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重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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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丹凤在批发市场里精挑细选,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职业装。职业装被她带回家中又洗又熨又剪线头,末了穿上身一看,倒也颇能对付一阵子了。

    批发市场成了她的乐土,因为天气越来越凉了,所以她又给史高飞买了一件略含几根羊毛的羊毛衫。给史高飞买了,自然也得带上无心的一份。好歹他是个人样子,史丹凤不好不把他当人看待。回家把羊毛衫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嗤之以鼻:“姐你又买便宜货,我不穿!”

    史丹凤气得开始唠叨,冷不防无心走了过来,:“姐,爸不穿,我穿。”

    史丹凤立刻得到了一点安慰。等到无心把自己的一件羊毛衫穿好了,她围着他扯扯领口拽拽袖口,嘴里嘀嘀咕咕:“这不挺好看的吗?”

    史高飞大喇喇的答道:“好看什么呀!你把我儿子都打扮成小老头了!”

    无心没言语,只对着史丹凤微笑摇头,又无声的做了口型:“好看。”

    史丹凤看了他的言谈举止,心中不知怎的,竟然一酸——在个鸡飞狗跳的家庭里长到三十岁,没被人疼爱过,疼爱别人也没得到过回报,未曾想弟弟从土里刨出的小怪物却是知道哄人,乖巧得让她百感交集。

    史丹凤恨起了史高飞,绵里藏针的甩闲话:“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是吧无心?”

    无心点了点头:“嗯。”

    史高飞没能领会到史丹凤的语言锋芒,自顾自的穿上外套:“宝宝,走,白大千要带我们去工地。”

    出了写字楼,四面八方全是工地,工地之间夹着几条刚刚竣工的水泥路。白大千的新客户是位建筑公司老板,老板听黄经理对白大千百般推崇,故而恭而敬之的来请他出山。白大千为了保持神秘形象,所以也无须对方陪同,自己一路溜达着走去了工地。

    工地距离写字楼并不远,已经起了几幢高高矮矮的楼,将来会是一所大学的分校校园。坟地上建学校,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十分合理。然而如今出了意外之事,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了。

    白大千进入工地范围,先不惊动旁人,只问无心:“你看看这片地方,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无心东张西望,然后答道:“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只是鬼多。”

    白大千打了个冷战,不知道他是实话实说还是开玩笑:“鬼多?”

    无心百无聊赖的踢开了脚下一块碎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多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白大千转而又问史高飞:“史老弟,你看见鬼了吗?”

    史高飞一摇头:“看不到,我可能真的是退化了。”

    白大千停了脚步,伸手一指前方的大坑:“你们看到没有?整座工地一起开的工,别的楼都起了好几层了,只有这一片地方,连地基都打不成,一动土就出事,前些天还死了个小工。”

    无心听了,仰头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随即答道:“现在正是中午,阳气太重。我们回去吧,夜里再来一趟——我自己来。”

    三人大白天的无计可施,只好班师回了公司。人在归途,白大千起了闲心,笑容可掬的问史高飞:“老弟啊,你姐姐一个人跑到我们这里上班,你姐夫放心吗?”

    史高飞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我姐没结婚。”

    白大千的脸上刮起了春风:“哟,没结婚?怎么没结婚呢?”

    史高飞心不在焉的答道:“因为我们镇上的人都说她生的孩子会得精神病,没人肯娶她。”

    白大千听得心潮澎湃,心想史丹凤的问题到了自己这里,全都不成问题,自己已经有了佳琪,并不想再要小孩子。可史丹凤没了问题,自己倒是又有了问题——双方年龄似乎相差的略大了一点,当然,年龄的差距可以用金钱来弥补,然而自己的事业刚刚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有心弥补,却又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心瞥了白大千一眼,心中暗暗说道:“别和我抢,你抢也抢不过我。”

    白大千回了写字楼,进入办公室时正好和史丹凤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无所事事,正在读一本过了期的《读者》。见白大千回来了,她起身笑着打了个招呼,叫老板不合适,叫经理也不对头,于是她自己忖度着喊了一声:“白大师。”

    白大千走得衣角飘飘,眼镜片也是光芒闪烁:“我们是个小公司,关起门就算是一家人,你不要客气,叫我大千就好。”

    史丹凤只是笑,万万不肯直呼他为大千。随后史高飞晃着大个子进来了,吊儿郎当的喊了她一声:“姐。”

    史丹凤看了他的德行,懒得理他。

    最后出现的人是无心。进门之后他直接走到了史丹凤身边,低头解拉链脱外衣。史丹凤若有所思的望着他,忽然想道:“如果他也是我的弟弟就好了,他比小飞通情达理得多。我要是有这么个好弟弟,也算我没有白白的当一辈子好姐姐。”

    目光追着无心的背影走,史丹凤又想:“土里刨出来的……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他再变化了。”

    她正是浮想联翩,不料无心忽然回了头。双方毫无预兆的对视了,史丹凤不假思索的问了一句:“冷不冷?”

    无心笑着摇头:“不冷。”

    然后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史丹凤旁边,又拿了史丹凤的旧杂志低头翻看。史丹凤没有撵他的打算,屏风后面的白大千却是有点坐不住——无心是有前科的,他敢狗胆包天的去骚扰对面公司的卢小姐,孰知不会纠缠本公司的史小姐呢?

    隔着一座屏风,白大千开了口:“无心,你下楼去买三杯珍珠奶茶,一杯给我,一杯给丹凤,另一杯送上楼给佳琪,记得我那杯不要珍珠哟。过来,我给你钱。”

    屏风后面响起了无心的回答:“我不去。”

    白大千碰了个硬钉子,颜面尽失,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耍出老板的威风,因为无心属于公司的骨干,而且再过几个小时,自己还要派他去夜探工地呢。

    无心在史丹凤身边坐了一下午,到了傍晚时分下班了,他还陪着史丹凤去了附近的农贸市场。史丹凤花钱如放血,在市场里来回走了几圈,最后只买了一堆丑陋的苹果。

    苹果拿回家里,被史丹凤狠狠的洗了一通。无心一直等着要吃,可是直等到天黑要出门了,史丹凤才把苹果彻底洗好。用干净毛巾擦出两个相貌最美的苹果,史丹凤对无心说:“给你,路上吃。”

    无心答应一声,把苹果往外套口袋里揣。然后趁着史高飞未察觉,偷偷的出门走了。

    夜风很凉,幸而他在山里野人似的熬了四十年,已经熬得寒暑不侵。多少年没穿过毛衣了?他简直想不起。掏出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他忽然很想念白琉璃。他想告诉白琉璃自己在人间找了个爸爸,还想告诉白琉璃人间有个漂亮芬芳的女人,给自己买了内裤,买了毛衣,还有苹果。她好像总是在为自己担着心,偶尔还摸自己的头。为什么要担心?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来历。所以自己很小心的接近着她,要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妖怪,和人一样。

    无心在心里默默的和白琉璃说话,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了大猫头鹰。心底骤然泛起一股子怒气,他恨不能把大猫头鹰拔毛扒皮,烤了吃掉。

    走过一条名为天仙东路的崭新大道,他到达了目的地。广袤的工地并未赶夜工,此刻四面八方基本全熄了灯,夜色是一片深深浅浅的黑。一只小鬼围着无心转了一圈,因为力量太弱,所以只转成了一道模模糊糊的鬼影。

    无心拿着大半个丑苹果,继续往前方的大坑走。小鬼不转了,开始在他面前张牙舞爪,仿佛是要作势阻拦。他只作不见,一边吃苹果一边前进。及至将要靠近大坑之时,小鬼停了动作,开始慢慢的向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