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