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复杂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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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玩乐的女人们很快就注意到了向天华,她们的打扮各异,有的穿着清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有的穿着暴露,脸上画着大浓妆。虽然她们的面孔有所不同,但是在来回闪耀的灯光下,这些女人都像是看着猎物的狐狸。
不过这些女人不知是,向天华这块猎物,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向总,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啊,难道是心情不好~”一个穿着大红色紧身裙子的女人首先出马了,她抚了抚及腰的栗色大波浪,自然地坐在向天华的左边,娇滴滴地问。
其他的女人一看到有人出手了,立刻对着向天华右边的座位挤了过去。
这群女人虽然在表面上很和谐,但是在暗地里,她们不知道互挠了多少下,都想挤到向天华的身边坐下。
终于,一个学生妹打扮的女人坐到了向天华的右边。
其他的女人看到向天华的两边的位置都被霸占了,很不甘心地围在向天华的周围,不愿意离开。
“你就是传说中的向先生吗?我好崇拜你哦!”学生妹打扮一样的女人留着黑色的直发,一身白色的裙子显得水嫩很多,她扑闪着大眼睛,声音嗲嗲的,“向先生,人家是第一次来到这种酒吧,所以什么都不懂,很害怕,你可以教教我吗?”
其他的女人听到学生妹的这一番话,顿时不约而同地翻起了白眼:你以为你是白莲花?还出淤泥而不染呢!
接着,坐在向天华左边的女人也不甘示弱,她歪歪身子,立刻露出了又白又长的大腿,然后声音很是魅惑:“向总,我们出去玩玩吧!”
红衣女人说完,将手放在了向天华的肩膀上。
自从酒吧里的女人听说,向总把一个对他死缠烂打的女人带走之后,女人就以为她们终于懂得了向天华的审美情趣。原来向总喜欢那种死缠烂打、霸王硬上弓的女人啊!
所以,今天的女人们在看到向天华的时候,立刻贴了上去,不论向天华喜不喜欢。
可是这些女人不知道是,向天华之所以会对洛依依另眼相待,那是因为洛依依的脸。世人看事都看表面,便自以为懂得了其中的奥妙,殊不知,这种人总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现在粘着向天华的这两个女人,就处在这种情况之中。
虽然向天华对有姿色的女人来者不拒,但是今天的向天华心情实在不好,他始终没看任何女人一眼,反而嫌弃这群女人太过聒噪。
周围的女人还在叽叽喳喳地和向天华搭讪,却没看到向天华越来越阴沉的脸。
终于,向天华变得不耐烦了,他被这群女人身上浓烈的香水味道刺得心烦。
“嘭”的一声,向天华将酒杯摔在地上,酒杯瞬间被摔的粉碎,酒水也撒了一地,向天华冷声警告了一句:“滚!”
周围的女人吓得立刻噤声。不过在一下秒的时候,女人都反应过来了:来了来了,向总发脾气了!上一次的时候,向总就是这样发完脾气以后,把那个女人带走了!
女人面对发脾气的向天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更加兴奋了,穿着红色长裙的女人试探地推了推向天华的胳膊,娇嗔一声:“向总你好凶哦!”
“我说,你们都滚……”向天华深吸了一口气,他只是想喝一口闷酒而已,却无奈任何地方都有飞来飞去的苍蝇!
“不嘛!”坐在向天华左的学生妹立刻揽住了向天华的胳膊,用脸,在他的肩膀上使劲地蹭了蹭。
坐在右边的红衣女,也不甘示弱,立刻向天华扑了过去。
向天华几近愤怒的边缘,他猛地一个起身,结果,两个女人抱在了一起。
“喂,干嘛抱我,你的硅胶咯到我了!”
“哈哈哈,还我的硅胶,你的鼻子都整外了你都没发现!这个整容怪!”
两个女人一言不合,立刻开始撕胯,言辞激烈,声音尖细。
在一边的向天华摇摇头,这就是他厌恶女人的原因。
靠近他的女人要么明着投怀送抱,要么暗地里故意接近,还装作一副巧合的样子。自己以前唯一一个喜欢的人,还是为了骗自己,现在终于发现自己爱上了洛依依,却对她做出了那么多愚蠢的事情。
向天华耳边的音乐声,女人的吵闹声,人们疯狂的叫嚣声,让他烦闷不堪,刚才灌进口中的酒精也渐渐地发挥了作用,向天华的脑海中又出现了洛依依,出现了她那张伤心欲绝的神情。
“够了!”头痛欲裂的向天华吼出了这句话。
听到向天华的吼声,全酒吧的立刻静了下来,就连音乐也停了下来。
酒吧里所有的人都纷纷看向向天华,灯光还在不停地闪烁,照在轮流地照在每一个神色诡异的脸上。
酒吧里静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
原本正在争吵的女人也不敢说话了,只是瑟缩地看着向天华,因为酒吧里的人都清楚地记得,向天华上次对着一群人摔杯子的时候,第二天,那群人就彻底地消失了。
向天华不理会周围看他的眼光,他拿起吧台上的酒,向自己的嘴里灌去。
“向总,向总,您慢一点喝!”这时,酒吧里的那个翘着兰花指的李经理跑过来了,他走到向天华的面前,连忙赔不是,“向总,您醉了,要不要我送您回家。”
“回家!回什么家?”向天华将酒扔到了地上,他身形没有晃荡,语气没有颤抖,话语也特别有条理,丝毫没有醉了的样子。
但是在酒吧服侍了向天华多年的李经理知道,向天华已经醉了。
向天华之所没有醉态,那是因为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意志力,他能在醉里的情况下与别人谈笑风生,也能在踏进车门的那一刻吐的一塌糊涂。
“那您说,你想去哪儿?我派人送您回去?”李经理还是保持着弯腰的姿势,心里也开始发毛,向天华虽然在S市的地位没有敢撼动,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有个什么人物对向天华有什么不轨之心,那时候在发现,可就晚了!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向天华继续迈着稳健的步伐,神色也是如常,看上去像是没有醉的样子。
“别别别,向总,这可不行!”李经理连忙大着胆子拦在了向天华的面前:“您喝了一点酒,不能自己开车,我给文助理打了电话,他马上就来。”
这时,向天华脑中的醉意更深了,他摇摇头:“不用,我自己可以。”
向天华说完,立刻推开李经理,向酒吧的门口走去。
“向总!向总!”李经理不放心,连忙跟了过去,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才发现,文彬已经来到了酒吧的门口。
“小李,做的不错。”文彬看了看已经躺在汽车后座不省人事的向天华,很是赞赏地拍了拍李经理的肩膀。
“这是哪里的话,当年要不是文助理你顺手帮了一把做小本生意的我,我还能活到今天?”李经理转头看了看文彬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心跳顿时加速了很多,他的脸色很红,不过在夜幕的笼罩下,并没有露陷。
“那也是小事情。”文彬收回自己的手,对李经理打了个招呼,“我先回去了,好好工作,你一定会有更大的好处!”
李经理立刻上前一步,他张张嘴,想告诉文彬他并不在乎这些,但是他犹豫了一秒钟,还是露出了那种世俗的笑:“谢谢文助理,我一定努力工作!”
文彬满意的对李经理点点头,然后开着车子带向天华离开了。
文彬车子在道路上飞驰,他转头看了看车外的风景,现在的时间正是星期六的晚上,有的人和朋友一起快乐的聚餐,有的人和家人一起吃着热腾腾的饭菜。
可是现在的自己呢?文彬顿时觉得自己被全世界都抛弃了,他不光要为向天华的公司加班,现在还得当向天华的私人保姆。
“Simon,回哪儿?”文彬看了看靠在后座半醉半醒的向天华,态度很不友好地问道。
“去你家……”向天华只有在文彬的面前,才露出喝醉的神态,他的脑袋很晕,胃里很难受,但是最让他最难受的,还是脑海中洛依依那受伤的模样。
那天,向天华将洛依依救回庄园,就无时无刻的陪在洛依依的身边,他甚至将自己办公的地方搬到了洛依依的病房,偶尔工作累的时候,就抬头看一眼还在昏迷中的洛依依。
但是,当向天华从医生的口中知道洛依依快要醒过来的时候,他就立刻离开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面对洛依依。
回到公司的向天华也想了很多。他想用繁重的工作来解脱自己,可是,无论怎么样,他还是忘不掉昏迷时苍白的脸庞。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看到洛依依昏迷的时候,自己的心里是多么地慌张。也就是在那一刻,向天华心中的城墙在那一瞬间土崩瓦解。
向天华自从12岁以后就再也没有害怕过什么,可是当他看到昏迷的洛依依时,他突然开始担心,担心洛依依就那样再也醒不过来了,自己再也见不到洛依依了。
在那个雨夜,他抱起洛依依,这才发现她这么轻,这么瘦弱,好像一碰就会碎一样。
还好,他将洛依依救了回来,她的身体除了一些轻微的外伤没有什么大碍。但是,他以后应该怎么面对醒来后的洛依依?向天华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选择用酒去麻痹自己。
“为什么去我家!”文彬立刻就不乐意了,这些痛苦的事儿明明都是你自己惹出来的,现在还不知道面对,居然要躲在我的家里,文彬愤愤地拒绝了,“不能去我家,我送你回庄园。”
在酒吧玩乐的女人们很快就注意到了向天华,她们的打扮各异,有的穿着清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有的穿着暴露,脸上画着大浓妆。虽然她们的面孔有所不同,但是在来回闪耀的灯光下,这些女人都像是看着猎物的狐狸。
不过这些女人不知是,向天华这块猎物,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向总,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啊,难道是心情不好~”一个穿着大红色紧身裙子的女人首先出马了,她抚了抚及腰的栗色大波浪,自然地坐在向天华的左边,娇滴滴地问。
其他的女人一看到有人出手了,立刻对着向天华右边的座位挤了过去。
这群女人虽然在表面上很和谐,但是在暗地里,她们不知道互挠了多少下,都想挤到向天华的身边坐下。
终于,一个学生妹打扮的女人坐到了向天华的右边。
其他的女人看到向天华的两边的位置都被霸占了,很不甘心地围在向天华的周围,不愿意离开。
“你就是传说中的向先生吗?我好崇拜你哦!”学生妹打扮一样的女人留着黑色的直发,一身白色的裙子显得水嫩很多,她扑闪着大眼睛,声音嗲嗲的,“向先生,人家是第一次来到这种酒吧,所以什么都不懂,很害怕,你可以教教我吗?”
其他的女人听到学生妹的这一番话,顿时不约而同地翻起了白眼:你以为你是白莲花?还出淤泥而不染呢!
接着,坐在向天华左边的女人也不甘示弱,她歪歪身子,立刻露出了又白又长的大腿,然后声音很是魅惑:“向总,我们出去玩玩吧!”
红衣女人说完,将手放在了向天华的肩膀上。
自从酒吧里的女人听说,向总把一个对他死缠烂打的女人带走之后,女人就以为她们终于懂得了向天华的审美情趣。原来向总喜欢那种死缠烂打、霸王硬上弓的女人啊!
所以,今天的女人们在看到向天华的时候,立刻贴了上去,不论向天华喜不喜欢。
可是这些女人不知道是,向天华之所以会对洛依依另眼相待,那是因为洛依依的脸。世人看事都看表面,便自以为懂得了其中的奥妙,殊不知,这种人总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现在粘着向天华的这两个女人,就处在这种情况之中。
虽然向天华对有姿色的女人来者不拒,但是今天的向天华心情实在不好,他始终没看任何女人一眼,反而嫌弃这群女人太过聒噪。
周围的女人还在叽叽喳喳地和向天华搭讪,却没看到向天华越来越阴沉的脸。
终于,向天华变得不耐烦了,他被这群女人身上浓烈的香水味道刺得心烦。
“嘭”的一声,向天华将酒杯摔在地上,酒杯瞬间被摔的粉碎,酒水也撒了一地,向天华冷声警告了一句:“滚!”
周围的女人吓得立刻噤声。不过在一下秒的时候,女人都反应过来了:来了来了,向总发脾气了!上一次的时候,向总就是这样发完脾气以后,把那个女人带走了!
女人面对发脾气的向天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更加兴奋了,穿着红色长裙的女人试探地推了推向天华的胳膊,娇嗔一声:“向总你好凶哦!”
“我说,你们都滚……”向天华深吸了一口气,他只是想喝一口闷酒而已,却无奈任何地方都有飞来飞去的苍蝇!
“不嘛!”坐在向天华左的学生妹立刻揽住了向天华的胳膊,用脸,在他的肩膀上使劲地蹭了蹭。
坐在右边的红衣女,也不甘示弱,立刻向天华扑了过去。
向天华几近愤怒的边缘,他猛地一个起身,结果,两个女人抱在了一起。
“喂,干嘛抱我,你的硅胶咯到我了!”
“哈哈哈,还我的硅胶,你的鼻子都整外了你都没发现!这个整容怪!”
两个女人一言不合,立刻开始撕胯,言辞激烈,声音尖细。
在一边的向天华摇摇头,这就是他厌恶女人的原因。
靠近他的女人要么明着投怀送抱,要么暗地里故意接近,还装作一副巧合的样子。自己以前唯一一个喜欢的人,还是为了骗自己,现在终于发现自己爱上了洛依依,却对她做出了那么多愚蠢的事情。
向天华耳边的音乐声,女人的吵闹声,人们疯狂的叫嚣声,让他烦闷不堪,刚才灌进口中的酒精也渐渐地发挥了作用,向天华的脑海中又出现了洛依依,出现了她那张伤心欲绝的神情。
“够了!”头痛欲裂的向天华吼出了这句话。
听到向天华的吼声,全酒吧的立刻静了下来,就连音乐也停了下来。
酒吧里所有的人都纷纷看向向天华,灯光还在不停地闪烁,照在轮流地照在每一个神色诡异的脸上。
酒吧里静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
原本正在争吵的女人也不敢说话了,只是瑟缩地看着向天华,因为酒吧里的人都清楚地记得,向天华上次对着一群人摔杯子的时候,第二天,那群人就彻底地消失了。
向天华不理会周围看他的眼光,他拿起吧台上的酒,向自己的嘴里灌去。
“向总,向总,您慢一点喝!”这时,酒吧里的那个翘着兰花指的李经理跑过来了,他走到向天华的面前,连忙赔不是,“向总,您醉了,要不要我送您回家。”
“回家!回什么家?”向天华将酒扔到了地上,他身形没有晃荡,语气没有颤抖,话语也特别有条理,丝毫没有醉了的样子。
但是在酒吧服侍了向天华多年的李经理知道,向天华已经醉了。
向天华之所没有醉态,那是因为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意志力,他能在醉里的情况下与别人谈笑风生,也能在踏进车门的那一刻吐的一塌糊涂。
“那您说,你想去哪儿?我派人送您回去?”李经理还是保持着弯腰的姿势,心里也开始发毛,向天华虽然在S市的地位没有敢撼动,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有个什么人物对向天华有什么不轨之心,那时候在发现,可就晚了!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向天华继续迈着稳健的步伐,神色也是如常,看上去像是没有醉的样子。
“别别别,向总,这可不行!”李经理连忙大着胆子拦在了向天华的面前:“您喝了一点酒,不能自己开车,我给文助理打了电话,他马上就来。”
这时,向天华脑中的醉意更深了,他摇摇头:“不用,我自己可以。”
向天华说完,立刻推开李经理,向酒吧的门口走去。
“向总!向总!”李经理不放心,连忙跟了过去,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才发现,文彬已经来到了酒吧的门口。
“小李,做的不错。”文彬看了看已经躺在汽车后座不省人事的向天华,很是赞赏地拍了拍李经理的肩膀。
“这是哪里的话,当年要不是文助理你顺手帮了一把做小本生意的我,我还能活到今天?”李经理转头看了看文彬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心跳顿时加速了很多,他的脸色很红,不过在夜幕的笼罩下,并没有露陷。
“那也是小事情。”文彬收回自己的手,对李经理打了个招呼,“我先回去了,好好工作,你一定会有更大的好处!”
李经理立刻上前一步,他张张嘴,想告诉文彬他并不在乎这些,但是他犹豫了一秒钟,还是露出了那种世俗的笑:“谢谢文助理,我一定努力工作!”
文彬满意的对李经理点点头,然后开着车子带向天华离开了。
文彬车子在道路上飞驰,他转头看了看车外的风景,现在的时间正是星期六的晚上,有的人和朋友一起快乐的聚餐,有的人和家人一起吃着热腾腾的饭菜。
可是现在的自己呢?文彬顿时觉得自己被全世界都抛弃了,他不光要为向天华的公司加班,现在还得当向天华的私人保姆。
“Simon,回哪儿?”文彬看了看靠在后座半醉半醒的向天华,态度很不友好地问道。
“去你家……”向天华只有在文彬的面前,才露出喝醉的神态,他的脑袋很晕,胃里很难受,但是最让他最难受的,还是脑海中洛依依那受伤的模样。
那天,向天华将洛依依救回庄园,就无时无刻的陪在洛依依的身边,他甚至将自己办公的地方搬到了洛依依的病房,偶尔工作累的时候,就抬头看一眼还在昏迷中的洛依依。
但是,当向天华从医生的口中知道洛依依快要醒过来的时候,他就立刻离开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面对洛依依。
回到公司的向天华也想了很多。他想用繁重的工作来解脱自己,可是,无论怎么样,他还是忘不掉昏迷时苍白的脸庞。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看到洛依依昏迷的时候,自己的心里是多么地慌张。也就是在那一刻,向天华心中的城墙在那一瞬间土崩瓦解。
向天华自从12岁以后就再也没有害怕过什么,可是当他看到昏迷的洛依依时,他突然开始担心,担心洛依依就那样再也醒不过来了,自己再也见不到洛依依了。
在那个雨夜,他抱起洛依依,这才发现她这么轻,这么瘦弱,好像一碰就会碎一样。
还好,他将洛依依救了回来,她的身体除了一些轻微的外伤没有什么大碍。但是,他以后应该怎么面对醒来后的洛依依?向天华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选择用酒去麻痹自己。
“为什么去我家!”文彬立刻就不乐意了,这些痛苦的事儿明明都是你自己惹出来的,现在还不知道面对,居然要躲在我的家里,文彬愤愤地拒绝了,“不能去我家,我送你回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