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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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隔绝了外面的风和阴霾的天气,家中的灯光打开,永远是温馨温暖的所在。
陈凌并没有那种可恨的大男子主义,只坐沙发看电视。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来,他才会坐着看电视。
今天陈凌执意帮忙,帮安昕摘菜。客厅的电视依然开着,正在播放着轩辕剑天之痕。
安昕系了围裙,动作熟稔。陈凌倒也挺会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让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么会切菜,这土豆丝可比我切的还好。”
陈凌一笑,道:“你忘了吗?我有个妹妹。她叫陈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时候,我八岁,她才刚生下来不到一岁。那时候一直都是我照顾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聪明懂事,真想有机会见见她。”顿了顿,道:“你说你妹妹会喜欢我吗?”
“当然!”陈凌说。“那有不喜欢你的道理。”
安昕乐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一层不变,时常会展现出可爱俏皮的一面。
菜做好后,两人在餐桌前吃饭。陈凌道:“我们喝点啤酒吧?”
安昕见陈凌有兴致,便也答应,起身去冰箱拿了两听黑啤。打开后,干杯,就着炒的清炒土豆丝,鱼香肉丝,口蘑菜心,回锅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后,脸蛋酡红。她给陈凌夹了一筷子回锅肉,忽然说:“待会吃完饭,你试试那件风衣。要是再给你配一墨镜,可能就像黑客帝国了。”
陈凌点头,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听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时候那么小,是怎么带大她的?”这其中,不用细说,她也能想到中间的辛酸。
陈凌心中微微一涩,小时候的经历提起来,总是让他神伤。那是一段充满了苦难的历史。也是因为那段苦难,他和陈思琦的感情才会这么好,陈思琦也才会这般懂事。安昕既然问起来,陈凌便道:“我爸妈出的车祸,对方赔了不少钱,加上家里有些积蓄。一开始过日子还是不差的。”
安昕点头,认真聆听。
“不过我那时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学,妹妹要上学,那么多开支,钱不节约肯定要出问题。当时我自己要去学校,妹妹也没人照顾,没有办法,还是请了个保姆照顾她。我自己放学后,会去捡些垃圾然后收集起来去买。垃圾也不大值钱,挣不了什么。有时候还会被同行厌恶的赶开。”陈凌道:“额,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带点精神病之类的。也不是说他们没同情心,大概是都为了生存,然后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负一些吧。”
安昕听了揪心,觉得陈凌小时后所受的苦不是别人能够想象。
陈凌继续道:“本来,我精确计算过。家里的钱节约着用,能够维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读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读完可以去打工,然后让妹妹继续读书。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在我妹妹两岁的时候,她得了一场大病,很严重,差一点命就没了。为了给她治病,我没有办法,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我们那时候,又是小城市,房子并不值钱。八十平米的房子卖了三万块。三万块治不好,家里的积蓄也被用了个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来很不好办了。”
陈凌点头,道:“是啊,当时我也才十岁。我就是想不上学,去打工,也没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两岁,想寻求政府帮助,没人理。很多手续我也不知道怎么跑。”说到这儿,嘴角显现出苦涩。
这些都是陈凌真实的经历,那段时光,陈思琦很小,不懂这些。陈凌当时觉得自己根本不像是个十岁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头发都快白了。
陈凌话锋一转,道:“还好,后来我遇到了养大我们的爷爷。我爷爷收养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爷爷现在在哪里?”安昕听到这儿松了一口气,道:“我们应该把他接过来好好享福。”
陈凌眼神一黯,道:“两年前去世了。”
说到这儿,陈凌没有继续说下去。安昕也没再追问。
陈凌的记忆力,永远难以忘记那一年,捡垃圾被几个混混逼住。逼他吃屎的场景,那时候瘦小的他心中的绝望,无助,无人能体会。幸好,他命中总是有些贵人,是东哥救了他。也是因为这件事情,爷爷决定教他国术。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陈凌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当年的赵正义又怎能想的到,多年以后,他的孙子陈凌已经成为了如今大楚门门主,更是一位功夫通玄的绝顶大高手。
吃过饭后,天色差不多也黑了。平时陈凌会和安昕出去散步,今天风大,便没了这个打算。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窝在一起看电视。
安昕先去洗澡,洗澡后穿了一件紫色睡袍。
陈凌随后去洗澡,他也穿了睡衣过来。
恋爱的时候,一切都是甜蜜。就算在一起看着广告,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安昕窝在陈凌的怀里,水晶吊灯光芒柔和的绽放。
安昕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刚刚吹干,还能闻到海飞丝的香味儿。陈凌情不自禁的吻上了她的唇。安昕闭上眼承受,两手显得无措,最后搭在了陈凌的双肩上。
她的脸蛋酡红一片,煞是娇羞。
也许是长时间的禁欲,让陈凌面对安昕,不可自觉的有了反应。这样吻着吻着,他的手终于忍不住探入安昕的浴袍里,攀上她的柔软。她戴了文胸,陈凌的揉捏让她嘤咛一声,脸蛋更加的红了。
只不过马上,陈凌收回了手。他松开安昕,跳下了地,快步进入了浴室。在浴室里,陈凌用冷水润脸,又心神守一,方才将这股子火压了下去。
是的,陈凌自认有些色,但也没卑鄙无耻到这种程度。明明是在利用她,骗她,还要去沾染她的身体?如何能够!
半晌后,陈凌回到沙发前。安昕的脸蛋还有些酡红,陈凌一坐下来,她立刻垂下了眼眸,脸蛋有如火烧一般。
沉默中,陈凌知道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上前,坐到安昕的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柔夷。轻声道:“对不起,刚才一时没控制住。”安昕自然不会去主动说,不要紧,我愿意。或者说不怪你之类,只是嫣然一笑,又继续看电视。
陈凌便知道她没怪罪,事实上也不可能怪罪。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这些事情都是恋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行为。陈凌再度拥住安昕,这次为了弥补关系,抓住时机,又来了一轮热吻。但这次手却是老实的。
“其实也没什么。”安昕在吻毕后,忽然对陈凌说。陈凌轻轻啊了一声,道:“什么?”
安昕脸蛋微红,道:“我是说·····男女之间那点事儿,发生了就发生了,没什么。只要我认定你,你认定我,你说是不是?”
陈凌微微意外,没想到安昕会忽然这么说。如果陈凌是正常跟她恋爱,准备结婚。此刻聪慧的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吃了安昕。但此刻,陈凌做不到。他想在心中保留对安昕的一丝真挚。
“你怎么了?”安昕见陈凌不说话,问。
陈凌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还是想,在一个神圣的日子里,这样才不会觉得亵渎了你。”安昕顿时懂了陈凌的心中想法,格格一笑,觉得陈凌很可爱,也很感动他的珍惜。
这一夜,睡觉时,陈凌就跟安昕在一张床上。安昕睡在陈凌怀里,很安静,温馨,满足。
第二天,天气依然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大雨。整一个乌云密布。
陈凌送了安昕去公司上班。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昕已经彻底走出了余航的阴影,她的脸上越发娇艳动人。
陈凌知道时机已经差不多了,实际上,如果昨晚发生**关系,效果可能会更加好。
今晚,陈凌便准备向安昕发难。这是一直以来的计划,摆烛光晚餐,浪漫玫瑰,求婚。将安昕推上喜悦的顶峰,然后,陈凌变脸,揭开残酷的真相。就像一把利刃狠狠捅进安昕柔弱的心脏,让她在大喜之后大悲,悲哀的说不出话。这个时候,血泪有很大的几率流出来。
计划很完美!
海青璇这边搜索弗兰格依然没有结果。不过陈凌通知她做好准备,求婚的钻戒,家里的玫瑰先藏在房间里。烛光晚餐,牛排,红酒等等也全部开始准备。
一切计划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夺取血泪,然后杀了安昕。
陈凌一整天都待在别克车里不出现,他将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因为不敢想,他要自己像一个机械的机器一样,只懂去执行任务。
下午五点,陈凌准时到安昕公司外面接安昕下班。安昕则称今晚需要加班,回去的会稍迟。陈凌便说等她。
安昕想了想,道:“你也还没吃饭,我把文件拿了,带着笔记本去咖啡厅里做吧,顺便在那儿吃饭。”
陈凌一笑,道:“好!”
天气热的时候,晚上七点半还不见天黑。但今天,还只五点,就已一副要天黑的样子。
陈凌和安昕去了咖啡厅,两人先吃饭。咖啡厅里有精美的商务套餐,味道很不错。吃过之后,陈凌喝咖啡看杂志。安昕则开始工作。
倒也静谧温馨。
安昕心里无疑是很幸福的,她现在觉得似乎陈凌才是她命中要等的那个人。这样一直相爱,相守下去,很满足,很快乐,也很向往。将来会儿女成群,将来会一起变老。
安昕相信陈凌是一个绝对有责任心的男人,也是一个踏实的男人。爱上他,她没有任何的担忧。
那么余航呢?余航大抵是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客。人生就是这样,让你付出最多的那个人,认识最早的那个人,往往会成为陌路。
陈凌看着杂志,实际上看不进去。不过他表现的很沉稳,偶尔看一眼认真工作的安昕,觉得她认真起来,也真是干练中别有风情。
北京靠近北郊的一间破烂地下室里,环境非常恶劣。不时有老鼠乱窜。
在这样的黑暗里,弗兰格一直安静的躺着。旁边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战战兢兢的,眼里满是畏惧之色。
这是他抓住的这家主人的小孩。他用小孩要挟主人每天送吃食过来,并且,如果这主人敢报警,他就杀了这小孩。弗兰格向该主人表演了一手恐怖的玲珑步和掌上功夫,那一掌可是断金裂玉。
同时,弗兰格答应这家地下室的主人。他只待十天,十天之后就会离开。
而今天,就是第十天。
也是与长老派来相助的费尔多约定见面的一天。
费尔多跋山涉水的过来,其中身份隐藏等一系列工作耽误了不少时间。
傍晚六点半,天黑如泼墨。费尔多按照弗兰格给的地点摸索而来。这时候,在费尔多未到之际,弗兰格终于不再压抑,咬碎了小男孩的脖子,痛快的吸了他身上纯净的血液。
同时,弗兰格也将车库的主人夫妇杀了个一干二净。
费尔多长的很粗壮彪悍,他伪装成了中国人。只要不说话,倒是没人能看出来。
费尔多在车库里见到弗兰格时,弗兰格断手,脸蛋阴狠暴戾,并且身上衣服肮脏无比。这且不说,脸上也是胡子拉碴。这让费尔多大为讶异,在费尔多印象里。弗兰格是个特别臭美,讲究绅士风度的家伙,没想到他来到中国,居然已经混到惨不可及的地步。
费尔多和弗兰格关系说不上好,心高气傲的弗兰格那里会有什么真心的朋友。不过此刻,费尔多也意识到了问题的眼中,并没有幸灾乐祸。
“怎么会这样?”费尔多问。
弗兰格对费尔多相对而立,车库里四周黑暗静谧,但阻挡不了两人的视线。
弗兰格显得沮丧怨恨,道:“葛西亚与希尔都已经死了,我被陈凌追杀到无路可逃的地步,最后只能用血影之术自残逃走。这条手臂是我自己断的。”
“陈凌真这么厉害?”费尔多惊讶道。
弗兰格点头,道:“无论是你还是我,如果跟他单打独斗,都不是对手。我们要夺取心泪,必须好好研究。”费尔多道:“那就一起联手,你虽然断了一臂,但是血元真气没有受损。”
弗兰格道:“我的血元真气没有受损,但是断了一臂,气血不通,身法大受影响。与你合力杀陈凌,倒是没问题。关键是陈凌也不是独身一人,他身边有许多奇人异士。正面和他蛮干绝对行不通。”顿了顿,继续道:“还有,血泪不先出现,就不会有心泪。但是据我所知,陈凌最后的任务目标是要杀了安昕。所以我担心他得了血泪,直接杀了安昕。这样一来,我们就全部落空了。”
费尔多皱眉道:“那你的意思是?”
弗兰格道:“我们一起去监视,只要血泪一出,便分头行动。你拖延陈凌,我带安昕离开。”
费尔多狐疑的看了一眼弗兰格,道:“你说过陈凌很厉害····”
弗兰格道:“不然你有更好的办法?”
费尔多道:“先不管这么多,我们还是先监视陈凌,见机行事。直接雷霆手段干掉这个陈凌,比什么都管用。”
弗兰格道:“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陈凌的敏感很强。我这次出事便是在监视他时被他发觉。”
费尔多道:“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我来之前长老想到了这个问题。特意让我带来了血黄石,血黄石和我们的血元真气混合在一起,没人能察觉地出不和谐。”
费尔多说这话时,将一枚黄灿灿的血黄石拿了出来。弗兰格见了不免幽怨,道:“如果长老早给我血黄石,我也不会被发觉。”
费尔多道:“这倒不是长老没想周全,你知道的,我们的血元真气与周遭环境能够融合。一般情况下,就算是高于我们的高手也是难以发觉的。但是你被陈凌发觉,很明显是因为陈凌异于常人,说不定就已经到了拥有感应天地的能力。”
弗兰格知道费尔多说的没错,只是费尔多提起陈凌,弗兰格不可避免的怨恨起来。怨恨乃至怨毒,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让陈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臂之仇,永世不忘!
接下来,费尔多为弗兰格进行身份伪装。断臂处也被风衣遮掩,做的天衣无缝后,两人离开了车库。在北京,他们也自然有一些眼线,不可能是两眼一抹黑。这些眼线是血族培养的专业血影。没有什么修为,但是善于隐藏,侦查,也会融入人群。
费尔多和弗兰格很快就来到了陈凌所在的咖啡厅,他们两人是开了这家主人的车子出行。咖啡厅外,两个家伙躲在车里,依靠血黄石隐藏气息。所以即便是陈凌也不可能察觉到不对劲。
安昕一直忙到晚上九点方才一切搞定,准备出咖啡厅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接着闷雷响过,雷声从东至北滚滚而去。
同时,倾盆大雨突然而至。
这一场淤积了两个月的雨终于发泄出来,雨丝狂乱缤纷,就像是天地在怒吼。
陈凌对安昕说了声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把车开过来。然后便冲入了雨幕中。黑暗将他包裹,很快,别克车的车灯亮起。
陈凌将车开到咖啡厅的门口后,打开车门。安昕便快速的跑来上了车。
陈凌身上已经湿透,安昕则还好一些。安昕见他湿透,微微担心,道:“回家后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说完拿出纸巾给陈凌擦拭额头上的水珠。陈凌微微一笑,接着轰动引擎,启动车子。
陈凌的车子开出去,随后费尔多与弗兰格也开了出去。费尔多道:“我看着周围也没有陈凌的人,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出手杀了陈凌,成功率很高。”
弗兰格平时虽然傲慢自大,但是在想问题上却比费尔多聪明一些。他不由道:“难道你忘了长老的话,血泪很难流出。陈凌为了血泪,演戏演了快两个月都没下手。我们杀了陈凌,又能得到心泪?这东西不是强逼就可以的。”
费尔多哦了一声,眼里却是狡猾的光芒。别看他看起来大老粗,实际上是故意这么说,到时候出了问题,就可以全推给弗兰格。
反正主意是你弗兰格出的。
缤纷狂乱的雨幕,让车子想开快都有些不可能。雨丝在车灯照耀下,如妖魔狂舞。
陈凌开出一截,忽然感觉到不对劲。这儿是一条转角的路,现在没有什么行人。而就在前方,陈凌忽然看见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这个人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身形壮硕。茫茫雨幕下,他的身边似乎形成了一个保护膜。
这个人的气势浑然天成,如天地威严。
正是·····首领。
陈凌微微一惊,及时刹停。首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拦住自己的去路?还是说嫌自己任务进展慢,要亲自出手?
不管首领是什么目的,陈凌却也不敢耽搁。当即推开车门,不顾大雨茫茫,下了车向首领走去。安昕则以为是遇上事了,不由暗怪陈凌,干嘛要下车,直接开走不就好了。
安昕心提了起来,祈祷着可别是遇上了抢劫。便也在这时,她看见神秘的蓑衣人转身离开,而陈凌倒了下去。
安昕不禁脸色惨白,连忙下车。大雨缤纷,瞬间将安昕淋的全身湿透。
安昕顾不得这些,来到陈凌面前。接着,她看见陈凌翻了个身,面朝上。安昕看清楚时,啊的一声尖叫出来。
因为她看见陈凌的脾脏部位,深深的插着一柄短刺。短刺齐根没入,鲜血不要钱似的流了出来。不过雨很大,陈凌的血很快被雨水冲刷干净。
陈凌已经闭上了眼睛,没有了知觉。就在刚才,首领突然猝不及防的出手,在刺中他的同时,并出手在他颈部摁了一下。首领的重手法陈凌如何能躲开,所以陈凌毫无悬念的昏死过去。
也只有首领才有如此本事,可以轻描淡写的制住陈凌。.
大雨瓢泼,雨丝在车灯光柱下缤纷狂乱。.安昕看着陈凌胸前的鲜血不止的流,那雨水冲刷的猛烈,但却依然冲不散伤口处的殷红。
这巨大的变故只在一瞬间,安昕心中惊骇欲绝,更多的是一种害怕。害怕陈凌就这样没有了。很多时候,她明明感觉到了幸福环绕,却又很容易就失去。安昕脸色煞白骇然,虽然惊惧,但也极力镇定下来。她知道这时候不能乱,也不敢移动陈凌。起码的医学常识她还是有的。慌忙从车里找出一把雨伞为陈凌遮上。又拿出手机向打急救电话。但很快,安昕绝望的发现,在这么大雨的冲刷下。她的手机已被打湿,屏幕都已湿了。一般的时候,安昕的手机都是放在包里的。但是刚才陈凌出事时,她刚好将手机拿在手中。
乃至陈凌猝然出事,惊骇的安昕直接拿着手机下车。
这时候不止是安昕的手机打湿,陈凌身上的手机也已打湿,不能拨打。
茫茫雨夜里,路灯的光芒穿不透雨幕。安昕看了一眼地上流血不止的陈凌,她咬了咬牙,不知道从那儿来的力气,居然将陈凌横抱而起。她的身子本身算是柔弱,然而这时候所迸发的力气却不是常人能够想象。
当然,这也有一个前提。陈凌的身材并不是那种高大魁梧的类型。
安昕将陈凌在后座上平放躺好,她发现他的伤口在没有雨水冲刷的情况下,流地特别的触目惊心。安昕用手去捂,却根本无济于事,倒是很快让她的手也满是鲜血。
第337章
隔绝了外面的风和阴霾的天气,家中的灯光打开,永远是温馨温暖的所在。
陈凌并没有那种可恨的大男子主义,只坐沙发看电视。一般是安昕硬是推他出来,他才会坐着看电视。
今天陈凌执意帮忙,帮安昕摘菜。客厅的电视依然开着,正在播放着轩辕剑天之痕。
安昕系了围裙,动作熟稔。陈凌倒也挺会切菜,表演一手刀工让安昕刮目相看。
安昕道:“你····怎么会切菜,这土豆丝可比我切的还好。”
陈凌一笑,道:“你忘了吗?我有个妹妹。她叫陈思琦,我父母出事的时候,我八岁,她才刚生下来不到一岁。那时候一直都是我照顾她的。”
安昕道:“你妹妹一定很聪明懂事,真想有机会见见她。”顿了顿,道:“你说你妹妹会喜欢我吗?”
“当然!”陈凌说。“那有不喜欢你的道理。”
安昕乐了下,道:“我想也是。”她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的一层不变,时常会展现出可爱俏皮的一面。
菜做好后,两人在餐桌前吃饭。陈凌道:“我们喝点啤酒吧?”
安昕见陈凌有兴致,便也答应,起身去冰箱拿了两听黑啤。打开后,干杯,就着炒的清炒土豆丝,鱼香肉丝,口蘑菜心,回锅肉下酒。
安昕的酒量不太好,喝了酒后,脸蛋酡红。她给陈凌夹了一筷子回锅肉,忽然说:“待会吃完饭,你试试那件风衣。要是再给你配一墨镜,可能就像黑客帝国了。”
陈凌点头,道:“好!”
安昕忽然又道:“很少听你提你妹妹呢,你那时候那么小,是怎么带大她的?”这其中,不用细说,她也能想到中间的辛酸。
陈凌心中微微一涩,小时候的经历提起来,总是让他神伤。那是一段充满了苦难的历史。也是因为那段苦难,他和陈思琦的感情才会这么好,陈思琦也才会这般懂事。安昕既然问起来,陈凌便道:“我爸妈出的车祸,对方赔了不少钱,加上家里有些积蓄。一开始过日子还是不差的。”
安昕点头,认真聆听。
“不过我那时候也知道我自己要上学,妹妹要上学,那么多开支,钱不节约肯定要出问题。当时我自己要去学校,妹妹也没人照顾,没有办法,还是请了个保姆照顾她。我自己放学后,会去捡些垃圾然后收集起来去买。垃圾也不大值钱,挣不了什么。有时候还会被同行厌恶的赶开。”陈凌道:“额,同行就是一些老奶奶,或者是带点精神病之类的。也不是说他们没同情心,大概是都为了生存,然后看我是小孩子,好欺负一些吧。”
安昕听了揪心,觉得陈凌小时后所受的苦不是别人能够想象。
陈凌继续道:“本来,我精确计算过。家里的钱节约着用,能够维持到我和妹妹一直读到高中。我想我高中读完可以去打工,然后让妹妹继续读书。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在我妹妹两岁的时候,她得了一场大病,很严重,差一点命就没了。为了给她治病,我没有办法,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我们那时候,又是小城市,房子并不值钱。八十平米的房子卖了三万块。三万块治不好,家里的积蓄也被用了个七七八八才把妹妹的病治好。”
“那·····”安昕蹙眉,道:“那接下来很不好办了。”
陈凌点头,道:“是啊,当时我也才十岁。我就是想不上学,去打工,也没地方敢要我。但是妹妹才两岁,想寻求政府帮助,没人理。很多手续我也不知道怎么跑。”说到这儿,嘴角显现出苦涩。
这些都是陈凌真实的经历,那段时光,陈思琦很小,不懂这些。陈凌当时觉得自己根本不像是个十岁的小孩,每天愁苦生活愁的头发都快白了。
陈凌话锋一转,道:“还好,后来我遇到了养大我们的爷爷。我爷爷收养了我和我妹妹,他是一位很好的老人家。”
“那爷爷现在在哪里?”安昕听到这儿松了一口气,道:“我们应该把他接过来好好享福。”
陈凌眼神一黯,道:“两年前去世了。”
说到这儿,陈凌没有继续说下去。安昕也没再追问。
陈凌的记忆力,永远难以忘记那一年,捡垃圾被几个混混逼住。逼他吃屎的场景,那时候瘦小的他心中的绝望,无助,无人能体会。幸好,他命中总是有些贵人,是东哥救了他。也是因为这件事情,爷爷决定教他国术。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陈凌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当年的赵正义又怎能想的到,多年以后,他的孙子陈凌已经成为了如今大楚门门主,更是一位功夫通玄的绝顶大高手。
吃过饭后,天色差不多也黑了。平时陈凌会和安昕出去散步,今天风大,便没了这个打算。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窝在一起看电视。
安昕先去洗澡,洗澡后穿了一件紫色睡袍。
陈凌随后去洗澡,他也穿了睡衣过来。
恋爱的时候,一切都是甜蜜。就算在一起看着广告,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安昕窝在陈凌的怀里,水晶吊灯光芒柔和的绽放。
安昕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散,刚刚吹干,还能闻到海飞丝的香味儿。陈凌情不自禁的吻上了她的唇。安昕闭上眼承受,两手显得无措,最后搭在了陈凌的双肩上。
她的脸蛋酡红一片,煞是娇羞。
也许是长时间的禁欲,让陈凌面对安昕,不可自觉的有了反应。这样吻着吻着,他的手终于忍不住探入安昕的浴袍里,攀上她的柔软。她戴了文胸,陈凌的揉捏让她嘤咛一声,脸蛋更加的红了。
只不过马上,陈凌收回了手。他松开安昕,跳下了地,快步进入了浴室。在浴室里,陈凌用冷水润脸,又心神守一,方才将这股子火压了下去。
是的,陈凌自认有些色,但也没卑鄙无耻到这种程度。明明是在利用她,骗她,还要去沾染她的身体?如何能够!
半晌后,陈凌回到沙发前。安昕的脸蛋还有些酡红,陈凌一坐下来,她立刻垂下了眼眸,脸蛋有如火烧一般。
沉默中,陈凌知道不能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上前,坐到安昕的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柔夷。轻声道:“对不起,刚才一时没控制住。”安昕自然不会去主动说,不要紧,我愿意。或者说不怪你之类,只是嫣然一笑,又继续看电视。
陈凌便知道她没怪罪,事实上也不可能怪罪。都已经到了这个程度,这些事情都是恋人之间再正常不过的行为。陈凌再度拥住安昕,这次为了弥补关系,抓住时机,又来了一轮热吻。但这次手却是老实的。
“其实也没什么。”安昕在吻毕后,忽然对陈凌说。陈凌轻轻啊了一声,道:“什么?”
安昕脸蛋微红,道:“我是说·····男女之间那点事儿,发生了就发生了,没什么。只要我认定你,你认定我,你说是不是?”
陈凌微微意外,没想到安昕会忽然这么说。如果陈凌是正常跟她恋爱,准备结婚。此刻聪慧的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吃了安昕。但此刻,陈凌做不到。他想在心中保留对安昕的一丝真挚。
“你怎么了?”安昕见陈凌不说话,问。
陈凌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还是想,在一个神圣的日子里,这样才不会觉得亵渎了你。”安昕顿时懂了陈凌的心中想法,格格一笑,觉得陈凌很可爱,也很感动他的珍惜。
这一夜,睡觉时,陈凌就跟安昕在一张床上。安昕睡在陈凌怀里,很安静,温馨,满足。
第二天,天气依然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大雨。整一个乌云密布。
陈凌送了安昕去公司上班。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昕已经彻底走出了余航的阴影,她的脸上越发娇艳动人。
陈凌知道时机已经差不多了,实际上,如果昨晚发生**关系,效果可能会更加好。
今晚,陈凌便准备向安昕发难。这是一直以来的计划,摆烛光晚餐,浪漫玫瑰,求婚。将安昕推上喜悦的顶峰,然后,陈凌变脸,揭开残酷的真相。就像一把利刃狠狠捅进安昕柔弱的心脏,让她在大喜之后大悲,悲哀的说不出话。这个时候,血泪有很大的几率流出来。
计划很完美!
海青璇这边搜索弗兰格依然没有结果。不过陈凌通知她做好准备,求婚的钻戒,家里的玫瑰先藏在房间里。烛光晚餐,牛排,红酒等等也全部开始准备。
一切计划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夺取血泪,然后杀了安昕。
陈凌一整天都待在别克车里不出现,他将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因为不敢想,他要自己像一个机械的机器一样,只懂去执行任务。
下午五点,陈凌准时到安昕公司外面接安昕下班。安昕则称今晚需要加班,回去的会稍迟。陈凌便说等她。
安昕想了想,道:“你也还没吃饭,我把文件拿了,带着笔记本去咖啡厅里做吧,顺便在那儿吃饭。”
陈凌一笑,道:“好!”
天气热的时候,晚上七点半还不见天黑。但今天,还只五点,就已一副要天黑的样子。
陈凌和安昕去了咖啡厅,两人先吃饭。咖啡厅里有精美的商务套餐,味道很不错。吃过之后,陈凌喝咖啡看杂志。安昕则开始工作。
倒也静谧温馨。
安昕心里无疑是很幸福的,她现在觉得似乎陈凌才是她命中要等的那个人。这样一直相爱,相守下去,很满足,很快乐,也很向往。将来会儿女成群,将来会一起变老。
安昕相信陈凌是一个绝对有责任心的男人,也是一个踏实的男人。爱上他,她没有任何的担忧。
那么余航呢?余航大抵是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客。人生就是这样,让你付出最多的那个人,认识最早的那个人,往往会成为陌路。
陈凌看着杂志,实际上看不进去。不过他表现的很沉稳,偶尔看一眼认真工作的安昕,觉得她认真起来,也真是干练中别有风情。
北京靠近北郊的一间破烂地下室里,环境非常恶劣。不时有老鼠乱窜。
在这样的黑暗里,弗兰格一直安静的躺着。旁边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小男孩战战兢兢的,眼里满是畏惧之色。
这是他抓住的这家主人的小孩。他用小孩要挟主人每天送吃食过来,并且,如果这主人敢报警,他就杀了这小孩。弗兰格向该主人表演了一手恐怖的玲珑步和掌上功夫,那一掌可是断金裂玉。
同时,弗兰格答应这家地下室的主人。他只待十天,十天之后就会离开。
而今天,就是第十天。
也是与长老派来相助的费尔多约定见面的一天。
费尔多跋山涉水的过来,其中身份隐藏等一系列工作耽误了不少时间。
傍晚六点半,天黑如泼墨。费尔多按照弗兰格给的地点摸索而来。这时候,在费尔多未到之际,弗兰格终于不再压抑,咬碎了小男孩的脖子,痛快的吸了他身上纯净的血液。
同时,弗兰格也将车库的主人夫妇杀了个一干二净。
费尔多长的很粗壮彪悍,他伪装成了中国人。只要不说话,倒是没人能看出来。
费尔多在车库里见到弗兰格时,弗兰格断手,脸蛋阴狠暴戾,并且身上衣服肮脏无比。这且不说,脸上也是胡子拉碴。这让费尔多大为讶异,在费尔多印象里。弗兰格是个特别臭美,讲究绅士风度的家伙,没想到他来到中国,居然已经混到惨不可及的地步。
费尔多和弗兰格关系说不上好,心高气傲的弗兰格那里会有什么真心的朋友。不过此刻,费尔多也意识到了问题的眼中,并没有幸灾乐祸。
“怎么会这样?”费尔多问。
弗兰格对费尔多相对而立,车库里四周黑暗静谧,但阻挡不了两人的视线。
弗兰格显得沮丧怨恨,道:“葛西亚与希尔都已经死了,我被陈凌追杀到无路可逃的地步,最后只能用血影之术自残逃走。这条手臂是我自己断的。”
“陈凌真这么厉害?”费尔多惊讶道。
弗兰格点头,道:“无论是你还是我,如果跟他单打独斗,都不是对手。我们要夺取心泪,必须好好研究。”费尔多道:“那就一起联手,你虽然断了一臂,但是血元真气没有受损。”
弗兰格道:“我的血元真气没有受损,但是断了一臂,气血不通,身法大受影响。与你合力杀陈凌,倒是没问题。关键是陈凌也不是独身一人,他身边有许多奇人异士。正面和他蛮干绝对行不通。”顿了顿,继续道:“还有,血泪不先出现,就不会有心泪。但是据我所知,陈凌最后的任务目标是要杀了安昕。所以我担心他得了血泪,直接杀了安昕。这样一来,我们就全部落空了。”
费尔多皱眉道:“那你的意思是?”
弗兰格道:“我们一起去监视,只要血泪一出,便分头行动。你拖延陈凌,我带安昕离开。”
费尔多狐疑的看了一眼弗兰格,道:“你说过陈凌很厉害····”
弗兰格道:“不然你有更好的办法?”
费尔多道:“先不管这么多,我们还是先监视陈凌,见机行事。直接雷霆手段干掉这个陈凌,比什么都管用。”
弗兰格道:“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陈凌的敏感很强。我这次出事便是在监视他时被他发觉。”
费尔多道:“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我来之前长老想到了这个问题。特意让我带来了血黄石,血黄石和我们的血元真气混合在一起,没人能察觉地出不和谐。”
费尔多说这话时,将一枚黄灿灿的血黄石拿了出来。弗兰格见了不免幽怨,道:“如果长老早给我血黄石,我也不会被发觉。”
费尔多道:“这倒不是长老没想周全,你知道的,我们的血元真气与周遭环境能够融合。一般情况下,就算是高于我们的高手也是难以发觉的。但是你被陈凌发觉,很明显是因为陈凌异于常人,说不定就已经到了拥有感应天地的能力。”
弗兰格知道费尔多说的没错,只是费尔多提起陈凌,弗兰格不可避免的怨恨起来。怨恨乃至怨毒,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让陈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臂之仇,永世不忘!
接下来,费尔多为弗兰格进行身份伪装。断臂处也被风衣遮掩,做的天衣无缝后,两人离开了车库。在北京,他们也自然有一些眼线,不可能是两眼一抹黑。这些眼线是血族培养的专业血影。没有什么修为,但是善于隐藏,侦查,也会融入人群。
费尔多和弗兰格很快就来到了陈凌所在的咖啡厅,他们两人是开了这家主人的车子出行。咖啡厅外,两个家伙躲在车里,依靠血黄石隐藏气息。所以即便是陈凌也不可能察觉到不对劲。
安昕一直忙到晚上九点方才一切搞定,准备出咖啡厅时,天空一道闪电划过,接着闷雷响过,雷声从东至北滚滚而去。
同时,倾盆大雨突然而至。
这一场淤积了两个月的雨终于发泄出来,雨丝狂乱缤纷,就像是天地在怒吼。
陈凌对安昕说了声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把车开过来。然后便冲入了雨幕中。黑暗将他包裹,很快,别克车的车灯亮起。
陈凌将车开到咖啡厅的门口后,打开车门。安昕便快速的跑来上了车。
陈凌身上已经湿透,安昕则还好一些。安昕见他湿透,微微担心,道:“回家后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说完拿出纸巾给陈凌擦拭额头上的水珠。陈凌微微一笑,接着轰动引擎,启动车子。
陈凌的车子开出去,随后费尔多与弗兰格也开了出去。费尔多道:“我看着周围也没有陈凌的人,这个时候我们一起出手杀了陈凌,成功率很高。”
弗兰格平时虽然傲慢自大,但是在想问题上却比费尔多聪明一些。他不由道:“难道你忘了长老的话,血泪很难流出。陈凌为了血泪,演戏演了快两个月都没下手。我们杀了陈凌,又能得到心泪?这东西不是强逼就可以的。”
费尔多哦了一声,眼里却是狡猾的光芒。别看他看起来大老粗,实际上是故意这么说,到时候出了问题,就可以全推给弗兰格。
反正主意是你弗兰格出的。
缤纷狂乱的雨幕,让车子想开快都有些不可能。雨丝在车灯照耀下,如妖魔狂舞。
陈凌开出一截,忽然感觉到不对劲。这儿是一条转角的路,现在没有什么行人。而就在前方,陈凌忽然看见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这个人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身形壮硕。茫茫雨幕下,他的身边似乎形成了一个保护膜。
这个人的气势浑然天成,如天地威严。
正是·····首领。
陈凌微微一惊,及时刹停。首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拦住自己的去路?还是说嫌自己任务进展慢,要亲自出手?
不管首领是什么目的,陈凌却也不敢耽搁。当即推开车门,不顾大雨茫茫,下了车向首领走去。安昕则以为是遇上事了,不由暗怪陈凌,干嘛要下车,直接开走不就好了。
安昕心提了起来,祈祷着可别是遇上了抢劫。便也在这时,她看见神秘的蓑衣人转身离开,而陈凌倒了下去。
安昕不禁脸色惨白,连忙下车。大雨缤纷,瞬间将安昕淋的全身湿透。
安昕顾不得这些,来到陈凌面前。接着,她看见陈凌翻了个身,面朝上。安昕看清楚时,啊的一声尖叫出来。
因为她看见陈凌的脾脏部位,深深的插着一柄短刺。短刺齐根没入,鲜血不要钱似的流了出来。不过雨很大,陈凌的血很快被雨水冲刷干净。
陈凌已经闭上了眼睛,没有了知觉。就在刚才,首领突然猝不及防的出手,在刺中他的同时,并出手在他颈部摁了一下。首领的重手法陈凌如何能躲开,所以陈凌毫无悬念的昏死过去。
也只有首领才有如此本事,可以轻描淡写的制住陈凌。.
大雨瓢泼,雨丝在车灯光柱下缤纷狂乱。.安昕看着陈凌胸前的鲜血不止的流,那雨水冲刷的猛烈,但却依然冲不散伤口处的殷红。
这巨大的变故只在一瞬间,安昕心中惊骇欲绝,更多的是一种害怕。害怕陈凌就这样没有了。很多时候,她明明感觉到了幸福环绕,却又很容易就失去。安昕脸色煞白骇然,虽然惊惧,但也极力镇定下来。她知道这时候不能乱,也不敢移动陈凌。起码的医学常识她还是有的。慌忙从车里找出一把雨伞为陈凌遮上。又拿出手机向打急救电话。但很快,安昕绝望的发现,在这么大雨的冲刷下。她的手机已被打湿,屏幕都已湿了。一般的时候,安昕的手机都是放在包里的。但是刚才陈凌出事时,她刚好将手机拿在手中。
乃至陈凌猝然出事,惊骇的安昕直接拿着手机下车。
这时候不止是安昕的手机打湿,陈凌身上的手机也已打湿,不能拨打。
茫茫雨夜里,路灯的光芒穿不透雨幕。安昕看了一眼地上流血不止的陈凌,她咬了咬牙,不知道从那儿来的力气,居然将陈凌横抱而起。她的身子本身算是柔弱,然而这时候所迸发的力气却不是常人能够想象。
当然,这也有一个前提。陈凌的身材并不是那种高大魁梧的类型。
安昕将陈凌在后座上平放躺好,她发现他的伤口在没有雨水冲刷的情况下,流地特别的触目惊心。安昕用手去捂,却根本无济于事,倒是很快让她的手也满是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