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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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的这个好字,当然不是空穴来风。
君无戏言嘛,当然不可能有假。
这口粥入口后,第一感觉便是香甜无比,且华而不腻,只是一碗小小的米粥,再稀奇不过的东西,可是吃在口里,却有一种润滑爽快的感觉。
武则天平时也吃粥,负责宫中食物供给的人有一千六百之多,阵容庞大,平时她吃的粥品种繁多,可是今日这平淡无奇的白粥,却总有一种不同。
而熬粥,其实最考验的就是火候的功夫,那些御厨并非不懂得火候的掌握,大家各自有一套自己的经验,可秦少游不同,厨艺到了后世,已经成为了一门科学,在饮食界,甚至多大火量,烧什么柴,都有精确的数据支撑,要熬出一锅好粥,出现任何的误差,口感也就天差地别了。
况且秦少游熬粥的水,乃是高汤,高汤乃是用大骨熬制,同时放入一些虾仁、香菇,再去除残渣,只取其浓郁的香味,再下米熬制,这种粥若是在后世,遍布大街小巷,并不出奇,可是放到了这个时代,却是一番不同的风味。
正如甜奶,若是成年人吃,大多不觉得稀奇,可是一个只曾吃过母RU的婴儿吃,这味道可就大大不同了,所以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小孩子往往好吃,什么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这其实并非好吃,只是他们的味感较为敏感,并没有尝过百味,任何一种新的零食,都足以让他们垂涎几日。
因而饮食界必须要随时推陈出新,因为再好吃的东西,吃得多了,也就渐渐乏味,秦少游这碗粥,看上去平淡无奇,可是这种口感,对于武则天来说,却是头一遭,更不必说,他做粥的技艺确实精湛,初尝之下,完全给人一种颠覆味觉的鲜美。
武则天正待要继续吃粥,秦少游却是道:“陛下,要吃这粥,还得配菜。”
女人嘛,其实多少都有好吃的天性,即便是武则天,也是如此,武则天来了兴趣,道:“什么配菜?”
秦少游身后的秦寿忙端了一叠菜出来,是剥了壳的黑蛋。
这黑蛋不大,和鸟蛋一般无二,却是通体漆黑,可是蛋上又有许多细细的纹理,看上去很是特别。
“这是什么?”
“鹌鹑蛋。”
一旁的御厨王安见陛下也夸奖了秦少游,心里不禁有些发虚了,其实他自己清楚,从陛下吃了粥开始,他就已经输了,虽然二人都得到了好的评价,可秦少游做的是最平常不过的白粥,而他做的却是如意羹,明显是他占了便宜,谁知这秦少游又弄出一个蛋来,他有些不服气,忍不住道:“既是鹌鹑蛋,为何是通体黝黑?”
“这个嘛……”秦少游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令王安吐血的话:“秘密。”
王安道:“这样的东西,也敢给陛下吃?”
秦少游道:“不能吃,我敢呈送君前?陛下,这是草民的独门秘技,陛下不妨一试。”
那王安还要争辩,武则天却只是莞尔一笑,道:“拿来。”
武则天并不似那些大家闺秀,对于新鲜的事务带着戒备之心,居然一点都不矫情,直接伸出细指,拿起一个小小的松花鹌鹑蛋,先是在手上端详一番,见它黝黑光亮,上面还有白色的花纹,闻一闻则有一种特殊的香气扑鼻而来,然后,她很是大气地直接放入口里,细嚼之下,先是皱眉,随即笑了,道:“好吃。”
又有一个好字,只是这一次,多了一个吃。
这松花蛋的源头,乃是北魏时期的咸鸭蛋,到了明朝,松花蛋才开始出现,眼下在这里,这种口味独特的食物,足以将武则天折服。
更何况武则天方才吃了香甜的米粥,再吃一口松花蛋,这松花蛋的味道更加浓郁了。
得了武则天赞赏,秦少游显得扭捏,很是谦虚地道:“陛下言重了,其实宫中的御厨都是烹饪的大师,草民不过是满足了陛下新鲜感而已。”
本来王安还想抨击秦少游,谁知秦少游突然转而来夸奖了自己一番,让他微微愕然,这个时候如果对秦少游刁难,在陛下面前就显得自己有点儿尖酸刻薄了。
武则天本来在这里,不过是做做样子,谁晓得居然还真尝到了意想不到的美食,心情也就好转起来:“想不到你一个市井少年,竟也懂得自谦,朕实在想不到。”她美波流转,终于开始正眼看一看秦少游了。
其实秦少游的粥和蛋做得再好,那也不过是个厨子,武则天说一声好也就是了,毕竟厨子的手艺再好,也不可能入得了武则天的法眼。可是方才秦少游一番自谦的话,却与这个时代的道德观念极为契合,以至于武则天重新审视秦少游。
这个家伙……生得倒是颇为俊秀,小小年纪,却又有一种别样的书卷气,不像是市井出身,尤其是他的眼睛……
武则天看到秦少游的眼睛时,兴趣更增,这家伙眼睛里似乎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深邃,小小年纪,心思很重,这倒是有点意思了。
第三次得到了武则天的褒奖,秦少游不卑不吭,故意没有接武则天的话茬,而是笑呵呵的道:“其实说起来,这粥还有一点来历。”
上官婉儿在旁看着,发现秦少游这个家伙在天子面前一点怯意都没有,反而是侃侃而谈,也不禁有些惊诧,她是何等人,立即察觉出了里头的关键。许多人与天子说话,即便是出身再好的人,往往都是陛下说什么,他应什么,主动权尽皆在陛下手里,所以说了几句,陛下便没了兴趣,交代之后,也就打发滚蛋了。
可是这个家伙,却是不按常理出牌,陛下夸他,他没有顺着话去说,反而引发下一个话题,这不但需要胆量,而且需要极为缜密的心思,上官婉儿细细地看着秦少游,心里不由想:“这个家伙……自己竟还是小看了,他不但鸡贼,而且心思还很深,教人有些看不透。”
听秦少游要说粥的来历,武则天自然也显得兴趣浓厚,不由道:“噢,小小的米粥也有来历么?”
秦少游道:“这粥的米,产自神都郊野的孟西,本来江北一带极少产稻,可是孟西那里却是水路纵横。其实那儿本是荒野,可是到了上元元年,先帝在的时候,陛下曾上表建言,要劝农桑,薄赋徭。先帝准奏,不只如此,先帝和陛下还一同到孟西垦了几亩荒田。有了先帝和陛下作为表率,于是百姓们争相汇聚于此开荒松土,只短短数年,那里就已经造就了百里沃土,神都的人都说,孟西的稻米比扬州的稻米口感更好,家父在世的时候,要进食材,这稻米也是只认孟西的,其他的地方,往往口感差一些。”
秦少游将这前因后果说出来,还不忘摇头晃脑一番,他口才本来就好,逻辑清晰,一番话下来,眼睛轻轻往武则天那儿一瞄,然后心里轻松了,因为武则天的嘴角勾起,便是眼中都带着笑容。
……………………………………
老虎写书近五年,没有刷过一个点击,一张月票,一个推荐票,冲榜靠的是读者的支持,也有自己的努力,可是有人未免也太龌蹉了,注册一个新号跑来骂娘,至于么?我不知道挡了谁的财路,也不晓得平时写书得罪了哪位大佛,不过既然有意见,就当面来提,别注册个新号,你问候别人父母,其实就是侮辱自己的父母,就是这样。
这一章本来要多写一点字,不过实在没心情,评论已经删了,批判我接受,骂娘的滚蛋。尤其是没有来路的新注册帐号。
武则天的这个好字,当然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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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平时也吃粥,负责宫中食物供给的人有一千六百之多,阵容庞大,平时她吃的粥品种繁多,可是今日这平淡无奇的白粥,却总有一种不同。
而熬粥,其实最考验的就是火候的功夫,那些御厨并非不懂得火候的掌握,大家各自有一套自己的经验,可秦少游不同,厨艺到了后世,已经成为了一门科学,在饮食界,甚至多大火量,烧什么柴,都有精确的数据支撑,要熬出一锅好粥,出现任何的误差,口感也就天差地别了。
况且秦少游熬粥的水,乃是高汤,高汤乃是用大骨熬制,同时放入一些虾仁、香菇,再去除残渣,只取其浓郁的香味,再下米熬制,这种粥若是在后世,遍布大街小巷,并不出奇,可是放到了这个时代,却是一番不同的风味。
正如甜奶,若是成年人吃,大多不觉得稀奇,可是一个只曾吃过母RU的婴儿吃,这味道可就大大不同了,所以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小孩子往往好吃,什么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这其实并非好吃,只是他们的味感较为敏感,并没有尝过百味,任何一种新的零食,都足以让他们垂涎几日。
因而饮食界必须要随时推陈出新,因为再好吃的东西,吃得多了,也就渐渐乏味,秦少游这碗粥,看上去平淡无奇,可是这种口感,对于武则天来说,却是头一遭,更不必说,他做粥的技艺确实精湛,初尝之下,完全给人一种颠覆味觉的鲜美。
武则天正待要继续吃粥,秦少游却是道:“陛下,要吃这粥,还得配菜。”
女人嘛,其实多少都有好吃的天性,即便是武则天,也是如此,武则天来了兴趣,道:“什么配菜?”
秦少游身后的秦寿忙端了一叠菜出来,是剥了壳的黑蛋。
这黑蛋不大,和鸟蛋一般无二,却是通体漆黑,可是蛋上又有许多细细的纹理,看上去很是特别。
“这是什么?”
“鹌鹑蛋。”
一旁的御厨王安见陛下也夸奖了秦少游,心里不禁有些发虚了,其实他自己清楚,从陛下吃了粥开始,他就已经输了,虽然二人都得到了好的评价,可秦少游做的是最平常不过的白粥,而他做的却是如意羹,明显是他占了便宜,谁知这秦少游又弄出一个蛋来,他有些不服气,忍不住道:“既是鹌鹑蛋,为何是通体黝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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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道:“这样的东西,也敢给陛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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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安还要争辩,武则天却只是莞尔一笑,道:“拿来。”
武则天并不似那些大家闺秀,对于新鲜的事务带着戒备之心,居然一点都不矫情,直接伸出细指,拿起一个小小的松花鹌鹑蛋,先是在手上端详一番,见它黝黑光亮,上面还有白色的花纹,闻一闻则有一种特殊的香气扑鼻而来,然后,她很是大气地直接放入口里,细嚼之下,先是皱眉,随即笑了,道:“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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