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恭喜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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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慕霖死了,没过多久他的遗嘱便被律师公布。
古氏集团的董事长,正式变更为了古慕霖的妻子——周雨露。
一切都如同金灿所说,古氏自取灭亡,周雨露取而代之。
整个古氏集团无声无息的便被宗政烈收入了囊中,连同宗政烈之前在北城打下的那番基业,也一同回到了他的手中。
周雨露是宗政烈的人的事情并没有公布于天下,所有人都以为古氏集团只是并入了周氏集团,就连宗政天,恐怕也不知道周氏集团幕后的掌权人,其实是他的孙子——宗政烈。
在医院观察了三天,确认无恙,我便出了院。
严司翰大概得知了古慕霖畏罪自杀的事情,我出院的第二天他便飞到了北城,来接我们一家子去港城。
我弟因为他女朋友的缘故,决定继续留在北城上大学,而我妈则跟着我和严司翰去港城生活。
因为担心我弟在北城居无定所,我便又在北城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写了我弟的名字,送给了他。
将一切都安顿好,我便带着我妈随着严司翰踏上了去往港城的飞机。
离开北城去港城的前一天,我特地回老胡同的四合院住了一晚上。
老胡同的四合院我一共租了一年,没有正式跟宗政烈分手之前,我一直都鼓不起勇气来这里。
我怕我触景伤情,胡思乱想。
如今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我也决定远走他乡,我才终于鼓起了勇气,再看看我们曾经恩爱甜蜜过一个月的地方。
我和宗政烈住在这里的时候是冬季,那个冬天下了好几场大雪。
走在老胡同的逼仄的小路上,我迎着夏风,看着两侧墙壁上斑驳的痕迹,不禁陷入了回忆。
这条路,我和宗政烈携手曾走过很多次。
冬天天气冷,我们走路的时候宗政烈总是会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口袋里,然后在口袋里跟他十指交握。
然后我们就沿着这条路,经过破旧的老路灯,高高兴兴的回到四合院里。
回了家,我总是会满脸笑意的拿拖鞋给他,等他换上,便伸出脚在他的面前,理直气壮的让他帮我拖鞋换鞋。
宗政烈总是很有耐心的摘了我的雪地靴,然后拍拍我的脚,温柔的塞进了虎爪拖鞋里。
站在门口,我大敞着门,看着门口鞋架上空空如也,已经蒙上了一层灰的景象,唇角一勾,不由溢出了一丝苦笑。
从包里掏出那双我之前带走的虎爪拖鞋来,我学着宗政烈的样子为自己换上,又将包挂在一旁的衣架上,抬步便走进了客厅。
看着客厅里依旧如故的摆设,我走到电视前,伸手便将上面背扣着的相框拿了起来。
调转过来,我正打算看看上面我当初洗出来的我和宗政烈的合照,就突然发现相框里面空了。
下意识在电视的周围找了一圈,我翻了翻一旁摞着的书籍,见根本没有那张照片的踪迹,我不由就皱紧了眉头。
难不成,宗政烈也来过这里?
还是说,有其他人来过,把那张照片拿走了?
握紧相框,我进了卧室,见卧室里还是我那天走时的摆设,连被子都是乱糟糟的团在床上的样子,我心中不禁泛起了一丝失望。
走到床边,我叹了口气,低头看了会儿手中的空相框,便折回到门口,从包里取出来一张照片,放在了相框里。
用袖子擦了擦相框玻璃,我将相框重新摆在电视上,看着照片里那个长身玉立的高大身影,我轻轻的弯了弯唇角,喃喃道:“既然你是在这里决定不告而别的,那么我也选择在这里封存我们的这段感情吧。”
拿洗脸盆接了一大盆水,我打湿毛巾,洗好拖把,将整个房间从里到外仔仔细细的打扫了一遍。
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中午了,大扫除完,已经快天黑了。
站在厨房里看着那些昔日宗政烈用过的种种厨具,我强忍着心中翻涌的情绪,拿了包便往菜市场走。
夏日的菜市场要比冬天的菜市场热闹的多。
我去的时候正是做饭的点儿,人山人海的。
我买好菜,经过一个摊位时,一个大妈突然就叫了我一声。
我扭头看向她,见是宗政烈第一次跟我来这里买菜时遇到的那个大妈,我便朝着她笑了笑,打了声招呼。
她朝着我笑了笑,看了眼我手里提着的菜,便朝着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刚站在摊子前,那大妈便热情的抓了一大把喜糖,塞进了我的手里。
一边继续往我的口袋里装,她一边就高兴道:“小悠,好久不见你了,倒是前几天还见过你男朋友。”
“你们俩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啊,调换着来买菜,前几天我见他都是一个人来买菜,就问了问你的情况,他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这些天我还担心你们俩是闹什么别扭了呢,现在见了你,我倒是放心了。”
“这不,我女儿最近结婚了,我总觉得是托了你们俩的福,所以特地给你们留了喜糖,你男朋友不易亲近,我就没敢给他,这些喜糖你拿着,回家分给你男朋友吃,等你们俩结婚了,也记得给大妈吃颗喜糖沾沾喜气。”
“哎呀,你这孩子咋还哭了,不就是几颗糖嘛,瞧你感动的,来,大妈给你擦擦。”
低着头,我见喜糖几乎快从口袋里溢出来了,眼泪不禁就掉的更凶了。
将菜放在地上,我接过大妈手里的卫生纸擦了擦眼泪,朝着她勉强的笑道:“恭喜你啊,大妈,女儿找到了如意郎君。”
抬手,我阻止了大妈继续往我口袋里装糖的动作,又跟她寒暄贺喜了几句,便重新提起了袋子,朝着菜市场外走去。
天已经黑了。
老胡同里的老路灯苟延残喘的亮着光,照的周围昏沉沉的,莫名让人有种凄凉的感觉。
我提着菜,摇摇晃晃的往四合院的大门口走。
喜糖从口袋里溢出来,掉落在地上,我顿住脚步,将菜放在墙根,蹲下身子去捡落了一地的糖。
拾起其中一颗画着大红喜的糖,我顿了顿,轻轻的就将糖纸撕开,塞进了嘴里。
糖是很便宜的那种糖,吃在嘴里死甜死甜的。
我却没有吃出一丝甜味儿,只觉得满嘴弥漫着的,都是酸涩的苦味儿。
古慕霖死了,没过多久他的遗嘱便被律师公布。
古氏集团的董事长,正式变更为了古慕霖的妻子——周雨露。
一切都如同金灿所说,古氏自取灭亡,周雨露取而代之。
整个古氏集团无声无息的便被宗政烈收入了囊中,连同宗政烈之前在北城打下的那番基业,也一同回到了他的手中。
周雨露是宗政烈的人的事情并没有公布于天下,所有人都以为古氏集团只是并入了周氏集团,就连宗政天,恐怕也不知道周氏集团幕后的掌权人,其实是他的孙子——宗政烈。
在医院观察了三天,确认无恙,我便出了院。
严司翰大概得知了古慕霖畏罪自杀的事情,我出院的第二天他便飞到了北城,来接我们一家子去港城。
我弟因为他女朋友的缘故,决定继续留在北城上大学,而我妈则跟着我和严司翰去港城生活。
因为担心我弟在北城居无定所,我便又在北城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写了我弟的名字,送给了他。
将一切都安顿好,我便带着我妈随着严司翰踏上了去往港城的飞机。
离开北城去港城的前一天,我特地回老胡同的四合院住了一晚上。
老胡同的四合院我一共租了一年,没有正式跟宗政烈分手之前,我一直都鼓不起勇气来这里。
我怕我触景伤情,胡思乱想。
如今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我也决定远走他乡,我才终于鼓起了勇气,再看看我们曾经恩爱甜蜜过一个月的地方。
我和宗政烈住在这里的时候是冬季,那个冬天下了好几场大雪。
走在老胡同的逼仄的小路上,我迎着夏风,看着两侧墙壁上斑驳的痕迹,不禁陷入了回忆。
这条路,我和宗政烈携手曾走过很多次。
冬天天气冷,我们走路的时候宗政烈总是会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口袋里,然后在口袋里跟他十指交握。
然后我们就沿着这条路,经过破旧的老路灯,高高兴兴的回到四合院里。
回了家,我总是会满脸笑意的拿拖鞋给他,等他换上,便伸出脚在他的面前,理直气壮的让他帮我拖鞋换鞋。
宗政烈总是很有耐心的摘了我的雪地靴,然后拍拍我的脚,温柔的塞进了虎爪拖鞋里。
站在门口,我大敞着门,看着门口鞋架上空空如也,已经蒙上了一层灰的景象,唇角一勾,不由溢出了一丝苦笑。
从包里掏出那双我之前带走的虎爪拖鞋来,我学着宗政烈的样子为自己换上,又将包挂在一旁的衣架上,抬步便走进了客厅。
看着客厅里依旧如故的摆设,我走到电视前,伸手便将上面背扣着的相框拿了起来。
调转过来,我正打算看看上面我当初洗出来的我和宗政烈的合照,就突然发现相框里面空了。
下意识在电视的周围找了一圈,我翻了翻一旁摞着的书籍,见根本没有那张照片的踪迹,我不由就皱紧了眉头。
难不成,宗政烈也来过这里?
还是说,有其他人来过,把那张照片拿走了?
握紧相框,我进了卧室,见卧室里还是我那天走时的摆设,连被子都是乱糟糟的团在床上的样子,我心中不禁泛起了一丝失望。
走到床边,我叹了口气,低头看了会儿手中的空相框,便折回到门口,从包里取出来一张照片,放在了相框里。
用袖子擦了擦相框玻璃,我将相框重新摆在电视上,看着照片里那个长身玉立的高大身影,我轻轻的弯了弯唇角,喃喃道:“既然你是在这里决定不告而别的,那么我也选择在这里封存我们的这段感情吧。”
拿洗脸盆接了一大盆水,我打湿毛巾,洗好拖把,将整个房间从里到外仔仔细细的打扫了一遍。
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中午了,大扫除完,已经快天黑了。
站在厨房里看着那些昔日宗政烈用过的种种厨具,我强忍着心中翻涌的情绪,拿了包便往菜市场走。
夏日的菜市场要比冬天的菜市场热闹的多。
我去的时候正是做饭的点儿,人山人海的。
我买好菜,经过一个摊位时,一个大妈突然就叫了我一声。
我扭头看向她,见是宗政烈第一次跟我来这里买菜时遇到的那个大妈,我便朝着她笑了笑,打了声招呼。
她朝着我笑了笑,看了眼我手里提着的菜,便朝着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刚站在摊子前,那大妈便热情的抓了一大把喜糖,塞进了我的手里。
一边继续往我的口袋里装,她一边就高兴道:“小悠,好久不见你了,倒是前几天还见过你男朋友。”
“你们俩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啊,调换着来买菜,前几天我见他都是一个人来买菜,就问了问你的情况,他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这些天我还担心你们俩是闹什么别扭了呢,现在见了你,我倒是放心了。”
“这不,我女儿最近结婚了,我总觉得是托了你们俩的福,所以特地给你们留了喜糖,你男朋友不易亲近,我就没敢给他,这些喜糖你拿着,回家分给你男朋友吃,等你们俩结婚了,也记得给大妈吃颗喜糖沾沾喜气。”
“哎呀,你这孩子咋还哭了,不就是几颗糖嘛,瞧你感动的,来,大妈给你擦擦。”
低着头,我见喜糖几乎快从口袋里溢出来了,眼泪不禁就掉的更凶了。
将菜放在地上,我接过大妈手里的卫生纸擦了擦眼泪,朝着她勉强的笑道:“恭喜你啊,大妈,女儿找到了如意郎君。”
抬手,我阻止了大妈继续往我口袋里装糖的动作,又跟她寒暄贺喜了几句,便重新提起了袋子,朝着菜市场外走去。
天已经黑了。
老胡同里的老路灯苟延残喘的亮着光,照的周围昏沉沉的,莫名让人有种凄凉的感觉。
我提着菜,摇摇晃晃的往四合院的大门口走。
喜糖从口袋里溢出来,掉落在地上,我顿住脚步,将菜放在墙根,蹲下身子去捡落了一地的糖。
拾起其中一颗画着大红喜的糖,我顿了顿,轻轻的就将糖纸撕开,塞进了嘴里。
糖是很便宜的那种糖,吃在嘴里死甜死甜的。
我却没有吃出一丝甜味儿,只觉得满嘴弥漫着的,都是酸涩的苦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