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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少年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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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妃威胁晓媚不成,反倒被晓媚讥笑嘲讽,不觉臊得满面通红,连耳根子都红透了。

    她气急败坏的说:“我不过是看在咱们同宗的份儿上提醒你一句,免得你一时错了主意,走了你姨娘的老路。”

    提到萧氏,晓媚的神色冷厉起来,她盯着李德妃,冷冷的说:“既然说到本妃母亲了,请德妃娘娘实言相告,本妃的母亲现在哪里?是否还活着?”

    其实,德妃也不知道晓媚的母亲在哪,但一看到晓媚紧张的神色,顿时像捏住了她的七寸似的,心里顿时畅快起来。她窥着晓媚焦急紧张的脸蛋,心说,贱人,你不是狂吗?这下本宫找到你的软肋了,看你还敢不敢在本宫面前放肆了?

    她得意的笑了几声,不疾不徐的说:“本宫凭什么告诉你?告诉了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晓媚想了想,认真的说:“倘若你告诉我了,你担心的事儿就断不会发生了,否则,把本妃逼急了,本妃或许就做出点儿有违妇德,让你在宫里抬不起头的事儿呢……”

    所谓‘有违妇德’和‘让你在宫里抬不起头’是什么,就算她没说,德妃也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她没想到晓媚会说出这么没有廉耻的话来,顿时又惊又气,咬牙说:“贱人,你还要不要脸了,怎么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呢?”

    “呵!无耻?”

    晓媚不屑的冷笑说:“本妃母亲到现在还生死不明呢,要脸又有什么用呢?只要能母亲平安回来,本妃是不介意不要脸的!”

    虽然她并不会真的去勾引皇上,但在嘴皮子上气气这个自以为是的德妃娘娘还是可以的,她是现代人,思想观念跟古代人不同,并不觉得说几句过头的话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探出母亲的下落,哪怕威胁李德妃说自己要跟皇上睡觉,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的。

    反正就是说说,逞逞口舌之快,又不会真的去做!

    李德妃见晓媚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出那么无耻的话,真的被她吓到了,她涨红着脸啐了一口,骂道:“果然是娼妓养出来的腌臜东西,真是不要脸,你跟你那娼妓出身的姨娘一样,全是不要脸的货色,连在太后的宫里都不安分,也不知跟那个野汉子私逃出去了,现在还没有下落呢!”

    “你是说,本妃母亲下落不明了?”

    晓媚眯起眸子,定定的盯着李德妃的脸,想要从她的脸上找出破绽来。

    德妃愤恨的说:“可不是么,皇上和太后到现在还在下密旨到处搜查呢,因为她,我和母亲还被怀疑盘缠了呢,真是个扫把星。要本宫说,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又是在太后娘娘的万寿宫里,是不可能会凭空消失的,定是她勾引了哪个野男人,里应外合的跑出去鬼混了!”

    晓媚又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觉得她不像是在撒谎,应该是真的不知道母亲的下落,才站起身来,走到德妃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此时,晓媚的脸上虽笑着,整个人却发出一股明媚而又凛冽的气势来,她漆黑的眸子盯着德妃,满是悲悯之色,波光流转,潋滟风采,瞧得李德妃头皮发麻,情不自禁的往后靠了靠,说,“你过来干什么?放肆……谁允许你这么看本宫的?”

    晓媚歪着头,眨了眨眼,凑得更近了你,低声道:“既然你不知道本妃母亲的下落,最好不要像个长舌妇似的信口雌黄,满嘴胡说,当心祸从口出,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

    李德妃的脸顿时涨红了,怒目满面,大声道:“你敢威胁本宫?你敢骂本宫死长舌妇?”

    晓媚诡异的笑了一下,说:“威胁算什么,本妃还敢打你呢!”

    话音刚落,她已经扬起胳膊,一个巴掌扇过来了。

    “啪——”

    李德妃一声惨叫,脸被打得偏向了一边,她也应声的倒在榻上,狼狈极了。

    这一巴掌,晓媚使用了十成十的力气打下去的,很快,李德妃的脸颊高高肿起,面目也难看起来。

    李德妃眼冒金星,半山才难以置信的抬起头,捂着脸哑着嗓子喊道:“你打本宫?你……你竟敢打本宫?”

    晓媚呵呵一笑,说:“你看,本妃打都打了,德妃现在还在问这个问题,不是蠢么?”

    “来人,快来人!”

    李德妃何曾受过这种窝囊气,她捂着脸颊尖叫起来,想让自己的下人给自己出气。

    秀菊带着两个宫女跑进来,一看被打得面目全非的李德妃,顿时惊慌失措的跑到德妃身边儿,大声道:“娘娘,这是怎么了?”

    “她打我,这个贱人居然敢打我?”

    李德妃指着晓媚,又气又恨的,手指都哆嗦了,“快,快把这贱人拿下了,先掌嘴二十,再送到慎刑司重重发落!”

    秀菊这才明白,自家的主子这是挨了打吗,顿时也感同身受,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对外面叫道:“来人,把楚王妃拿下,用竹板掌嘴!”

    立刻有两个青衣小太监抢了进来,想要捉拿晓媚,晓媚怒斥一声:“谁敢!”

    说着,锐利的眼神扫了过去,只轻轻一瞥,竟真的让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太监望而却步了。

    晓媚看着气恨交加的李德妃,冷声说:“你诬赖陛下与本妃有染,败坏陛下的英名,打你一耳光算是轻的了,要是陛下和皇后知道了你的荒唐想法,别说是一耳光,就是一顿板子,也够赏你的!要不,咱们两个去皇后那请皇后评评理?看看本妃打你打的对是不对?”

    德妃的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来,她当然不敢去找皇后娘娘评理了,皇后本就与她不睦,若是知道她在背后这么说皇上,一定会借此大作文章整她的,到时候,就真的不是一耳光这么简单了。

    “怎么?德妃娘娘心虚?不敢去了?”

    晓媚莞尔一笑:“你若是不去的话,本妃可要走了,天儿都黑透了,本妃得回去睡觉了!”言罢,她拿帕子扫了扫衣襟,转身便走。

    德妃看着晓媚的背影,不知是因为惧怕她去告诉皇后,还是她身上的气势实在是太骇人了,使得她竟是呆呆的坐着,半山都没敢吭声。

    她不发话,下人更不敢擅专了,眼瞅着晓媚已经走到了门口儿,马上就要出屋去了,德妃才如梦初醒,一下抓起案子上的茶杯,猛的向晓媚砸去。

    晓媚在空间呆久了,耳目皆比常人灵敏,听到背后的声音,猛的一回头,将迎面砸来的杯子稳稳的接住了。

    她看了看手中那彩漆描金凤穿牡丹的茶杯,摇首道:“这官窑的瓷器各宫都有定例的,砸一件就少一件,何况还是陛下御赐的,砸了有大不敬之嫌,德妃还是稍安勿躁的好,若只管这么焦躁,到头来,怕是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呢!”

    说完,随手将杯子塞进了就近的一个太监的手里,扬长而去。

    外面

    荷花和芙蓉见晓媚出来了,急忙迎了上去,殷勤的又是扶她,又是帮她披披风的。

    对她俩刚才背主的行径,晓媚并没有追究,她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去做,懒得在两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身上费神。

    皓月当空

    秋风习习,山顶上,白色剑袖长袍的男子,深情的望着山下某座宫殿里款款走出来的女子,深邃的眸中平添了几分缱绻之意。

    她的这具身子好单薄啊,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比前世瘦弱多了,是吃的不好还是身子弱呢?改明儿个,得想法子找个御医给她彻底检查一下才是。

    她玉米粥还是从前的味道,软糯、香甜,和她一样可口,不,比从前做的更好吃了,让他真想吃上一辈子!

    刚刚吃到那熟悉的味道的时候,他又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前世那些日子。

    那时候,她做这道玉米粥,是为了讨好他的母亲,好让母亲能接纳她,一家人能在一起和和气气的过日子。

    其实,有他护着她,她完全可以恣意快活的过日子,不用讨好任何人的,但为了他的家庭和睦,为了他不在她们婆媳之间为难,她还是义无反顾的去做了。

    他的玫玫就是这么乖巧懂事!

    然而,她的努力却并未让母亲改善对她的态度,因为她不育,母亲总是冷言冷语,开始的时候她还忍着,后来发展到母亲开始往家里带各种女人,她才开始反击,婆媳俩的关系才日趋恶化!

    那个时候,如果他能果断的搬离家里,跟她到别处去住,或许,以后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然而,每次提及要搬家时,看到母亲哭得伤心欲绝的样子,他就心软了,想想父亲去世的早,母亲一个人拉扯着自己和妹妹长大,为了他们兄妹,母亲二十五岁守寡就再未嫁人,现在,他结了婚就丢下她,他于心不忍。

    所以,他忍耐着,又在老宅住了下来,还劝玫玫忍耐母亲,跟母亲好好相处。

    他一心以为,玫玫这么好,母亲早晚会看到她的优点,早晚会接纳她,不再为没有孩子的事儿刁难她的。玩完没想到,母亲会那么有心计,还把心计用在了他们的身上。

    她明明和玫玫闹得很僵,却总是当着他的面儿说玫玫如何如何的好,当着外人的面,也常常感慨跟儿子媳妇生活在一起死如何如何的幸福。

    所以,当玫玫向他告状,说母亲如何如何的过分,如何如何的刁难她的时候,他都以为是她在闹小孩子脾气,不懂事,除了安抚她,竟没有再动过一点儿般出去的意思。

    如果,当初他能果断一点儿,没有被母亲的眼泪和伪装迷惑,也没有捐出那枚精子,他一定还跟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她不会被杀,自己也不会流落到这个世上,做一个身中剧毒,命不久矣的皇帝!

    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他不会怨天尤人,只是,可怜的他的玫玫,让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穿越到异世,还要备受欺凌和排挤。

    每次看到她小心翼翼的给他和太后磕头、行礼,他就忍不住的心疼。

    前世的她,就算讨好过自己的母亲,也根本不需要像现在这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过日子,她那个名义上的丈夫,并没有好好的珍惜她,呵护她,若是换他看来守护她,他一定不会让她活的这么委屈,他会给她撑腰,让她随性自然的生活,不必看任何人的脸色,也不必给任何人下跪行礼。

    如果,她能够接纳自己,他一定会比前世更爱她,把她宠上天去,让她做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女人……

    只是,怎样才能让她接纳自己呢?

    他凝眉思索着,这时,郑松悄声走了过来,低声道:“陛下,魅影回来了。”

    魅影是他的隐卫,也被他派出去保护她的众多隐卫中的一个,除了负责保护她,还负责向陛下汇报她的情况,让陛下随时知道她的行踪。

    “宣!”男人眼望着消失在车上的俏丽身影,沉声吩咐着。

    片刻后,叫做魅影的隐卫悄无声息的走了过来,他身形精瘦,一袭黑衣,连脸都被黑色的面罩罩着,几乎与夜色融为了一体。

    “陛下!”

    他跪了下来,拱手道:“属下适才听到德妃娘娘警告楚王妃,让她莫要与陛下有什么瓜葛,还听到她辱骂楚王妃的母亲,但是后来,被楚王妃掌掴了……”

    魅影用言简意赅的语言,把刚才发生的一切描述了一遍。

    开始,听到德妃侮辱她的时候,男人的脸上阴云骤起,杀气密布,阴森的能拧出水儿来,但当他听说她反过来威胁德妃要跟他有一腿的时候,脸上的煞气便瞬间消弭的无影无踪了,甚至还弯起唇角,摸着下巴按照这个思路遐想起来,及至听到她打了德妃的耳光,还威胁德妃,使德妃不敢惩罚她的时候,他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爽朗的笑声,把伺候在一边儿的郑松吓坏了。

    他服侍皇上多年,还从未看过他如此开心呢,更未听过他如此爽朗愉悦的笑声,看来,皇上这次是对楚王妃是动了真心了!

    趁着皇上高兴,郑松柔声劝道:“陛下,您已经在这呆了半天了,秋风凉,您的龙体还没大好呢,还是回去泡泡温泉,早些休息吧,左右楚王妃已经无碍了,您也不用担心了!”

    慕容流尊舒展了一下手臂,竟然听从了郑松的劝告,往山下走去,“朕今儿觉得今儿身子比往天舒服多了,站了这么久,也没觉出不适来!”

    郑松谄媚的笑道:“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陛下思念楚王妃多日,今儿终于得见佳人,一解相思,兴许是一高兴,这病毒就被压下去了呢!”

    “若是这样,朕该多见她几次了!”慕容流尊笑着说。

    “呵呵,正是呢,要奴才看啊,楚王妃比廖太医配的药都管用呢!”看到主子高兴,郑松也大着胆子插科打诨起来。

    其实,陛下的身子现在已经很不好了,太医说,最多也就三五年的活头了,虽然陛下总是表现的风轻云淡、若无其事的,但他是近身伺候陛下的人,最是了解陛下的底细的,他晓得陛下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毒发丧命的可能,他所表现的风轻云淡,若无其事,都是硬撑着装出来的!

    只是,人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就该好生的调养身子才对,可陛下不知怎地了,竟像是中了邪似的,疯狂的迷恋上了楚王妃。

    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楚王妃在陛下的心里,充其量和虞昭仪同等的份量,等到看到陛下把自己身边儿最重要的隐卫都调出去保护楚王妃,而且一天到晚的关注她的情况的时候,他才知道,陛下对楚王妃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真真切切的动了真情了!

    他虽然不赞同陛下这种有违人伦的感情,但主仆一回,而且陛下还是要升天的人了,所以就没有把陛下的荒唐行为汇报给太后,甚至在太后打探陛下的消息的时候,还有意替他遮掩一二,也算是对陛下尽一回忠吧!

    ……

    第二天,晓媚刚起床,就收到了太后娘娘邀请她参加三天后的马球比赛的消息。

    她正愁没机会接近太后呢、打探母亲的消息呢,收到邀请后,立刻命荷花和芙蓉帮她找一身打球穿的衣服,跑去球场做基础训练了。

    马球是马上用球杖击毬的运动,所以又称“打毬”、“击毬”、“击鞠”等。球状小如拳,以草原、旷野为场地。游戏者乘马分两队,手持球伏,共击一球,以打入对方球门为胜。

    这种球在中国古代就有,盛行于唐宋元三代,至清代始湮没?,主要流行于军队和宫廷贵族中。在这个世界,马球的盛行程度,大概与唐宋元时不相上下吧。

    因为马球在这个时代盛行,骊山球场修建的非常完善,占地面积约莫近千亩,上面种植着嫩绿的小草,乍一看过去,绿油油一片,修整得十分整洁,一字排开的人工马厩足足有半里长,木栅栏内全是人工养殖的马,个个膘肥体壮,油光水滑,不仅马匹好,打球的用具齐全,连马球师父都有。

    来到球场,一下马车,轻风拂面,空气洁净,求场内传来马蹄噔噔不停的声音,估计已经有人在里面操练了,晓媚嗅到一阵仿似来自草原的清新气息,令她精神一振,惬意极了。

    球场外,立着一名莫二十七八的男子,身穿绿色宫装,头戴锦帽,是内务府派出管理球场的阉人。

    得知晓媚是楚王妃,要来学习马球的,那太监上前迎接说:“奴才的宋柯,是球场的掌事太监,楚王妃里面请,奴才这就着人教王妃练习马球。”

    晓媚客气的说:“有劳宋公公了。”说着,看了荷花一眼,荷花也上前道:“有劳公公了。”

    嘴里说着,暗中将宋太监袖口一拉,塞进一个硬邦邦又滑不溜秋的一个冰东西。

    宋柯一摸,不用看也知道是一锭足称金,顿时笑开了花儿,连连道:“好说,好说,楚王妃请这边走,先随奴才去马厩挑马,回头奴才再给您送一个好球杆过来。”

    因为得了晓媚的好处,宋宋柯对晓媚极为殷勤,先询问了一下晓媚骑过马没有。

    晓媚在前世经常陪古风到马场骑马的,但今世她只是个不得宠的闺阁女子,根本没有机会骑马,这会子要是说她会骑,荷花和芙蓉一定会起疑心的。

    因此,她摇首道:“幼年时跟家里的老奴学过,但学得不精,而且时隔多年,怕是早就忘了。”

    宋柯一听,亲自挑了一匹骟过的成年马匹,通体雪白,浑身几乎没有杂毛,蹄圆腿矫,屁股肥硕,不懂马的人都瞧得出来是好货色。

    骟过的马性情也很温顺,不认生也不暴躁,更不会伤着人,就算第一次骑也容易驯服。

    好马,宋柯把晓媚放进了球场,抱拳笑道:“王妃先进去,奴才去给您寻球杆,顺便找师傅。”

    晓媚进了球场,在碧绿的草地上溜达着,耐心的等着宋柯回来。

    这时,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吸引了她的注意力,或者说,骑在马上的少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少年十七八岁的样子,近乎妖冶的脸庞完美无瑕,他穿着一身绣了蝙蝠石榴的剑袖骑马装,腰系青石色镶白玉蟒带,头上戴着红色绣蟠龙纹样的抹额,身姿挺拔,器宇轩昂,早晨的阳光打在他,笼上一层淡淡的黄色金光,越发显得他身型笔挺,英姿飒爽了!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少年长的很像她前世当红的一位小鲜肉,相似的程度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了,虽然她并不追星,也没有偶像什么的,但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看到一张前世的脸,心里还是觉得蛮亲切的!

    马背上的少年似乎感受到她的目光了,扭着头看了过来,此时,晓媚的头上罩着帽帷,他看不清晓媚的颜色,还道晓媚是他以往见到的花痴之类的货色呢,不觉冷嗤一声,对身边的随侍说:“去,告诉宋柯,小爷练球的时候,不许有人来打扰,把她给小爷赶出去了!”

    随侍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晓媚有些诧异,这个少年是谁?怎敢在皇家的地盘上这么嚣张呢?

    不多时,宋柯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类似于青龙偃月刀的球杆,他一边儿抹着汗,一边儿小心的对少年说:“叶公子,实在是对不住了,那位是楚王妃,后天要参加太后举行的马球比赛的,您就让她练一会儿吧!”

    “楚王妃?”

    少年的的眼神再次扫了过来,锋芒尽显的眼神没有因为知晓她的身份多一星半点儿的恭敬,依旧是之前那种厌恶的神色。

    “小爷才不管她是楚王妃还是皇贵妃,扰了小爷的雅兴就是不行,马上把她给爷轰出去,别逼着爷自己动手!”

    宋柯求饶不成,只好苦着脸蹭到晓媚的面前,哭丧着脸说:“王妃娘娘,您看,叶公子他就是不依,要不,您改天再来吧,或者,等叶公子走了,奴才在打发人到您的府上请您?”

    晓媚倒不是想跟一个少年置气,只是有点儿奇怪的说:“宋公公,这个叶公子是什么来头,怎么狂的连皇室宗亲都不放在眼里了,也太嚣张了点吧!”

    宋柯小心的窥了叶公子一眼,压低声音说:“王妃难道没听过西北叶家么?就是乐庆公主的夫家啊!”

    乐庆公主是完颜太后的嫡亲女儿,嫁给了镇守西北的大将军叶洪斌为妻,叶大将军英明神武,掌管着大雍三十万大军,在大雍国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只可惜,大将军尚了公主,身为驸马是不能纳妾的,而乐庆公主虽然给叶大将军生了七个孩子,但却生出了叶宇轩这么一个男丁,因此,这位叶公子的金贵程度就可想而知了,简直不逊于太后娘娘膝下的两位小皇子呢。

    太后娘娘也对自己的这个独苗外孙格外宝贝,简直是旱灾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着,每次他进京来,太后都不避嫌的命他宿在宫里,还可以随意在后宫走动。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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