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遛狗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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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开文,肯定有诸多不足和不熟练,但希望自己能越写越好。
接受所有小天使的建议,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抱住比心(づ ̄ 3 ̄)づ
早上六点,芙蕾雅换好衣服,出门遛狗。
前一天下过雨,空气里飘着点薄薄的雾,大熊一接触到地面就撒欢似的绕着她小跑起来。
“好孩子。”芙蕾雅拍了拍大熊的头。
她住的这个街区离市中心有点距离,人流量小,晚上也比较安静。和住宅区隔着一条马路就有一个挺大的公园,非常适合工作清闲的养宠人士。
大清早,天刚蒙蒙亮,公园里面已经是猫狗成群。
芙蕾雅打了个哆嗦,眼馋地看了看大熊的被毛。今年的夏天格外的长,秋季又过分炎热了,导致一进入十二月气温骤然低了下去。公园里面能保持每天遛自家孩子的已经成了少数,前几天她还见着一个专门帮忙遛宠物的年轻人,腰上缠着好几根绳。
她搓了搓手,原地做了会儿准备运动,然后才牵着已经跃跃欲试的大熊沿着白石子路小跑起来。沿途常有熟识的邻居冲她点头,不时还有活泼的狗狗跑来追赶大熊,和它打闹。大熊惯以为自己是所有狗里面最好看的一只,常端着大型犬的架子对小家伙们爱理不理的。
芙蕾雅跑了几圈,就在草地上坐下压腿。
大熊在她跟前的地方蹲据下来咬着皮球玩。它的狗链被芙蕾雅勾在手臂上,并不敢放这只大家伙到处乱跑。见大熊坐下,刚才被甩开老远的小狗们登时兴奋了起来,一个两个的都跑到它跟前扑腾,有只胆子大的萨摩还和它咬球玩。芙蕾雅摸了这个,又摸摸那个,干脆伸长手臂把这两只体型不小却老实巴交的大家伙一起抱在了怀里。
软软的触感从芙蕾雅的手臂传来,她偏头一看,却是一只眼睛亮亮的白狗正蹲在她身边看着她。
一年的时间让芙蕾雅几乎认识了清早会出现在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除了眼前这只——毛色雪白,体格强健,脖子上挂着个形状别致的“S”型狗项圈。大熊饶有兴致地去嗅对方的耳朵,那只耳朵轻巧地弹了弹。
“你好,小家伙”芙蕾雅摸了摸它强壮的脖子,“你是谁?你的主人呢?”
白狗摇着尾巴,就像能听懂她说话一样偏了偏头。芙蕾雅朝前看去,发现公园的空地上有一个高大的人正在晨跑。那人穿着白色短袖和一条宽松的运动裤,他的速度很快,脚步稳健,出人意料的是每一步的间隔都非常接近,像个被设定了匀速奔跑的机器人。
这一幕的既视感太强,芙蕾雅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笑了起来。
“汪!”
白狗响亮地叫了一声。
那人顺势停下来,往这边看。眼见这边的场景,他愣了一下才走过来。
更近一点,芙蕾雅欣赏地发现他身上流线型的肌肉能让任何常驻健身房的男性嫉妒不已,最重要的是,跑了这么久他却不见出汗,依然一副轻松的模样。太阳已经露了个头,光线照得他的蓝眼睛亮亮的,狗主人和白狗有种奇怪的相似感,两双眼睛都快活地闪烁着。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芙蕾雅实在没有忍住,开口说道。
“这是我的荣幸。”那人走过来伸出手,“早上好,女士,我叫克拉克,克拉克·肯特。”
“我是芙蕾雅·谢菲尔德,这是大熊。”芙蕾雅介绍,“您家的孩子真是个精神的小家伙,但我以前没在这里见过他。”
肯特先生顿时笑了,露出了两颗小小的虎牙。“您说得对,我和小氪上周才从堪萨斯搬到这里。花了我们几天的时间适应大都会的气候,今天才带着他出来晨跑。”
“小氪,”芙蕾雅念道,“很别致的名字。欢迎你们来到大都会,肯特先生,这是个美丽的城市。”
“克拉克,”肯特有点腼腆地说,“谢谢,我和小氪都非常喜欢这里。”
这个早晨芙蕾雅认识了刚搬来大都会,在星球日报找了份工作预备下周去报到的新晋记者克拉克,她的大熊认识了脖子上挂着“S”项圈的小氪。芙蕾雅和克拉克交换了手机号码,私心把这位健身咖和另一位住在华盛顿的朋友放在了一个组里,希望能有机会介绍他们认识。
在接下来的几天,芙蕾雅发现她和克拉克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的看法,很快,两个好相处的人就成了好友。
这天她又像往常一样遛完大熊回家,甫一进门,裤兜里的手机就嗡嗡地响了起来。
芙蕾雅看了看来电显示,接起电话。
“阿曼达,我能知道是什么让你大清早就要给我打电话吗?”她直截了当地问,“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就能在上班的时候见面。”
“我不认为你今天还能来上班。”电话那头说,“那个哥谭的谈判,老大点名要你去。”
芙蕾雅挑眉。“那案子不是给了艾米吗?”
“原本是要去飞上枝头的,结果发现正主出门了,哥谭那地方,能不去怎么会有人不愿意。”阿曼达说。
“那我就愿意了?”芙蕾雅哼了一声,“别忘了上次汤姆好好的去哥谭,最后断了根肋骨回来。谈判下来的钱漏不了多少到我手里就算了,人身保险也不给上一份。况且这不是第一次了,每回艾米一有事就要我给兜着,老大简直色迷心窍,再这么下去我就要准备跳槽了。”
“你得了吧,你要想跳槽早就跳槽了,就算你再能干,像这种一年能给你批这么多假期的上司又不是超市批发。行了啊,我话带到了,老规矩,所有开销回来都给报。”阿曼达说。
“那我现在就去订哥谭瑞吉的套房。”芙蕾雅威胁。
“然后出门就被抢?我估计四面八方都有人盯着那,只要你走出酒店,不到一个街区估计就得糟。”
“反正也不是我的钱。”
“哥谭的抢劫犯什么时候只抢钱了?”阿曼达哼了一声,“你还是赶紧收拾东西吧,这案子挺大,再加上这回艾米表现得太明显了,老大憋着气呢。要是啃不下韦恩集团一块肉你就等着回来假期全消吧。”
芙蕾雅叹了口气,她最不想和韦恩的法务打交道。
但敬业心还是让她在挂断电话立刻开始飞快地收拾行李,她拾掇出一个手提箱,又从杂物间把一个印着“Bear”的包裹取了出来。大熊原本还跟在她身后摇头晃脑,一看到那个蓝色的大袋子顿时“嗷”了一声,钻进了茶几底下。
芙蕾雅蹲下来去搬它的大头。“大熊,妈妈怎么和你说的,一只狗留在家里多危险啊,家里还有妈妈的私人物品,我也不敢叫人上门来喂你。对面经常收留你的格林太太和她女儿一起去欧洲走亲戚了,楼上的两家小年轻天天就知道蹦迪,楼下的老先生身体也不好,所以你瞧,没办法了,还是跟着我走吧。到时候咱们订个大点的房间......”
说着说着,她又纠结地停顿了一下。
“可是把你带到哥谭去会不会太危险了?我白天要去谈判,也顾不上你。”
大熊一看有戏,整只狗正襟危坐,力图表现出自己很稳重的样子。
“想自己待在家里?”芙蕾雅挑眉,“你做梦,上回一厕所的卷纸都被你挂在身上的那次你怎么解释?还有上上回把我最喜欢的三个瓷碗全打碎的那次?要是我再让你浪我就是宇宙第一大蠢蛋。”
大熊“嗷嗷”叫唤。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芙蕾雅当机立断地说,“这样吧,我先给克拉克打个电话,他现在还没去上班,要是愿意收留你就再好没有了。如果人家没有空,你就得跟我走,回来请你吃三顿小牛排,怎么样?”
她在手机上拨着号。“说起来,克拉克的狗叫小氪......没想到克拉克看起来那么老实,心里也有超人梦啊。”
事实证明偶像是超人的克拉克也有副像超人一样的热心肠,听到芙蕾雅的请求,他立刻答应了下来。
半小时后芙蕾雅从茶几下面把还在装死的大熊抱了出来扛在肩膀上,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行李和它的行李袋子,三步并作两步地下了楼。
克拉克在楼下不远处等她,一看她出现时的造型,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
芙蕾雅脸不红气不喘地把大熊放下,递过包裹。“这是大熊出门的时候用的食盆和水盆,里面还放了他小时候的玩具。牵绳,嘴套和梳子在外面一层,不过我昨天刚给它梳过,冬天掉了应该不太会掉毛。要是他不听话,可以轻轻打他的耳朵,这小子不是个善茬。”
“我看他挺乖的。”克拉克笑道,“小氪调皮的时候我跟着收拾过许多烂摊子。放心吧,回来一定还你一只健健康康的狗。”
“你太好了,克拉克,真的麻烦你了。”芙蕾雅千恩万谢。
“这没什么,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倒是你,就算我刚搬来这里,也知道哥谭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大家都说虽然只隔着一个海湾,但大都会和哥谭就像白天和黑夜。虽然那里是蝙蝠侠的地盘,但如果需要帮助的话,一定记得叫......叫超人。”
原来所有的健身男士不是沉迷美队无法自拔,就是超人雷神的死忠粉。
芙蕾雅打量了他一眼。
“我会的。”她郑重的说,希望克拉克能接收到自己对他偶像的敬意和信任。
克拉克果然喜形于色。
他们又聊了几句,芙蕾雅最后摸了摸狗狗的头,就和他们告别了。
启动车子的时候往后视镜一看,克拉克正把这只两岁大的大白熊抱在怀里轻松地颠着玩耍,两只都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小叛徒。”她酸酸地说,心里却松了口气。</dd>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开文,肯定有诸多不足和不熟练,但希望自己能越写越好。
接受所有小天使的建议,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抱住比心(づ ̄ 3 ̄)づ
早上六点,芙蕾雅换好衣服,出门遛狗。
前一天下过雨,空气里飘着点薄薄的雾,大熊一接触到地面就撒欢似的绕着她小跑起来。
“好孩子。”芙蕾雅拍了拍大熊的头。
她住的这个街区离市中心有点距离,人流量小,晚上也比较安静。和住宅区隔着一条马路就有一个挺大的公园,非常适合工作清闲的养宠人士。
大清早,天刚蒙蒙亮,公园里面已经是猫狗成群。
芙蕾雅打了个哆嗦,眼馋地看了看大熊的被毛。今年的夏天格外的长,秋季又过分炎热了,导致一进入十二月气温骤然低了下去。公园里面能保持每天遛自家孩子的已经成了少数,前几天她还见着一个专门帮忙遛宠物的年轻人,腰上缠着好几根绳。
她搓了搓手,原地做了会儿准备运动,然后才牵着已经跃跃欲试的大熊沿着白石子路小跑起来。沿途常有熟识的邻居冲她点头,不时还有活泼的狗狗跑来追赶大熊,和它打闹。大熊惯以为自己是所有狗里面最好看的一只,常端着大型犬的架子对小家伙们爱理不理的。
芙蕾雅跑了几圈,就在草地上坐下压腿。
大熊在她跟前的地方蹲据下来咬着皮球玩。它的狗链被芙蕾雅勾在手臂上,并不敢放这只大家伙到处乱跑。见大熊坐下,刚才被甩开老远的小狗们登时兴奋了起来,一个两个的都跑到它跟前扑腾,有只胆子大的萨摩还和它咬球玩。芙蕾雅摸了这个,又摸摸那个,干脆伸长手臂把这两只体型不小却老实巴交的大家伙一起抱在了怀里。
软软的触感从芙蕾雅的手臂传来,她偏头一看,却是一只眼睛亮亮的白狗正蹲在她身边看着她。
一年的时间让芙蕾雅几乎认识了清早会出现在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除了眼前这只——毛色雪白,体格强健,脖子上挂着个形状别致的“S”型狗项圈。大熊饶有兴致地去嗅对方的耳朵,那只耳朵轻巧地弹了弹。
“你好,小家伙”芙蕾雅摸了摸它强壮的脖子,“你是谁?你的主人呢?”
白狗摇着尾巴,就像能听懂她说话一样偏了偏头。芙蕾雅朝前看去,发现公园的空地上有一个高大的人正在晨跑。那人穿着白色短袖和一条宽松的运动裤,他的速度很快,脚步稳健,出人意料的是每一步的间隔都非常接近,像个被设定了匀速奔跑的机器人。
这一幕的既视感太强,芙蕾雅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笑了起来。
“汪!”
白狗响亮地叫了一声。
那人顺势停下来,往这边看。眼见这边的场景,他愣了一下才走过来。
更近一点,芙蕾雅欣赏地发现他身上流线型的肌肉能让任何常驻健身房的男性嫉妒不已,最重要的是,跑了这么久他却不见出汗,依然一副轻松的模样。太阳已经露了个头,光线照得他的蓝眼睛亮亮的,狗主人和白狗有种奇怪的相似感,两双眼睛都快活地闪烁着。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芙蕾雅实在没有忍住,开口说道。
“这是我的荣幸。”那人走过来伸出手,“早上好,女士,我叫克拉克,克拉克·肯特。”
“我是芙蕾雅·谢菲尔德,这是大熊。”芙蕾雅介绍,“您家的孩子真是个精神的小家伙,但我以前没在这里见过他。”
肯特先生顿时笑了,露出了两颗小小的虎牙。“您说得对,我和小氪上周才从堪萨斯搬到这里。花了我们几天的时间适应大都会的气候,今天才带着他出来晨跑。”
“小氪,”芙蕾雅念道,“很别致的名字。欢迎你们来到大都会,肯特先生,这是个美丽的城市。”
“克拉克,”肯特有点腼腆地说,“谢谢,我和小氪都非常喜欢这里。”
这个早晨芙蕾雅认识了刚搬来大都会,在星球日报找了份工作预备下周去报到的新晋记者克拉克,她的大熊认识了脖子上挂着“S”项圈的小氪。芙蕾雅和克拉克交换了手机号码,私心把这位健身咖和另一位住在华盛顿的朋友放在了一个组里,希望能有机会介绍他们认识。
在接下来的几天,芙蕾雅发现她和克拉克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的看法,很快,两个好相处的人就成了好友。
这天她又像往常一样遛完大熊回家,甫一进门,裤兜里的手机就嗡嗡地响了起来。
芙蕾雅看了看来电显示,接起电话。
“阿曼达,我能知道是什么让你大清早就要给我打电话吗?”她直截了当地问,“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就能在上班的时候见面。”
“我不认为你今天还能来上班。”电话那头说,“那个哥谭的谈判,老大点名要你去。”
芙蕾雅挑眉。“那案子不是给了艾米吗?”
“原本是要去飞上枝头的,结果发现正主出门了,哥谭那地方,能不去怎么会有人不愿意。”阿曼达说。
“那我就愿意了?”芙蕾雅哼了一声,“别忘了上次汤姆好好的去哥谭,最后断了根肋骨回来。谈判下来的钱漏不了多少到我手里就算了,人身保险也不给上一份。况且这不是第一次了,每回艾米一有事就要我给兜着,老大简直色迷心窍,再这么下去我就要准备跳槽了。”
“你得了吧,你要想跳槽早就跳槽了,就算你再能干,像这种一年能给你批这么多假期的上司又不是超市批发。行了啊,我话带到了,老规矩,所有开销回来都给报。”阿曼达说。
“那我现在就去订哥谭瑞吉的套房。”芙蕾雅威胁。
“然后出门就被抢?我估计四面八方都有人盯着那,只要你走出酒店,不到一个街区估计就得糟。”
“反正也不是我的钱。”
“哥谭的抢劫犯什么时候只抢钱了?”阿曼达哼了一声,“你还是赶紧收拾东西吧,这案子挺大,再加上这回艾米表现得太明显了,老大憋着气呢。要是啃不下韦恩集团一块肉你就等着回来假期全消吧。”
芙蕾雅叹了口气,她最不想和韦恩的法务打交道。
但敬业心还是让她在挂断电话立刻开始飞快地收拾行李,她拾掇出一个手提箱,又从杂物间把一个印着“Bear”的包裹取了出来。大熊原本还跟在她身后摇头晃脑,一看到那个蓝色的大袋子顿时“嗷”了一声,钻进了茶几底下。
芙蕾雅蹲下来去搬它的大头。“大熊,妈妈怎么和你说的,一只狗留在家里多危险啊,家里还有妈妈的私人物品,我也不敢叫人上门来喂你。对面经常收留你的格林太太和她女儿一起去欧洲走亲戚了,楼上的两家小年轻天天就知道蹦迪,楼下的老先生身体也不好,所以你瞧,没办法了,还是跟着我走吧。到时候咱们订个大点的房间......”
说着说着,她又纠结地停顿了一下。
“可是把你带到哥谭去会不会太危险了?我白天要去谈判,也顾不上你。”
大熊一看有戏,整只狗正襟危坐,力图表现出自己很稳重的样子。
“想自己待在家里?”芙蕾雅挑眉,“你做梦,上回一厕所的卷纸都被你挂在身上的那次你怎么解释?还有上上回把我最喜欢的三个瓷碗全打碎的那次?要是我再让你浪我就是宇宙第一大蠢蛋。”
大熊“嗷嗷”叫唤。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芙蕾雅当机立断地说,“这样吧,我先给克拉克打个电话,他现在还没去上班,要是愿意收留你就再好没有了。如果人家没有空,你就得跟我走,回来请你吃三顿小牛排,怎么样?”
她在手机上拨着号。“说起来,克拉克的狗叫小氪......没想到克拉克看起来那么老实,心里也有超人梦啊。”
事实证明偶像是超人的克拉克也有副像超人一样的热心肠,听到芙蕾雅的请求,他立刻答应了下来。
半小时后芙蕾雅从茶几下面把还在装死的大熊抱了出来扛在肩膀上,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行李和它的行李袋子,三步并作两步地下了楼。
克拉克在楼下不远处等她,一看她出现时的造型,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
芙蕾雅脸不红气不喘地把大熊放下,递过包裹。“这是大熊出门的时候用的食盆和水盆,里面还放了他小时候的玩具。牵绳,嘴套和梳子在外面一层,不过我昨天刚给它梳过,冬天掉了应该不太会掉毛。要是他不听话,可以轻轻打他的耳朵,这小子不是个善茬。”
“我看他挺乖的。”克拉克笑道,“小氪调皮的时候我跟着收拾过许多烂摊子。放心吧,回来一定还你一只健健康康的狗。”
“你太好了,克拉克,真的麻烦你了。”芙蕾雅千恩万谢。
“这没什么,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倒是你,就算我刚搬来这里,也知道哥谭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大家都说虽然只隔着一个海湾,但大都会和哥谭就像白天和黑夜。虽然那里是蝙蝠侠的地盘,但如果需要帮助的话,一定记得叫......叫超人。”
原来所有的健身男士不是沉迷美队无法自拔,就是超人雷神的死忠粉。
芙蕾雅打量了他一眼。
“我会的。”她郑重的说,希望克拉克能接收到自己对他偶像的敬意和信任。
克拉克果然喜形于色。
他们又聊了几句,芙蕾雅最后摸了摸狗狗的头,就和他们告别了。
启动车子的时候往后视镜一看,克拉克正把这只两岁大的大白熊抱在怀里轻松地颠着玩耍,两只都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小叛徒。”她酸酸地说,心里却松了口气。</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