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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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屠的父亲是杀猪的,祖父也是杀猪的,曾祖父曾曾祖父也都是杀猪的,到了他这一代,这门世代相传的手艺自然传了下来。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除了世代相传的杀猪手艺,还有家族每代当家人的名号‘郑屠’。每当郑家新一代人传承了家族的杀猪本事后,他原本的名字也会渐被人遗忘,取而代之的是代代相传的郑屠代号。郑屠跟他的父祖辈们一样,长了一副标准的屠夫相貌,五大三粗、膀大腰圆,连笑起来也充满了屠夫的问题。
“再来点?”凌敬笑问。
“好好好。”郑屠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忙不迭的递出酒杯,他的体熊就如同一只巨熊,肚子像个大酒桶,因此酒量也比的上大桶。“这酒味道可真够烈的,以前喝的那些酒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溲水。这真是酒中极品啊,七星堡出的烧刀子吧?”
“嗯,最新酿制的新品种。”凌敬作个手势,立即有随从趋前倒酒,除了几个随从,厅里就只有他和郑屠。桌上点着一支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这种澄清如水的白酒,放眼天下也仅有怀荒七星堡能配制,真真是相当了得。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你也是个喜欢酒的,除了七星堡的白酒,你可听说过还有哪种酒有这般馥郁浓烈?”
“纯正,爽净!”猪头脸的郑屠端起酒杯放在鼻前使劲闻了一下。眼睛微闭,享受着这股子独特而又浓郁的香味。郑屠爱喝酒,寻常的黄酒有时能喝上七八斤。可谓是嗜酒如命。如此这样一杯白酒,对于好酒的郑屠来说,无异于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娇美人站在一个色中饿鬼面前一般。“对,就是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感觉。哎呀,凌公子果然不愧是读书人。形容的这么贴切。不是我郑屠拍你马屁,凌公子真是有学问之人啊。你随口一说,可就是这么恰当。”
相比起大野猪一般的郑屠,凌敬很年青,一身儒衫外披一件火狐皮大氅。头戴一顶进贤冠,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剑。二十左右的年纪,斯斯文文,面皮白净。他微笑着道,“郑大郎也如此称赞,看来此酒果然深受喜爱。郑大郎也不用跟某客气,叫我慎为即可。”
“好啊。”郑屠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透明的酒液洒落几滴在黑色的羊皮袍子外衣前襟上。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小羊皮制成的袍子,可是穿在他身上。不但没有了半分形状,而且上面全是酒肉油渍。
凌敬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一个酒嗝。他的酒量远远不及郑屠。对于这种喝下去后劲极大的白酒,他喜欢浅酌慢饮,而非如此牛饮。自放弃了在家乡闭门苦读前来怀荒投奔了易大帅后,他也渐习惯了这种应酬交际,甚至还学会了喝酒。
酒足饭饱,今天这顿晚餐很丰富。郑屠不但杀猪本事好。居然还有一手做饭的好本领。一道排骨汤,一个酱猪耳朵。一排炒猪肝,一个熘肥肠,还有一个清蒸猪尾巴,再加一个红烧五花肉。全是猪身上的菜,虽然此时猪肉为贱肉,一般人更喜欢吃羊肉。可凌敬不得不承认,他这辈子还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寻常的猪肉,甚至是些人不吃的猪内脏到了郑屠的手里,居然成了美味。“等你改行以后,你完全可以去当个厨子,一定会非常受欢迎。”
“或许我们应当合伙开家酒楼,我负责杀猪做菜,你负责供酒记账,你觉得如何?”
“郑大郎野心不小啊?”
“如今人都说怀荒遍地黄金,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看准了就要上嘛。”说完,郑屠哈哈大笑。
“开酒楼可是个大胆的想法呢,现在怀荒城里寸土寸金,那些店面都是贵的惊人,想要找个热闹的临街位置开个酒楼,这需要的本钱可是不少。更何况,要看酒楼,你首先得有酒,有好酒。”
“酒楼也不是非要得开在城里。”郑屠夹起一块猪耳朵扔入嘴中大嚼,“至于胆量老郑倒是有些的,若没些胆量,哪能做的了大事。开酒楼好啊,怀荒现在每天来来去去的各地商人往来不绝,这些人可都是有钱人,这些人的钱最好赚了。”
“郑大郎好想法,再来一杯?”
“喔,不了,这酒后劲真大,我有些醉了,我,哎,他娘的,就再来一杯吧,这酒真是越喝越想喝,喝多了也一点感觉不难受,来,喝个痛快。”
“说的好,郑大郎是个痛快人,我给你满上。”凌敬又比郑屠的杯子倒酒,然后徐徐道,“先前,我听人说,郑大郎你手下有十几个养猪场,还在怀荒的十几个镇城里都开了肉铺,手下人很多,本钱不小啊?”
“嗯,小打小闹而已,也就三十来个屠户,一百来个养猪伙计而已。不过养猪杀猪能赚几个钱,真正要发财还得胆大。要是开一家酒楼,绝对比开十家肉铺还赚钱。不过开酒楼虽赚钱,可也肯定不如凌公子贩酒赚钱。凌公子若是看的上我郑屠,带上兄弟一起贩酒,郑屠一定感激不尽。放心,某也不白赚你便宜,我手下三十多个屠夫,一百多个养猪伙计,都是一声招呼都能操着屠刀一起上的。而且,凌公子今天既然找上郑某门上来,肯定也知道郑某手下不止这点实力。在怀荒城城西门外这块棚户区,我郑屠的名字还是有几分作用的。在西门外这块混的,哪个敢不给我郑屠几分面子?要是凌公子肯带上兄弟我一起,肯定也是能给凌公子帮上不少忙的。”
“是啊。”凌敬举杯自饮一小口。“凌某也是对郑大郎早有耳闻啊。西门外这块临时聚居地,数千户人,却是郑老大说了算的。在这块地方,郑老大跺跺脚,地也要震三分的。听说西门外这边暗里有不少家的地下赌坊和妓院、半掩门的还有一家草市,这些都是由郑老大罩着的,听说郑老大还专门替放印子钱的收帐?”
郑屠又灌了口酒,这口酒已经没能一口吞下肚,而是先在嘴里转了半天才咽下。
“凌公子果然是消息灵通啊。不过这些就算让你知道也没什么。怀荒城里治安严格咱们伸不进手去,可是这城外就不一样了。你当知道的。怀荒三连城,每城开了四道门,三座连城的各城门外如今早被各地涌来讨生活的人占满了,生活在城外的这些人起码有不下十万人。这些人都是新来的。或者都是些三教九流不入正业的,因此城里没地方落脚,就在这城外搭棚子住着。别看这城外的棚户区脏乱差,可这却是个聚宝盆摇钱树。这些棚子虽小,可每月的租钱却不少收。另外租这些棚子的人里大半都是外来卖身的妓女,怀荒女人少,可那些城里人又有钱,因此河东河北小半的妓女都跑来这里发财了。这些妓女们在这里做生意,由我们罩着。自然得交保护费。还有,城外有怀荒最多的赌坊,还有黑市。真正的鱼龙混杂,可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却是最好的地方了。只要胆大,就能占到地盘,就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某听说,总管府准备在怀荒新建四座城。到时六外城护一中城,而且六城之间还要建城墙联结。到时组成一座超级大城,那个时候就有内城、只城和外卫城三重城池,现在这些棚户区可就都要推掉,规划建起新的住宅区和商业区、作坊区等,现在这样的轻松钱怕是赚不了多久了。”
“那个啊,那只是个传闻而已。”
“话是如此说,可据我所掌握的消息,这可不仅仅是传闻,而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总管府的规划图纸都已经做好了,马上就要开始动工,先建四座卫城,然后再建城墙,最后再开发围起来的‘中城’。这次总管府可是下了大本钱的,听说四城会同时建造,到时会有许多人力物力投入进来,最多到明年秋天到来之时,一座崭新而庞大的怀荒城就要建成了。”凌敬微笑,“来,咱们再满上。跟我说说,你当初只是个杀猪的,怎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成为了怀荒中城西门外的地下老大?”
“凌公子,仗义每多屠狗辈,杀猪屠狗的只要有机会,也是能成为英雄的,所谓时势造英雄嘛。咱们的易大帅,早个一年前,不也才是猛虎盟白马堂堂主嘛,再往前早个两年前,甚至还只是慕容老盟主身边的旗手。可是现在呢,绿林好汉也能成为朝廷郡公,一个昔日马贼,也能当上大将军总管刺史。我老郑也是时来运转,一个屠夫当上个混混头,也没啥稀罕。就算怀荒要建新城了,可不还得要大半年时间嘛。有这时间,咱们只要继续占稳了这块地盘,以如今每日的进项收入,咱们再抓住机会开间酒楼,若再是能拿到一批白酒的贩卖路子,那这半年时间就足够了。到时咱们钱也赚够了,等新城起来后,咱们就在这里建大酒楼、大妓院、大赌坊,也他娘的开钱庄、质库、邸店,那里咱们可就是堂堂正正的人上人了。怀荒这个地方,有钱就是大爷,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凌爷,一起干吧。你有路子,我有人有地盘,咱们两个合作,那真是无往不利啊,必定要大杀四方,大赚特赚啊。”
“某也觉得是如此。”凌敬回道,脑中却回响起易帅先前召他入白虎台时的情景。他入怀荒后,本来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吏员,前些天却有几名大盖帽的易帅近卫找上前来,说是易帅白虎台召见。当时自己听到这消息后愣了许久,他还记得跟着近卫们离开时那些同僚们震惊羡慕的眼神。见面后发现,易帅确实比他还年青些,可是身上却有股子令人敬畏的气势。也许这就是战无不胜,统领千军,掌控怀荒所产生的气势吧。“你就是凌敬凌慎之?你看了关于你的报告,你的上司和同事们对于你的评价都很高。有才气也有办事的能力,会变通,很是了得,比起九成九的书生们,都要厉害。也许你不是最好的书生,但你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吏员。怀荒向来不拘一格,惟才是举。你的能力某不会埋没,我打算授你从九品羽骑尉,调你入特别事务科任职,你有什么意见吗?”凌敬在怀荒呆了三个月,只是一个底层的书吏,毫无品级,连流外品都不是。但对于怀荒,他确实有许多深刻的认识。认识到这是一个与中原其它地方完全不同的地方,这里欣欣向荣,日新月异,充满了朝气。他很喜欢这个地方,工作轻松,而且薪水很高,每天还有报纸杂志可看,甚至总能买到印书坊最新出版的新书。当然,这种舒适的工作状态之余,沉静下来后他有时也会期望有更进一步,让自己不仅仅只是成为这个充满朝气的城市的旁观者,他想成为一个参与者,一个建设者。他也想和易帅、魏谘议、秦营将等年青人一样,成为指点怀荒的上位者。当听到易风突然召见他,而且还给他好些好评,并授官之后,凌敬甚至一时都忘记了读书人的骄傲与矜持,直接跪地伏拜。士为知已者死。
等调入到了特科之后,凌敬才终于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这里有些像朝廷的御史台,但更如大理寺,不过又有所不同,御史台负责监察而大理寺掌刑狱,但这个特科却更偏向暗处,是暗中监察,不但监察官员,甚至是监察一切,同时还负责情报收集以及分析,甚至还兼有刺杀、反间等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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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屠的父亲是杀猪的,祖父也是杀猪的,曾祖父曾曾祖父也都是杀猪的,到了他这一代,这门世代相传的手艺自然传了下来。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除了世代相传的杀猪手艺,还有家族每代当家人的名号‘郑屠’。每当郑家新一代人传承了家族的杀猪本事后,他原本的名字也会渐被人遗忘,取而代之的是代代相传的郑屠代号。郑屠跟他的父祖辈们一样,长了一副标准的屠夫相貌,五大三粗、膀大腰圆,连笑起来也充满了屠夫的问题。
“再来点?”凌敬笑问。
“好好好。”郑屠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忙不迭的递出酒杯,他的体熊就如同一只巨熊,肚子像个大酒桶,因此酒量也比的上大桶。“这酒味道可真够烈的,以前喝的那些酒跟这个一比,简直就是溲水。这真是酒中极品啊,七星堡出的烧刀子吧?”
“嗯,最新酿制的新品种。”凌敬作个手势,立即有随从趋前倒酒,除了几个随从,厅里就只有他和郑屠。桌上点着一支蜡烛,四周一片昏暗。“这种澄清如水的白酒,放眼天下也仅有怀荒七星堡能配制,真真是相当了得。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你也是个喜欢酒的,除了七星堡的白酒,你可听说过还有哪种酒有这般馥郁浓烈?”
“纯正,爽净!”猪头脸的郑屠端起酒杯放在鼻前使劲闻了一下。眼睛微闭,享受着这股子独特而又浓郁的香味。郑屠爱喝酒,寻常的黄酒有时能喝上七八斤。可谓是嗜酒如命。如此这样一杯白酒,对于好酒的郑屠来说,无异于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娇美人站在一个色中饿鬼面前一般。“对,就是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我想说的就是这么个感觉。哎呀,凌公子果然不愧是读书人。形容的这么贴切。不是我郑屠拍你马屁,凌公子真是有学问之人啊。你随口一说,可就是这么恰当。”
相比起大野猪一般的郑屠,凌敬很年青,一身儒衫外披一件火狐皮大氅。头戴一顶进贤冠,腰间还佩着一把长剑。二十左右的年纪,斯斯文文,面皮白净。他微笑着道,“郑大郎也如此称赞,看来此酒果然深受喜爱。郑大郎也不用跟某客气,叫我慎为即可。”
“好啊。”郑屠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透明的酒液洒落几滴在黑色的羊皮袍子外衣前襟上。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小羊皮制成的袍子,可是穿在他身上。不但没有了半分形状,而且上面全是酒肉油渍。
凌敬伸手捂嘴,轻声打了一个酒嗝。他的酒量远远不及郑屠。对于这种喝下去后劲极大的白酒,他喜欢浅酌慢饮,而非如此牛饮。自放弃了在家乡闭门苦读前来怀荒投奔了易大帅后,他也渐习惯了这种应酬交际,甚至还学会了喝酒。
酒足饭饱,今天这顿晚餐很丰富。郑屠不但杀猪本事好。居然还有一手做饭的好本领。一道排骨汤,一个酱猪耳朵。一排炒猪肝,一个熘肥肠,还有一个清蒸猪尾巴,再加一个红烧五花肉。全是猪身上的菜,虽然此时猪肉为贱肉,一般人更喜欢吃羊肉。可凌敬不得不承认,他这辈子还从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一餐,寻常的猪肉,甚至是些人不吃的猪内脏到了郑屠的手里,居然成了美味。“等你改行以后,你完全可以去当个厨子,一定会非常受欢迎。”
“或许我们应当合伙开家酒楼,我负责杀猪做菜,你负责供酒记账,你觉得如何?”
“郑大郎野心不小啊?”
“如今人都说怀荒遍地黄金,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看准了就要上嘛。”说完,郑屠哈哈大笑。
“开酒楼可是个大胆的想法呢,现在怀荒城里寸土寸金,那些店面都是贵的惊人,想要找个热闹的临街位置开个酒楼,这需要的本钱可是不少。更何况,要看酒楼,你首先得有酒,有好酒。”
“酒楼也不是非要得开在城里。”郑屠夹起一块猪耳朵扔入嘴中大嚼,“至于胆量老郑倒是有些的,若没些胆量,哪能做的了大事。开酒楼好啊,怀荒现在每天来来去去的各地商人往来不绝,这些人可都是有钱人,这些人的钱最好赚了。”
“郑大郎好想法,再来一杯?”
“喔,不了,这酒后劲真大,我有些醉了,我,哎,他娘的,就再来一杯吧,这酒真是越喝越想喝,喝多了也一点感觉不难受,来,喝个痛快。”
“说的好,郑大郎是个痛快人,我给你满上。”凌敬又比郑屠的杯子倒酒,然后徐徐道,“先前,我听人说,郑大郎你手下有十几个养猪场,还在怀荒的十几个镇城里都开了肉铺,手下人很多,本钱不小啊?”
“嗯,小打小闹而已,也就三十来个屠户,一百来个养猪伙计而已。不过养猪杀猪能赚几个钱,真正要发财还得胆大。要是开一家酒楼,绝对比开十家肉铺还赚钱。不过开酒楼虽赚钱,可也肯定不如凌公子贩酒赚钱。凌公子若是看的上我郑屠,带上兄弟一起贩酒,郑屠一定感激不尽。放心,某也不白赚你便宜,我手下三十多个屠夫,一百多个养猪伙计,都是一声招呼都能操着屠刀一起上的。而且,凌公子今天既然找上郑某门上来,肯定也知道郑某手下不止这点实力。在怀荒城城西门外这块棚户区,我郑屠的名字还是有几分作用的。在西门外这块混的,哪个敢不给我郑屠几分面子?要是凌公子肯带上兄弟我一起,肯定也是能给凌公子帮上不少忙的。”
“是啊。”凌敬举杯自饮一小口。“凌某也是对郑大郎早有耳闻啊。西门外这块临时聚居地,数千户人,却是郑老大说了算的。在这块地方,郑老大跺跺脚,地也要震三分的。听说西门外这边暗里有不少家的地下赌坊和妓院、半掩门的还有一家草市,这些都是由郑老大罩着的,听说郑老大还专门替放印子钱的收帐?”
郑屠又灌了口酒,这口酒已经没能一口吞下肚,而是先在嘴里转了半天才咽下。
“凌公子果然是消息灵通啊。不过这些就算让你知道也没什么。怀荒城里治安严格咱们伸不进手去,可是这城外就不一样了。你当知道的。怀荒三连城,每城开了四道门,三座连城的各城门外如今早被各地涌来讨生活的人占满了,生活在城外的这些人起码有不下十万人。这些人都是新来的。或者都是些三教九流不入正业的,因此城里没地方落脚,就在这城外搭棚子住着。别看这城外的棚户区脏乱差,可这却是个聚宝盆摇钱树。这些棚子虽小,可每月的租钱却不少收。另外租这些棚子的人里大半都是外来卖身的妓女,怀荒女人少,可那些城里人又有钱,因此河东河北小半的妓女都跑来这里发财了。这些妓女们在这里做生意,由我们罩着。自然得交保护费。还有,城外有怀荒最多的赌坊,还有黑市。真正的鱼龙混杂,可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却是最好的地方了。只要胆大,就能占到地盘,就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某听说,总管府准备在怀荒新建四座城。到时六外城护一中城,而且六城之间还要建城墙联结。到时组成一座超级大城,那个时候就有内城、只城和外卫城三重城池,现在这些棚户区可就都要推掉,规划建起新的住宅区和商业区、作坊区等,现在这样的轻松钱怕是赚不了多久了。”
“那个啊,那只是个传闻而已。”
“话是如此说,可据我所掌握的消息,这可不仅仅是传闻,而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总管府的规划图纸都已经做好了,马上就要开始动工,先建四座卫城,然后再建城墙,最后再开发围起来的‘中城’。这次总管府可是下了大本钱的,听说四城会同时建造,到时会有许多人力物力投入进来,最多到明年秋天到来之时,一座崭新而庞大的怀荒城就要建成了。”凌敬微笑,“来,咱们再满上。跟我说说,你当初只是个杀猪的,怎么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成为了怀荒中城西门外的地下老大?”
“凌公子,仗义每多屠狗辈,杀猪屠狗的只要有机会,也是能成为英雄的,所谓时势造英雄嘛。咱们的易大帅,早个一年前,不也才是猛虎盟白马堂堂主嘛,再往前早个两年前,甚至还只是慕容老盟主身边的旗手。可是现在呢,绿林好汉也能成为朝廷郡公,一个昔日马贼,也能当上大将军总管刺史。我老郑也是时来运转,一个屠夫当上个混混头,也没啥稀罕。就算怀荒要建新城了,可不还得要大半年时间嘛。有这时间,咱们只要继续占稳了这块地盘,以如今每日的进项收入,咱们再抓住机会开间酒楼,若再是能拿到一批白酒的贩卖路子,那这半年时间就足够了。到时咱们钱也赚够了,等新城起来后,咱们就在这里建大酒楼、大妓院、大赌坊,也他娘的开钱庄、质库、邸店,那里咱们可就是堂堂正正的人上人了。怀荒这个地方,有钱就是大爷,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凌爷,一起干吧。你有路子,我有人有地盘,咱们两个合作,那真是无往不利啊,必定要大杀四方,大赚特赚啊。”
“某也觉得是如此。”凌敬回道,脑中却回响起易帅先前召他入白虎台时的情景。他入怀荒后,本来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吏员,前些天却有几名大盖帽的易帅近卫找上前来,说是易帅白虎台召见。当时自己听到这消息后愣了许久,他还记得跟着近卫们离开时那些同僚们震惊羡慕的眼神。见面后发现,易帅确实比他还年青些,可是身上却有股子令人敬畏的气势。也许这就是战无不胜,统领千军,掌控怀荒所产生的气势吧。“你就是凌敬凌慎之?你看了关于你的报告,你的上司和同事们对于你的评价都很高。有才气也有办事的能力,会变通,很是了得,比起九成九的书生们,都要厉害。也许你不是最好的书生,但你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吏员。怀荒向来不拘一格,惟才是举。你的能力某不会埋没,我打算授你从九品羽骑尉,调你入特别事务科任职,你有什么意见吗?”凌敬在怀荒呆了三个月,只是一个底层的书吏,毫无品级,连流外品都不是。但对于怀荒,他确实有许多深刻的认识。认识到这是一个与中原其它地方完全不同的地方,这里欣欣向荣,日新月异,充满了朝气。他很喜欢这个地方,工作轻松,而且薪水很高,每天还有报纸杂志可看,甚至总能买到印书坊最新出版的新书。当然,这种舒适的工作状态之余,沉静下来后他有时也会期望有更进一步,让自己不仅仅只是成为这个充满朝气的城市的旁观者,他想成为一个参与者,一个建设者。他也想和易帅、魏谘议、秦营将等年青人一样,成为指点怀荒的上位者。当听到易风突然召见他,而且还给他好些好评,并授官之后,凌敬甚至一时都忘记了读书人的骄傲与矜持,直接跪地伏拜。士为知已者死。
等调入到了特科之后,凌敬才终于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这里有些像朝廷的御史台,但更如大理寺,不过又有所不同,御史台负责监察而大理寺掌刑狱,但这个特科却更偏向暗处,是暗中监察,不但监察官员,甚至是监察一切,同时还负责情报收集以及分析,甚至还兼有刺杀、反间等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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