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四章 奔赴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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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
李冠一眼中露出了向往:“鬼长生在这里发现了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这一次,荣先生是去搞破坏的!这也是上一次为什么我们从北边回来后,荣先生传消息说让我们先休息的原因,因为当时鬼长生不止在北边动手寻找千年人参,而是双管齐下,在南边也在寻找遗忘种族的血液。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的北边只出现了一个副掌座来抢夺千年人参的情况出现。”
“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这东西不是只有第七区才有么?”
我惊讶的问道。
李冠一很有把握的说道:“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第七区极有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因为整个圈子中的遗忘种族血都在第七区,假如说第七区是有意识的话,那么一旦有遗忘之血现世,第七区会不会来抢夺呢?”
第七区是有意识的!
这完全是一个大胆的预测,我甚至忍不住感到了恐惧,这是一个很让人钦佩又胆大的猜想。
第七区在我们的眼中不过是一处阴市,一条街道,一个外人想进却进不去的地方,而我们却一直对它有畏惧,有期待,有恐慌,一直在研究它出现的规律,却根本没想到,或者说根本没有去想,第七区是不是有意识的在活动呢?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然而从过往的分析来看,这第七区似乎还真的像是有意识的在活动,不管是它收取走的鬼神灵魂,还是过往的每一处地方,看似偶然,却又充满了疑点。
如果硬要给第七区加一个限制,或者说很牵强的给第七区找一个理由的话,那么鬼神之上的能力,金光透天的能力,还有绝对稀少又极为珍贵的东西,才会引起第七区的重视,如此看来,连千年人参都不会在意的第七区,会在意遗忘之血么?还是说,千年人参不如遗忘之血珍贵?
那这第七区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难道说整个第七区内都是鬼神,修道者都是金光通天的高手大能?
我简直不能再尝试打破自己的脑洞去想象。
越想越头痛,我摆了摆手:“到时候去了就知道了,我们先把吴明的事情处理了吧!”
再次提到吴明,大家的神情又是一黯。
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忙走到阿图格格身边,好笑的看着几天不见却整个跟个非主流小潮女一样的前朝格格:“你这出去转一圈,够前卫的啊?”
阿图格格翻了个白眼:“我想打扮成小马哥那样,他说太汉子了,我就只好整得妖娆一点了。”
李冠一站在一旁讪笑,我对着他佯怒道:“人家打扮的这么潮,你还是这一身牛仔裤破衬衫外带鸭舌帽的装扮,太掉渣了。”
李冠一把鸭舌帽的帽檐扭到了脑后:“你懂个屁,再土也比你这身穷酸打扮好多了吧?”
急着他一扭头,指着想要说什么的大雄道:“你闭嘴,一万年不变的黄白条T恤,知道的你丫的是个混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机器猫cosplay呢!”
大雄话都没说出来就被顶了一下,气得他跳起来骂道:“老子还没说话你就撅我,雄爷我跟你拼了!”
说着这小子抱住了李冠一,对我挤咕眼:“来,一起上。”
我立刻冲上去,两个人按住了李冠一一顿暴打。
李冠一在哀求和挣扎中与我们嬉笑打闹了一会,几个人出去找个地方吃饭。
这两天我出狱昏迷状态,几个家伙都没捞到吃顿好饭,这一次算是为李冠一和阿图接风,一起喝了一顿酒。
这也算是我们经历了出生入死后的一次小聚,每个人都把心事放下,痛痛快快的喝酒,我知道自己不应该悲伤,因为小伙伴们都不容易,冠一和阿图格格之间的事丝毫不比我的事来的悲哀,他们尚且如此的乐观,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
一群人喝的大醉,满嘴的胡言乱语,大雄直接喝吐了,吃进去点东西又还给了垃圾箱,吴宸安排了酒店住宿,几个人又是跳又是叫的疯狂放松了一天,第二天还是我第一个起来,看着满地横七竖八的醉汉,闻着满屋子的酒气,我苦笑着爬起来,开始自己每天必须要做的晨练。
走上阳台,感受着清晨的清新空气,从来没感觉过空气这么新鲜过,果然想要珍惜就得先浪费,那样一比较,那屋子里的空气简直不能忍。
晨练过后,我听到了一阵阵急促的电话声,挨个把那些醉鬼推开,从最下面已经快被压没气的大雄身上摸出了手机,居然是吴宸打的电话。
我顺手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发现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接通电话,我没好气的笑道:“你丫的不知道直接过来,还打什么电话?”
吴宸在对面吼道:“老子不是想让你们多睡一会么?谁知道你们睡得这么死,我都差点派人去看看你们有没有出事了。”
我吐了吐舌头:“不用这么夸张吧,这是你的地盘啊,谁敢在你的地盘上惹事?”
吴宸呸了一下:“这还是荣先生的地盘呢,还不是有王八蛋敢惹事?”
“呃,也是,啥事啊?这么急。”
我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问道。
“我正在给吴明办葬礼,你们什么时候过来?”
吴宸这才说出了事情的重点。
吴明的葬礼?
我立刻清醒过来,吴明的葬礼,这个我必须去。
“在哪里,我立刻到。”
“我已经派车去接你们了。”
吴宸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家伙,果然还是怕我们出事,真的派人来了,不过这小子现在真的风光啊,跟个大佬似的,什么事都是当指挥的。
感慨了一下,我重新进屋,把几个醉鬼挨个踹醒,听到是去参加吴明的葬礼,一群人从朦朦胧胧中震醒,抓紧洗漱,整理衣装。
因为是去参加葬礼,吴宸早就给我们准备好了行装,一抹色的黑西装,黑裤子,黑皮鞋。
大雄这小子还搞来了黑墨镜,尼妹的大冬天雪花纷飞的带着墨镜,我咋感觉二的不是一点点呢?
“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
李冠一眼中露出了向往:“鬼长生在这里发现了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这一次,荣先生是去搞破坏的!这也是上一次为什么我们从北边回来后,荣先生传消息说让我们先休息的原因,因为当时鬼长生不止在北边动手寻找千年人参,而是双管齐下,在南边也在寻找遗忘种族的血液。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的北边只出现了一个副掌座来抢夺千年人参的情况出现。”
“上古遗忘种族的血液!这东西不是只有第七区才有么?”
我惊讶的问道。
李冠一很有把握的说道:“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第七区极有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因为整个圈子中的遗忘种族血都在第七区,假如说第七区是有意识的话,那么一旦有遗忘之血现世,第七区会不会来抢夺呢?”
第七区是有意识的!
这完全是一个大胆的预测,我甚至忍不住感到了恐惧,这是一个很让人钦佩又胆大的猜想。
第七区在我们的眼中不过是一处阴市,一条街道,一个外人想进却进不去的地方,而我们却一直对它有畏惧,有期待,有恐慌,一直在研究它出现的规律,却根本没想到,或者说根本没有去想,第七区是不是有意识的在活动呢?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然而从过往的分析来看,这第七区似乎还真的像是有意识的在活动,不管是它收取走的鬼神灵魂,还是过往的每一处地方,看似偶然,却又充满了疑点。
如果硬要给第七区加一个限制,或者说很牵强的给第七区找一个理由的话,那么鬼神之上的能力,金光透天的能力,还有绝对稀少又极为珍贵的东西,才会引起第七区的重视,如此看来,连千年人参都不会在意的第七区,会在意遗忘之血么?还是说,千年人参不如遗忘之血珍贵?
那这第七区的胃口也未免太大了,难道说整个第七区内都是鬼神,修道者都是金光通天的高手大能?
我简直不能再尝试打破自己的脑洞去想象。
越想越头痛,我摆了摆手:“到时候去了就知道了,我们先把吴明的事情处理了吧!”
再次提到吴明,大家的神情又是一黯。
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忙走到阿图格格身边,好笑的看着几天不见却整个跟个非主流小潮女一样的前朝格格:“你这出去转一圈,够前卫的啊?”
阿图格格翻了个白眼:“我想打扮成小马哥那样,他说太汉子了,我就只好整得妖娆一点了。”
李冠一站在一旁讪笑,我对着他佯怒道:“人家打扮的这么潮,你还是这一身牛仔裤破衬衫外带鸭舌帽的装扮,太掉渣了。”
李冠一把鸭舌帽的帽檐扭到了脑后:“你懂个屁,再土也比你这身穷酸打扮好多了吧?”
急着他一扭头,指着想要说什么的大雄道:“你闭嘴,一万年不变的黄白条T恤,知道的你丫的是个混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机器猫cosplay呢!”
大雄话都没说出来就被顶了一下,气得他跳起来骂道:“老子还没说话你就撅我,雄爷我跟你拼了!”
说着这小子抱住了李冠一,对我挤咕眼:“来,一起上。”
我立刻冲上去,两个人按住了李冠一一顿暴打。
李冠一在哀求和挣扎中与我们嬉笑打闹了一会,几个人出去找个地方吃饭。
这两天我出狱昏迷状态,几个家伙都没捞到吃顿好饭,这一次算是为李冠一和阿图接风,一起喝了一顿酒。
这也算是我们经历了出生入死后的一次小聚,每个人都把心事放下,痛痛快快的喝酒,我知道自己不应该悲伤,因为小伙伴们都不容易,冠一和阿图格格之间的事丝毫不比我的事来的悲哀,他们尚且如此的乐观,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
一群人喝的大醉,满嘴的胡言乱语,大雄直接喝吐了,吃进去点东西又还给了垃圾箱,吴宸安排了酒店住宿,几个人又是跳又是叫的疯狂放松了一天,第二天还是我第一个起来,看着满地横七竖八的醉汉,闻着满屋子的酒气,我苦笑着爬起来,开始自己每天必须要做的晨练。
走上阳台,感受着清晨的清新空气,从来没感觉过空气这么新鲜过,果然想要珍惜就得先浪费,那样一比较,那屋子里的空气简直不能忍。
晨练过后,我听到了一阵阵急促的电话声,挨个把那些醉鬼推开,从最下面已经快被压没气的大雄身上摸出了手机,居然是吴宸打的电话。
我顺手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发现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接通电话,我没好气的笑道:“你丫的不知道直接过来,还打什么电话?”
吴宸在对面吼道:“老子不是想让你们多睡一会么?谁知道你们睡得这么死,我都差点派人去看看你们有没有出事了。”
我吐了吐舌头:“不用这么夸张吧,这是你的地盘啊,谁敢在你的地盘上惹事?”
吴宸呸了一下:“这还是荣先生的地盘呢,还不是有王八蛋敢惹事?”
“呃,也是,啥事啊?这么急。”
我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问道。
“我正在给吴明办葬礼,你们什么时候过来?”
吴宸这才说出了事情的重点。
吴明的葬礼?
我立刻清醒过来,吴明的葬礼,这个我必须去。
“在哪里,我立刻到。”
“我已经派车去接你们了。”
吴宸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家伙,果然还是怕我们出事,真的派人来了,不过这小子现在真的风光啊,跟个大佬似的,什么事都是当指挥的。
感慨了一下,我重新进屋,把几个醉鬼挨个踹醒,听到是去参加吴明的葬礼,一群人从朦朦胧胧中震醒,抓紧洗漱,整理衣装。
因为是去参加葬礼,吴宸早就给我们准备好了行装,一抹色的黑西装,黑裤子,黑皮鞋。
大雄这小子还搞来了黑墨镜,尼妹的大冬天雪花纷飞的带着墨镜,我咋感觉二的不是一点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