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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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说好的神童才子人设呢?
大儿子憨厚爱玩石头,二儿子病弱爱写小说。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世祖。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子?”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子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说还有第三个公子,凤子宸也的确是世子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子,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子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小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子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子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说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子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子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子,说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子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子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说:“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子颖而好学,现在世子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子,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说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子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子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说好的神童才子人设呢?
大儿子憨厚爱玩石头,二儿子病弱爱写小说。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世祖。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子?”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子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说还有第三个公子,凤子宸也的确是世子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子,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子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小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子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子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说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子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子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子,说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子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子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子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说:“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子颖而好学,现在世子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子,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说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子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子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