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妹子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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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六的死在柳庄没有引起一丝涟漪,没人去关心他的死活,这让秦岭准备好的一套说词也没有了用武之地。秦岭很庆幸,同时心中也有一丝悲哀:“果然在这个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赵六就这么消失了,竟然没人为他多问一句。”
管家赵六的事情就这样轻易的解决了,在度过最初几天的杀人负罪感之后,秦岭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开始规划接下来的大计。
首先是吃饭的问题,现在他家的田产已经划到了秦义仁家里,从而断了收入,家里的银子和存粮又被鞑子抢光,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处二进二出的大宅子。
为了吃饱饭,这处宅子肯定要卖,除非能找到秦员外埋藏的那万两白银。这几天,秦岭把家里挖了一个遍,就连秦员外的卧室也被他挖地三尺,可惜愣是鸡毛没找到一根,并且他半夜又去了一趟坟地,把秦家的祖坟都挖开了,也没有找到赵六嘴里的银子,最终这才断了继续寻找下去的念头,一心想着怎么将这处宅子卖一个好价钱。
除了吃饱饭的问题之外,秦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即将爆发的农民起义,还有鞑子不断的从大同和宣府一线侵入中原大肆抢掠,北疆地区的汉人朝不保夕,随时面临着生命的威胁。
秦岭从他有限的历史知识之中知晓:崇祯元年,也就是崇祯皇帝朱由检刚刚继位之后,陕西就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随后各地响应,从而彻底拉开了明末乱世的序幕,这一乱就是几十年,直到后金建奴入主中原才结束。
现在是天启二年,大明朝北疆有鞑子肆虐抢夺,东南沿海的倭寇之患又有抬头之势,而国内的农民起义正在酝酿之中,只要时机一到,将遍地开花,地狱大门一旦打开,魑魅魍魉重现人间,汉民族的一场大劫近在眼前。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秦岭的灵魂在呐喊着,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想要在乱世之中活下去,武力和兄弟缺一不可。
秦岭不知道天启皇帝朱由校能活几年,但是时不我待,他准备卖掉宅子有了银子之后,马上去拜师学习武艺。乱世习武,盛世学文。
二十一世纪,因为有热兵器的出现,武术凋零,但是现在处于明末时期,虽然火绳枪已经出现,但是战场厮杀还是靠冷兵器,不然建奴也不可能靠八旗铁骑入主中原。
秦岭要想在接下来的乱世之中活命,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习武,而练武是一个花钱的事情,没有银子请不到真正的武师;没有银子也买不到各种打熬筋骨的药材,所以古时候才有富练武,穷读书之说。
至于手下,他一点都不担心,在明末这个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人,你手中有多少粮,就有多少人。不过秦岭也有自己的想法,像这种因为吃饱饭而跟自己混的手下,毕竟不可靠,所以从现在开始,他就准备亲自培养自己的班底和兄弟。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都能看到逃难的人,饿死在路边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因为柳庄还算是富村,所以经常有人来村里卖儿卖女,要饭的人更是不少。
什么样的兄弟最可靠?那就是从娃娃培养起来的兄弟最可靠,所以秦岭除了找师傅习武之外,还准备收养几名十岁到十二岁之间的孤儿,跟他们同吃同住同习武,并且从小给他们灌输一种忠心于自己的思想,这样长大之后,自己就有了一批忠贞不二的手下。
牛蛋是从小跟秦岭撒尿玩泥巴长大的发小,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可以信任的伙伴,同时又是一个怪胎,十三岁身高就已经将近六尺,力大如牛,在秦岭的心里,牛蛋就是天生的猛将之才。
“也得给牛蛋找一个好师傅,好好练练,把他练成一员猛将。”
秦岭的计划很多,但是这些事情都需要银子,没有银子他一样事情也办不成,所以这一天,他和牛蛋两人步行朝着大同镇走去。
两人各自背着一个包,秦岭的包里装有三副字画,牛蛋的包里装有五个青花瓷瓶。对于这种字画瓷瓶,秦岭一点都不在行,根本看不出真假好坏,但是这三副画和五个青花瓷瓶,是家里唯一没有被鞑子打烂的东西,他就想拿到大同镇的当铺给人看看,是否能值几个银子。
农历已经进入九月,天气不再像前二个月那样的闷热,所以秦岭和牛蛋两人走在路上,有一种秋高气爽的感觉。
“秦岭,这些东西真值钱吗?能够买一条猪蹄吗?”牛蛋一边走,一边对旁边的秦岭不断的询问道。
原来在来之前,秦岭答应过他,只要把东西卖了,就给他买一条猪蹄吃。牛蛋长的壮,吃得也多,每顿饭,杂粮馍吃十几个都不觉得饱,因为太没有油水了。
以前因为秦岭家富裕,总是给牛蛋带各种吃食,他这才没有发育不良,没有穷人家孩子那种面黄肌瘦的样子,才能长得如此牛高马大,力大无穷,但是这几个月,秦岭家也破败了,再也没有能力接济他,相反这段时间,秦岭还经常去他家里蹭饭,所以牛蛋已经一连二个多月没有沾一点点油荤了。
今天早晨他来找秦岭玩,一听秦岭要给他买猪蹄吃,二话不说,背起五个青花大瓷瓶,跟着秦岭就朝大同镇赶来。秦岭仿佛感觉自己回到了孩童时期,一路上跟牛蛋打打闹闹,追追跑跑,也没有感觉累,刚过中午就看到了大同镇的影子。
“牛蛋,我们再加把劲,一会进了城,先去喝碗羊杂汤解决肚子问题。”秦岭摸了一下自己上身搭护里的一百多文铜钱,开口对旁边的牛蛋说道。
这一百多文铜钱是秦岭从管家赵六的尸体上找到的。
“羊杂汤?”
咕咚!
听到羊杂汤,牛蛋猛咽了一阵口水,随后大步跑了起来:“那我们快走吧!”
“我靠,你慢点跑,等等我!”秦岭刚说完羊杂汤,就看到牛蛋大步流星的窜了出去,一愣神的功夫,只剩下了一个背影,于是他急忙喊叫着,同时急追而去。
“唉,在这个吃不饱的时代,肉汤的威力果然是无穷的。”
等跑到大同镇城门口的时候,牛蛋停了下来,怯生生的看着高大的城门和城门口的兵丁,愣是不敢进去,他毕竟才十三岁,还是第一次来大同镇。
五分钟后,秦岭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推了一下发愣的牛蛋,说:“走啊,发什么呆。”
“哦!”牛蛋憨憨的应了一声,随后小心翼翼的跟在秦岭身后,与他人高马大的外表,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
秦岭虽然瘦弱矮小,但是灵魂毕竟是一个二十六岁的成人,所以虽然震惊于古代城池的厚重和巍峨的气势,但是表情却很淡定,不紧不慢的带着牛蛋朝着城门走去。
他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城墙和城门楼,城墙高有十几米,宽大约也有十几米,外包大青砖,气势恢宏,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至于城墙里边是什么结构,他就不得而知了。
“难怪我们汉民族要建城,这种城池确实能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给敌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无奈感。”
因为地处北疆重镇,鞑子又刚刚抢掠过,所以进出大同镇的盘查很严格,生怕混进鞑子的奸细。城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都是等待着盘查进城的人,秦岭带着牛蛋混在里边。
在城门口的边上,有一片窝棚区,住着一些穿着褴褛,目光呆滞,皮包骨头的难民。他们有的是因为这一次鞑子入侵而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有的是因为北方大旱,而不得不来大同镇周边讨饭;总之理由很多,但结局只有一个,他们的处境十分凄惨,每天都有人饿死、病死。
秦岭已经看过不少难民,虽然心里十分的难受和同情,但是他知道自己也无能为力,所以尽量把目光远离那群难民,不过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名小姑娘的身体瘦得如同竹竿,一副骨头架子顶着一个小脑袋,不过引起秦岭注意的却是她的两只大眼睛。那两只大眼睛是那样的清纯,一眨一眨的如同天上的星星,看了之后让人在心里挥之不去。
小姑娘头上插着一根稻草,跪坐在大路边,就这么眼巴巴看着进城的路人,希望有人能将她买入家中为婢,但是她才七、八岁的样子,又瘦得皮包骨头,根本干不了活,还要白吃饭的养活她,所以一连在这里跪了三天,无人问津,眼看着就快要饿死了。
她爹娘三天前已经死了,尸体被兵丁拖走扔进了乱坟岗。
秦岭看着这名小姑娘的大眼睛,实在于心不忍,于是走出了排队的人群,来到了她的面前。
“小公子,小囡什么都会做,真得什么都会做,你就买了我吧,只要一天管一顿稀饭就行。”小姑娘看到秦岭来到自己眼前,强打精神,张开干涸的嘴唇,奶声奶气的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爹娘都叫我小囡。”
“今年几岁了?”
“八岁!”
“你爹娘呢?”
“都饿死了。”
“家里还有其他人吗?”秦岭继续询问道。
“没了!”小囡摇了摇头,两只大眼睛紧盯着秦岭,因为三天来,这是第一个人对她询问的如此详细,一团希望的火焰仿佛在她幼小的心里燃烧了起来。
秦岭脸上露出一丝疼爱的表情,随后伸出手轻轻的将跪在路边的这名小女孩给搀扶了起来,说:“我叫秦岭,现在也无爹无娘,但是我可以养活你,你愿不愿意当我妹子。”
“当你妹子?”小姑娘眨了眨大眼睛,不解的问道,在她的思想里,自己只能给别人当奴婢。
秦岭挠了挠头,说:“你叫我一声哥,我就带你进城喝羊杂汤。”
“哥!”秦岭的话刚说完,小女孩的眼睛就是一亮,随后立刻张嘴就叫了一声哥。
“叫了这声哥,你就是我秦岭的妹子了,以后你跟我姓秦,名楠,楠是楠木的楠,记好了。”秦岭在二十一世纪就想要一个妹子,可惜因为国家实行独生子政策,他的这个愿望没能实现。来到古代,他又悲催的发现,秦员外是三代单传,他仍然是独苗一棵。
缘分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当秦岭看到这名小女孩的眼睛时,心里随之出现:“如果这名小女孩是我妹子多好!”
赵六的死在柳庄没有引起一丝涟漪,没人去关心他的死活,这让秦岭准备好的一套说词也没有了用武之地。秦岭很庆幸,同时心中也有一丝悲哀:“果然在这个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赵六就这么消失了,竟然没人为他多问一句。”
管家赵六的事情就这样轻易的解决了,在度过最初几天的杀人负罪感之后,秦岭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开始规划接下来的大计。
首先是吃饭的问题,现在他家的田产已经划到了秦义仁家里,从而断了收入,家里的银子和存粮又被鞑子抢光,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处二进二出的大宅子。
为了吃饱饭,这处宅子肯定要卖,除非能找到秦员外埋藏的那万两白银。这几天,秦岭把家里挖了一个遍,就连秦员外的卧室也被他挖地三尺,可惜愣是鸡毛没找到一根,并且他半夜又去了一趟坟地,把秦家的祖坟都挖开了,也没有找到赵六嘴里的银子,最终这才断了继续寻找下去的念头,一心想着怎么将这处宅子卖一个好价钱。
除了吃饱饭的问题之外,秦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即将爆发的农民起义,还有鞑子不断的从大同和宣府一线侵入中原大肆抢掠,北疆地区的汉人朝不保夕,随时面临着生命的威胁。
秦岭从他有限的历史知识之中知晓:崇祯元年,也就是崇祯皇帝朱由检刚刚继位之后,陕西就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随后各地响应,从而彻底拉开了明末乱世的序幕,这一乱就是几十年,直到后金建奴入主中原才结束。
现在是天启二年,大明朝北疆有鞑子肆虐抢夺,东南沿海的倭寇之患又有抬头之势,而国内的农民起义正在酝酿之中,只要时机一到,将遍地开花,地狱大门一旦打开,魑魅魍魉重现人间,汉民族的一场大劫近在眼前。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秦岭的灵魂在呐喊着,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想要在乱世之中活下去,武力和兄弟缺一不可。
秦岭不知道天启皇帝朱由校能活几年,但是时不我待,他准备卖掉宅子有了银子之后,马上去拜师学习武艺。乱世习武,盛世学文。
二十一世纪,因为有热兵器的出现,武术凋零,但是现在处于明末时期,虽然火绳枪已经出现,但是战场厮杀还是靠冷兵器,不然建奴也不可能靠八旗铁骑入主中原。
秦岭要想在接下来的乱世之中活命,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习武,而练武是一个花钱的事情,没有银子请不到真正的武师;没有银子也买不到各种打熬筋骨的药材,所以古时候才有富练武,穷读书之说。
至于手下,他一点都不担心,在明末这个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人,你手中有多少粮,就有多少人。不过秦岭也有自己的想法,像这种因为吃饱饭而跟自己混的手下,毕竟不可靠,所以从现在开始,他就准备亲自培养自己的班底和兄弟。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都能看到逃难的人,饿死在路边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因为柳庄还算是富村,所以经常有人来村里卖儿卖女,要饭的人更是不少。
什么样的兄弟最可靠?那就是从娃娃培养起来的兄弟最可靠,所以秦岭除了找师傅习武之外,还准备收养几名十岁到十二岁之间的孤儿,跟他们同吃同住同习武,并且从小给他们灌输一种忠心于自己的思想,这样长大之后,自己就有了一批忠贞不二的手下。
牛蛋是从小跟秦岭撒尿玩泥巴长大的发小,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可以信任的伙伴,同时又是一个怪胎,十三岁身高就已经将近六尺,力大如牛,在秦岭的心里,牛蛋就是天生的猛将之才。
“也得给牛蛋找一个好师傅,好好练练,把他练成一员猛将。”
秦岭的计划很多,但是这些事情都需要银子,没有银子他一样事情也办不成,所以这一天,他和牛蛋两人步行朝着大同镇走去。
两人各自背着一个包,秦岭的包里装有三副字画,牛蛋的包里装有五个青花瓷瓶。对于这种字画瓷瓶,秦岭一点都不在行,根本看不出真假好坏,但是这三副画和五个青花瓷瓶,是家里唯一没有被鞑子打烂的东西,他就想拿到大同镇的当铺给人看看,是否能值几个银子。
农历已经进入九月,天气不再像前二个月那样的闷热,所以秦岭和牛蛋两人走在路上,有一种秋高气爽的感觉。
“秦岭,这些东西真值钱吗?能够买一条猪蹄吗?”牛蛋一边走,一边对旁边的秦岭不断的询问道。
原来在来之前,秦岭答应过他,只要把东西卖了,就给他买一条猪蹄吃。牛蛋长的壮,吃得也多,每顿饭,杂粮馍吃十几个都不觉得饱,因为太没有油水了。
以前因为秦岭家富裕,总是给牛蛋带各种吃食,他这才没有发育不良,没有穷人家孩子那种面黄肌瘦的样子,才能长得如此牛高马大,力大无穷,但是这几个月,秦岭家也破败了,再也没有能力接济他,相反这段时间,秦岭还经常去他家里蹭饭,所以牛蛋已经一连二个多月没有沾一点点油荤了。
今天早晨他来找秦岭玩,一听秦岭要给他买猪蹄吃,二话不说,背起五个青花大瓷瓶,跟着秦岭就朝大同镇赶来。秦岭仿佛感觉自己回到了孩童时期,一路上跟牛蛋打打闹闹,追追跑跑,也没有感觉累,刚过中午就看到了大同镇的影子。
“牛蛋,我们再加把劲,一会进了城,先去喝碗羊杂汤解决肚子问题。”秦岭摸了一下自己上身搭护里的一百多文铜钱,开口对旁边的牛蛋说道。
这一百多文铜钱是秦岭从管家赵六的尸体上找到的。
“羊杂汤?”
咕咚!
听到羊杂汤,牛蛋猛咽了一阵口水,随后大步跑了起来:“那我们快走吧!”
“我靠,你慢点跑,等等我!”秦岭刚说完羊杂汤,就看到牛蛋大步流星的窜了出去,一愣神的功夫,只剩下了一个背影,于是他急忙喊叫着,同时急追而去。
“唉,在这个吃不饱的时代,肉汤的威力果然是无穷的。”
等跑到大同镇城门口的时候,牛蛋停了下来,怯生生的看着高大的城门和城门口的兵丁,愣是不敢进去,他毕竟才十三岁,还是第一次来大同镇。
五分钟后,秦岭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推了一下发愣的牛蛋,说:“走啊,发什么呆。”
“哦!”牛蛋憨憨的应了一声,随后小心翼翼的跟在秦岭身后,与他人高马大的外表,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
秦岭虽然瘦弱矮小,但是灵魂毕竟是一个二十六岁的成人,所以虽然震惊于古代城池的厚重和巍峨的气势,但是表情却很淡定,不紧不慢的带着牛蛋朝着城门走去。
他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城墙和城门楼,城墙高有十几米,宽大约也有十几米,外包大青砖,气势恢宏,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至于城墙里边是什么结构,他就不得而知了。
“难怪我们汉民族要建城,这种城池确实能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给敌人一种坚不可摧的无奈感。”
因为地处北疆重镇,鞑子又刚刚抢掠过,所以进出大同镇的盘查很严格,生怕混进鞑子的奸细。城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都是等待着盘查进城的人,秦岭带着牛蛋混在里边。
在城门口的边上,有一片窝棚区,住着一些穿着褴褛,目光呆滞,皮包骨头的难民。他们有的是因为这一次鞑子入侵而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有的是因为北方大旱,而不得不来大同镇周边讨饭;总之理由很多,但结局只有一个,他们的处境十分凄惨,每天都有人饿死、病死。
秦岭已经看过不少难民,虽然心里十分的难受和同情,但是他知道自己也无能为力,所以尽量把目光远离那群难民,不过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姑娘,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名小姑娘的身体瘦得如同竹竿,一副骨头架子顶着一个小脑袋,不过引起秦岭注意的却是她的两只大眼睛。那两只大眼睛是那样的清纯,一眨一眨的如同天上的星星,看了之后让人在心里挥之不去。
小姑娘头上插着一根稻草,跪坐在大路边,就这么眼巴巴看着进城的路人,希望有人能将她买入家中为婢,但是她才七、八岁的样子,又瘦得皮包骨头,根本干不了活,还要白吃饭的养活她,所以一连在这里跪了三天,无人问津,眼看着就快要饿死了。
她爹娘三天前已经死了,尸体被兵丁拖走扔进了乱坟岗。
秦岭看着这名小姑娘的大眼睛,实在于心不忍,于是走出了排队的人群,来到了她的面前。
“小公子,小囡什么都会做,真得什么都会做,你就买了我吧,只要一天管一顿稀饭就行。”小姑娘看到秦岭来到自己眼前,强打精神,张开干涸的嘴唇,奶声奶气的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爹娘都叫我小囡。”
“今年几岁了?”
“八岁!”
“你爹娘呢?”
“都饿死了。”
“家里还有其他人吗?”秦岭继续询问道。
“没了!”小囡摇了摇头,两只大眼睛紧盯着秦岭,因为三天来,这是第一个人对她询问的如此详细,一团希望的火焰仿佛在她幼小的心里燃烧了起来。
秦岭脸上露出一丝疼爱的表情,随后伸出手轻轻的将跪在路边的这名小女孩给搀扶了起来,说:“我叫秦岭,现在也无爹无娘,但是我可以养活你,你愿不愿意当我妹子。”
“当你妹子?”小姑娘眨了眨大眼睛,不解的问道,在她的思想里,自己只能给别人当奴婢。
秦岭挠了挠头,说:“你叫我一声哥,我就带你进城喝羊杂汤。”
“哥!”秦岭的话刚说完,小女孩的眼睛就是一亮,随后立刻张嘴就叫了一声哥。
“叫了这声哥,你就是我秦岭的妹子了,以后你跟我姓秦,名楠,楠是楠木的楠,记好了。”秦岭在二十一世纪就想要一个妹子,可惜因为国家实行独生子政策,他的这个愿望没能实现。来到古代,他又悲催的发现,秦员外是三代单传,他仍然是独苗一棵。
缘分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当秦岭看到这名小女孩的眼睛时,心里随之出现:“如果这名小女孩是我妹子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