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神秘豪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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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冬月,姜国境内已开始渐渐转凉。但微浓自解了毒之后,畏寒之症已然痊愈,故而这种气候她并不觉得难受,反而觉得凉爽宜人。
十万大山是姜国的天然屏障,亦是九州最瑰丽的风景之一。这里有层峦叠嶂的崇山峻岭,有四季常绿的密林茂树,有深邃隐秘的山谷洞穴,还有数不清的蛊虫毒物。
这些都为十万大山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令世人对它又敬又畏。而微浓给自己定下的第一个目标,便是穿越十万大山。
不是她胆子大,一则她是真得向往这道风景;二则她对自己的体力也有信心;但更重要的是,如今时值冬季,万物冬眠,毒物们也不会随意出没了。
因此,姜国每到冬季,异邦人士便会骤然增多,十有*都是挑了这个季节来“见识”十万大山的。微浓寻思着自己既然来了,又赶上了好时节,不进山探探实在可惜。她想好了,只要自己不走偏僻的小路,一路上定能遇上不少人,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姜国人生性淳朴,从不屑于偷盗、讹诈之流,只要自己不招惹他们,他们也绝不会随意施蛊的。再者,连阔临别之前还给她留下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药丸,可保她在姜国境内平安无事。这般一想,她更觉得有恃无恐!
眼下她所在之处,便是十万大山的山脚下,也是进山前的最后一个落脚地,勉强可以称之为一座小城——落叶城。这里尚且有客栈,有酒楼,有集市。但穿过这座小城进了十万大山之后,那就真如连阔所言“没有客栈,没有商贩,没有酒楼茶馆”,是地地道道的姜国风貌了。
因此,微浓决定在落叶城多歇脚几日,置办进山所需之物,准备好一连半月露宿山中。
虽然在楚王宫和燕王宫浸淫六载,但她对锦衣玉食并不苛求,反而更习惯于简单朴素的生活。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自认骨子里还是那个行走江湖的镖局少女,能很快适应环境,可以过得很粗糙,也可以过得很精致。
抵达落叶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客栈,可让微浓没有想到的是,一连问了几处都是客满。如此找了一个晌午,竟没能找到落脚之处,她倒也不气馁,打算先找个地方用午饭。
客栈虽不好找,酒楼倒是遍地都有。微浓是真的饿了,便特意找了一家生意红火的酒楼,原因无它,只因这酒楼规模够大,客人够多,气氛够热闹!
“姑娘,一楼客满了,二楼坐吧?”跑堂小二笑吟吟地招呼,竟不是姜人长相,倒像是燕国口音。
微浓不禁问了一句,对方果然是燕国人,而且还是房州同乡!她立刻好感大增,便将坐骑交给他,特意吩咐:“一定用最好的草料!”
“姑娘放心!”小二接过缰绳,乐呵呵地去了。
微浓便独自上到二楼大堂,寻了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点了几道招牌菜,又要了一壶酒,自斟自饮起来。这酒楼上菜也快,不多时便已上齐了,盘盘碟碟颇具姜国特色,都绘着各式各样的图腾。微浓看着也是食欲大增,便执箸大快朵颐起来。
不多时,四道菜已吃得干干净净,酒也喝了大半壶。微浓酒足饭饱,正打算招呼小二结账,却发现堂内突然起了争执。她没看到起因,本不欲插手,然定睛一看,竟是有人在欺负那个跑堂小二——她的同乡!
“你他妈走路不长眼呢?踩了老子的脚,一声不吭就想溜?”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拦着小二斥问。
小二哥连连道歉:“客官,实在对不住,小的方才没看见。”他边说边躬下身子,用手上的汗巾去为壮汉擦鞋子。
“去去去,滚开!”壮汉一脚蹬在小二肩头,叉腰骂道:“你拿抹布给老子擦鞋?你不嫌脏,老子还嫌脏呢!”
这时酒楼掌柜也已跑了上来,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也不像姜国人。掌柜自然希望息事宁人,也是赔着笑脸,说尽好话。
奈何那壮汉得理不饶人,越发笑得狂妄起来,指着自己被踩过的左脚,骂咧咧道:“想要老子不追究,可以!把鞋给老子舔干净!”
“客官!您这不是侮辱人吗?”掌柜也有些恼了。
周围的客人都转头看过去,可那壮汉依旧不知收敛,哈哈大笑起来:“老子掏钱来吃饭,老子就是客!你们不把客人伺候好了,还开什么饭馆子?”
他边说边抓住小二哥的后脑勺,一把往地上摁去:“舔!快舔!”
说时迟,那时快,他话音刚落,众人只见两枚物件“嗖”地飞过,同时砸中了壮汉的手。继而接连“啪嗒”两声,两枚物件先后落在地上。
那壮汉“哎哟”大叫起来,下意识地松开手,往地上一看,竟是一只筷子和一锭银子!
“谁?谁他妈暗算老子?”壮汉恼羞成怒,注意力立刻转移到堂上来。
所有客人都不吭声,谁都不想招惹此人。
壮汉胡乱在堂上瞟了一圈,视线最终落在微浓桌上,一拍大腿,破口大骂道:“小娘们儿,你活得不耐烦了?”
微浓慢悠悠喝完杯中之酒,才故作无辜地反问:“啊?什么?”
壮汉大步跑到微浓桌前,指着她手边的筷子质问:“还敢给老子装蒜?你的筷子呢?怎么少了一只?”
微浓心中哀叹一声,自己动手前还是有欠考虑了。她方才是真得看不下去,便在壮汉欺负那店小二时,随手拿起手边的筷子掷了过去。可她看得清清楚楚,就在筷子击中壮汉的瞬间,有一锭银子也同时飞至!而且力道更大,准头更稳,杀伤力也更强!
只可惜她当时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壮汉身上,根本没看见银子飞来的方向,更不知是何人如此侠肝义胆,与她“心有戚戚焉”。
不过那位仁兄倒也高明,知道用银子做暗器,只要出手够快,根本查不到是何人所为,丝毫不留痕迹。不像她这么笨,用了一只筷子,如今被逮个正着。
既然被发现了,微浓也不想否认,见那壮汉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她反而不慌不忙地笑回:“哎呀,对不住了,我方才手滑。”
“手滑?”壮汉自然知道微浓是在扯谎,不过他见对方是个英姿飒爽的姑娘,忽然就不想生气了,心思一转,也是笑眯眯地道:“小姑娘,既然知道错了,就给哥哥我道个歉如何?”
微浓闲闲坐着,仰头看他:“哦?怎么道歉?该不会也要我舔鞋子吧?”
“哈哈,小姑娘真有意思,我就喜欢你这种性子。”壮汉招了招手,将他的同伙都喊了过来,六七个人围着微浓的桌子,一看便不会善罢甘休。
微浓面上依旧保持着笑意,余光瞥了一眼身旁的窗户,嗯,二楼,不算高。
“这样吧,小姑娘。我们一共兄弟七人,你一人亲一口,哥哥我就不计较了,怎么样啊?”壮汉笑得更加猥琐。
微浓没答话,“啪嗒”一声放下一锭银子,这才笑着站起身来:“好啊,没问题!不过我也有个条件——先把本姑娘的鞋子舔干净!”
壮汉闻言立刻恼了,一捋袖子怒骂起来:“你他妈耍老子呢?”
“你才发现?”微浓还没来得及再讽刺一句,却见那壮汉“哎哟”一声,已经捂着后脑转身跳脚:“谁?谁又暗算老子?”
他话音还没落,其余六人也相继被砸中后脑,齐齐抽刀转身:“谁?”
微浓被七人围着,也看不见是谁出手救她,只看见地上连续滚落七锭银子,一排“咣当”之声不绝于耳。
这位英雄真是豪气!微浓不禁暗自赞叹。
“还不走?”远远地,从大堂东南角传来一声提醒,像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慵懒,气定神闲。
微浓根本来不及多想,见有人解围,立刻跃上桌面,单手支着窗棱跳了出去,轻轻盈盈地落在一楼门外。她吹了句口哨,便听不远处传来一声马鸣,她的坐骑跳出马厩直奔她身边,马蹄踏起一地尘土。
微浓迅速翻身上马,这才仰首看向二楼的窗户,高声笑道:“多谢英雄相助!后会有期!”言罢扬鞭策马,疾驰而去!
这才是江湖!这才是江湖儿女!她终于又回来了!这熟悉而肆意的感觉!微浓不禁笑出声来。
*****
摆脱了那无理取闹的壮汉,又是酒足饭饱,微浓莫名心情大好,又开始继续找客栈了。但出乎她的意料,一整个下午她接连问了几家客栈,竟然都是客满!
微浓感到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眼见着日已西斜,暮色已沉,自己还没能找到落脚地,她也渐渐着急起来,只好寄希望于落叶城的最后一家客栈,也是最贵的一家。
“掌柜的,还有客房吗?”微浓进了客栈,开门见山地问。
“姑娘,实在抱歉,我们客满了。”掌柜干笑回道。
又是客满!微浓想了想,又道:“我要求不高,只要能栖身便可。”
掌柜摇了摇头,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
微浓长长叹了口气,不禁抱怨起来:“落叶城九家客栈,怎么都是客满!生意也忒好了些!”
“呃,这……从前也没这样,只能说您来得不凑巧。”掌柜低声解释道:“小店数日前来了一位客人,将所有客房都包了,而且一口气包十天。”
临近冬月,姜国境内已开始渐渐转凉。但微浓自解了毒之后,畏寒之症已然痊愈,故而这种气候她并不觉得难受,反而觉得凉爽宜人。
十万大山是姜国的天然屏障,亦是九州最瑰丽的风景之一。这里有层峦叠嶂的崇山峻岭,有四季常绿的密林茂树,有深邃隐秘的山谷洞穴,还有数不清的蛊虫毒物。
这些都为十万大山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令世人对它又敬又畏。而微浓给自己定下的第一个目标,便是穿越十万大山。
不是她胆子大,一则她是真得向往这道风景;二则她对自己的体力也有信心;但更重要的是,如今时值冬季,万物冬眠,毒物们也不会随意出没了。
因此,姜国每到冬季,异邦人士便会骤然增多,十有*都是挑了这个季节来“见识”十万大山的。微浓寻思着自己既然来了,又赶上了好时节,不进山探探实在可惜。她想好了,只要自己不走偏僻的小路,一路上定能遇上不少人,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姜国人生性淳朴,从不屑于偷盗、讹诈之流,只要自己不招惹他们,他们也绝不会随意施蛊的。再者,连阔临别之前还给她留下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药丸,可保她在姜国境内平安无事。这般一想,她更觉得有恃无恐!
眼下她所在之处,便是十万大山的山脚下,也是进山前的最后一个落脚地,勉强可以称之为一座小城——落叶城。这里尚且有客栈,有酒楼,有集市。但穿过这座小城进了十万大山之后,那就真如连阔所言“没有客栈,没有商贩,没有酒楼茶馆”,是地地道道的姜国风貌了。
因此,微浓决定在落叶城多歇脚几日,置办进山所需之物,准备好一连半月露宿山中。
虽然在楚王宫和燕王宫浸淫六载,但她对锦衣玉食并不苛求,反而更习惯于简单朴素的生活。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自认骨子里还是那个行走江湖的镖局少女,能很快适应环境,可以过得很粗糙,也可以过得很精致。
抵达落叶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客栈,可让微浓没有想到的是,一连问了几处都是客满。如此找了一个晌午,竟没能找到落脚之处,她倒也不气馁,打算先找个地方用午饭。
客栈虽不好找,酒楼倒是遍地都有。微浓是真的饿了,便特意找了一家生意红火的酒楼,原因无它,只因这酒楼规模够大,客人够多,气氛够热闹!
“姑娘,一楼客满了,二楼坐吧?”跑堂小二笑吟吟地招呼,竟不是姜人长相,倒像是燕国口音。
微浓不禁问了一句,对方果然是燕国人,而且还是房州同乡!她立刻好感大增,便将坐骑交给他,特意吩咐:“一定用最好的草料!”
“姑娘放心!”小二接过缰绳,乐呵呵地去了。
微浓便独自上到二楼大堂,寻了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点了几道招牌菜,又要了一壶酒,自斟自饮起来。这酒楼上菜也快,不多时便已上齐了,盘盘碟碟颇具姜国特色,都绘着各式各样的图腾。微浓看着也是食欲大增,便执箸大快朵颐起来。
不多时,四道菜已吃得干干净净,酒也喝了大半壶。微浓酒足饭饱,正打算招呼小二结账,却发现堂内突然起了争执。她没看到起因,本不欲插手,然定睛一看,竟是有人在欺负那个跑堂小二——她的同乡!
“你他妈走路不长眼呢?踩了老子的脚,一声不吭就想溜?”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拦着小二斥问。
小二哥连连道歉:“客官,实在对不住,小的方才没看见。”他边说边躬下身子,用手上的汗巾去为壮汉擦鞋子。
“去去去,滚开!”壮汉一脚蹬在小二肩头,叉腰骂道:“你拿抹布给老子擦鞋?你不嫌脏,老子还嫌脏呢!”
这时酒楼掌柜也已跑了上来,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也不像姜国人。掌柜自然希望息事宁人,也是赔着笑脸,说尽好话。
奈何那壮汉得理不饶人,越发笑得狂妄起来,指着自己被踩过的左脚,骂咧咧道:“想要老子不追究,可以!把鞋给老子舔干净!”
“客官!您这不是侮辱人吗?”掌柜也有些恼了。
周围的客人都转头看过去,可那壮汉依旧不知收敛,哈哈大笑起来:“老子掏钱来吃饭,老子就是客!你们不把客人伺候好了,还开什么饭馆子?”
他边说边抓住小二哥的后脑勺,一把往地上摁去:“舔!快舔!”
说时迟,那时快,他话音刚落,众人只见两枚物件“嗖”地飞过,同时砸中了壮汉的手。继而接连“啪嗒”两声,两枚物件先后落在地上。
那壮汉“哎哟”大叫起来,下意识地松开手,往地上一看,竟是一只筷子和一锭银子!
“谁?谁他妈暗算老子?”壮汉恼羞成怒,注意力立刻转移到堂上来。
所有客人都不吭声,谁都不想招惹此人。
壮汉胡乱在堂上瞟了一圈,视线最终落在微浓桌上,一拍大腿,破口大骂道:“小娘们儿,你活得不耐烦了?”
微浓慢悠悠喝完杯中之酒,才故作无辜地反问:“啊?什么?”
壮汉大步跑到微浓桌前,指着她手边的筷子质问:“还敢给老子装蒜?你的筷子呢?怎么少了一只?”
微浓心中哀叹一声,自己动手前还是有欠考虑了。她方才是真得看不下去,便在壮汉欺负那店小二时,随手拿起手边的筷子掷了过去。可她看得清清楚楚,就在筷子击中壮汉的瞬间,有一锭银子也同时飞至!而且力道更大,准头更稳,杀伤力也更强!
只可惜她当时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壮汉身上,根本没看见银子飞来的方向,更不知是何人如此侠肝义胆,与她“心有戚戚焉”。
不过那位仁兄倒也高明,知道用银子做暗器,只要出手够快,根本查不到是何人所为,丝毫不留痕迹。不像她这么笨,用了一只筷子,如今被逮个正着。
既然被发现了,微浓也不想否认,见那壮汉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她反而不慌不忙地笑回:“哎呀,对不住了,我方才手滑。”
“手滑?”壮汉自然知道微浓是在扯谎,不过他见对方是个英姿飒爽的姑娘,忽然就不想生气了,心思一转,也是笑眯眯地道:“小姑娘,既然知道错了,就给哥哥我道个歉如何?”
微浓闲闲坐着,仰头看他:“哦?怎么道歉?该不会也要我舔鞋子吧?”
“哈哈,小姑娘真有意思,我就喜欢你这种性子。”壮汉招了招手,将他的同伙都喊了过来,六七个人围着微浓的桌子,一看便不会善罢甘休。
微浓面上依旧保持着笑意,余光瞥了一眼身旁的窗户,嗯,二楼,不算高。
“这样吧,小姑娘。我们一共兄弟七人,你一人亲一口,哥哥我就不计较了,怎么样啊?”壮汉笑得更加猥琐。
微浓没答话,“啪嗒”一声放下一锭银子,这才笑着站起身来:“好啊,没问题!不过我也有个条件——先把本姑娘的鞋子舔干净!”
壮汉闻言立刻恼了,一捋袖子怒骂起来:“你他妈耍老子呢?”
“你才发现?”微浓还没来得及再讽刺一句,却见那壮汉“哎哟”一声,已经捂着后脑转身跳脚:“谁?谁又暗算老子?”
他话音还没落,其余六人也相继被砸中后脑,齐齐抽刀转身:“谁?”
微浓被七人围着,也看不见是谁出手救她,只看见地上连续滚落七锭银子,一排“咣当”之声不绝于耳。
这位英雄真是豪气!微浓不禁暗自赞叹。
“还不走?”远远地,从大堂东南角传来一声提醒,像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慵懒,气定神闲。
微浓根本来不及多想,见有人解围,立刻跃上桌面,单手支着窗棱跳了出去,轻轻盈盈地落在一楼门外。她吹了句口哨,便听不远处传来一声马鸣,她的坐骑跳出马厩直奔她身边,马蹄踏起一地尘土。
微浓迅速翻身上马,这才仰首看向二楼的窗户,高声笑道:“多谢英雄相助!后会有期!”言罢扬鞭策马,疾驰而去!
这才是江湖!这才是江湖儿女!她终于又回来了!这熟悉而肆意的感觉!微浓不禁笑出声来。
*****
摆脱了那无理取闹的壮汉,又是酒足饭饱,微浓莫名心情大好,又开始继续找客栈了。但出乎她的意料,一整个下午她接连问了几家客栈,竟然都是客满!
微浓感到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眼见着日已西斜,暮色已沉,自己还没能找到落脚地,她也渐渐着急起来,只好寄希望于落叶城的最后一家客栈,也是最贵的一家。
“掌柜的,还有客房吗?”微浓进了客栈,开门见山地问。
“姑娘,实在抱歉,我们客满了。”掌柜干笑回道。
又是客满!微浓想了想,又道:“我要求不高,只要能栖身便可。”
掌柜摇了摇头,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
微浓长长叹了口气,不禁抱怨起来:“落叶城九家客栈,怎么都是客满!生意也忒好了些!”
“呃,这……从前也没这样,只能说您来得不凑巧。”掌柜低声解释道:“小店数日前来了一位客人,将所有客房都包了,而且一口气包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