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人世拘行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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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看到两人转眼间就已和好,轻哼了一声,连看也不看他们,转身就走,等刚一出门,忽然醒悟过来,不屑地说道:“就你们这点本事,想找到他,哼!”
孙奕之见他如此神气,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急忙问道:“莫非神医另有办法找到师父?请神医莫怪我们先前失礼,若能找到师父,我们愿从此听凭神医差遣,绝无异议。”
扁鹊看着这两人的模样,嗤笑一声,“你们爱听不听,带着你们,我还嫌麻烦呢!”
青青急忙追上前去,拦在他身前,一咬牙,干脆地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连磕了三个响头,说道:“青青一时心急,对不住神医。只求你告诉我师父在哪,你要打要罚,青青绝不还手。”
孙奕之见她跪下,抬起头时,额头已经一片淤青,心疼之余,也顾不得许多,在她身边跪下,只是还不等他叩首,已经被扁鹊拉住。
“起来起来!”扁鹊哭笑不得,肚子里的那点怨气,被他们这么一弄,彻底消散得无影无踪,好容易拉起了孙奕之,冲青青伸出手去,她却倔强地看着他,大有他不答应就绝不起来的架势,他叹了口气,说道:“起来吧,我帮你们找。”
青青这才松了口气,刚要站起身来,膝盖一痛,差点没站稳,孙奕之急忙将她扶住,便听扁鹊在一旁笑道:“现在知道疼了?行事如此冲动,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孙奕之一转头,就见他扔了个瓷瓶过来,刚伸手接住,就听他说道:“给她擦上,活血化瘀。都收拾好了,再来找我。”
扁鹊扭头回了自己的房间,走路的时候还揉了揉脖子,姿势有些古怪。
孙奕之低头看了眼靠在自己臂弯里的青青,忍不住笑了,一扬下巴,问道:“你胆子不小啊,连他都敢惹?忘了自己的小命都是他刚刚救回来的么?”
青青脸色郁郁的,有些沉闷地说道:“那怎么办?你们一个个的都瞒着我,师父出这么大的事都是因我而起,难道我就能当什么都不知道?”
“不能。”孙奕之叹了口气,伸手在她头顶揉了揉,说道:“你不能,我也不能。我们一起去找,他比我们加起来都老奸巨猾,跑不远,我们一定能找到他的。”
他的信心十足,让青青总算有了点底气,只是扶着她回房,给她擦药的时候,额头已经肿起来了,那药瓶中淡绿色的药膏倒是十分清亮,擦上去让火辣辣的肿块舒解了许多,只是等他要给她膝盖上药时,她纠结了好一会儿,方才咬着牙,闭上眼,挽起了裤脚,一直挽到膝盖以上。
她并不似寻常世家女那般穿深衣着罗裙,依旧如从前一样,短衫裙裤,正如乡野女子一般,不讲究什么举止仪态,纯粹方便行走动作,这会儿要查看膝上的伤势,也只能一点点地,从下向上,挽起裤脚。
初初露出一双纤细玲珑的脚踝时,孙奕之心头还跳了一下,就算已经成亲拜堂,可那天来不及洞房就出了事,后来好容易将她从离锋那狼窝里救出来,人都快脱了形,伤病疲惫,又要东躲西藏,防备狼卫搜捕,也生不出什么旖旎心思,直到此刻,脱离了那一切,乍一看,还真是让他喉咙发紧,心跳加速。
可再向上几寸,看到那原本纤细白皙的小腿上,一圈圈暗红色的血疤,他刚刚升起的些许念头,一下子就被那血色撞得粉碎。先前他就看到过她手臂上的伤,知道那是她为了强迫自己保持清醒,故意弄伤了自己,可腿上这些,她先前不说,若非这次跪得狠了没站稳,只怕到结疤痊愈,他也未必知道。
看到他的面色黑如锅底,冷冽得堪比千年寒冰,青青也有些害怕起来,轻轻地扯了下他的衣袖,低声说道:“已经好了,我没事,不疼……咝!”
她的话还没说完,他用手撕下一条血疤,露出下面淡粉色的新肉来,疼得小腿都跟着抽了一下,他却一把握住了她的小腿,不容她退缩,牢牢地握着,帮她褪去鞋袜,放在自己的膝头,一点点地,为她清理那些细密的伤口,最后才抹上药,揉了揉,让药性得以深入肌理,这才放下了她的小腿,一言不发地帮她整理衣衫。
他平日里谈笑风生,哪怕最危险的时候,受再重的伤,亦是从容自若,青青还是头一回看到他如此生气的模样,一时间,就算疼也不敢吭声,老老实实地坐着,任由他处置。
一直到他处理完了,脸色依旧难看,她也只能扯扯他的衣角,抬头望着他,小小声地说道:“别生气……我想着快好了,才没告诉你的。”
“怎么弄的?”孙奕之暗暗磨着压根,握紧的拳头,都能感觉到浑身血脉沸腾,心尖一跳一跳的,仿佛随时都有怒火从心底喷涌而出,怎么按都按不住。
“先前他们怕我跑了,用绳子捆着,磨破的。”青青知道这会儿他火气比较大,坦白交代的同时,又急忙解释道:“这也就是看着有些吓人,没伤着筋骨,几天就好了,真没事!”
孙奕之瞪了她一眼,简直不知该说她什么才好。
若是别家女子,受了这样的伤,先紧张的是会不会留疤,哪怕没伤到筋骨,落下疤痕也有损容貌,跑不掉的时候,就当忍耐为先。她可好,生生把自己折腾出一身的伤,这些伤疤的确已经痊愈得七七八八,可那伤疤下浅粉色的痕迹,显示当初这双腿上,定然被伤得血肉模糊,才会留下这样的伤痕。
她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容貌,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更不用说这些皮外伤,哪怕已经及笄成亲,却依然没有寻常女孩儿的自觉。
“走吧,先找师父要紧。”孙奕之叹了口气,无奈之至,青青自是求之不得,赶紧跳下来,哪怕两人已有最亲密的名分,她却依然不习惯让人如此亲昵的接近和照顾,尤其是他方才替她穿脱鞋袜的动作,哪怕只是碰到她的脚趾踝骨,都会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刺激感。
扁鹊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他们过来,看到青青面色绯红眼波盈盈的模样,白了孙奕之一眼,让他帮忙擦药,居然擦得人变成这样,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
“既然你们坚持要去找你们师父,我就先把丑话说在前面,这人生在世,生死有命,找得到固然皆大欢喜,可若是真找不到,你们也不可过分强求,你们师父……应该比你们更明白生存之道。”
孙奕之看了青青一眼,青青低下头,有些汗颜。
她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明白,当初跟着师父学艺之时,师父所传授的自然之道,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感悟天地自然,随心而为,顺其势,随其形,如水如风,无所不在,有隙必入,看似柔弱,却能水滴石穿,方是最佳的生存之道。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小小年纪,就在虎狼环饲的山林之中生存下来,一天天的长大,非但没被生活摧折,反倒成了那里最为强大的存在。
只是这一次,她忘了师父教过的一切,因怒生恨,因爱生惧,才会乱了阵脚,将自己陷入那样一个危险的境地,险些真的丢了性命,结果还连累了师父。
扁鹊说得不错,没有他们的拖累,或许师父比他们更能应对眼下的情况。
毕竟,师父在这个世上的生存经验,比他们三人加起来还要多出许多年头。青青忽然想起,许多年前,她第一次在山上见到师父时的情形。
她上山牧羊,却丢了家里最后的两只羊,还遇到了一群野狼,那些野狼像是逗她玩耍一般,撕扯着,想等她崩溃后将她撕碎吞噬,可她会跑会跑会爬树,哪怕掉下树还会用树枝拼命,坚持到天都黑了时候,那个白发白胡子的老人,拿着火把出现,驱散了狼群,救下了她。
师父说,从未见过像她这样拼命的孩子。
那时她不想死,也不敢死,怕死了就等不到阿爹回来,怕死了就没人照顾阿娘,怕死了就会被野狼吃掉……可这一次,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怕死了,好像在赵家这短短的大半年光景,那些人絮絮叨叨灌输进脑中的那些世俗规矩,竟扎进了心里,让她真的以为,那些东西,会比生命更重要。
她转头看了孙奕之一眼,孙奕之一直在看着她,见她终于正视着他,握紧了她的手,唇角露出一抹笑容,轻轻地点了点头。就算不说,他也知道,这几天以来,她一直在担心什么,害怕什么,她要回避要逃避的东西,他并不在乎,只是单靠说了无用,只有等她自己明白过来,才能打开心结。
确认师父不会故意离开此地,他们要找的范围就小了许多,只是打听到离锋一行人明日便要启程之时,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
青青那几日虽然被困在马车上,但还是能感觉到秦国狼卫的速度,善于骑射的秦人,行军的速度,绝非他们曾经同行过的吴军和齐军可以比拟。而李聃的习惯……青青想起当初师父留给她的黑驴,那还算是快的,师父更喜欢牛车的平稳舒缓,可以从容地看看风景,晃晃悠悠的,一天也走不了多少路。
秦国的千里马和师父惯用老牛,十里的距离,几乎要不了一个时辰。
他们无法猜测离锋此举的目的,是在城中找不到他们,打算诱他们出城围捕,还是真的就此放弃,不管她的死活了。
无论哪一种,只要他们出城,在旷野之中,十里的范围,瞬息即到,根本无从回避。
看起来,离锋已经失去了与他们纠缠的耐心,这一次,就是要与他们彻底地做个了断,无论生死,自此,一刀两断,各安天命。
三人讨论了一番,扁鹊隐隐可以猜到老头子藏身的地方,只是听闻离锋要离开时,还是忍不住有些唏嘘。
说到底,还是没几个人能像孙奕之这样,豁出性命去,无视世俗规矩地为一个女子。
他上次已经解决了情蛊之毒,这离心蛊比情蛊更为麻烦,但毕竟同出一源,李聃又翻查了不少玄宫大巫的记录,从最早的巫蛊之术,甚至招魂变身等等,都研究了一遍,若不是时间太紧,早晚能彻底解决了这玩意,便可断了后患。
青青说过,这东西,起源是来自越王对那些派去吴国的间客所种,为了控制他们,以免在富贵或酷刑下动摇心志,坏了越王的复国大业。
就算他能解开这离心蛊之毒,可保不住越王还能想出其他法子来控制那些人,自古以来,最毒的,并非这些毒物毒药,人心之毒,才真正是天下第一,无人能解。
只是他们想过很多种方式,也没想过眼下这一种。
离锋进城的时候,带着辆马车,数十骑狼卫,百余骏马,浩浩荡荡,马蹄震天憾地,新田城中几乎有一小半的人都前来围观。
出城的时候,晋王和执政上卿赵鞅亲自出城相送,马车被换成了牛车,没了闷罐般的车厢,华盖之下,是个靠着软榻吃着肉脯的白发老头,笑吟吟地挥手作别,不紧不慢地被狼卫簇拥其中,犹如王驾出巡,引得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
“是周天子驾前藏室史,李家老聃大人!想不到秦国公子这几日来此,竟是为了请此大贤出山,亲自相迎,真是了不得啊!”
“秦国那等蛮夷之地,仰慕中原文化,自是要以礼相待,要不然怎能请得动大人?”
……
听着身边那些人的猜测,孙奕之和青青都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难怪扁鹊说师父定然无事,谁也想不到,李聃竟会突然出现在秦国驿馆,一转眼间,竟成了离锋的座上宾,此番与他一同回秦,受到的礼遇之高,完全不亚于王公卿相。
这等差别待遇,让他们真是无话可说。
他们躲躲藏藏地还要提心吊胆,李聃大摇大摆上门还被人奉为上宾,看眼下这情形,离锋紧跟在李聃身边,他早已知道孙奕之和青青都是李聃的徒弟,对李聃的学问也是甚为佩服,能有这么个机会请教,自是求之不得,哪里想得到,他突然现身的原因。
更何况,前一日蛊母的突然变动,让离锋心生感触,以为子蛊已逝,没了那种丝丝相连难以割舍的感觉,跟在李聃身边求学,还能让他换个心情,放下那些让他软弱的感觉,重新进入秦国公子的身份,做他当下应为之事。
扁鹊看到两人转眼间就已和好,轻哼了一声,连看也不看他们,转身就走,等刚一出门,忽然醒悟过来,不屑地说道:“就你们这点本事,想找到他,哼!”
孙奕之见他如此神气,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急忙问道:“莫非神医另有办法找到师父?请神医莫怪我们先前失礼,若能找到师父,我们愿从此听凭神医差遣,绝无异议。”
扁鹊看着这两人的模样,嗤笑一声,“你们爱听不听,带着你们,我还嫌麻烦呢!”
青青急忙追上前去,拦在他身前,一咬牙,干脆地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连磕了三个响头,说道:“青青一时心急,对不住神医。只求你告诉我师父在哪,你要打要罚,青青绝不还手。”
孙奕之见她跪下,抬起头时,额头已经一片淤青,心疼之余,也顾不得许多,在她身边跪下,只是还不等他叩首,已经被扁鹊拉住。
“起来起来!”扁鹊哭笑不得,肚子里的那点怨气,被他们这么一弄,彻底消散得无影无踪,好容易拉起了孙奕之,冲青青伸出手去,她却倔强地看着他,大有他不答应就绝不起来的架势,他叹了口气,说道:“起来吧,我帮你们找。”
青青这才松了口气,刚要站起身来,膝盖一痛,差点没站稳,孙奕之急忙将她扶住,便听扁鹊在一旁笑道:“现在知道疼了?行事如此冲动,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孙奕之一转头,就见他扔了个瓷瓶过来,刚伸手接住,就听他说道:“给她擦上,活血化瘀。都收拾好了,再来找我。”
扁鹊扭头回了自己的房间,走路的时候还揉了揉脖子,姿势有些古怪。
孙奕之低头看了眼靠在自己臂弯里的青青,忍不住笑了,一扬下巴,问道:“你胆子不小啊,连他都敢惹?忘了自己的小命都是他刚刚救回来的么?”
青青脸色郁郁的,有些沉闷地说道:“那怎么办?你们一个个的都瞒着我,师父出这么大的事都是因我而起,难道我就能当什么都不知道?”
“不能。”孙奕之叹了口气,伸手在她头顶揉了揉,说道:“你不能,我也不能。我们一起去找,他比我们加起来都老奸巨猾,跑不远,我们一定能找到他的。”
他的信心十足,让青青总算有了点底气,只是扶着她回房,给她擦药的时候,额头已经肿起来了,那药瓶中淡绿色的药膏倒是十分清亮,擦上去让火辣辣的肿块舒解了许多,只是等他要给她膝盖上药时,她纠结了好一会儿,方才咬着牙,闭上眼,挽起了裤脚,一直挽到膝盖以上。
她并不似寻常世家女那般穿深衣着罗裙,依旧如从前一样,短衫裙裤,正如乡野女子一般,不讲究什么举止仪态,纯粹方便行走动作,这会儿要查看膝上的伤势,也只能一点点地,从下向上,挽起裤脚。
初初露出一双纤细玲珑的脚踝时,孙奕之心头还跳了一下,就算已经成亲拜堂,可那天来不及洞房就出了事,后来好容易将她从离锋那狼窝里救出来,人都快脱了形,伤病疲惫,又要东躲西藏,防备狼卫搜捕,也生不出什么旖旎心思,直到此刻,脱离了那一切,乍一看,还真是让他喉咙发紧,心跳加速。
可再向上几寸,看到那原本纤细白皙的小腿上,一圈圈暗红色的血疤,他刚刚升起的些许念头,一下子就被那血色撞得粉碎。先前他就看到过她手臂上的伤,知道那是她为了强迫自己保持清醒,故意弄伤了自己,可腿上这些,她先前不说,若非这次跪得狠了没站稳,只怕到结疤痊愈,他也未必知道。
看到他的面色黑如锅底,冷冽得堪比千年寒冰,青青也有些害怕起来,轻轻地扯了下他的衣袖,低声说道:“已经好了,我没事,不疼……咝!”
她的话还没说完,他用手撕下一条血疤,露出下面淡粉色的新肉来,疼得小腿都跟着抽了一下,他却一把握住了她的小腿,不容她退缩,牢牢地握着,帮她褪去鞋袜,放在自己的膝头,一点点地,为她清理那些细密的伤口,最后才抹上药,揉了揉,让药性得以深入肌理,这才放下了她的小腿,一言不发地帮她整理衣衫。
他平日里谈笑风生,哪怕最危险的时候,受再重的伤,亦是从容自若,青青还是头一回看到他如此生气的模样,一时间,就算疼也不敢吭声,老老实实地坐着,任由他处置。
一直到他处理完了,脸色依旧难看,她也只能扯扯他的衣角,抬头望着他,小小声地说道:“别生气……我想着快好了,才没告诉你的。”
“怎么弄的?”孙奕之暗暗磨着压根,握紧的拳头,都能感觉到浑身血脉沸腾,心尖一跳一跳的,仿佛随时都有怒火从心底喷涌而出,怎么按都按不住。
“先前他们怕我跑了,用绳子捆着,磨破的。”青青知道这会儿他火气比较大,坦白交代的同时,又急忙解释道:“这也就是看着有些吓人,没伤着筋骨,几天就好了,真没事!”
孙奕之瞪了她一眼,简直不知该说她什么才好。
若是别家女子,受了这样的伤,先紧张的是会不会留疤,哪怕没伤到筋骨,落下疤痕也有损容貌,跑不掉的时候,就当忍耐为先。她可好,生生把自己折腾出一身的伤,这些伤疤的确已经痊愈得七七八八,可那伤疤下浅粉色的痕迹,显示当初这双腿上,定然被伤得血肉模糊,才会留下这样的伤痕。
她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容貌,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更不用说这些皮外伤,哪怕已经及笄成亲,却依然没有寻常女孩儿的自觉。
“走吧,先找师父要紧。”孙奕之叹了口气,无奈之至,青青自是求之不得,赶紧跳下来,哪怕两人已有最亲密的名分,她却依然不习惯让人如此亲昵的接近和照顾,尤其是他方才替她穿脱鞋袜的动作,哪怕只是碰到她的脚趾踝骨,都会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刺激感。
扁鹊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他们过来,看到青青面色绯红眼波盈盈的模样,白了孙奕之一眼,让他帮忙擦药,居然擦得人变成这样,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
“既然你们坚持要去找你们师父,我就先把丑话说在前面,这人生在世,生死有命,找得到固然皆大欢喜,可若是真找不到,你们也不可过分强求,你们师父……应该比你们更明白生存之道。”
孙奕之看了青青一眼,青青低下头,有些汗颜。
她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明白,当初跟着师父学艺之时,师父所传授的自然之道,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感悟天地自然,随心而为,顺其势,随其形,如水如风,无所不在,有隙必入,看似柔弱,却能水滴石穿,方是最佳的生存之道。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小小年纪,就在虎狼环饲的山林之中生存下来,一天天的长大,非但没被生活摧折,反倒成了那里最为强大的存在。
只是这一次,她忘了师父教过的一切,因怒生恨,因爱生惧,才会乱了阵脚,将自己陷入那样一个危险的境地,险些真的丢了性命,结果还连累了师父。
扁鹊说得不错,没有他们的拖累,或许师父比他们更能应对眼下的情况。
毕竟,师父在这个世上的生存经验,比他们三人加起来还要多出许多年头。青青忽然想起,许多年前,她第一次在山上见到师父时的情形。
她上山牧羊,却丢了家里最后的两只羊,还遇到了一群野狼,那些野狼像是逗她玩耍一般,撕扯着,想等她崩溃后将她撕碎吞噬,可她会跑会跑会爬树,哪怕掉下树还会用树枝拼命,坚持到天都黑了时候,那个白发白胡子的老人,拿着火把出现,驱散了狼群,救下了她。
师父说,从未见过像她这样拼命的孩子。
那时她不想死,也不敢死,怕死了就等不到阿爹回来,怕死了就没人照顾阿娘,怕死了就会被野狼吃掉……可这一次,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怕死了,好像在赵家这短短的大半年光景,那些人絮絮叨叨灌输进脑中的那些世俗规矩,竟扎进了心里,让她真的以为,那些东西,会比生命更重要。
她转头看了孙奕之一眼,孙奕之一直在看着她,见她终于正视着他,握紧了她的手,唇角露出一抹笑容,轻轻地点了点头。就算不说,他也知道,这几天以来,她一直在担心什么,害怕什么,她要回避要逃避的东西,他并不在乎,只是单靠说了无用,只有等她自己明白过来,才能打开心结。
确认师父不会故意离开此地,他们要找的范围就小了许多,只是打听到离锋一行人明日便要启程之时,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
青青那几日虽然被困在马车上,但还是能感觉到秦国狼卫的速度,善于骑射的秦人,行军的速度,绝非他们曾经同行过的吴军和齐军可以比拟。而李聃的习惯……青青想起当初师父留给她的黑驴,那还算是快的,师父更喜欢牛车的平稳舒缓,可以从容地看看风景,晃晃悠悠的,一天也走不了多少路。
秦国的千里马和师父惯用老牛,十里的距离,几乎要不了一个时辰。
他们无法猜测离锋此举的目的,是在城中找不到他们,打算诱他们出城围捕,还是真的就此放弃,不管她的死活了。
无论哪一种,只要他们出城,在旷野之中,十里的范围,瞬息即到,根本无从回避。
看起来,离锋已经失去了与他们纠缠的耐心,这一次,就是要与他们彻底地做个了断,无论生死,自此,一刀两断,各安天命。
三人讨论了一番,扁鹊隐隐可以猜到老头子藏身的地方,只是听闻离锋要离开时,还是忍不住有些唏嘘。
说到底,还是没几个人能像孙奕之这样,豁出性命去,无视世俗规矩地为一个女子。
他上次已经解决了情蛊之毒,这离心蛊比情蛊更为麻烦,但毕竟同出一源,李聃又翻查了不少玄宫大巫的记录,从最早的巫蛊之术,甚至招魂变身等等,都研究了一遍,若不是时间太紧,早晚能彻底解决了这玩意,便可断了后患。
青青说过,这东西,起源是来自越王对那些派去吴国的间客所种,为了控制他们,以免在富贵或酷刑下动摇心志,坏了越王的复国大业。
就算他能解开这离心蛊之毒,可保不住越王还能想出其他法子来控制那些人,自古以来,最毒的,并非这些毒物毒药,人心之毒,才真正是天下第一,无人能解。
只是他们想过很多种方式,也没想过眼下这一种。
离锋进城的时候,带着辆马车,数十骑狼卫,百余骏马,浩浩荡荡,马蹄震天憾地,新田城中几乎有一小半的人都前来围观。
出城的时候,晋王和执政上卿赵鞅亲自出城相送,马车被换成了牛车,没了闷罐般的车厢,华盖之下,是个靠着软榻吃着肉脯的白发老头,笑吟吟地挥手作别,不紧不慢地被狼卫簇拥其中,犹如王驾出巡,引得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
“是周天子驾前藏室史,李家老聃大人!想不到秦国公子这几日来此,竟是为了请此大贤出山,亲自相迎,真是了不得啊!”
“秦国那等蛮夷之地,仰慕中原文化,自是要以礼相待,要不然怎能请得动大人?”
……
听着身边那些人的猜测,孙奕之和青青都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难怪扁鹊说师父定然无事,谁也想不到,李聃竟会突然出现在秦国驿馆,一转眼间,竟成了离锋的座上宾,此番与他一同回秦,受到的礼遇之高,完全不亚于王公卿相。
这等差别待遇,让他们真是无话可说。
他们躲躲藏藏地还要提心吊胆,李聃大摇大摆上门还被人奉为上宾,看眼下这情形,离锋紧跟在李聃身边,他早已知道孙奕之和青青都是李聃的徒弟,对李聃的学问也是甚为佩服,能有这么个机会请教,自是求之不得,哪里想得到,他突然现身的原因。
更何况,前一日蛊母的突然变动,让离锋心生感触,以为子蛊已逝,没了那种丝丝相连难以割舍的感觉,跟在李聃身边求学,还能让他换个心情,放下那些让他软弱的感觉,重新进入秦国公子的身份,做他当下应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