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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七章 西风之息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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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诺米来说,这次潘达利亚之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说一定要说一个非去不可的地方,那可能就是风暴烈酒家族的酿酒厂。

    毕竟那里是丽丽祖先曾经住过的地方,老陈也一直念叨着要酿出真正的风暴烈酒。

    当然,这件事完全不急,所以三个小家伙的行动一直不紧不慢。

    在土地精的集市买了一些有趣的小玩意之后,三个小家伙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粗麻驿站,取道向南。

    从昆莱山到四风谷主要有两条路,一条是走东南边,经过东风之眠,到达滨岸村之后,穿越雾纱栈道,下面就是四风谷四大农场之一的雷足农场。

    另一条路则是走正南面,来到西风之息,然后走锦绣谷大门,来到锦绣谷——在锦绣谷的最南边,游学者提供滑翔风筝速降的服务,可以从悬崖上借助着风筝,直落金辉溪。

    “你们说,我们究竟走哪一条路呢?”面对着摊开的地图,诺米实在是有些挠头,“雾纱栈道和迷雾酒肆听起来就很棒,可是风筝速降更是带劲,这真是难以取舍啊……”

    瓦蕾拉和丽丽也盯着地图,若有所思。

    这是一片未知的世界。

    对于自己可能遇见的事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概念。

    “想那么多干嘛?”看到丽丽和瓦蕾拉也一脸的纠结,诺米忽然露出了笑容,“既然都是碰运气,那就让运气来决定嘛!”

    说着,诺米解下了挂在脖子上的幸运金币。

    这枚金币是兔子脚的赠品——看在醉风的份上。

    土地精和地精不一样,虽然他们也崇尚商业,喜欢金钱,有时候很胆小——但是土地精从来都不吝啬。

    和诺米很投缘,而且考虑到诺米是醉风的儿子,兔子脚送出了自己的护身符。

    兔子脚可是老兔子脚的儿子,老兔子脚正是当初那个和醉风一起进入雪山的土地精,现在他已经是粗麻驿站鼎鼎有名的牦牛商人了。

    “正面是东风之眠,背面是西风之息,看看这枚硬币究竟有没有幸运!”

    幸运金币被抛了起来,然后重新落回到了诺米的手掌之中。

    “这是……呃,稍等一下……”

    幸运金币没有正反面,或者说幸运金币只有正面——因为土地精喜欢用一些小把戏为自己鼓劲,比如说今天出门,幸运金币向上就会有好运气之类的,诺米也不知道这是正还是反。

    咧咧嘴,诺米有些尴尬地在其中的一面上做了标记,把它视为正面,然后再次抛起了金币。

    这一次,诺米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去西风之息!

    ……………………

    西风之息是昆莱山脉附近,熊猫人的大型聚集点,在之前曾经多次受到野牛人的攻击而毁于烈焰——不过,熊猫人在影踪派的带领下,一次次地击败了野牛人,然后重建了这个城镇。

    当诺米、丽丽和瓦蕾拉走进了这个城镇的时候,他们见到了一个充满了历史气息的地方。

    热闹的城镇之中,熊猫人在用烈酒交易着皮毛和风干肉。

    昆莱山对于熊猫人来说,不仅仅是影踪派的所在地,更是主要的牧场,四风谷虽然土地肥沃,但是实在不适合畜牧——锦绣谷的魔法泉水滋养出的植物,在被家畜食用之后,家畜会迅速长大。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长大指的不是生长,而是体型急剧膨胀,所要吃的东西几何倍数增加,然后就会吃得多,长得少。

    举个例子,穆山兽作为科多兽的近亲,本来也应该体型相近的——但是在四风谷,巨型的穆山兽比比皆是,这些巨型穆山兽固然肉质肥美多汁,但是和饲养在昆莱山的穆山兽相比,同等重量的四风谷穆山兽肉的成本,比昆莱山翻了十几倍……

    所以,昆莱山成为了熊猫人的畜牧基地,虽然在醉风的三次战役之后,螳螂高原也开始了畜牧业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昆莱山的畜牧业还是不可替代的。

    由于瓦蕾拉的存在,诺米三人无比显眼,在潘达利亚已经有上万年没有精灵出现了!

    “嘿,小家伙,过来跟我喝一杯吧!酒馆新进的风暴烈酒!”

    本来诺米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管周围招揽生意的家伙的,但是听到了“风暴烈酒”四个字之后,丽丽直接拉着诺米就进了酒馆。

    “风暴烈酒?快快快,我要尝尝真正的风暴烈酒!”

    看着兴奋的丽丽,酒馆里面的人全都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哈哈,又一个被风暴烈酒骗来的小家伙!”

    “周,你能不能不要摆出风暴烈酒的名头?你这是骗人了!”

    “就是啊,虽然你姓风暴烈酒,但是风暴烈酒可不是姓风暴烈酒的家伙酿出来的酒,而是真正好喝的啤酒!”

    听到了众人的议论,丽丽产生了不详的预感……

    很快的,那个叫周的酒保倒好了三杯黑色的啤酒,然后将三块烧红的木炭加入了酒中。

    “请品尝,周的风暴烈酒!”

    看着黑乎乎的“风暴烈酒”,瓦蕾拉表示自己其实不擅长喝酒。

    而丽丽和诺米则是端起了酒杯。

    就在丽丽仔细打量着酒的时候,诺米已经不顾火焰,将整杯酒一饮而尽。

    “嗝——”诺米长长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吐出了一块焦炭,“酒挺不错的,但是度数差了点,用火烧了之后,味道够了,但是度数太低了……”

    整个酒馆忽然之间鸦雀无声。

    周的“风暴烈酒”一向是众人调侃的重心,因为周总是说自己的酒需要在燃烧的时候一饮而尽。

    可是就算是影踪派的武僧,也没有几个能够喝下燃烧之中的啤酒啊……

    而如果周的“风暴烈酒”冷却了下来,那味道就会变得像是浆糊一样,所以久而久之,周的“风暴烈酒”就成了一个笑话。

    要不是因为周酿酒功底真的不错,他酿制的其他美酒味道不错,这个家伙的酒馆早就倒闭了。

    而现在,居然有一个小家伙真正喝下了燃烧的烈酒,还煞有介事地点评了一番!

    周·风暴烈酒终于泪流满面。

    “知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