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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章 主动请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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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庭训正焚香祭祖,听了柳十一的哭告,手中的香都几乎掉在地上,他匆匆说完祭词,将一柱高香插入香炉,这才强作镇定地走出祠堂,领着一众执事进入了祠堂第二道门过厅两侧目而视的排房里,那是丁氏宗族议论重要大事的地方。

    尽管丁庭训一生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可是今天这桩事的凶险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可以让偌大的丁家一夜之间从霸州除名。他已经老了,有家有业、有妻有子,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已经承受不起如此的打击。进了排房,一杯参茶强灌下去,他铁青的脸色才恢复了几分人气儿。

    眼见左右执事个个神色慌张,他这个家主断然不能在手下面前也露出软弱形象,丁庭训强捺惊慌,不动声色地唤进那个报讯的汉子,先问起儿子伤势,得知丁承宗只是因为惊马翻车砸断了双腿,并无生命危险,这才转而问起粮车被劫的经过。

    此次丁家大少爷丁承宗押运着两百辆粮车运往广原,丁家运粮售粮的生意早已做熟了的,沿途虽也有些山寨强梁,可是这十几年来丁家早就打通了关节,每次送些银子意思意思,那些山寨便也不来打他们的主意。

    一方面这是因为丁家多年来广结善缘,另一方面是因为这时节的地主豪绅家的护院家丁,甚至普通仆役,农闲时节都要操练武艺,以充作民壮。两百辆粮车,就得上千号人护送,就算有字号的大山寨也未必能吃得下上千人的民壮队伍。再说丁家运的是军粮,万一惹得官兵来围剿,那更是得不偿失,山贼强盗也是为了求生求财,谁跟自己过不去呀,所以这十几年来,丁家往广原运粮,一直是太太平平,从未出过什么大事。

    尽管如此,丁承宗仍事先匡算了路程,又提前十多天起行,提前把粮运到,本来是万无一失的。丁承宗和其父是一样谨慎的性子,尽管轻车熟路,一路上逢山遇水,打尖吃饭、住宿露营还是提着十二分的小心,并不因这是走熟了的路而疏忽大意。可是谁知道就是这般小心,还是出了岔子。

    这一天他们出了深泽镇,继续赶路前行,此时离广原城只剩下一天半的路程了,深泽镇再往西,是方圆几千亩地大小的盐碱地,土层既像黑沙又像塘泥,这样的土壤除了芦苇啥也不长,所以四下异常荒凉。

    丁承宗是派了快马在前边探路的,但这也是寻常的安排,这么大一片土地都是荒凉的芦苇地,根本没有人烟的,倒也不虞有什么危险。不想偏偏就在这儿他们遇到了一股劫匪。

    劫匪好像早已打探好了他们行经的路径和时间,他们刚刚走到一半的时候,浓烟滚滚而至,竟是有人点燃了芦苇丛,一开始丁承宗还以为是走了野火,只是命人急急趋车前行,头车前行不久就陷进了挖好的沙坑堵塞了道路,这才知道中伏,强盗随后便蜂拥而至。早被烟火熏得目赤泪流,整个车阵又拖成了一字长龙的粮队登时首尾难顾,被匪众切得七零八落。

    丁庭训正问着事情经过,陆少夫人急急闯了进来,以帕拭泪道:“爹爹,承宗怎么样了?听说他受了重伤,这天寒地冻的,可怎生是好,爹爹,承宗可千万不能出事呀。”

    陆少夫人叫陆湘舞,父亲也是霸州的一个大士绅。今日丁家祭祖,这位大小奶奶打扮得十分得体,珠圆玉润的柔腴身段儿,一件狐领锦绸的棉夹袄,一条八幅湘水裙,不着首饰,秀发鸦黑,那俏脸含悲凝泪,就像一朵冉冉浮于水面的净莲,清纯秀美,惹人怜惜。

    丁庭训正是满腹心事,对这个长媳贸然闯入却有些不假辞色,他把眉头一皱,不悦地喝道:“这是宗祠议事要地,你进来做什么,承宗是我儿子,难道我不着紧么?出去候着。”

    陆湘舞一时情急闯了进来,现在被公公当众呵斥,神色顿时有些难堪,明净如玉的脸蛋上飘起两抹潮红。

    “少夫人,你不要着急,老爷召集大家这不是正在商量办法呢么,少夫人请先等等,总会有法子的。”

    外院执事柳十一把陆湘舞劝出去,返身又道:“老爷,着急也不是办法,这是咱们丁家生死存亡的大关头儿,您得马上拿出个章程来,大家伙儿才好齐心协力挺过这个难关啊。”

    丁庭训已经渐渐稳定下来,他沉住气,拿起儿子的信再度看了起来:“父亲,孩儿不肖,军粮被夺,为丁家闯下滔天大祸,百死莫赎。望父亲见信勿以儿为念,速速化解这番泼天祸事为要。

    儿此番军粮被夺,颇有一些蹊跷。儿自霸州运粮至广原,官路山路、大路小路,交叉替换,可行路线甚多,随时而定,令人难以预测,而盗贼竟预知路线、时间,设下埋伏,恐我随行之人中必有奸细内应。儿所率民壮亦多骁勇,贼虽以有备算无备,仍伤亡颇重。贼首被儿一箭射中左目,大忿之下,纵火焚粮,儿所乘骡车受惊,驰入荒野翻覆,砸断儿的双腿,儿返程缓慢,故遣心腹快马赶回,父亲务必不惜一切再运军粮于广原。若军粮迟迟不至,大祸将临于丁家矣……”

    字迹有些潦草,可是儿子惊变之余,又身受重伤,还能想得如此缜密,真没辜负自己这么多年的调教,想到这里,丁庭训心里又感到一丝宽慰。

    “东家……,您倒是拿个主意出来啊。”长工头儿李守银也焦灼地说道。长工头儿、佃户头儿,也都是丁府相当于执事一类的人物。丁家佃田种地,并不需要东家自己去地头儿监督,这些长工头儿、佃户头儿手下都有一帮子人,把那些民户管理的服服贴贴的,因此这些执事们颇受东家青睐,丁家吃肉,他们喝汤,如今在当地也都是有头有脸的小地主一类人家。他们的命运与丁家休戚相关,眼见丁家危在旦夕,他们如何不急?

    丁庭训长长地吸了口气,慢慢抬起头来,一字一句地吩咐道:“刘鸣,你连夜盘点我丁家所有存粮,留下种子,余者尽皆装袋起运,送往广原。不过光是我丁家现有存粮恐怕还是不够的,你盘点之后立即连夜进城,今天是大年夜,霸州没有宵禁,你进城后立即把各家米店的粮食尽皆买下运回,咱们自己铺子准备出售的粮食也全调回来。”

    “是!”刘鸣站起,连忙应了一声。

    “柳十一,你连夜把咱们丁家,还有各处下庄、别庄,能用的车马驴骡全部调来,再去城里,把各家车行、脚行的车子尽数租下,马上给我送回来。”

    “是!”

    “陈锋,杨夜、李守银……”丁庭训脸上的神情缓和了些,向这几个长工头儿和佃户头儿拱了拱手:“几位,丁家如今是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丁某有一件大事拜托几位,还请几位马上发动人手,帮老夫把十里八乡的丁壮都给雇聘来,大过年的劳动大家长途跋涉,丁某不会亏待了他们,一天工当三天工,事成之后还有酬谢。”

    “东家,您客气,小的一定竭尽所能,与丁府共赴难关。”陈锋、杨夜等人连忙起身拱手。

    丁庭训点点头,脸上涌起一片病态的潮红,他握紧双拳,抿着唇角道:“这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这一回……老夫亲自出马,一定要把粮食运到广原。”

    “东家,你这身子骨,不行啊……”

    “老爷,这差使就交给我吧,您不能去啊……”

    一众执事正纷纷阻止,门口一个女人的声音道:“爹,让我去吧!”众人闻声回头,只见丁大小姐正亭亭立在门口。

    “你,一个女孩儿家,凑什么热闹!”丁庭训狠狠地呵斥了一句,丁玉落柳眉一挑,不服地道:“我也是丁家的人,为什么不行?我骑得了马、射得了箭,广原、太原、平原,边关三大城我都是去过的,这种时候我不去谁去?”

    “你是个女人,不成!”丁庭训断然拒绝。

    次日一早,丁庭训躺在炕上,头上覆着一方湿巾,反复叮嘱道:“……,总之,这次逃回来的民壮,内中必有奸细,所以一个也不能用。以咱们丁家的财务,本来就是再丢两百车粮食也垮不了的,可这是军粮啊,一旦误了大事,丁家上下就是个满门抄斩、女眷为奴的悲惨结局。玉落,爹如今只有把丁家托附给你了,你无论如何都要把军粮平平安安地送到广原,也许时间上来不及了,不过迟缓几天,以咱丁家和广原军合作这么多年的交情,或许还不要紧,可要是耽搁久了……”

    丁庭训说到这儿一阵咳嗽,丁玉落连忙抚着他的背安慰道:“爹,你放心吧,女儿就算豁出命来,也要把军粮运到。”

    原本还执意不肯让女儿代表丁家押运军粮的丁庭训,在连番打击之下,终于病倒在床起不了身,无耐之下,他也只能把这件大事交给如今唯一能代表丁家的大女儿了。他一阵咳喘,才道:“去,去吧,丁家上下,你想用什么人就用什么人,随身再带上十万两银票,两千两碎银,银子做为路上打赏之用,银票……待粮食送到,用来疏通关节吧,咳咳咳……”

    今年这桩买卖是赔定了,他知道这第二批军粮很可能要延误几天才能送到,为了保住自己独售军粮的特权,不惜拿出十万两白银让女儿去疏通关系。只要保住自己的经营特权,损失很快就能回来,可是……就算用银子疏通关节,这耽搁的时间也不能太久,否则谁敢收他的银子、谁敢替他遮掩?

    “苍天保佑啊,早听说广原将军程世雄骁勇善战,深谙兵法,但愿他不要吃个败仗,不然……不然这兵败的罪名怕是要我丁家来承担了……”女儿已经出去了,放心不下的丁庭训躺在炕上,一颗心却像泼了沸油似的,疼得他喘不上气来。

    大年初一,村落里劈劈啪啪的鞭炮声响起,那是各家各户一大早的开始下锅煮饺子了。往年一放鞭炮至少得放半个时辰的丁家,现在却没有一点过年的动静。大批临时招募来的民壮聚集在丁家大院里,各种款式、各种骡马拉着的车,一辆辆驶进院子,像蚂蚁般往来的家仆民壮匆匆把一袋袋粮食装上车,用油毡布捆好,然后再把它们驶出去。

    日上三竿,最后一辆车子也装满粮食,慢慢地驶出了丁家大院儿,刚刚搬运完粮食的丁浩无所事事地站在一边,好奇地打量着那些拿着梭枪、猎弓的民壮。

    如果要正式征调民壮,那得要知府大人下令,推官大人颁发火签才行,不过这些民壮本来就是农民,农闲季节打点短工补贴家用也是常理,至于他们打短工为什么还带着兵器,以丁家和霸州知府的关系,只要他们不闹出乱子来,还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丁浩正站在大院里看着,一个劲装汉子忽然脚步腾腾地从他身边掠了过去,这人头戴一顶遮耳羊绒帽儿,穿着一套灰棉布的骑装,上身套一件羊毛坎肩,肩后背一口剑,杏黄剑穗儿迎风直抖。看他背影,腰板儿扎得板整,棉裤腿儿打着倒卷千层浪的绑腿,手腕上也缠着硝制的极柔软的羊皮套袖,脚下一双扣虎爪头的抓地靴,身材不是很高,却透着一股子飒爽劲儿,正是标准的北方冬季远途打扮。

    “大家伙儿都准备好了么?好,咱们出发!”

    那人一说话丁浩便是一愣,听“他”口音,竟是个女娃儿?这时那人伸手扳鞍,腾身一跃,便俐落地上了马背,看“他”模样,长睫毛、大眼睛,翘挺的鼻子,秀气的小嘴儿,世上哪有这样俊俏的小伙子,分明就是个易钗而弁的大姑娘。

    “大小姐?”丁浩的目光攸地一闪,心中忽地闪过一个念头:“不走出去,我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走出去,就看我的造化啦!眼下丁家大难,正是一个机会,我为什么不去闯一闯?”

    “猪儿,咱们也去。”

    “啊?咱们,咱们行吗?这辈子咱们俩都没到过离开家门十里的地方啊。”

    “你可以说到现在为止咱没出过远门儿,可不用说定了是一辈子,今天,咱们就去千里之外的地方!”眼见丁玉落纵马欲走,丁浩突然闪身跃了出去。

    丁玉落心急如焚,一磕马腹就要驰出中庭,一旁忽地闪出一个人来,拦在马前高声叫道:“大小姐!”

    丁玉落急急一勒缰绳,健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丁玉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一双俊眼向前一睃,只见丁浩站在马前,高声说道:“大小姐,阿呆和猪儿愿随大小姐同往。”

    “你们?”丁玉落扯着马缰绕着他打了个转儿,问道:“说说,你们能做什么?”

    丁浩瞄了臊猪儿一眼,大声答道:“我们驱马驾车的功夫还过得去,做个掌鞭,随大小姐送粮。”

    丁玉落把眉尖一挑,干脆地道:“成,随我来吧!”说完一抖马缰疾驰而去。

    丁浩精神一振,连忙一扯薛良,追着丁玉落的身影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