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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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便是仙魔世界第一高山灵山,它高耸入云,山上灵气环绕,没有任何鸟类与人类能飞过此山,凡是到此的人类,全都是绕道而行。
白玲龙胳膊受伤,紧紧的抓住可可,可可身上的穴道还没有自行打开,她也非常着急,便开口说道:“白玲龙,你带着我,逃不掉的,你自己逃去吧。”本事好意的一句话。却让白玲龙微微冷笑
“就算是放开你,我也逃不掉,仙界的人在找我,魔界的人也想杀我,这个世界我本就没有容身之地,即凡是死,我也要带着你……”
可可心中一惊,难道他想死不成?还要拉着她做垫背?我晕,之前她千思熟虑,也曾想过被逼急的白玲龙会跟她同归于尽。但是她想自己让青蓝在众人面前说的话,不至于让仙界的人在没有占领魔宫的情况下,去寻找她。
但是却没有想到,半道杀出个程咬金来,身后紧追不舍的男人是谁,他这样穷追不舍,只会害了她。
“白玲龙,你冷静了,我的怀里还有烟雾弹,你可以解开我的穴道,我帮你……”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白玲龙身心疲惫,再加上刚才在溪水边,看见可可用厌恶的眼神看着他时,他便已经心灰意冷,之后又出现了这样一号神秘的高深人物,更是让他无处逃脱,他便产生了轻世的心理。
只见前面便是灵山的一处直上直下的悬崖,他抱着可可的手臂不自觉的微微用力。
可可心中一紧,难道他要撞崖?“白玲龙,你要冷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后面追来到人也不一定多厉害,你跟他输死决斗,相信还有一线生机。”她可不想跟着这个邪魔一起下地狱。
“哈哈哈哈……”白玲龙已经听不进任何话语,他的江山没了,他喜欢的女人不喜欢他,他努力了这么多年的成果最后却换来了如此的下场。他抱着可可加速速度,向着对面的山崖冲了过去。
身后紧紧追随的人,不禁心中一惊,他竟然想要自杀?可是已经晚了,本来之前可以追上去的他,因为担心他会伤害可可,便故意没有逼迫的太紧。而现在他们之间本来就有一段距离,再加上白玲龙用了十分的法力向对面的山崖撞去,可想而知后果如何……
可可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一痛,便失去了意思。
紧紧追随的人心中漏跳了几拍,不自然的疼痛起来,他冲上去接住了向着地面坠落的可可,将她用力的抱在怀中,好像怕失去她一般紧张。
白玲龙向着山崖之下坠落,涅杀紧紧跟上,手中幻化而出炫裂铁对着掉在地面上的人,冷声说道:“欺负可可,你将不配再活。”
说完,在白玲龙恍然大悟的时候对准了他的咽喉,用力。被炫裂铁杀死的人,元神将用不得自由,最后消失而亡。
原来他便是涅杀,是谁说,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是谁说他已经跟着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又是谁说,不管在任何时候,他最先舍弃的人是林可可。
在一处山洞中,涅杀为可可输送了功法,包扎了伤口,幸好她的身体素质一向都好,只是脑袋受了点伤,并无大碍。
涅杀看她睡得很熟,决定出去找一些吃的东西,她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可是等他拿着猎物走进山洞的时候,却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涅杀找遍了附近的山林与村庄,都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可可……”涅杀沙哑的声音在高山中回荡,但是回答他的只有他自己飘荡在山间的回音。
五年后……
在骊山以南,有一处风景优美的路族山寨,陆族的人民世代在这里生活修炼,这里民风淳朴,热情奔放,虽然也是仙界所属的一个小小的部落。但是每年的朝贡他们确是极少去的。
今年不同以往,在陆族山寨中有了一位贵客,贵鸟朝凤。这只朝凤鸟非常的漂亮,还象征这吉祥富贵,所以山寨中的族长决定将它奉献给当今的仙君博洛。
“清夏……”远远的君香在河水的对岸喊道。身后还跟着五六个女孩子。
只见河水中间,一个女子挽着裤腿,撸着袖子正在水中抓鱼,青山绿水之间,她一身绿衣,如同山间精灵,她抬头看着河对岸,用力的朝对方摆了摆手:“君香,我抓了很多!”
“奥……那我们去捡柴了……”君香高兴的回身跟其他的女孩子们去树林中拣拾干柴了。
陆清夏又往上挽了挽袖子,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河水,她的脚趾自然的在水中微微弯曲,只见她眉毛一挑,嘴角轻笑,一双手已经飞速的向水中抓去,一条半尺长的青鱼便被她抓在手中,她嘴角的笑容扩大,用力的向着河边一个竹篓扔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在篓子中。
三四个青年小伙子看着这边的情景,不禁打着手势,其中一位指了指身边的一人又指了指对岸,那人会意,在另一条路上向着对岸而去。剩下的三人潜藏在原地。
“清夏……”那已经到了对岸的年轻人坐到了河沿边“抓鱼呢?”
陆清夏微微皱眉,抬眼看他“别影响我,赶紧走开!”
这一抬眉,一转眼之间竟然全是娇媚的风情,她的头发漆黑铮亮,编成了长长的辫子垂到腿边,她额头上一抹水红的盛开的荷花的印记,妖娆而美丽,清雅而高贵。她眼睛全是厌倦之色,但是却给人一种自然奔放的风情。
怪不得陆亚总是围着她转,全族那么多女子他都看不上眼,偏偏喜欢上这个外族的女子。
四年前,族长的一位亲人将她带到了这里,从此后族长便认她为干女儿,她也便在族里生活了下来。
那时候陆亚就天天的围着她转,问她的名字,问她来自哪里?问她为什么是黑色的眼睛还有头发?问她的是否懂得功法?
慢慢的时间长了,人们也就知道了,她姓氏跟随陆族,取名为清夏,因为她正是清夏的季节出生的,所以命名为此。
清夏看着对面的人不耐烦的喊道:“你不跟着陆亚,来这里做什么?赶紧走了!”
正在此时,可可听见河东岸有动静,转身去看,却见在陆亚带着几个男子将她放青鱼的篓子拿跑了……
清夏气的不行,纵身在河水中跳了出来“竟然还学会了用计策?”她双眉拧起向着陆亚奔跑的方向追去,她赤脚跑在路上,不消一刻,便已经追上,一下子将陆亚扑倒在地上,她起身便坐上了他的身体,将他压在底下:“又偷我的鱼,说好了愿赌服输,你怎么这么不讲信用。”
今晚的烟火聚会,男孩子与女孩子分成了两派,规定谁要是抓的鱼多,谁就负责对方家里的砍柴工作,陆清夏与陆亚住在一家,自然是谁要是输了,未来十天谁就代替对方上山砍柴。
前面便是仙魔世界第一高山灵山,它高耸入云,山上灵气环绕,没有任何鸟类与人类能飞过此山,凡是到此的人类,全都是绕道而行。
白玲龙胳膊受伤,紧紧的抓住可可,可可身上的穴道还没有自行打开,她也非常着急,便开口说道:“白玲龙,你带着我,逃不掉的,你自己逃去吧。”本事好意的一句话。却让白玲龙微微冷笑
“就算是放开你,我也逃不掉,仙界的人在找我,魔界的人也想杀我,这个世界我本就没有容身之地,即凡是死,我也要带着你……”
可可心中一惊,难道他想死不成?还要拉着她做垫背?我晕,之前她千思熟虑,也曾想过被逼急的白玲龙会跟她同归于尽。但是她想自己让青蓝在众人面前说的话,不至于让仙界的人在没有占领魔宫的情况下,去寻找她。
但是却没有想到,半道杀出个程咬金来,身后紧追不舍的男人是谁,他这样穷追不舍,只会害了她。
“白玲龙,你冷静了,我的怀里还有烟雾弹,你可以解开我的穴道,我帮你……”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白玲龙身心疲惫,再加上刚才在溪水边,看见可可用厌恶的眼神看着他时,他便已经心灰意冷,之后又出现了这样一号神秘的高深人物,更是让他无处逃脱,他便产生了轻世的心理。
只见前面便是灵山的一处直上直下的悬崖,他抱着可可的手臂不自觉的微微用力。
可可心中一紧,难道他要撞崖?“白玲龙,你要冷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后面追来到人也不一定多厉害,你跟他输死决斗,相信还有一线生机。”她可不想跟着这个邪魔一起下地狱。
“哈哈哈哈……”白玲龙已经听不进任何话语,他的江山没了,他喜欢的女人不喜欢他,他努力了这么多年的成果最后却换来了如此的下场。他抱着可可加速速度,向着对面的山崖冲了过去。
身后紧紧追随的人,不禁心中一惊,他竟然想要自杀?可是已经晚了,本来之前可以追上去的他,因为担心他会伤害可可,便故意没有逼迫的太紧。而现在他们之间本来就有一段距离,再加上白玲龙用了十分的法力向对面的山崖撞去,可想而知后果如何……
可可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一痛,便失去了意思。
紧紧追随的人心中漏跳了几拍,不自然的疼痛起来,他冲上去接住了向着地面坠落的可可,将她用力的抱在怀中,好像怕失去她一般紧张。
白玲龙向着山崖之下坠落,涅杀紧紧跟上,手中幻化而出炫裂铁对着掉在地面上的人,冷声说道:“欺负可可,你将不配再活。”
说完,在白玲龙恍然大悟的时候对准了他的咽喉,用力。被炫裂铁杀死的人,元神将用不得自由,最后消失而亡。
原来他便是涅杀,是谁说,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是谁说他已经跟着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又是谁说,不管在任何时候,他最先舍弃的人是林可可。
在一处山洞中,涅杀为可可输送了功法,包扎了伤口,幸好她的身体素质一向都好,只是脑袋受了点伤,并无大碍。
涅杀看她睡得很熟,决定出去找一些吃的东西,她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可是等他拿着猎物走进山洞的时候,却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涅杀找遍了附近的山林与村庄,都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可可……”涅杀沙哑的声音在高山中回荡,但是回答他的只有他自己飘荡在山间的回音。
五年后……
在骊山以南,有一处风景优美的路族山寨,陆族的人民世代在这里生活修炼,这里民风淳朴,热情奔放,虽然也是仙界所属的一个小小的部落。但是每年的朝贡他们确是极少去的。
今年不同以往,在陆族山寨中有了一位贵客,贵鸟朝凤。这只朝凤鸟非常的漂亮,还象征这吉祥富贵,所以山寨中的族长决定将它奉献给当今的仙君博洛。
“清夏……”远远的君香在河水的对岸喊道。身后还跟着五六个女孩子。
只见河水中间,一个女子挽着裤腿,撸着袖子正在水中抓鱼,青山绿水之间,她一身绿衣,如同山间精灵,她抬头看着河对岸,用力的朝对方摆了摆手:“君香,我抓了很多!”
“奥……那我们去捡柴了……”君香高兴的回身跟其他的女孩子们去树林中拣拾干柴了。
陆清夏又往上挽了挽袖子,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河水,她的脚趾自然的在水中微微弯曲,只见她眉毛一挑,嘴角轻笑,一双手已经飞速的向水中抓去,一条半尺长的青鱼便被她抓在手中,她嘴角的笑容扩大,用力的向着河边一个竹篓扔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在篓子中。
三四个青年小伙子看着这边的情景,不禁打着手势,其中一位指了指身边的一人又指了指对岸,那人会意,在另一条路上向着对岸而去。剩下的三人潜藏在原地。
“清夏……”那已经到了对岸的年轻人坐到了河沿边“抓鱼呢?”
陆清夏微微皱眉,抬眼看他“别影响我,赶紧走开!”
这一抬眉,一转眼之间竟然全是娇媚的风情,她的头发漆黑铮亮,编成了长长的辫子垂到腿边,她额头上一抹水红的盛开的荷花的印记,妖娆而美丽,清雅而高贵。她眼睛全是厌倦之色,但是却给人一种自然奔放的风情。
怪不得陆亚总是围着她转,全族那么多女子他都看不上眼,偏偏喜欢上这个外族的女子。
四年前,族长的一位亲人将她带到了这里,从此后族长便认她为干女儿,她也便在族里生活了下来。
那时候陆亚就天天的围着她转,问她的名字,问她来自哪里?问她为什么是黑色的眼睛还有头发?问她的是否懂得功法?
慢慢的时间长了,人们也就知道了,她姓氏跟随陆族,取名为清夏,因为她正是清夏的季节出生的,所以命名为此。
清夏看着对面的人不耐烦的喊道:“你不跟着陆亚,来这里做什么?赶紧走了!”
正在此时,可可听见河东岸有动静,转身去看,却见在陆亚带着几个男子将她放青鱼的篓子拿跑了……
清夏气的不行,纵身在河水中跳了出来“竟然还学会了用计策?”她双眉拧起向着陆亚奔跑的方向追去,她赤脚跑在路上,不消一刻,便已经追上,一下子将陆亚扑倒在地上,她起身便坐上了他的身体,将他压在底下:“又偷我的鱼,说好了愿赌服输,你怎么这么不讲信用。”
今晚的烟火聚会,男孩子与女孩子分成了两派,规定谁要是抓的鱼多,谁就负责对方家里的砍柴工作,陆清夏与陆亚住在一家,自然是谁要是输了,未来十天谁就代替对方上山砍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