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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不然打断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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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看了会儿电视,林烟有些无聊,便出门准备买点零食吃吃。刚下楼,走出去没多久,就发现好像有人在跟踪自己!

    “警察?还是黑社会?”林烟心里一惊,不动声色地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了一大包零食,又转身回家。

    一直回到家里,跟踪者都没有主动露面,林烟也不去将他揪出来,而是将门锁好,又把菜刀放在枕头边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不大的房间里安安静静,林烟把注意力全集中在门口。

    一个小时后,门口都没一点动静,林烟将菜刀拿着,按耐不住,往楼下快步走去。

    来到外面,林烟环顾四周,跟踪的人不见了。

    “走了?”林烟将菜刀藏在外套里面,缩着头,四处转了一圈。

    “算了,想必是我神经过敏!”林烟果断地再次回家。

    当他将楼下大门一关,墙角阴暗处就走出一道影子,望了一眼林烟楼下大门,然后转身,似乎准备离开。

    **    然后他就听到大门又被打开,传来林烟的声音:“喂,你是谁?”

    这人回头,看着林烟一手伸在衣服里面,往这边走了过来。

    借着路灯,林烟看清楚了他的模样。

    “是你!”林烟皱眉,“你为什么要监视我?”

    这人,正是郑均!

    “下午的时候我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我们以前在医院里面见过!”郑均将头上的帽子摘下,对林烟笑道,“所以我有些好奇,就过来看看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林烟问道。

    “我想知道,就能知道,又不是什么秘密。”郑均道。

    “你有事?”林烟皱眉。

    郑均摇摇头,道:“我就晚上闲着没事,出来看看!”

    “我不管你跟苏烨有什么仇,我只是送他女儿去过医院,跟苏烨没什么关系,就这样,你们的瓜葛也与我无关。所以,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监视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林烟走到郑均身前,冷冷道。

    “你倒是有混黑社会的潜质!”郑均眼皮跳了跳,道。

    “不要以为我是开玩笑!”林烟冷笑。

    “刘易被你杀了吧?”郑均忽然道。

    林烟愣了一下,面露愤色,道:“我说了,刘易的失踪跟我没有一点关系,你不要胡说八道,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郑均的身手林烟见识过,不咋地,所以才敢这么说。至于郑均是跟着黄天华混的,他现在也不怕。

    黄天华是黄天华,郑均是郑均,林烟大概也猜得出一些东西。

    “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了!”郑均道。

    “我也讨厌,同时,我也讨厌别人监视我!”林烟道,“我从来没有招惹过你,所以,你也不要来招惹我!”

    “好吧,但我希望你不要把我的事情,告诉苏烨!”郑均道,“还有,苏烨的势力,不是你能想象的,黄天华根本不能跟他比,我奉劝你,不要跟他有过多瓜葛。”

    “你这么关心我啊!”林烟笑了笑,道,“他很有势力?”

    “你关心这个?”郑均面露几分笑意。

    “我只是好奇,既然你说他势力比黄天华要大,那你还敢拿刀去捅他?”

    郑均笑道,“你确定要知道我的事情?”

    “还是算了。”林烟摇摇头,道,“你走吧,我不会告状的。告状对我没有什么好处。就算他因此给我一些钱,这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你既然明白这一点,我也就放心了!”郑均点点头,将帽子戴上,然后飞快离开。

    “妈的,早知道你认出我,中午的时候就该跟你说清楚,害得现在吓老子一跳!”林烟暗骂了一句,带着菜刀,回了家。

    “这苏烨看来也是黑白两道都在混啊!苏烨啊苏烨,你最好小心点,别被抓了或者破产,没了钱,苏晨的病怎么办啊!”林烟躺在床上,无心睡眠,再次回忆起苏晨那张清瘦的秀脸。

    当他最终睡着之后,他身上开始有微弱的光华闪烁,在黑暗中很是显眼……

    第二天,林烟惊讶地在镜子面前瞪着眼。镜子里面,林烟脸上肿痕明显消退了大半,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耶斯!”林烟大喜,同时惊讶于自己身体恢复力居然这么快,睡一觉就没事了。

    揣了一些钱,林烟带着手机、手套和一背包——里面装的换洗衣服——将门锁好后,直奔汽车站!

    回家过年。

    林烟所在的莲花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不过因为离市里面较近,坐车只要一两个小时,林烟才能享受小学毕业后就到市里来读书的良好条件。

    买了票,在车上等了半个小时,然后发车,驶向城乡公路。

    两个多小时后,林烟就已经在家里坐着了。

    今天林烟故意穿得很多,还围了毛巾在脖子上,田清荷忙着准备年货,倒是没注意到他脸上有伤痕。这让林烟放心不少。

    林烟家里,除了父母,还有爷爷,至于奶奶,他还没出生,就死了。

    林烟的爷爷,叫林源,快七十岁了,身子骨倒还是硬朗,常年一人独守老家,寂寞得不得了。因为三代单传,林烟可是他眼中的金宝贝,因此,林烟一回来,他就拉着林烟闲话家常,问他在学校成绩好不好啊,有没有喜欢的女娃啊,才几个月不见,就长这么高了啊……

    林烟家房子,有十多年历史,因此显得很旧,也很过时,墙壁还是石头和青砖混杂砌成,不是现今的红砖瓷瓦。

    大院子里,除了一单身中年男子以外,就他家房子最为陈旧。对此,林烟却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漏雨就行。

    和爷爷闲聊了一会儿,林烟逃也似的跑掉了。

    实在是太罗嗦了。

    林烟随便走走地来到山间公路,无聊地踢着公路上的石头,然后打开手机的照相机,对着公路外面的梯田一阵猛拍!

    “吼呀咿呀啦鲁湾那咿那呀,我亲爱的牛儿哟!”林烟哼着歌星周捷纶的《梯田》,只觉得眼前的梯田,就是那般美丽。呼吸着山间的清新空气,林烟甚至能够隐隐感应到天地灵气中那种特别的滋味,只觉得舒爽无比。

    其实,这重重叠叠的梯田,对于农民来说,是没有那些平原上的田地来得方便的。

    平原地带,收割可以靠机器,稻田引水灌溉也容易。可这种梯田,机器去不了,全靠人力。每到种谷时节,雨水多还好,可以挖渠引来水,若是干旱,那就热闹了。

    为了水,打架争吵那是不稀奇的,拿镰刀锄头打得头破血流也是有的,甚至还有为了一点水源,半夜守在河边防止别人偷水改流道!

    这些东西,林烟小时候经常看见,现在却是少见了。因为稍微年轻一点的,都到市里打工,不在家种田了。

    因此,这些梯田里面,种菜的相对更多。

    相对来说,绿油油的麦子,倒少了许多。

    麦田是非常好看的,特别是梯田状的麦田,在层次感的视觉冲击之下,那是相当养眼的。

    同样,稻田也是如此。

    对于林烟来说,观赏这些风景,是很养眼的。跑去耕耘这些东西,那就苦了。

    林烟不擅于吃苦,从小也很少种地,下田就更少了。

    话说回来,现在的九零后,像老一辈那样种田耕地的,真不是很多。

    林烟生活的环境,和万千脱贫农民没什么区别,不用吃低保,也不用饿肚子。但也没车没新房没存款,属于三无人类。

    林烟拍了一会儿照片,忽然捡起一颗拳头大小的石头,嘿的一声,用力扔了出去!

    一道抛物线划过,林烟满意地点点头。

    他这一石头扔的,远得吓人!

    拍了拍手,林烟看了看时间,准备回家。

    就在这时,一辆越野车从斜下坡拐了个弯,呼啸着爬了上来!

    越野车不愧是越野的车,这碎石公路陡峭又打滑,它硬是冲了上来。

    要换一辆小轿车,轮胎不说,就底盘都要被石头磕坏。

    林烟看着这辆车停在前面的平路边上,然后从车里跳下好几个年轻男女!

    “这些人是谁啊?”林烟一阵好奇,却又想着关自己屁事,也就绕过他们,继续往前。

    “这位同学,你等一下!”一个二十来岁的男的背着一背包,戴着浅绿色鸭舌帽子,脚踩登山鞋匆匆跑过来,对林烟笑道。

    林烟转过身,看了他们一眼,一共七个人。有五个都是男的。有一个年龄最大,快三十岁样子。其他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剩下两个女孩子,都长得不赖,其中一个年纪十六七岁的少女更是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东张西望,一脸的兴奋。另一个二十多岁样子,模样稍逊那少女,身材却是很高,大腿紧绷修长,丰胸翘臀的,显得很是性感。

    除了眼前这男子,其他人则喝水的喝水,看风景的看风景,拍照的拍照。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则是躲在角落抽烟,似装深沉。

    拦住林烟的男的,好像是个大学生,戴着无框眼镜,显得很是斯文。

    “你们有事吗?”林烟多看了那年龄最小的少女一眼,越看越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