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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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高真北的小屋,凤歌发现高真北不在家,只有金璜默默躺在床上装她的标准植物人。
“给你浇水的人呢?”凤歌站在窗外,故意调笑道。
金璜眼皮微微一动,笑道:“听起来有人叫他,他就这么跑出去了,临走还没忘记给我灌上一碗药。”
屋里还是如同上次见着的那般,没有什么额外的陈设,只是干净整洁而已。
“看你素来行止跳脱,怎么能忍着在床上一动不动躺这么久的,依我说,你也差不多该好了,再不好,躺得腿上的肉都撑不起你走路了。”
凤歌绝不是危言耸听,她的确发现金璜的腿比起刚见时要细了许多,这不是个好现象。
“放心放心,我可是练了十几年功夫的人,再怎么也不能因为躺了这么短短几天,就把十几年的功夫给费了。”金璜笑道,“不信,我站起来,走两步给你看看。”
走了两步,金璜脸上自信的笑容消失了,她十分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和身体的支撑度已经不能与往日比,如果说当日关林森赢了她是用了一点小手段,那么如果现在再比,关林森一定妥妥的甩出她好远一段。
看出金璜神色不对,凤歌忙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金璜急忙掩饰。
忽然,她翻身跳上床,双目紧闭,又是一动不动的装植物人中,凤歌回头,这才发现,是高真北回来了。
见屋里这么多人,高真北有些惊讶,待看清是凤歌,便问道:“你们这是?”
凤歌将通关令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我家人刚把通关令给送来了,怎样?我现在能不能和你一起去西夏国谈生意了?”
“嗯,可以,那,不知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时不我待,现在就走吧。”凤歌恨不得马上见到西夏国的工匠,下一刻就可以拿到优质的发条,再下一刻就可以批量生产出大量的陪练傀儡人,大恒国从此兵强马壮,就算北燕西夏东宁联手,也只能在大恒国面前颤抖。
“从这里到西夏国,也要走个三五天,姑娘打算什么都不带,就这么去?”
“要三五天这么久啊?”凤歌对西夏国的概念完全停留在“就在北玄营隔壁,走一个时辰就到”,完全忽略了那里只是西夏国的边境线,而工匠,是不会在边境线上蹲着等生意的。
走过去要三五天,回来,想必也要同样的时间,而中间等待发条的完成,还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一两天,也也许十天半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带,起码也得取些钱,说起来这段时日借住在县衙里,倒是很久没有花钱了,凤歌急急的说了句:“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里,据说是在等凤歌,其实眼睛直往床上躺着的金璜脸上看,这么久不见阳光,她的脸上褪去了两腮上的粉红,几乎没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来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子还是那么挺,被药汤浸润过的嘴唇大概是这张脸上现在最有生气的地方。
躺了这么久,她一定无聊死了,不知道这个北燕人有没有欺负她,有没有怠慢她,有没有……对她图谋不轨。
从高真北对她的态度来看,她应该是没有受到什么虐待的,但是,越是这样,林翔宇心里却越不是滋味,哼,这个北燕人,无事跑到大恒国的国境上来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他有足够的职权,一定就把这个北燕人给赶出国境去,可惜,他不能。
萧燕然从严治军以来,便是一只苍蝇飞过关城,都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北燕人能过北玄营的关城,说明他在北玄营,有关系。
而进这座丰县的城门,又是另一道关卡,那是律王爷治下的士兵统管,可是他也这么进来了。
没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进来了。
不仅自己进来了,还带了一个大恒国的姑娘,还是自己……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姑娘。
从前在县衙的时候,金璜在他面前从来是横着走的模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小鸟依人,柔弱的躺在床上,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可是这体验也不是给他的,而是给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气啊,林翔宇长这么大,头一次真正理解了,书上所说的“妒忌”是什么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兴几天,她最后还是会在我身边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总之,他是这么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见他脑子里的想法,可能会把他的脑壳给掀开往里浇上两壶水。
凤歌说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就这么跑了进来:“好了,走吧,我的马就系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甚是可爱,高真北笑着为她倒上一碗水:“先喝点水。”
说着又转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金璜:“要是她也能这样跑起来,那该多好。”
言语里是满满的遗憾与焦虑。
林翔宇心中哼着歌:“哎嘿,我看过她又蹦又跳的样子,你没见过吧,哈哈哈,你输了。”
外面的太阳已经到了头顶,高真北从柜子里,取出自己简单的行李:“现在出发,应该可以正好赶上第一个宿头,走吧。”
说着便出门到屋后的马厩里去牵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问道:“那……那个姑娘怎么办?”
“你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她吗?”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问的这个问题简直是超级可笑的。
虽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这样,但是被人一下子说中,也实在是……有点不爽啊。
看着他脸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难道是我猜错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顾她。”
“哎,别别别,不不不,你没猜错,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是金璜的话,这会儿林翔宇一定已经被骂上了天,与太阳肩并肩。
高真北对林翔宇说了一下屋里常用的东西在哪里,也讲解了一下应该如何照顾金璜的细节,林翔宇连连点头,恨不得挥着小手绢马上把他给送走。
目送着两人策马远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悦的刚转过身,就发现金璜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
“我得回县衙,先洗个澡,这么多天没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弃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笔直出了城门,凤歌这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大路往关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时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想起自己出京的时候,尚是滴水成冰,现在已是鲜花着锦,不由感概时间过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前面就是关城了,戈姑娘还请把通关令拿出来备查。”
“好的。”凤歌从贴身荷包里取出了一块通关令,再一抬头,前方已经可以看见关城的士兵设的卡哨。
凤歌随着高真北下马,牵着马往卡哨那边走过去。
“哟,高公子,今天是回北燕还是去西夏?”
“去西夏谈点买卖。”
“哎,好,这位姑娘是高公子的……咦?你是……”那个小兵,正是凤歌第一次乔装入军营的时候见过的,他看着凤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凤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说出她曾经来过关城什么的,只怕高真北就会起了警惕之心,说不定就不带她去了。
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萧燕然走过来巡岗,见凤歌对他微微摇头,他会意,对小兵说:“今天通关人数有多少?”
“禀将军,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还有六人往北燕探亲。”
“都有通关令?”
“都有,那六个往北燕的人,都是丰县里常驻的百姓,常来常往,都认识。”
“认识的也要严查,没事别跟人攀熟人认亲戚,在岗位上就秉公执法以。”
“是。”小兵被萧燕然这么一通吓,哪里还敢跟凤歌聊什么,赶紧通关令,就放她过去了。
走出卡哨多远,高真北忽然问道:“刚才那个人,认识你?”
“可能吧,我在丰县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县城里遇见我的。”想起刚才差点被说破身份,凤歌现在心里还嘭嘭跳个不停。
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风光,刚开始看着颇美,时间久了,也没意思,凤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下来,先歇一会儿吧。”高真北说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子,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说。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说,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小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子,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小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说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说:“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小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说好的大恒女子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说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说:“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说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说,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子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收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收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收多少钱?
到了高真北的小屋,凤歌发现高真北不在家,只有金璜默默躺在床上装她的标准植物人。
“给你浇水的人呢?”凤歌站在窗外,故意调笑道。
金璜眼皮微微一动,笑道:“听起来有人叫他,他就这么跑出去了,临走还没忘记给我灌上一碗药。”
屋里还是如同上次见着的那般,没有什么额外的陈设,只是干净整洁而已。
“看你素来行止跳脱,怎么能忍着在床上一动不动躺这么久的,依我说,你也差不多该好了,再不好,躺得腿上的肉都撑不起你走路了。”
凤歌绝不是危言耸听,她的确发现金璜的腿比起刚见时要细了许多,这不是个好现象。
“放心放心,我可是练了十几年功夫的人,再怎么也不能因为躺了这么短短几天,就把十几年的功夫给费了。”金璜笑道,“不信,我站起来,走两步给你看看。”
走了两步,金璜脸上自信的笑容消失了,她十分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和身体的支撑度已经不能与往日比,如果说当日关林森赢了她是用了一点小手段,那么如果现在再比,关林森一定妥妥的甩出她好远一段。
看出金璜神色不对,凤歌忙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金璜急忙掩饰。
忽然,她翻身跳上床,双目紧闭,又是一动不动的装植物人中,凤歌回头,这才发现,是高真北回来了。
见屋里这么多人,高真北有些惊讶,待看清是凤歌,便问道:“你们这是?”
凤歌将通关令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我家人刚把通关令给送来了,怎样?我现在能不能和你一起去西夏国谈生意了?”
“嗯,可以,那,不知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时不我待,现在就走吧。”凤歌恨不得马上见到西夏国的工匠,下一刻就可以拿到优质的发条,再下一刻就可以批量生产出大量的陪练傀儡人,大恒国从此兵强马壮,就算北燕西夏东宁联手,也只能在大恒国面前颤抖。
“从这里到西夏国,也要走个三五天,姑娘打算什么都不带,就这么去?”
“要三五天这么久啊?”凤歌对西夏国的概念完全停留在“就在北玄营隔壁,走一个时辰就到”,完全忽略了那里只是西夏国的边境线,而工匠,是不会在边境线上蹲着等生意的。
走过去要三五天,回来,想必也要同样的时间,而中间等待发条的完成,还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一两天,也也许十天半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带,起码也得取些钱,说起来这段时日借住在县衙里,倒是很久没有花钱了,凤歌急急的说了句:“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里,据说是在等凤歌,其实眼睛直往床上躺着的金璜脸上看,这么久不见阳光,她的脸上褪去了两腮上的粉红,几乎没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来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子还是那么挺,被药汤浸润过的嘴唇大概是这张脸上现在最有生气的地方。
躺了这么久,她一定无聊死了,不知道这个北燕人有没有欺负她,有没有怠慢她,有没有……对她图谋不轨。
从高真北对她的态度来看,她应该是没有受到什么虐待的,但是,越是这样,林翔宇心里却越不是滋味,哼,这个北燕人,无事跑到大恒国的国境上来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他有足够的职权,一定就把这个北燕人给赶出国境去,可惜,他不能。
萧燕然从严治军以来,便是一只苍蝇飞过关城,都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北燕人能过北玄营的关城,说明他在北玄营,有关系。
而进这座丰县的城门,又是另一道关卡,那是律王爷治下的士兵统管,可是他也这么进来了。
没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进来了。
不仅自己进来了,还带了一个大恒国的姑娘,还是自己……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姑娘。
从前在县衙的时候,金璜在他面前从来是横着走的模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小鸟依人,柔弱的躺在床上,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可是这体验也不是给他的,而是给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气啊,林翔宇长这么大,头一次真正理解了,书上所说的“妒忌”是什么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兴几天,她最后还是会在我身边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总之,他是这么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见他脑子里的想法,可能会把他的脑壳给掀开往里浇上两壶水。
凤歌说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就这么跑了进来:“好了,走吧,我的马就系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甚是可爱,高真北笑着为她倒上一碗水:“先喝点水。”
说着又转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金璜:“要是她也能这样跑起来,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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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太阳已经到了头顶,高真北从柜子里,取出自己简单的行李:“现在出发,应该可以正好赶上第一个宿头,走吧。”
说着便出门到屋后的马厩里去牵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问道:“那……那个姑娘怎么办?”
“你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她吗?”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问的这个问题简直是超级可笑的。
虽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这样,但是被人一下子说中,也实在是……有点不爽啊。
看着他脸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难道是我猜错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顾她。”
“哎,别别别,不不不,你没猜错,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是金璜的话,这会儿林翔宇一定已经被骂上了天,与太阳肩并肩。
高真北对林翔宇说了一下屋里常用的东西在哪里,也讲解了一下应该如何照顾金璜的细节,林翔宇连连点头,恨不得挥着小手绢马上把他给送走。
目送着两人策马远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悦的刚转过身,就发现金璜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
“我得回县衙,先洗个澡,这么多天没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弃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笔直出了城门,凤歌这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大路往关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时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想起自己出京的时候,尚是滴水成冰,现在已是鲜花着锦,不由感概时间过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前面就是关城了,戈姑娘还请把通关令拿出来备查。”
“好的。”凤歌从贴身荷包里取出了一块通关令,再一抬头,前方已经可以看见关城的士兵设的卡哨。
凤歌随着高真北下马,牵着马往卡哨那边走过去。
“哟,高公子,今天是回北燕还是去西夏?”
“去西夏谈点买卖。”
“哎,好,这位姑娘是高公子的……咦?你是……”那个小兵,正是凤歌第一次乔装入军营的时候见过的,他看着凤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凤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说出她曾经来过关城什么的,只怕高真北就会起了警惕之心,说不定就不带她去了。
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萧燕然走过来巡岗,见凤歌对他微微摇头,他会意,对小兵说:“今天通关人数有多少?”
“禀将军,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还有六人往北燕探亲。”
“都有通关令?”
“都有,那六个往北燕的人,都是丰县里常驻的百姓,常来常往,都认识。”
“认识的也要严查,没事别跟人攀熟人认亲戚,在岗位上就秉公执法以。”
“是。”小兵被萧燕然这么一通吓,哪里还敢跟凤歌聊什么,赶紧通关令,就放她过去了。
走出卡哨多远,高真北忽然问道:“刚才那个人,认识你?”
“可能吧,我在丰县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县城里遇见我的。”想起刚才差点被说破身份,凤歌现在心里还嘭嘭跳个不停。
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风光,刚开始看着颇美,时间久了,也没意思,凤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下来,先歇一会儿吧。”高真北说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子,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说。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说,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小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子,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小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说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说:“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小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说好的大恒女子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说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说:“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说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说,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子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收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收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收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