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我不想再看见你这张下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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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豫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病房里很安静,入目之处都是通体的白,不用想也知道自己是在医院里。
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进医院了。
自从他得了心肌炎之后,就会时不时地出现晕厥或者心绞痛的毛病。最严重的一次,他在开会的时候听到了自己准备着手动工的项目被战毅给抢了,当时便直接出现了心绞痛的现象,直接昏倒在了会议室里。
以前那么冷静倔强的一个人,因为心肌炎,突然就变得什么都不能做了,每一次出国坐飞机的时候,时夏都要反复叮嘱他注意身体,她不能跟在他身边的时候,就要给他备好各种药,每一种都会在药瓶上标明怎么服用,怕他忙起来就顾不上吃药,她还总是会三五不时的打电话来叮嘱他。
时夏是他和战祁决裂之后,唯一能给他温暖和安抚的人,这种安抚不仅是从心理,也是从生理上的。
所以每次看着时夏,他都会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取得时仲年的重用,有朝一日和时夏结婚,给她最好的幸福。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变得那么可笑。
“那他这样的情况就不能有什么改变吗?需要做手术还是需要住院治疗,总会有解决办法的吧?”
病房外忽然传来了时夏的声音,带着焦急和紧张,就连声线都有些发颤。
“时小姐,时少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除了卧床休息,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让时少休息,不要再进行大量的工作,把心态放平和,或许还有恢复的可能。”
时夏听着医生的话,眼泪倏地便落了下来,他那么倔强的一个男人,让他什么都不要干,像是一个废人一样卧床休息,这和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她伸手拉住医生,有些恳切的道:“医生,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我们不缺钱,只要能让他痊愈,怎么样都行。”
医生同情的看了她一眼,摇头道:“很抱歉时小姐,心肌炎现在是没有更好的治疗办法的,除了静养就是静养,不要再让他受大刺激,靠自己慢慢调理。”
医生说完便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时夏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眼泪越流越凶,她仰头做了个深呼吸,想把眼泪逼回心底,可是却怎么也止不住。
时豫安静的躺在病床上,仰面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心里平静的已经掀不起一点波澜了。
其实他的病,很早以前他就找医生咨询过,也看过很多关于心肌炎的医学资料,知道这种病只能自救,不能靠外界。到现在为止,他每一次发病,其实都是因为自己的心态不够好,受了刺激。
而这一次,尤其是这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病房的门才被人打开了,时夏先是小心翼翼的啜泣了两声,擦掉眼泪这才走进屋里,转身去拿了两颗水果。
等她再回到病床前的时候才发现时豫已经醒了,急忙放下手里的水果过去握住他的手,惊喜道:“阿豫,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时豫看着面前喜出望外的女人,忽然就觉得有些恍惚。
记忆里他第一次见到时夏,就是自己被时仲年从缅甸海上救起来的那一次。
他睁开眼的时候,她正坐在他的床边给他擦手,动作细致的就像是在照顾一个极其重要的人一样,眼睛又红又肿,脸色很憔悴。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就像是在她的身上镀了一层金色。
那其实不是她最漂亮的样子,可那一刻,他却觉得她无比美丽。
她看到他睁开眼,啜泣了一声,忽然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贴在他的胸口哭起来,不停的说:“我还以为你会死呢,我还以为你会死……”
他很想抱她一下,可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她抱着。
再后来,一直都是时夏陪着他治疗,康复,商科出身的她聪敏灵慧,可唯独是个女儿身。就连时仲年都曾惋惜的对他感叹,如果时夏是个男孩子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接手时家的家业。
他知道时仲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是因为时夏是个女孩子,所以他才需要一个可靠地养子来为他做事。
而时豫,就很幸运的成了那个人。
初入时家的时候,他并没有接触过商业,那时他其实还刚从部队退伍不久,原本想要跟在战祁身边,替他打天下,可战祁却不需要他。
是时夏辅佐着他,一点一点慢慢上手了时家的所有产业,他现在还记得,他第一次成功拿到一个开发案时的兴奋与狂喜,那个案子,也是时夏帮他拿下来的。
那其实不是一个大项目,甚至可以说只要是时远随便一个高管都能谈下来的,可是他却很高兴,因为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时仲年破天荒的夸奖了他有商学天赋。
晚上吃完饭,他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继续看书。他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除了不断地提升,他根本不会得到时仲年的重用。
正当他努力学习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敲门声,一开门,竟然是时夏。
她的手里拿着一瓶红酒,站在门口羞怯的问他有没有在忙,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那时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高贵,虽然时家大宅里的人都叫他一声“大少”,但他心里知道,那些人背地里都叫他“狗”,说他只是时仲年从外面捡回来放在身边的一只狗,有需要就逗两下,不需要就一脚踹开。
这样的身份,他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时夏这位大小姐一起喝酒。
时夏个子不高,站在185的他面前,只及他肩头,再加上她一直低着头,短发垂下遮住了她的脸,就显得更加没气势了。
时豫居高临下的看了她一眼,故作冷淡道:“大小姐还是去找别人喝酒吧,我没空。”
他说完就要关门,可是时夏却抢在他关门之前闪进了屋里,带着哭腔道:“你为什么不理我?你就那么讨厌我?”
他长这么大都没交过女朋友,生平最怕的就是女孩子哭,每次小七一哭,他都恨不得以死谢罪来哄她。看着时夏吧嗒吧嗒的掉眼泪,他头都大了,只能请她进来。
两个人走到他房间外面的露台上,找了两个垫子坐了下来,时夏给他们倒了两杯酒,抱着腿仰头望着天上的星星,跟他絮絮叨叨的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她说,他就听着,一句话也不说。
到最后时夏见他没反应,很失落的说一直都是她在喋喋不休,都没听见他说话。
这个大小姐实在是难伺候的很,时豫拿她没办法,只好跟她说起了自己在部队的事。其实就是一帮大老爷们插科打诨的破事,可她却听得津津有味,不停的让他再多讲一些。
他被她缠的没办法,只能不停的说,从自己入伍说到提升,从提升说到了进特种部队,从特种部队说到退伍,说到最后最都干了,转头一看,旁边的一瓶红酒竟然都被时夏一个人喝完了。
她的脸上满是酒醉的绯红,笑眯眯的望着他,眼睛比天边的星子还亮。时豫心头一跳,不敢再看下去,生怕自己会动了不该动的情,急忙低下了头。
她是时家的大小姐,他只是时仲年捡回来的一条狗,比时家的家佣还不如,他有自知之明,他们不是一路人。
可时夏却不在意,拉着他的手撒娇道:“阿豫,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啊,你看看看我啊。”
她喝多了,声音比平时还要柔还要软,时豫的心都软成了一汪水,心跳加速的像是要蹦出来一样,可还是不敢抬头去看她一眼。
见他不理会自己,时夏急了,索性直接靠过去,主动吻在了他的唇上。
说来也可笑,以前时仲年带他去过不少次娱乐会所,也曾明里暗里的游说他跟那些女人玩,可是部队出来的人都有洁癖,他的洁癖尤其严重,闻见那些浓郁的香水味都受不了。
最过分的一次,他把一个头牌公主当着一个包厢的人推倒在了地上,那个女人以一个极其不雅的姿势叉着腿倒在人前,露出了真空部位。
时豫蹙了蹙眉,当时只觉得一阵恶心,就差没对女人产生恐惧症了。
而这一次,时夏吻他,除了心动,却没有其他任何的反感。
她是真的醉了,唇齿间全都是酸涩醉人的红酒味,吻着吻着就瘫软在了他的怀里,靠在时豫胸口,纤细的手指抚着他的脸颊,水眸盈盈的望着他道:“阿豫,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
两个人后来是怎么辗转到床上的,他都已经记不清了,他们都是第一次,他在部队的时候虽然看过不少AV,可是实战经验却为零,根本不得门道,弄得时夏一直哭。
他看着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心疼的想放弃,可时夏去拉着他的手让他继续。
等他慢慢有了感觉,第一次就要了她很多回。
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他看着身边的女人,除了后悔就是后悔。
时夏醒来之后将被子裹在胸前,羞涩的看着他,时豫的反应却很冷淡,面无表情的叫了她一声“大小姐”,只扔下一句“昨天是个意外,你忘了吧”,然后就转身进了浴室里。
他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渣也很贱,但他没办法,他和时夏的差距太大,她是高高在上的名媛淑女,而他是一个连亲哥哥都要丢掉的垃圾,他不敢去碰她。
他觉得自己只会拉低她的格调。
他给足了她时间,在浴室里呆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出来,可时夏还是坐在床上,抱着被子小声的哭着。
时豫突然就慌了,急忙上去哄她,时夏抬起红肿的双眼望着他,哽咽的问:“阿豫,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下贱?”
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在他心里,她不知道有多高贵。
时夏小心翼翼的拉了拉他的手,吸着鼻子道:“阿豫,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不要丢下我,让我帮你,好不好?”
他看着面前鼓足勇气向他靠近的女人,那一瞬间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他们一起去瑞士旅行,在滑雪场一起打雪仗。有一次在一个商场门口,他们遇到了一个接吻比赛,奖品是一个一千多块钱的破银戒指,可时夏却非要拉着他参加。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吻了五十多分钟没有分开过,成为了哪场比赛的第一名,得到了那个还不如她一顿饭值钱的廉价戒指。
时豫拿着那个红色的天鹅绒盒子,自己都觉得送不出去,随手就想扔,可是时夏却拦住他,从盒子里取出戒指,自顾自的套上,还很高兴的问他好不好看。
戒指是真的不好看,款式俗气,一看就很没品味,可是因为她的手长得好看,衬的那个戒指竟然也很漂亮。
时夏看着那个戒指,忽然就哭了起来,双手吊在他的脖子上,哽咽道:“阿豫,你以后娶我好不好?我想嫁给你。”
他的大小姐,说想嫁给她。
时豫当时什么都没说,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晚他回到家,对着一瓶红酒,忽然就哭了。
他们的父母惨死,他没哭。他偷面包给妹妹,被超市老板打的满脸是血也没哭。被战祁抛弃,重生醒来的时候也没哭。
可那天晚上他却坐在阳台上又哭又笑了整整一个晚上。
他们到最后还是在一起了,从此之后,时豫的生命中就多了一个牵挂,他的努力不再是只为了报复战祁,更是为了取得时仲年的重用,为了能成为配得上时夏的男人。
而现在,他突然发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一场笑话。
面前的这个女人,早就不属于他了。
用曾经那些公子哥嘲笑过他的话来说,时夏这种大小姐怎么可能会瞧得上他,更何况时夏曾经留学欧美,思想开放得很,怕是早就被人睡烂了。
可那时他还不相信,他纯洁无瑕的夏夏,怎么可能会是那种人。
现在才知道,所有的坚持,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能在地下停车场和别人偷情的女人,会是什么好女人?
见他一直不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看,时夏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两下,追问道:“阿豫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时豫直接抓住了她的手,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猝不及防的开口,“夏夏,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说啊。”她还是那副笑靥如花的模样。
时豫的眼神紧紧攫住她的脸,一字一句道:“华臣年终酒会那天晚上的十点到十点半,这段时间你在哪儿?”
他的话音一落,时夏便瞬间变了脸色,张口结舌道:“你……你怎么突然……突然提起这个了。”
时豫加重语气,“你别问为什么,告诉我,你那个时候在哪儿!”
“我,我……”时夏忽然就慌了,“我”了半天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说在这之前时豫的心里还对她抱有一线希望,那么在看到她这样的反应之后,他就彻底失望了。
时豫闭了闭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问道:“你实话告诉我,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阿豫……”时夏张了张嘴,小心翼翼的望着他,“你都知道了?”
时豫扯起嘴角苦笑,“这么说,都是真的了?”
时夏急忙去拉他的手,急切道:“阿豫,你听我说,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是因为……”
“我们分手吧。”时豫冷冷的看着她,忽然抛出一句话。
“阿豫……”时夏愣住了,傻傻的望着他,喉头就像是被棉花堵住了一样,好半天才颤巍巍的说:“阿豫,我知道我骗你让你很生气,但我不是有意的,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时豫闭上眼,咬牙道:“你的话我现在一个字都不想听,给我滚!”
时夏的眼泪一颗一颗的砸下来,“阿豫……”
“听不懂人话吗?我叫你滚!一个千人骑万人跨的贱人,我不想看见你!给老子滚,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时豫说着就抄起手边的玻璃杯朝她砸了过去。
杯子擦着时夏的脸,砸到了身后的墙壁上,炸开了花。
“老子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知道我指哪打哪儿的水平,要不是我念及旧情,刚刚那个杯子一定会毁了你这张勾引男人的脸!”心口阵阵绞痛又不停的袭来,时豫咬紧牙,不肯再多看她一眼,“赶紧滚,别让我更恶心你。”
时夏看着他抬手捂着自己的胸口,知道他的心肌炎又犯了,不敢再多说话惹恼他,只得拿起自己的包站起身,“那我先走了,你不要生气,好好养病,我改天再来看你。”
“如果你还想让我多活两年,就别再来了,老子不想看见你这张骚浪贱的脸。”时豫翻身背对着她,只扔出一句话,“滚吧,走好不送。”
时夏还想说什么,可是看到他这副模样,终归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含着泪依依不舍的走了。
病房门关上的一瞬间,有温热的液体从时豫的眼角一闪而过,他急忙抬手匆匆擦掉,用力闭上了眼睛。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已经到了十二月中旬,知了的伤也恢复的不错,慢慢地可以正常说话了。
为了让她心情好一些,战祁甚至主动找到幼儿园里和知了关系不错的小朋友,和孩子家长沟通之后,将小朋友接到宋园陪知了一起玩。
这段时间又接连不断的下了几场雪,宋园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片白色,宋清歌裹着羊毛披肩站在窗前,看着知了和几个小朋友开心地跑来跑去,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在看什么?”
身后突然传来了男人低沉的声音,接着腰身就被人圈住,战祁的下巴抵在她的肩头,缱绻的抱着她。
“在看知了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宋清歌不由得微笑,“看着他们这个样子,忽然就想到了我上学的时候,爸爸怕我孤单,所以把辛恬接来给我伴读。”
战祁侧头看她,“想她了?”
“有点。”宋清歌叹气,“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在战峥那里还好不好。她现在只认得我一个人,其实我不该扔下她一个人的,万一……”
“你不要担心,战峥现在已经知道错了,听他的助理说,战峥现在每天一下班就匆匆的赶回家,前些天还在学做饭,辛恬跟着他也不用担心纪淮安,至少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可是……”
“战太太!”战祁忍不住加重语气叫了她一声,低头咬了咬她的耳垂,“你现在不要想别人了可以吗?你自己肚子里还揣着俩呢!”
说来也是了,她现在自己都快要自顾不暇了,还去管别人。
宋清歌转过身,双手吊在他的脖子上,歪着头笑吟吟的问他,“那战先生喜欢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只要是你生的,都喜欢。”战祁揽住她的腰轻笑,“哪怕你生个哪吒我都喜欢。”
宋清歌白他一眼,“切,生哪吒我得怀三年呢,你不累我还累呢。”
战祁笑,“谁说我不累?”
她简直是无语了,“你有什么好累的?孩子在我肚子里又不在你肚子里。”
“我不能跟你做爱做的事了,你说累不累?”战祁凑上去轻轻咬她的唇,禁欲的声音带着沙哑,“现在才两个月,我都感觉过了好久没和你亲密接触过了,三年岂不是要了我的命?真不知道李靖是怎么忍过来的。”
宋清歌嗔他一眼,“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天天想着那件事啊。这就是为什么人家李靖能飞升成仙而你不能的原因。”
“成仙了就不能跟你纵欲了,还是当人比较好。食色性也,这是人之天性,想想又怎么了?”战祁说着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装作随口的说了一句,“你说是不是?老婆?”
他的话说完,宋清歌忽然就愣住了。
时豫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病房里很安静,入目之处都是通体的白,不用想也知道自己是在医院里。
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进医院了。
自从他得了心肌炎之后,就会时不时地出现晕厥或者心绞痛的毛病。最严重的一次,他在开会的时候听到了自己准备着手动工的项目被战毅给抢了,当时便直接出现了心绞痛的现象,直接昏倒在了会议室里。
以前那么冷静倔强的一个人,因为心肌炎,突然就变得什么都不能做了,每一次出国坐飞机的时候,时夏都要反复叮嘱他注意身体,她不能跟在他身边的时候,就要给他备好各种药,每一种都会在药瓶上标明怎么服用,怕他忙起来就顾不上吃药,她还总是会三五不时的打电话来叮嘱他。
时夏是他和战祁决裂之后,唯一能给他温暖和安抚的人,这种安抚不仅是从心理,也是从生理上的。
所以每次看着时夏,他都会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取得时仲年的重用,有朝一日和时夏结婚,给她最好的幸福。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变得那么可笑。
“那他这样的情况就不能有什么改变吗?需要做手术还是需要住院治疗,总会有解决办法的吧?”
病房外忽然传来了时夏的声音,带着焦急和紧张,就连声线都有些发颤。
“时小姐,时少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除了卧床休息,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让时少休息,不要再进行大量的工作,把心态放平和,或许还有恢复的可能。”
时夏听着医生的话,眼泪倏地便落了下来,他那么倔强的一个男人,让他什么都不要干,像是一个废人一样卧床休息,这和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她伸手拉住医生,有些恳切的道:“医生,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我们不缺钱,只要能让他痊愈,怎么样都行。”
医生同情的看了她一眼,摇头道:“很抱歉时小姐,心肌炎现在是没有更好的治疗办法的,除了静养就是静养,不要再让他受大刺激,靠自己慢慢调理。”
医生说完便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时夏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眼泪越流越凶,她仰头做了个深呼吸,想把眼泪逼回心底,可是却怎么也止不住。
时豫安静的躺在病床上,仰面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心里平静的已经掀不起一点波澜了。
其实他的病,很早以前他就找医生咨询过,也看过很多关于心肌炎的医学资料,知道这种病只能自救,不能靠外界。到现在为止,他每一次发病,其实都是因为自己的心态不够好,受了刺激。
而这一次,尤其是这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病房的门才被人打开了,时夏先是小心翼翼的啜泣了两声,擦掉眼泪这才走进屋里,转身去拿了两颗水果。
等她再回到病床前的时候才发现时豫已经醒了,急忙放下手里的水果过去握住他的手,惊喜道:“阿豫,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时豫看着面前喜出望外的女人,忽然就觉得有些恍惚。
记忆里他第一次见到时夏,就是自己被时仲年从缅甸海上救起来的那一次。
他睁开眼的时候,她正坐在他的床边给他擦手,动作细致的就像是在照顾一个极其重要的人一样,眼睛又红又肿,脸色很憔悴。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就像是在她的身上镀了一层金色。
那其实不是她最漂亮的样子,可那一刻,他却觉得她无比美丽。
她看到他睁开眼,啜泣了一声,忽然扑上去紧紧地抱住他,贴在他的胸口哭起来,不停的说:“我还以为你会死呢,我还以为你会死……”
他很想抱她一下,可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她抱着。
再后来,一直都是时夏陪着他治疗,康复,商科出身的她聪敏灵慧,可唯独是个女儿身。就连时仲年都曾惋惜的对他感叹,如果时夏是个男孩子就好了,这样就可以接手时家的家业。
他知道时仲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是因为时夏是个女孩子,所以他才需要一个可靠地养子来为他做事。
而时豫,就很幸运的成了那个人。
初入时家的时候,他并没有接触过商业,那时他其实还刚从部队退伍不久,原本想要跟在战祁身边,替他打天下,可战祁却不需要他。
是时夏辅佐着他,一点一点慢慢上手了时家的所有产业,他现在还记得,他第一次成功拿到一个开发案时的兴奋与狂喜,那个案子,也是时夏帮他拿下来的。
那其实不是一个大项目,甚至可以说只要是时远随便一个高管都能谈下来的,可是他却很高兴,因为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时仲年破天荒的夸奖了他有商学天赋。
晚上吃完饭,他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继续看书。他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除了不断地提升,他根本不会得到时仲年的重用。
正当他努力学习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敲门声,一开门,竟然是时夏。
她的手里拿着一瓶红酒,站在门口羞怯的问他有没有在忙,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那时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高贵,虽然时家大宅里的人都叫他一声“大少”,但他心里知道,那些人背地里都叫他“狗”,说他只是时仲年从外面捡回来放在身边的一只狗,有需要就逗两下,不需要就一脚踹开。
这样的身份,他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时夏这位大小姐一起喝酒。
时夏个子不高,站在185的他面前,只及他肩头,再加上她一直低着头,短发垂下遮住了她的脸,就显得更加没气势了。
时豫居高临下的看了她一眼,故作冷淡道:“大小姐还是去找别人喝酒吧,我没空。”
他说完就要关门,可是时夏却抢在他关门之前闪进了屋里,带着哭腔道:“你为什么不理我?你就那么讨厌我?”
他长这么大都没交过女朋友,生平最怕的就是女孩子哭,每次小七一哭,他都恨不得以死谢罪来哄她。看着时夏吧嗒吧嗒的掉眼泪,他头都大了,只能请她进来。
两个人走到他房间外面的露台上,找了两个垫子坐了下来,时夏给他们倒了两杯酒,抱着腿仰头望着天上的星星,跟他絮絮叨叨的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情。
她说,他就听着,一句话也不说。
到最后时夏见他没反应,很失落的说一直都是她在喋喋不休,都没听见他说话。
这个大小姐实在是难伺候的很,时豫拿她没办法,只好跟她说起了自己在部队的事。其实就是一帮大老爷们插科打诨的破事,可她却听得津津有味,不停的让他再多讲一些。
他被她缠的没办法,只能不停的说,从自己入伍说到提升,从提升说到了进特种部队,从特种部队说到退伍,说到最后最都干了,转头一看,旁边的一瓶红酒竟然都被时夏一个人喝完了。
她的脸上满是酒醉的绯红,笑眯眯的望着他,眼睛比天边的星子还亮。时豫心头一跳,不敢再看下去,生怕自己会动了不该动的情,急忙低下了头。
她是时家的大小姐,他只是时仲年捡回来的一条狗,比时家的家佣还不如,他有自知之明,他们不是一路人。
可时夏却不在意,拉着他的手撒娇道:“阿豫,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啊,你看看看我啊。”
她喝多了,声音比平时还要柔还要软,时豫的心都软成了一汪水,心跳加速的像是要蹦出来一样,可还是不敢抬头去看她一眼。
见他不理会自己,时夏急了,索性直接靠过去,主动吻在了他的唇上。
说来也可笑,以前时仲年带他去过不少次娱乐会所,也曾明里暗里的游说他跟那些女人玩,可是部队出来的人都有洁癖,他的洁癖尤其严重,闻见那些浓郁的香水味都受不了。
最过分的一次,他把一个头牌公主当着一个包厢的人推倒在了地上,那个女人以一个极其不雅的姿势叉着腿倒在人前,露出了真空部位。
时豫蹙了蹙眉,当时只觉得一阵恶心,就差没对女人产生恐惧症了。
而这一次,时夏吻他,除了心动,却没有其他任何的反感。
她是真的醉了,唇齿间全都是酸涩醉人的红酒味,吻着吻着就瘫软在了他的怀里,靠在时豫胸口,纤细的手指抚着他的脸颊,水眸盈盈的望着他道:“阿豫,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
两个人后来是怎么辗转到床上的,他都已经记不清了,他们都是第一次,他在部队的时候虽然看过不少AV,可是实战经验却为零,根本不得门道,弄得时夏一直哭。
他看着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心疼的想放弃,可时夏去拉着他的手让他继续。
等他慢慢有了感觉,第一次就要了她很多回。
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他看着身边的女人,除了后悔就是后悔。
时夏醒来之后将被子裹在胸前,羞涩的看着他,时豫的反应却很冷淡,面无表情的叫了她一声“大小姐”,只扔下一句“昨天是个意外,你忘了吧”,然后就转身进了浴室里。
他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渣也很贱,但他没办法,他和时夏的差距太大,她是高高在上的名媛淑女,而他是一个连亲哥哥都要丢掉的垃圾,他不敢去碰她。
他觉得自己只会拉低她的格调。
他给足了她时间,在浴室里呆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出来,可时夏还是坐在床上,抱着被子小声的哭着。
时豫突然就慌了,急忙上去哄她,时夏抬起红肿的双眼望着他,哽咽的问:“阿豫,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下贱?”
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在他心里,她不知道有多高贵。
时夏小心翼翼的拉了拉他的手,吸着鼻子道:“阿豫,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不要丢下我,让我帮你,好不好?”
他看着面前鼓足勇气向他靠近的女人,那一瞬间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他们一起去瑞士旅行,在滑雪场一起打雪仗。有一次在一个商场门口,他们遇到了一个接吻比赛,奖品是一个一千多块钱的破银戒指,可时夏却非要拉着他参加。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吻了五十多分钟没有分开过,成为了哪场比赛的第一名,得到了那个还不如她一顿饭值钱的廉价戒指。
时豫拿着那个红色的天鹅绒盒子,自己都觉得送不出去,随手就想扔,可是时夏却拦住他,从盒子里取出戒指,自顾自的套上,还很高兴的问他好不好看。
戒指是真的不好看,款式俗气,一看就很没品味,可是因为她的手长得好看,衬的那个戒指竟然也很漂亮。
时夏看着那个戒指,忽然就哭了起来,双手吊在他的脖子上,哽咽道:“阿豫,你以后娶我好不好?我想嫁给你。”
他的大小姐,说想嫁给她。
时豫当时什么都没说,可是没有人知道,那晚他回到家,对着一瓶红酒,忽然就哭了。
他们的父母惨死,他没哭。他偷面包给妹妹,被超市老板打的满脸是血也没哭。被战祁抛弃,重生醒来的时候也没哭。
可那天晚上他却坐在阳台上又哭又笑了整整一个晚上。
他们到最后还是在一起了,从此之后,时豫的生命中就多了一个牵挂,他的努力不再是只为了报复战祁,更是为了取得时仲年的重用,为了能成为配得上时夏的男人。
而现在,他突然发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一场笑话。
面前的这个女人,早就不属于他了。
用曾经那些公子哥嘲笑过他的话来说,时夏这种大小姐怎么可能会瞧得上他,更何况时夏曾经留学欧美,思想开放得很,怕是早就被人睡烂了。
可那时他还不相信,他纯洁无瑕的夏夏,怎么可能会是那种人。
现在才知道,所有的坚持,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能在地下停车场和别人偷情的女人,会是什么好女人?
见他一直不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看,时夏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两下,追问道:“阿豫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时豫直接抓住了她的手,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猝不及防的开口,“夏夏,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说啊。”她还是那副笑靥如花的模样。
时豫的眼神紧紧攫住她的脸,一字一句道:“华臣年终酒会那天晚上的十点到十点半,这段时间你在哪儿?”
他的话音一落,时夏便瞬间变了脸色,张口结舌道:“你……你怎么突然……突然提起这个了。”
时豫加重语气,“你别问为什么,告诉我,你那个时候在哪儿!”
“我,我……”时夏忽然就慌了,“我”了半天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说在这之前时豫的心里还对她抱有一线希望,那么在看到她这样的反应之后,他就彻底失望了。
时豫闭了闭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问道:“你实话告诉我,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阿豫……”时夏张了张嘴,小心翼翼的望着他,“你都知道了?”
时豫扯起嘴角苦笑,“这么说,都是真的了?”
时夏急忙去拉他的手,急切道:“阿豫,你听我说,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是因为……”
“我们分手吧。”时豫冷冷的看着她,忽然抛出一句话。
“阿豫……”时夏愣住了,傻傻的望着他,喉头就像是被棉花堵住了一样,好半天才颤巍巍的说:“阿豫,我知道我骗你让你很生气,但我不是有意的,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时豫闭上眼,咬牙道:“你的话我现在一个字都不想听,给我滚!”
时夏的眼泪一颗一颗的砸下来,“阿豫……”
“听不懂人话吗?我叫你滚!一个千人骑万人跨的贱人,我不想看见你!给老子滚,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时豫说着就抄起手边的玻璃杯朝她砸了过去。
杯子擦着时夏的脸,砸到了身后的墙壁上,炸开了花。
“老子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知道我指哪打哪儿的水平,要不是我念及旧情,刚刚那个杯子一定会毁了你这张勾引男人的脸!”心口阵阵绞痛又不停的袭来,时豫咬紧牙,不肯再多看她一眼,“赶紧滚,别让我更恶心你。”
时夏看着他抬手捂着自己的胸口,知道他的心肌炎又犯了,不敢再多说话惹恼他,只得拿起自己的包站起身,“那我先走了,你不要生气,好好养病,我改天再来看你。”
“如果你还想让我多活两年,就别再来了,老子不想看见你这张骚浪贱的脸。”时豫翻身背对着她,只扔出一句话,“滚吧,走好不送。”
时夏还想说什么,可是看到他这副模样,终归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含着泪依依不舍的走了。
病房门关上的一瞬间,有温热的液体从时豫的眼角一闪而过,他急忙抬手匆匆擦掉,用力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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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已经到了十二月中旬,知了的伤也恢复的不错,慢慢地可以正常说话了。
为了让她心情好一些,战祁甚至主动找到幼儿园里和知了关系不错的小朋友,和孩子家长沟通之后,将小朋友接到宋园陪知了一起玩。
这段时间又接连不断的下了几场雪,宋园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片白色,宋清歌裹着羊毛披肩站在窗前,看着知了和几个小朋友开心地跑来跑去,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在看什么?”
身后突然传来了男人低沉的声音,接着腰身就被人圈住,战祁的下巴抵在她的肩头,缱绻的抱着她。
“在看知了和小朋友们一起玩。”宋清歌不由得微笑,“看着他们这个样子,忽然就想到了我上学的时候,爸爸怕我孤单,所以把辛恬接来给我伴读。”
战祁侧头看她,“想她了?”
“有点。”宋清歌叹气,“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在战峥那里还好不好。她现在只认得我一个人,其实我不该扔下她一个人的,万一……”
“你不要担心,战峥现在已经知道错了,听他的助理说,战峥现在每天一下班就匆匆的赶回家,前些天还在学做饭,辛恬跟着他也不用担心纪淮安,至少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可是……”
“战太太!”战祁忍不住加重语气叫了她一声,低头咬了咬她的耳垂,“你现在不要想别人了可以吗?你自己肚子里还揣着俩呢!”
说来也是了,她现在自己都快要自顾不暇了,还去管别人。
宋清歌转过身,双手吊在他的脖子上,歪着头笑吟吟的问他,“那战先生喜欢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只要是你生的,都喜欢。”战祁揽住她的腰轻笑,“哪怕你生个哪吒我都喜欢。”
宋清歌白他一眼,“切,生哪吒我得怀三年呢,你不累我还累呢。”
战祁笑,“谁说我不累?”
她简直是无语了,“你有什么好累的?孩子在我肚子里又不在你肚子里。”
“我不能跟你做爱做的事了,你说累不累?”战祁凑上去轻轻咬她的唇,禁欲的声音带着沙哑,“现在才两个月,我都感觉过了好久没和你亲密接触过了,三年岂不是要了我的命?真不知道李靖是怎么忍过来的。”
宋清歌嗔他一眼,“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天天想着那件事啊。这就是为什么人家李靖能飞升成仙而你不能的原因。”
“成仙了就不能跟你纵欲了,还是当人比较好。食色性也,这是人之天性,想想又怎么了?”战祁说着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装作随口的说了一句,“你说是不是?老婆?”
他的话说完,宋清歌忽然就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