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章 挖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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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辞了吴局长后,林易打了辆车,吩咐司机去省广电所在的朝阳路,到地方后随便找了一家网吧,想要包间不过这网吧没有,于是便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开了电脑,先挂了个代理,然后才打开网页,摆渡到省广电主页,查看了二把手的名字。然后再摆渡,开始查看起他的所有相关新闻来。
如果是其他单位的领导,也许网上没那么多相关信息,不过作为省广电的二把手,和媒体打交道的次数要多得多,张宏杰的名字可没少出现在一些新闻中,不过大多都是出席某某会议,某某活动的消息,偶尔还会有几张照片。
林易很快就认清了他的面目,大约四五十岁,脸色有些发黑,身材早已经腐败的家伙……
看看时间,林易准备走人,手机却响了起来。
林易一边清理电脑使用痕迹,一边说道:“喂,哪位?”
“林导,我是余小美。”电话里传来余小美的声音。
“哦,什么事儿?”林易道。
“林总,你现在有空吗?我有点事儿想和你说一下……”余小美的声音怯怯的。
“我忙着呢,有事儿直接说吧。”林易道。
“哦……是这样的,有个公司想也请我出演一部电视剧……”余小美道。
“嗯?”林易蹙蹙眉头,道,“云峰影视?”
“不是不是,”余小美赶紧道,“是一家京城的影视公司,叫千里目娱乐……”
“千里目?没听说过……”林易想了一下,道,“这事儿你和曹总联系,问她的意见就行了……”
影视公司签约艺人后,并不是说艺人只能接公司自己制作的影视剧。除去公司自己投资的影视剧外,公司还会为艺人接一些其他的影视通告,乃至艺人自己也可以接戏,不过要先经过公司同意。
余小美、王歆萌、袁媛以及张翰、徐航都和公司签了经纪合同,都是林易制定的霸王条款,甚至连筷子二人的合同都一样,只不过筷子二人的合同中多了一条,公司承诺他们二人每年至少能拿到一百万的酬劳而已。
“嗯,林总,是这样的,那家公司说,如果我要演出的话,需要和他们公司签经纪约……”余小美又道。
正准备挂电话的林易一听这话,又停了动作,干脆又在椅子上坐了下来,道:“嗯,你是想和公司解约?”
“没有,我没这么想……”余小美赶紧道。
“那你给我打这个电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想告诉我,你为了公司拒绝了别人,公司应该感到对你有亏欠,还是说你希望我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别耽误你的前程,主动和你解约?”林易淡淡的说道。
可这平淡的语气,却如同重锤一般直击余小美的心口,让她感到闷的喘不出气来。
她的确很纠结,接到那家千里目公司的联络后,余小美就很纠结,一方面担心对方是不是骗子,他们承诺的那部中等投资的电视剧的女一号是不是真的会给自己,一方面又很想把握住这个机会,一旦自己能直接出演女一号的话,那可就等于直接晋身明星行列了。
要知道虽然拍摄《老男孩》女一给她带来了不少关注,可那毕竟是网络短片,天生的草根属性,根本就不被主流娱乐所接受,她的形象依旧是“业余”的标签。可一旦能够主演电视剧,哪怕不是非常火的电视剧,女一号的身份也足以让她进入主流影视圈了,以后的片约什么的还不简单?
同时,余小美还纠结着和天易文化的合约。虽然林易制定的霸王条款很不讲理,但对于违约部分,却并没有特别严苛的条件,只标明一旦艺人违约,需要补偿公司损失。
这个标注很笼统,公司损失有多大?公司为培养艺人的投入是多少?这很难有一个标准,要是一家大公司,可能解约费要赔几百万,而天易文化才多大规模?
除去赔偿外,余小美同时还顾虑着人情关系,毕竟自己是天易文化“捧”出来的,虽然只是出演了一部《老男孩》,说是女一,其实台词统共也没几句。可奈何现在《老男孩》在网上非常火爆,别说主角了,就是配角们也颇受网友欢迎,如果自己没有出演《老男孩》的话,又怎么可能被千里目看中?
余小美非常纠结,好容易下定决心,想和林易谈一下。
其实余小美内心中更希望的是林易能劝劝自己,给自己一点许诺和安抚,那么她肯定会放弃这个机会的。正如林易所说的那样,她其实更希望的是让林易感觉自己放弃机会,公司应该感觉对她有所亏欠,以后多在角色上给她一些补偿。
这其实不算什么吧?
可林易一句话,却让余小美感到无比的委屈,就好像自己是多么有心机一样?
自己并没有什么错,他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林总,我……”余小美想为自己辩解,可她刚开口,林易却又打断了她的话。
“我现在有事情要忙,你自己考虑一下吧,如果你想解约,等我明天回去和你签解约合同,你放心,公司不会找你要解约费的。”林易说道,“嗯,如果你不想解约的话,就好好上课去,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易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心里发出一声无奈的嘲笑。他在嘲笑自己,还曾经天真的认为此时的余小美还没有变成上一世的那个背叛自己的女人,其实人的天性是早就注定的,并不是谁改变了谁,无非是生活经历渐渐剥掉了外壳,慢慢露出本性罢了。
余小美的天性就是一个不安于现状,只想攀登更高地位的女人。也许她内心的自傲让她不甘于通过娱乐圈的潜规则上位,但不甘于平凡的执念,早晚会打破她的底线!除非你能给予她的永远都超过她的期望,不然早晚她都会飞走……
不过无论如何,毕竟曾经有数年的情谊,林易倒不介意给她行个方便,如果她想解约,林易绝不为难,如果她继续留在天易文化的话,倒也无所谓给她演出机会,不过注定不可能再去力捧她了……
深吸一口气,把这番插曲带来的干扰抛出脑外,林易大步走出了网吧——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可不是余小美的去留,而是公司的存亡!
告辞了吴局长后,林易打了辆车,吩咐司机去省广电所在的朝阳路,到地方后随便找了一家网吧,想要包间不过这网吧没有,于是便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开了电脑,先挂了个代理,然后才打开网页,摆渡到省广电主页,查看了二把手的名字。然后再摆渡,开始查看起他的所有相关新闻来。
如果是其他单位的领导,也许网上没那么多相关信息,不过作为省广电的二把手,和媒体打交道的次数要多得多,张宏杰的名字可没少出现在一些新闻中,不过大多都是出席某某会议,某某活动的消息,偶尔还会有几张照片。
林易很快就认清了他的面目,大约四五十岁,脸色有些发黑,身材早已经腐败的家伙……
看看时间,林易准备走人,手机却响了起来。
林易一边清理电脑使用痕迹,一边说道:“喂,哪位?”
“林导,我是余小美。”电话里传来余小美的声音。
“哦,什么事儿?”林易道。
“林总,你现在有空吗?我有点事儿想和你说一下……”余小美的声音怯怯的。
“我忙着呢,有事儿直接说吧。”林易道。
“哦……是这样的,有个公司想也请我出演一部电视剧……”余小美道。
“嗯?”林易蹙蹙眉头,道,“云峰影视?”
“不是不是,”余小美赶紧道,“是一家京城的影视公司,叫千里目娱乐……”
“千里目?没听说过……”林易想了一下,道,“这事儿你和曹总联系,问她的意见就行了……”
影视公司签约艺人后,并不是说艺人只能接公司自己制作的影视剧。除去公司自己投资的影视剧外,公司还会为艺人接一些其他的影视通告,乃至艺人自己也可以接戏,不过要先经过公司同意。
余小美、王歆萌、袁媛以及张翰、徐航都和公司签了经纪合同,都是林易制定的霸王条款,甚至连筷子二人的合同都一样,只不过筷子二人的合同中多了一条,公司承诺他们二人每年至少能拿到一百万的酬劳而已。
“嗯,林总,是这样的,那家公司说,如果我要演出的话,需要和他们公司签经纪约……”余小美又道。
正准备挂电话的林易一听这话,又停了动作,干脆又在椅子上坐了下来,道:“嗯,你是想和公司解约?”
“没有,我没这么想……”余小美赶紧道。
“那你给我打这个电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想告诉我,你为了公司拒绝了别人,公司应该感到对你有亏欠,还是说你希望我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别耽误你的前程,主动和你解约?”林易淡淡的说道。
可这平淡的语气,却如同重锤一般直击余小美的心口,让她感到闷的喘不出气来。
她的确很纠结,接到那家千里目公司的联络后,余小美就很纠结,一方面担心对方是不是骗子,他们承诺的那部中等投资的电视剧的女一号是不是真的会给自己,一方面又很想把握住这个机会,一旦自己能直接出演女一号的话,那可就等于直接晋身明星行列了。
要知道虽然拍摄《老男孩》女一给她带来了不少关注,可那毕竟是网络短片,天生的草根属性,根本就不被主流娱乐所接受,她的形象依旧是“业余”的标签。可一旦能够主演电视剧,哪怕不是非常火的电视剧,女一号的身份也足以让她进入主流影视圈了,以后的片约什么的还不简单?
同时,余小美还纠结着和天易文化的合约。虽然林易制定的霸王条款很不讲理,但对于违约部分,却并没有特别严苛的条件,只标明一旦艺人违约,需要补偿公司损失。
这个标注很笼统,公司损失有多大?公司为培养艺人的投入是多少?这很难有一个标准,要是一家大公司,可能解约费要赔几百万,而天易文化才多大规模?
除去赔偿外,余小美同时还顾虑着人情关系,毕竟自己是天易文化“捧”出来的,虽然只是出演了一部《老男孩》,说是女一,其实台词统共也没几句。可奈何现在《老男孩》在网上非常火爆,别说主角了,就是配角们也颇受网友欢迎,如果自己没有出演《老男孩》的话,又怎么可能被千里目看中?
余小美非常纠结,好容易下定决心,想和林易谈一下。
其实余小美内心中更希望的是林易能劝劝自己,给自己一点许诺和安抚,那么她肯定会放弃这个机会的。正如林易所说的那样,她其实更希望的是让林易感觉自己放弃机会,公司应该感觉对她有所亏欠,以后多在角色上给她一些补偿。
这其实不算什么吧?
可林易一句话,却让余小美感到无比的委屈,就好像自己是多么有心机一样?
自己并没有什么错,他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林总,我……”余小美想为自己辩解,可她刚开口,林易却又打断了她的话。
“我现在有事情要忙,你自己考虑一下吧,如果你想解约,等我明天回去和你签解约合同,你放心,公司不会找你要解约费的。”林易说道,“嗯,如果你不想解约的话,就好好上课去,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易说完就直接挂了电话,心里发出一声无奈的嘲笑。他在嘲笑自己,还曾经天真的认为此时的余小美还没有变成上一世的那个背叛自己的女人,其实人的天性是早就注定的,并不是谁改变了谁,无非是生活经历渐渐剥掉了外壳,慢慢露出本性罢了。
余小美的天性就是一个不安于现状,只想攀登更高地位的女人。也许她内心的自傲让她不甘于通过娱乐圈的潜规则上位,但不甘于平凡的执念,早晚会打破她的底线!除非你能给予她的永远都超过她的期望,不然早晚她都会飞走……
不过无论如何,毕竟曾经有数年的情谊,林易倒不介意给她行个方便,如果她想解约,林易绝不为难,如果她继续留在天易文化的话,倒也无所谓给她演出机会,不过注定不可能再去力捧她了……
深吸一口气,把这番插曲带来的干扰抛出脑外,林易大步走出了网吧——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可不是余小美的去留,而是公司的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