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 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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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二章 回来
春去秋来,一年年过去。
山中村民要么成长,要么变老,龙锦衣不欲惊世骇俗,也把自己的容貌,变的苍老的几分。
面上多了皱纹,鬓角添了白发。
……
这一天,龙锦衣又是在自己的门口独坐,沉默的想着心事。
笃笃笃——
有脚步声,从远处而来,越来越近。
走来之人,是个少年,十六七岁模样,身材健壮,肌肤黝黑,穿着虽然简朴,但浑身上下,却透着股子机灵和悍勇味道。
这少年,名叫李弘义,就是那已死的李老实的儿子,几年前好奇的偷看龙锦衣的孩子里,就数他来的最多。
李老实死后,他就辍了学,也干起来他父亲打猎采药的行当,如今已经是村里最好的猎人。
李弘义肩膀上,此刻还扛着一大块野猪腿样的肉,笔直的朝着龙锦衣的方向走来。
龙锦衣转头看他。
虽然早就已经收敛了法力和锋芒,但那眼神,依旧是盯的向来胆大的李弘义心中一紧。
“大叔,我最近猎物打的有些多,家里吃不完,特地送一块来给你,我瞧你也好几天没进山了。”
李弘义走到近前说道。
嘴巴一咧间,是两排雪白的牙齿,神色里透着山里人特有的淳朴。
“……我不需要,你带回去吧,若是吃不完,就拿去卖了。”
龙锦衣沉默了片刻之后,就淡淡拒绝道。
“大叔,你不必跟我客气。”
李弘义爽朗笑道:“只是一点小意思而已。”
“你若是不多卖一点钱,多攒一点家当,如何才能让那势利眼的村长,同意把他的女儿嫁给你?”
龙锦衣淡淡再道。
李弘义闻言,目光震了震。
这桩事情,是他心中最大的一桩秘密,他如今,的确是已经悄悄和村长的女儿余香儿好上了。但因为村长势利,更因为当年那桩张寡妇的旧事,根本不敢外露,二人全是在偷偷交往。
李弘义这么拼命的打猎采药,也是为了多攒一点身家,好配的上余香儿。
他自以为和余香儿的交往,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今天当场被人点破。
此人一张脸,都唰白起来。
……
极其谨慎的左右四顾看了看,见没有其他人,李弘义才飞一般的来到龙锦衣身边。
惶惶又小声道:“大叔,你莫要乱说啊,我和香儿之间,才没有什么事情。”
龙锦衣看着他的这副样子,面色板了板,斥道:“有便是有,男子汉大丈夫,最紧要的是做的出扛的下,你这畏畏缩缩的样子,算什么男人!”
李弘义闻言,面色苦了苦。
沉默了一会道:“大叔,你是如何知道的?”
“路过看到的。”
龙锦衣淡淡说道。
李弘义闻言,倒也没有多怀疑,毕竟这老山村里,到处是树木,到处是山影,被人看见,他也未必一定察觉的到。
“大叔,此事尚未到公开的时候,你定要替我保密,时机若是合适了,我自然会请娘帮我去提亲的。”
李弘义恳求道,到底是淳朴山民,换成修真界里的修士,保管第一个就想到杀人灭口。
龙锦衣漠然,微微点头。
李弘义看着他的样子,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放心,根本看不透龙锦衣的深浅。
事情到了这里,他那块野猪肉,就更不会带走了,撒泼赖皮,也要硬塞给了龙锦衣。
最后,才半放下心来离开。
……
自这一天起,龙锦衣的日子,总算是开始发生了一点变化。
或许是本就天性善良,也或许是为了请龙锦衣保守秘密,李弘义隔三叉五,就送上一些山珍野味来。或是野鸡野兔,或是新鲜的菌子蘑菇。
龙锦衣却仍是那副老样子,冷冷淡淡,连谢字都没有一个,只是不再推辞。
李弘义仿佛摸出了他的冷漠性子,也不见怪,每次都十分恭敬。
时间,又是一天天过去。
……
山中晴雨,变化难知。
这一年的夏天,雨季格外的长,一连下了两个多月。
通常来说,山雨季节是不适合进山打猎采药的,但眼看着家中的粮食一天天的少下去,老娘甚至不得不拿出了留给李弘义取媳妇的钱,来买些粮食吃,李弘义也不免焦急起来。
这一天清晨,李弘义冒雨进了山。
毕竟年轻力壮,身手矫健,只在山中呆了大半天,就猎到了四五只山鸡和一只肥狍子,不光能对付上几顿,还能卖出一点钱。
眼看天色渐晚,提着山鸡,扛着狍子,李弘义就朝家回来。
索索——
行到半路,陡然有摩擦般的声音,从侧面方向的草丛中传来。
李弘义听的目光一闪,立刻转头看去,马上就心神一骇,只见侧面方向百多丈外的草丛中,竟然潜伏着一头黑呼呼的大野猪,两只獠牙黄而锋利,身躯粗壮,起码有要有着两三百斤。
一双猩红的眼睛,此刻正凶狞异常的盯着李弘义。
唰!
见已经被李弘义发现,那野猪发了疯一样的冲了过来,口中发出哼哼哧哧的嘶吼声音。
老山之中,野猪之勇,堪比虎熊,而就算是之前,李弘义也没有打到过这么大的野猪。
好在还有几分胆气魄力,李弘义见状,飞快的放下手里的东西,没有逃跑,弯弓搭箭。
凝视着那野猪,弓铉拉的满满,却没有立刻放箭,只等对方靠近,一副艺高人胆大的样子。
一百丈。
五十丈。
三十丈。
十丈。
嗖!
利箭破空而去,硬生生的射进了那头野猪的额头中央。
吼——
惨嘶之声,从那野猪的口中传来,但那野猪也是生命力极强,竟然没有死,带着箭枝,流着鲜血,继续朝着李弘义冲了过来。
李弘义终于有些慌了,拔出后背柴刀来的同时,连忙先想旁边逃去,打算耗到这野猪力竭。
喀嚓!
一声断裂声响,几乎是几息之后就响起。
李弘义惨叫出声,感觉到自己的一条腿,被野猪的牙齿撞断了。
此子倒也知道轻重缓急,知道此刻不是喊痛之时,否则必死无疑,一个转身,扬起柴刀,就朝着那头野猪,给狂劈了出去。
砰砰砰——
一人一猪,恶战起来。
很快,李弘义就倒在泥泞地上,但一把柴刀,却是劈的更加疯狂起来,劈的那野猪鲜血飞溅。
那野猪本就中了致命一箭,再受到李弘义发疯一般的砍劈,终于动作迟缓下来,最终再没有一点动静。
……
雨一直下。
一人一猪,倒在地上,血水横流。
李弘义的面上,更是有泪水横流,那不只是因为疼痛,更因为自己的未来,他已经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一条腿废了。
他以后,要怎样去生活,怎么样去娶余香儿?
“我要怎么办?我以后该怎么办?香儿,香儿……”
李弘义在大雨中哭泣,如同泪人。
这一刻,他想到了他的父亲李老实,这是他们父子二人的宿命吗?
……
而此时此刻,在那村头处,龙锦衣将看向这里目光,收了回来。
他依然把这里发生的事情,看的清清楚楚,依然没有出手相救,仿佛最冷漠无情的旁观者一般。
一双深邃的眼睛里,连一丝多余的情绪也没有。
……
当天晚上,李弘义的娘,始终等不到他回来,慌了心神,请了左邻右舍帮忙,一起上山寻找。
在山道上,找到了昏迷过去李弘义。
发生的事情,只要想一想,山民们大概都猜的到,不免感慨上几声,帮着把李弘义和他的猎物,一起弄回了家。
虽然请了不少医生来看,但最终,还是救不回李弘义的这条腿,此人彻底成了一个陂子。
而余香儿听说了李弘义的事情之后,自然是悲痛欲绝,前来探望,他和李弘义的事情,再也包不住,被所有人知道。
在这样的情况下,村长就更不可能把她嫁给李弘义了。
李弘义自己当然也十分清楚,忍着悲痛,坚决的与余香儿划清了界限,说出狠心话来,再不想与她见面。
余香儿含泪而去。
一桩伤残,两处心伤。
村长见李弘义这么说,也就没有再找他的麻烦。
……
此事在这小山村里,轰动了好一段时间,才渐渐平息了下去。
李弘义一直养了大半年的伤,才终于将伤养好,这段时间里,当然是无法再来看龙锦衣,不过此子倒是心地仁善,记得让老娘,偶尔送些粮食来给龙锦衣。
转眼又是开村。
李弘义陂归陂,家还是要养,总不能天天躺在床上,平常时候,多是种地。
但山中种地的收入,实在是微薄,这一天,不顾老娘的阻挠,李弘义再次上了山。
虽然跑不起来了,但靠着一张硬弓,李弘义这一天,依旧是打到了几只山野野兔。
……
下到山来,回了家后,李弘义提着两只野兔,又去见龙锦衣。
这是他在那一场受伤后,首次来见龙锦衣。
“大叔,我现在腿脚有些不方便,只打了些山鸡野兔,这两只兔子,送你下酒吧。”
李弘义奉上野兔后说道。
龙锦衣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在李弘义的眼睛里,他还能看到淳朴,看到善良,但已经看不到年轻人的朝气蓬勃和自信阳光了,只有深深的自卑。
见龙锦衣看来,李弘衣垂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
等了好一会,仍然听不到龙锦衣说话,李弘义再拱了拱手,就告辞离开,已经习惯他的古怪性子了。
“回来。”
声音陡起,龙锦衣竟然开口。
第七百五十二章 回来
春去秋来,一年年过去。
山中村民要么成长,要么变老,龙锦衣不欲惊世骇俗,也把自己的容貌,变的苍老的几分。
面上多了皱纹,鬓角添了白发。
……
这一天,龙锦衣又是在自己的门口独坐,沉默的想着心事。
笃笃笃——
有脚步声,从远处而来,越来越近。
走来之人,是个少年,十六七岁模样,身材健壮,肌肤黝黑,穿着虽然简朴,但浑身上下,却透着股子机灵和悍勇味道。
这少年,名叫李弘义,就是那已死的李老实的儿子,几年前好奇的偷看龙锦衣的孩子里,就数他来的最多。
李老实死后,他就辍了学,也干起来他父亲打猎采药的行当,如今已经是村里最好的猎人。
李弘义肩膀上,此刻还扛着一大块野猪腿样的肉,笔直的朝着龙锦衣的方向走来。
龙锦衣转头看他。
虽然早就已经收敛了法力和锋芒,但那眼神,依旧是盯的向来胆大的李弘义心中一紧。
“大叔,我最近猎物打的有些多,家里吃不完,特地送一块来给你,我瞧你也好几天没进山了。”
李弘义走到近前说道。
嘴巴一咧间,是两排雪白的牙齿,神色里透着山里人特有的淳朴。
“……我不需要,你带回去吧,若是吃不完,就拿去卖了。”
龙锦衣沉默了片刻之后,就淡淡拒绝道。
“大叔,你不必跟我客气。”
李弘义爽朗笑道:“只是一点小意思而已。”
“你若是不多卖一点钱,多攒一点家当,如何才能让那势利眼的村长,同意把他的女儿嫁给你?”
龙锦衣淡淡再道。
李弘义闻言,目光震了震。
这桩事情,是他心中最大的一桩秘密,他如今,的确是已经悄悄和村长的女儿余香儿好上了。但因为村长势利,更因为当年那桩张寡妇的旧事,根本不敢外露,二人全是在偷偷交往。
李弘义这么拼命的打猎采药,也是为了多攒一点身家,好配的上余香儿。
他自以为和余香儿的交往,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今天当场被人点破。
此人一张脸,都唰白起来。
……
极其谨慎的左右四顾看了看,见没有其他人,李弘义才飞一般的来到龙锦衣身边。
惶惶又小声道:“大叔,你莫要乱说啊,我和香儿之间,才没有什么事情。”
龙锦衣看着他的这副样子,面色板了板,斥道:“有便是有,男子汉大丈夫,最紧要的是做的出扛的下,你这畏畏缩缩的样子,算什么男人!”
李弘义闻言,面色苦了苦。
沉默了一会道:“大叔,你是如何知道的?”
“路过看到的。”
龙锦衣淡淡说道。
李弘义闻言,倒也没有多怀疑,毕竟这老山村里,到处是树木,到处是山影,被人看见,他也未必一定察觉的到。
“大叔,此事尚未到公开的时候,你定要替我保密,时机若是合适了,我自然会请娘帮我去提亲的。”
李弘义恳求道,到底是淳朴山民,换成修真界里的修士,保管第一个就想到杀人灭口。
龙锦衣漠然,微微点头。
李弘义看着他的样子,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放心,根本看不透龙锦衣的深浅。
事情到了这里,他那块野猪肉,就更不会带走了,撒泼赖皮,也要硬塞给了龙锦衣。
最后,才半放下心来离开。
……
自这一天起,龙锦衣的日子,总算是开始发生了一点变化。
或许是本就天性善良,也或许是为了请龙锦衣保守秘密,李弘义隔三叉五,就送上一些山珍野味来。或是野鸡野兔,或是新鲜的菌子蘑菇。
龙锦衣却仍是那副老样子,冷冷淡淡,连谢字都没有一个,只是不再推辞。
李弘义仿佛摸出了他的冷漠性子,也不见怪,每次都十分恭敬。
时间,又是一天天过去。
……
山中晴雨,变化难知。
这一年的夏天,雨季格外的长,一连下了两个多月。
通常来说,山雨季节是不适合进山打猎采药的,但眼看着家中的粮食一天天的少下去,老娘甚至不得不拿出了留给李弘义取媳妇的钱,来买些粮食吃,李弘义也不免焦急起来。
这一天清晨,李弘义冒雨进了山。
毕竟年轻力壮,身手矫健,只在山中呆了大半天,就猎到了四五只山鸡和一只肥狍子,不光能对付上几顿,还能卖出一点钱。
眼看天色渐晚,提着山鸡,扛着狍子,李弘义就朝家回来。
索索——
行到半路,陡然有摩擦般的声音,从侧面方向的草丛中传来。
李弘义听的目光一闪,立刻转头看去,马上就心神一骇,只见侧面方向百多丈外的草丛中,竟然潜伏着一头黑呼呼的大野猪,两只獠牙黄而锋利,身躯粗壮,起码有要有着两三百斤。
一双猩红的眼睛,此刻正凶狞异常的盯着李弘义。
唰!
见已经被李弘义发现,那野猪发了疯一样的冲了过来,口中发出哼哼哧哧的嘶吼声音。
老山之中,野猪之勇,堪比虎熊,而就算是之前,李弘义也没有打到过这么大的野猪。
好在还有几分胆气魄力,李弘义见状,飞快的放下手里的东西,没有逃跑,弯弓搭箭。
凝视着那野猪,弓铉拉的满满,却没有立刻放箭,只等对方靠近,一副艺高人胆大的样子。
一百丈。
五十丈。
三十丈。
十丈。
嗖!
利箭破空而去,硬生生的射进了那头野猪的额头中央。
吼——
惨嘶之声,从那野猪的口中传来,但那野猪也是生命力极强,竟然没有死,带着箭枝,流着鲜血,继续朝着李弘义冲了过来。
李弘义终于有些慌了,拔出后背柴刀来的同时,连忙先想旁边逃去,打算耗到这野猪力竭。
喀嚓!
一声断裂声响,几乎是几息之后就响起。
李弘义惨叫出声,感觉到自己的一条腿,被野猪的牙齿撞断了。
此子倒也知道轻重缓急,知道此刻不是喊痛之时,否则必死无疑,一个转身,扬起柴刀,就朝着那头野猪,给狂劈了出去。
砰砰砰——
一人一猪,恶战起来。
很快,李弘义就倒在泥泞地上,但一把柴刀,却是劈的更加疯狂起来,劈的那野猪鲜血飞溅。
那野猪本就中了致命一箭,再受到李弘义发疯一般的砍劈,终于动作迟缓下来,最终再没有一点动静。
……
雨一直下。
一人一猪,倒在地上,血水横流。
李弘义的面上,更是有泪水横流,那不只是因为疼痛,更因为自己的未来,他已经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一条腿废了。
他以后,要怎样去生活,怎么样去娶余香儿?
“我要怎么办?我以后该怎么办?香儿,香儿……”
李弘义在大雨中哭泣,如同泪人。
这一刻,他想到了他的父亲李老实,这是他们父子二人的宿命吗?
……
而此时此刻,在那村头处,龙锦衣将看向这里目光,收了回来。
他依然把这里发生的事情,看的清清楚楚,依然没有出手相救,仿佛最冷漠无情的旁观者一般。
一双深邃的眼睛里,连一丝多余的情绪也没有。
……
当天晚上,李弘义的娘,始终等不到他回来,慌了心神,请了左邻右舍帮忙,一起上山寻找。
在山道上,找到了昏迷过去李弘义。
发生的事情,只要想一想,山民们大概都猜的到,不免感慨上几声,帮着把李弘义和他的猎物,一起弄回了家。
虽然请了不少医生来看,但最终,还是救不回李弘义的这条腿,此人彻底成了一个陂子。
而余香儿听说了李弘义的事情之后,自然是悲痛欲绝,前来探望,他和李弘义的事情,再也包不住,被所有人知道。
在这样的情况下,村长就更不可能把她嫁给李弘义了。
李弘义自己当然也十分清楚,忍着悲痛,坚决的与余香儿划清了界限,说出狠心话来,再不想与她见面。
余香儿含泪而去。
一桩伤残,两处心伤。
村长见李弘义这么说,也就没有再找他的麻烦。
……
此事在这小山村里,轰动了好一段时间,才渐渐平息了下去。
李弘义一直养了大半年的伤,才终于将伤养好,这段时间里,当然是无法再来看龙锦衣,不过此子倒是心地仁善,记得让老娘,偶尔送些粮食来给龙锦衣。
转眼又是开村。
李弘义陂归陂,家还是要养,总不能天天躺在床上,平常时候,多是种地。
但山中种地的收入,实在是微薄,这一天,不顾老娘的阻挠,李弘义再次上了山。
虽然跑不起来了,但靠着一张硬弓,李弘义这一天,依旧是打到了几只山野野兔。
……
下到山来,回了家后,李弘义提着两只野兔,又去见龙锦衣。
这是他在那一场受伤后,首次来见龙锦衣。
“大叔,我现在腿脚有些不方便,只打了些山鸡野兔,这两只兔子,送你下酒吧。”
李弘义奉上野兔后说道。
龙锦衣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在李弘义的眼睛里,他还能看到淳朴,看到善良,但已经看不到年轻人的朝气蓬勃和自信阳光了,只有深深的自卑。
见龙锦衣看来,李弘衣垂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
等了好一会,仍然听不到龙锦衣说话,李弘义再拱了拱手,就告辞离开,已经习惯他的古怪性子了。
“回来。”
声音陡起,龙锦衣竟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