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也许这就是大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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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ps:感谢书友柔之虎,书友l599xl再次的100币打赏,感谢书友镚子的100币打赏。求推荐票,求推荐票~)
对于宁修而言,科试显然是练手的最好机会。这就相当于后世的模拟考试,利用一轮轮的模考来让考生熟悉考试的节奏。等到真正的大考时,考生便不会出现怯场怯考的情况。
不然若是任何热身都不做,直接让考生去参加大考,心理素质差的很可能直接就崩了。
托小秀才的服,宁修的基本功很扎实,但结合所出题目作文还需要演练。虽然他也按照张懋修的要求每天写几篇时文,但那毕竟是在没有压力情况下作出的,完全做不得数。
这就像后世考生临考前每天做模考卷要掐表一样,没有压力没有限定条件写出的文章当然好,但真一下子加了压力作出的文章质量便可能一落千丈。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便需要通过大量考试来给自己绷紧弦,真到了大考就不会出问题。
乡试当然很重要,宁修可不希望在乡试中因为适应性问题被刷。万恶的封建科举可是三年一考,若是错过了就得再等三年。人生有几个三年啊......
所以科试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因为科试是选拔性考试,竞争性还是很强的。
如果能够在科试中胜出,基本就证明了参试者的实力。而如果科试都不能通过,那这水平着实不怎么样,即便被李知府保举直接参加乡试,也是在乡试丢人现眼的命。
所以宁修拒绝李知府的‘好意’并不是因为他好面子,而是有他自己的考量在。
很快话题便又转到戚报国身上。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桌酒席就是为了戚报国摆的,宁修最多就是沾了戚报国的光才得以入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皆是有些微醺。
戚报国率先提出告辞,李知府不好拒绝起身送了送。
宁修如何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亦是拱手告辞与戚报国一起出了府衙。
一出府衙,一摇三晃的戚报国便精神了起来,冲宁修挤了挤眼道:“嘿,这些文官喝起酒来真是要命,平常看他们一个个弱不禁风,怎么一到酒桌上就都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了?”
“呃,戚百户好手段,连宁某都被你骗过去了。”
原来戚报国是假装酒醉,借机告辞脱身。
“嘿嘿,我这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我是真的有些醉了。他奶奶个熊,这酒还真的挺烈。对了,你方才叫我什么?”
“戚百户啊......”
戚报国没好气的白了宁修一眼道:“什么百户不百户的,我妹子都要嫁给你了,你还这么喊我?”
宁修登时涨的满面通红,连带着脖根子都红了一大片。
“那......”
宁修还真是有些发懵,他与戚灵儿的感情升温的太快,一切都像在梦中。要他现在就对戚报国这个大舅哥改口,还真是有些障碍......
“别这呀那呀的了,你就喊我四哥!”
戚报国倒是大大咧咧,拍了拍宁修的肩膀就把称呼定了下来。
“这恐怕有些不妥吧。还是叫内兄好些?”
宁修苦着一张脸,试探着问道。
“啥子内兄,搞得那么文绉绉的。灵儿喊我叫四哥,你也喊我四哥,这样才像一家人嘛。”
“......”
宁修无语,这大舅哥神经也太大条了吧。
“四哥......”
“哎,这就对了嘛。从此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过我有句话可得跟你说在前面,我可就这一个妹妹,你要是敢对她不好,别怪四哥我拳头硬。”
“......”
宁修忽然有一种误上贼船的感觉。哎,看来还是太感性了一些啊。
“对了,那我怎么称呼你啊?宁修叫着也太别扭了。”
“呃,四哥就喊我三郎吧。”
“三郎?这个称呼倒是不错。”
戚报国在宁修的肩膀上又猛地拍了几掌,疼的宁修龇牙咧嘴。
这大舅哥不会是练过铁砂掌吧?这几巴掌拍下去端是要把骨头拍碎啊。
“对了,四哥你打算啥时候回京?”
“恩,过几日便走,灵儿也跟我一起回去。”
“啊?”
宁修有些接受不能啊。这把火好不容易点起来,就要这么熄灭了?
“灵儿也要回去?”
戚报国嘿嘿笑道:“怎么,你舍不得?三郎啊,你也得为灵儿考虑考虑啊。她这次不辞而别,女扮男装来荆州看你,家父可都气炸了。若是她再不回去,恐怕家父就要亲自来接他了。到了那时,反而不美。”
宁修心中有一万匹羊驼奔驰而过啊。
跟戚继光讲道理?貌似没戏啊。
人家是统兵一方的总兵,手里十几万的手下,一人一口吐沫都把自己淹死了。
也许这就是大佬吧。
哎,谁叫他看上了戚继光的女儿了呢。
都说女婿和老岳丈是敌人,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含辛茹苦把女儿抚养长大,却要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陌生男人占有她。不但占有她的身体,还占有她的心灵,换做是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戚继光也是人,当然也会不舒服。为了给未来老泰山留下一个相对好的印象,宁修决定忍一忍。
反正婚约都定下了,他还怕煮熟的鸭子飞了吗?
“罢了,罢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待我考中进士,便立刻去向戚将军提亲!”
宁修也豪气了一回,拍着胸脯作保道。
“咦,这两句很有感觉嘛,是三郎你作的?”
宁修:“......”
这位大舅哥不会是文盲吧?
“咳咳,这是秦观秦少游的词啊,《鹊桥仙》。”
“哈哈,这些鸟人做的诗词都差不多嘛。三郎啊,你好好考试,将来未必作不出比他好的词来。”
宁修心道作是不可能作的,但抄两首还是不成问题的。再怎么说他也是饱读诗词的新世纪好青年,拿两首纳兰性德词来应景还是不难的。再怎么样也不能给穿越者丢脸啊。
戚报国要是知道宁修此刻心中的想法,非得气的吐血不可。
但他当然不知道,他只觉得小妹有了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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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小秀才的服,宁修的基本功很扎实,但结合所出题目作文还需要演练。虽然他也按照张懋修的要求每天写几篇时文,但那毕竟是在没有压力情况下作出的,完全做不得数。
这就像后世考生临考前每天做模考卷要掐表一样,没有压力没有限定条件写出的文章当然好,但真一下子加了压力作出的文章质量便可能一落千丈。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便需要通过大量考试来给自己绷紧弦,真到了大考就不会出问题。
乡试当然很重要,宁修可不希望在乡试中因为适应性问题被刷。万恶的封建科举可是三年一考,若是错过了就得再等三年。人生有几个三年啊......
所以科试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因为科试是选拔性考试,竞争性还是很强的。
如果能够在科试中胜出,基本就证明了参试者的实力。而如果科试都不能通过,那这水平着实不怎么样,即便被李知府保举直接参加乡试,也是在乡试丢人现眼的命。
所以宁修拒绝李知府的‘好意’并不是因为他好面子,而是有他自己的考量在。
很快话题便又转到戚报国身上。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桌酒席就是为了戚报国摆的,宁修最多就是沾了戚报国的光才得以入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皆是有些微醺。
戚报国率先提出告辞,李知府不好拒绝起身送了送。
宁修如何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亦是拱手告辞与戚报国一起出了府衙。
一出府衙,一摇三晃的戚报国便精神了起来,冲宁修挤了挤眼道:“嘿,这些文官喝起酒来真是要命,平常看他们一个个弱不禁风,怎么一到酒桌上就都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了?”
“呃,戚百户好手段,连宁某都被你骗过去了。”
原来戚报国是假装酒醉,借机告辞脱身。
“嘿嘿,我这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我是真的有些醉了。他奶奶个熊,这酒还真的挺烈。对了,你方才叫我什么?”
“戚百户啊......”
戚报国没好气的白了宁修一眼道:“什么百户不百户的,我妹子都要嫁给你了,你还这么喊我?”
宁修登时涨的满面通红,连带着脖根子都红了一大片。
“那......”
宁修还真是有些发懵,他与戚灵儿的感情升温的太快,一切都像在梦中。要他现在就对戚报国这个大舅哥改口,还真是有些障碍......
“别这呀那呀的了,你就喊我四哥!”
戚报国倒是大大咧咧,拍了拍宁修的肩膀就把称呼定了下来。
“这恐怕有些不妥吧。还是叫内兄好些?”
宁修苦着一张脸,试探着问道。
“啥子内兄,搞得那么文绉绉的。灵儿喊我叫四哥,你也喊我四哥,这样才像一家人嘛。”
“......”
宁修无语,这大舅哥神经也太大条了吧。
“四哥......”
“哎,这就对了嘛。从此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过我有句话可得跟你说在前面,我可就这一个妹妹,你要是敢对她不好,别怪四哥我拳头硬。”
“......”
宁修忽然有一种误上贼船的感觉。哎,看来还是太感性了一些啊。
“对了,那我怎么称呼你啊?宁修叫着也太别扭了。”
“呃,四哥就喊我三郎吧。”
“三郎?这个称呼倒是不错。”
戚报国在宁修的肩膀上又猛地拍了几掌,疼的宁修龇牙咧嘴。
这大舅哥不会是练过铁砂掌吧?这几巴掌拍下去端是要把骨头拍碎啊。
“对了,四哥你打算啥时候回京?”
“恩,过几日便走,灵儿也跟我一起回去。”
“啊?”
宁修有些接受不能啊。这把火好不容易点起来,就要这么熄灭了?
“灵儿也要回去?”
戚报国嘿嘿笑道:“怎么,你舍不得?三郎啊,你也得为灵儿考虑考虑啊。她这次不辞而别,女扮男装来荆州看你,家父可都气炸了。若是她再不回去,恐怕家父就要亲自来接他了。到了那时,反而不美。”
宁修心中有一万匹羊驼奔驰而过啊。
跟戚继光讲道理?貌似没戏啊。
人家是统兵一方的总兵,手里十几万的手下,一人一口吐沫都把自己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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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女婿和老岳丈是敌人,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含辛茹苦把女儿抚养长大,却要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陌生男人占有她。不但占有她的身体,还占有她的心灵,换做是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戚继光也是人,当然也会不舒服。为了给未来老泰山留下一个相对好的印象,宁修决定忍一忍。
反正婚约都定下了,他还怕煮熟的鸭子飞了吗?
“罢了,罢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待我考中进士,便立刻去向戚将军提亲!”
宁修也豪气了一回,拍着胸脯作保道。
“咦,这两句很有感觉嘛,是三郎你作的?”
宁修:“......”
这位大舅哥不会是文盲吧?
“咳咳,这是秦观秦少游的词啊,《鹊桥仙》。”
“哈哈,这些鸟人做的诗词都差不多嘛。三郎啊,你好好考试,将来未必作不出比他好的词来。”
宁修心道作是不可能作的,但抄两首还是不成问题的。再怎么说他也是饱读诗词的新世纪好青年,拿两首纳兰性德词来应景还是不难的。再怎么样也不能给穿越者丢脸啊。
戚报国要是知道宁修此刻心中的想法,非得气的吐血不可。
但他当然不知道,他只觉得小妹有了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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