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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在看着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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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顾初以往对乔云霄的了解,他不是个吃素的主儿,别人咬他一分他会奉还别人三分,许是乔家世世代代秉承着强势的从商作风,社会地位造就了乔家人骨子里的骄傲,而这种骄傲流传到乔云霄这一代更是明显。乔家虽说在不好的年代被人抄了家,但乔父的精明能干为乔云霄营造了最优渥的生存环境,乔云霄没吃过什么苦,想要什么东西也是唾手可得,在同龄孩子还觉得出国是件奢侈的事情时,小小的乔云霄已经在国外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度假别墅。所以,他的优越感是与生俱来的,再加上见多识广,特立独行,便更是八个不屑十个不服的。

    他讨厌受人约束,更不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但今天,虽说他显示出了万般的不耐烦却还是留下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遇上对手了,这个对手就是陆北辰。乔云霄的直面火力对于暗黑城府的陆北辰来说没起到任何作用,向来好胜的乔云霄自然是想留下来狠狠咬他一口。

    酒桌上除了红酒外,还上了两瓶白酒,乔云霄曾一度想将陆北辰杯中的红酒换成白的,却始终没有得逞,陆北辰以工作为由声称喝不惯白酒,甚至可以笑着直迎乔云霄的冷嘲热讽,面对他的主动倒酒都能伸手盖住杯口,这番种种令乔云霄是始料未及的。顾初在旁看着心忧,她觉得是乔云霄错误地估算了陆北辰,认为这是在公众场合下陆北辰总不会做得太明显,酒桌上随便叫出谁都是好面子的人,总不会做出拒酒的行为,但,陆北辰就是这么做了。

    胖男士会错意了,以为是乔云霄想找人陪着喝白的,见陆北辰拒绝后生怕乔云霄心里不舒服就赶忙开白酒,替他和其他领导们都满上,连连说,“陆教授喝不惯白酒咱们也别勉强,我们来。”

    其他领导们也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白酒自然不在话下,乔云霄暗自叫苦,但已是骑虎难下。顾初无奈,幸好酒桌上的男人们没逼着她喝酒。挨着陆北辰坐,她总觉的全身不自在,那边又总会听见林嘉悦的轻声细语,心里就像是扎了一排小刺。

    其实顾初不得不承认,林嘉悦有品位有气质,单是全身散发出的女人味就甩了她一条街。这么想着,胃就堵得难受了。拿筷子的手就松了一下,筷子“啪”地落地。

    酒桌上的吆喝声太大了,遮住了这声清脆。

    顾初弯身去拾,岂料陆北辰快她一步,她的手指就碰到了他的手,刚要缩回去,隔着桌布,他顺势就握住了她的手。

    如同一个浪尖打了过来,拍得她有点晕,下意识挣脱,陆北辰却将她的手攥得更紧。顾初不敢声张,心脏却在砰砰狂跳,自然是又羞又急,而这时,乔云霄在旁问,“怎么了?”

    问话的同时,陆北辰就不着痕迹地松开了她的手,拾起了地上的筷子,坐直了身子,顾初也只能跟着起身,便听陆北辰叫了服务生,“换一双筷子过来。”

    服务生很快拿了一双崭新的筷子过来,陆北辰接过,又递到顾初面前,笑,“顾小姐?”

    顾初抬眼看他,他的笑很是善意,可她嗅到了狡猾的气息。

    乔云霄微微眯眼,盯着陆北辰,像是猎人盯着猎物似的,林嘉悦在旁没有说话,始终低着头,貌似没看见发生的一切。顾初压了心头的不舒服,接过了筷子,乔云霄马上伸过手臂搂了下她的肩膀,在她耳畔压低了嗓音问,“没事儿吧?”

    顾初冲着他轻轻摇头,然后将筷子放下,说,“我去趟洗手间。”

    “我陪你。”乔云霄说着就要起身。

    林嘉悦的嗓音就温温柔柔地插过来,“我正好也要去,我和她一起了。乔公子,你个大男人的陪着个女生去洗手间不大好。”话毕,隔着陆北辰轻轻拉住了她的手,“走啦。”

    顾初示意乔云霄不用相陪,起身跟着林嘉悦去了。

    远离了酒桌,呼吸就新鲜了。

    又或者是,少了那一份压力后,顾初觉得呼吸也顺畅了。

    “看样子你不习惯这种场合呀。”洗手间的化妆镜前,林嘉悦从精致的小手包了掏出支口红,看着镜中的顾初说了句,然后,口红在唇上稍稍点了点,上下唇轻轻一抿,唇色就愈发地娇艳动人。

    顾初伸手沾了点冷水,轻轻地拍了下脸,缓解了不适后轻声回答,“是啊,不是很习惯。”

    “其实我也挺讨厌这种场合的。”林嘉悦笑了笑,将口红放回了手包里,“如果不是因为北辰在的话,我早就走了。你也知道,那些男人们啊吃吃喝喝的还挺浪费时间的。”

    顾初微笑,没说什么。

    “你觉得我新发型好看吗?”林嘉悦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将一侧的发丝别在了耳边,露出一枚精致的耳钉,衬得她的耳垂娇嫩白细。

    “我觉得挺好看的,相比之前看着干练。”顾初说完,觉得似乎用词不当,补了句,“其实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样都好看,无论是长发还是短发。”还有她的那款耳钉,不炫耀却是低调奢华。

    林嘉悦眉眼笑得深邃,“今年流行短发。”见顾初盯着她的耳垂看,便伸手摸了摸耳钉,解释,“哦,这款耳钉会不会太夸张了?”

    “不会,配你今天的这身裙子很漂亮。”

    “我就知道你是个有眼光的女孩儿。”林嘉悦笑得总是和善,“你知道吗,这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北辰送我的礼物,他是请万宝龙订制的,平时我都不舍得戴的。不过啊,他生日的时候我也送了他一支万宝龙的钢笔,他也喜欢的不得了呢,工作的时候一直用着。”

    “挺适合你们的。”她勉强迎合。

    “你喜欢吗?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就送你。”说着,就要把耳钉摘下来。

    “别别别,这是他……陆教授送你的,你怎么能送人呢?”顾初赶忙阻止。

    “或者你喜欢什么我送你呀。”林嘉悦说着,一把拉过她的手,“啊对了,你生日多少呀,我们都是朋友了,我送你生日礼物。”

    “真的不用。”

    “你跟我还客气呀?”

    “我……生日都过完了。”

    “那明年一定要提前告诉我啊。”

    顾初“嗯”了句,就没再多说什么了,她觉得,虽然林嘉悦热络,但总会给她一种刻意营造热闹气氛的感觉,其实她觉得没有旁人在的时候,她和林嘉悦没什么话可说。可她又不想马上回酒桌,想起刚刚陆北辰的行为,她的心就乱扑腾,手指尖还在滚烫。

    “其实啊,是北辰喜欢呢。”林嘉悦冷不丁说了句。

    顾初没反应过来。

    林嘉悦便笑了,指了指头发,“北辰喜欢看我短头发的样子,所以我就剪短了。”

    “……挺好的。”

    林嘉悦转过身,轻轻扬了扬手包,优雅极了,“需要补妆吗?”

    顾初忙摆手,“我很少化妆的。”

    现在为生计奔波的她哪还有时间想着往自己脸上贴金?她的母亲讲究,所以打小她用的东西也甚是讲究,哪怕是一把梳子都是直接找品牌商订做的。现在她已经用不起那些品牌的东西,但也不意味着会用一些含有化学或工业成分的劣质护肤品来毁坏自己的皮肤,很多时候她会自己做一些新鲜的纯露用来护肤,平时最注意的就是补水,她是有心得的,只要补足了水比什么都强。

    “女人是要懂得打扮自己的。”林嘉悦放下手包,打量了她一番,轻笑,“不过有难怪你现在不在乎了,你的皮肤很好,自然地白里透红,真是羡慕人啊。”

    顾初只能笑,她不大喜欢这种需要相互恭维才能聊天的方式。

    “那个,我们——”

    “你和北辰以前认识吗?”林嘉悦直接了当地问。

    顾初没吃惊,其实她心知肚明,林嘉悦跟着她一同来洗手间,一定是有话要说的。

    摇头,她没有任何的解释。

    “可是我觉得,你们像是认识了好久似的呢?”

    “这怎么可能呢?”

    “北辰看你的眼神,像是在看故人。”

    “我想你误会了,我跟陆教授刚认识没多久,也就是在警局的时候,那天你也在场。”

    林嘉悦轻轻点头,再次微微扬笑,细细的贝齿光泽温润,“北辰这个人啊,平时严肃惯了,很多人都不敢亲近他呢,我倒是希望你们之前就认识,有了老朋友在场的话,我们的婚礼才热闹呀。”

    顾初怔住了。

    然后,听见心底深处冒出个小小尖叫的回音,四处回荡。这声音如同被镰刀割走了灵魂似的疼痛,绝望,她努力想要去够到那一抹绿洲,可放眼望去,只有一片荒芜的沙漠。她的心就像是被人突然扯出来钉在了灵幡之上,杵在不凋不败的沙漠中,那颗还在流的心脏就因承受不住疼痛的负荷而枯萎。

    ****今天八千字,先更上三千字,剩下的五千字晚七点更新,请同学们备好板凳准时候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