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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第105章 再见梅公子

作者:洒洒三点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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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出来的是个身姿矫健的少年郎,身材颀长,猿臂蜂腰,剑眉星目,虽然皮肤微黑,却一点儿也不减其风采,反而显得更有男子的气概。一口白牙明晃晃,笑起来,显出旁边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简直让天上的太阳也为之失色。

    周围的看客见了,都不由在心里暗喝一声彩。

    好个风华正茂的俊朗少年!

    他与那名唤佳郎的少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却一样地惹人注目,甚至五官要比那佳郎更为俊朗一些,但即使两人并立,却仍然无法夺去那佳郎的风采。而且,一旦看久了,众人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又落回那佳郎的身上,这也是一件让人颇为想不通地奇怪地事情。

    那个佳郎仿佛有一种让人无法无视他的存在的特殊魅力。

    只要他站在那里,那里就很容易聚集众人的视线,成为焦点所在。

    红七见了这人,倒是有些意外,嘴角微微勾起。

    没有想到,在这里,竟然也会看到这个老乡。只是,以红七和他的关系,显然不适合上演那种“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戏码,或者玩玩“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之类的叙谈。

    因为,两个人的梁子,大了。

    众人却道这人是谁?

    不是别人,正是那清河县梅知县和夫人大贾氏的那儿子,梅书瀚是也。曾经拐了那章家名叫玉郎的傻公子,意图毁红七名节,结果被红七打了个头破血流,直着进来,横着出去的。走的时候,还放话,不会绕过红七,不曾想,时隔数月,两人竟然会在数千里之外的京城竟然又遇着了。

    这是缘分呢?

    还是孽障呢?

    是个问题。

    尤其是现在他竟然还当起那拯救红七的英雄起来,红七好笑地想,如果这人知道救的是她的话,是不是得气死?

    红七刚才在那些青楼女子面前固然显得威风八面,那是因为虽然她的身手虽然在逐步恢复中,但一来不知是不是因为红七并不是这身体的主人的关系,恢复得十分缓慢,运动量稍微大点,就不行了,底子实在太差;二来,年岁摆在那里,气力没有长成,没有到最好的年龄。

    依她现在的水平,依靠技巧,撂倒刚才那些寻常娇弱无力的青楼女子还行,对上这些凶神恶煞的壮年大汉,就是不同武技,也十分勉强。

    既然有个曾经意图害自己的仇人,自己跑出来要当这个冤大头,红七可不会傻得要拒绝。最好这家伙和这些家丁们拼个两败俱伤,那才好呢。

    不过,看这厮这么嚣张的样子,估计那些家丁也不大可能是他的对手就是。

    红七就对着那梅书瀚抱了抱拳,神情十分诚恳,表情万分感激:“多谢这位英雄援手,要不然,我们可真不知如何是好了。”

    被人叫做英雄,梅书瀚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他本来就是见义勇为的性子,而且,方才见了红七,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莫名地熟悉感,再看红七人物出挑,举止风度皆不同常人,格外不俗,因此,好感蹭蹭蹭地往上升。一见他出了事,自然就更不愿坐视旁观了,因此立马就跳了出来打抱不平了

    这时得了红七的感激,被称为“英雄”,更是让他得到了大大的满足,当下就把胸膛拍的啪啪作响。

    “放心,佳郎兄弟,这死胖子就都交给为兄我了,你就看着吧!”

    对红七说话是笑眯眯地,那一对小酒窝,看起来可爱得紧,转过来,落在那王胖子眼里,就成了煞星。

    从方才一见到梅书瀚,王胖子的腿就开始打摆儿了,心里叫苦不迭。额滴娘啊,怎么今儿个又碰上这个煞星了。想他王胖子,家资丰厚,在附近乡里,也算是个知名人物。在梅书瀚没来之前,他的日子过得那个啊,是相当地精彩。

    没事儿,就带着一帮狗腿子在乡里作威作福,调戏调戏姑娘嫂子,欺负欺负庄稼汉,那可真是威风八面。

    那日见到了面生的梅书瀚,一身地黑皮,没有穿西山学院的衫子,还以为是个自己没见过的哪户农家的儿子。

    这王胖子自己长得丑,最喜欢的就是漂亮的姑娘,但见着个长得平头正脸一点的,就爱得不行,百般殷勤;而但见到个长得比他俊的,这心里就像有蚂蚁在爬似的,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

    还有什么好说的,就像今儿个见了红七一般,对着狗腿子们吆喝一声,先打了再说!

    谁曾想,竟碰上了刺儿头,生生被打了个鼻青脸肿。还放话说,以后若是再见到他鱼肉乡里,欺男霸女,见一次扁一次。

    王胖子心里那个冤啊,欺男他认了,可这霸女从何谈起啊!

    他比窦娥还怨啊。

    对女子,他顶多顶多同她们畅谈畅谈人生理想,什么时候强来了啊?他王胖子可是唐璜一样的人物,不要侮辱他好不好?

    带着被打得猪一样的脸,和比窦娥还要寃的委屈,王胖子见爹了,准备要这煞星好看。谁知道,这煞星竟然比到得还快,还成了他老子的座上宾。

    王胖子,顿时,蔫了。

    他这人虽然长得猪,脑子也不聪明,不过,有一个好处,就是还算识相。惹不起的人,他躲还不成吗?从此之后,就避梅书瀚三分。

    只是,也不知出了什么邪。

    他都老实了几个月了,今儿个好不容易带着狗腿子来在琼花宴散散心,顺便看看有没有可口的小姑娘,小嫂子,怎么就又遇上这家伙呢?

    王胖子吓得,嘴唇直哆嗦,腿也不中用了。

    偏梅书瀚同红七聊完一回头,看见王胖子竟然还在这儿,顿时怒了。这才在新认识的兄弟面前拍了胸部保证了,马上,就有人扫他的面子。

    真是是姐可忍,哥不可忍!

    梅书瀚眼一瞪,口绽春雷。

    “既然你不走,小爷我就送你一程!”

    说完,他走到王胖子面前,一把将他拧了起来。王胖子嗫嚅着唇,还想解释,哥,爷,他哪里是不想走,他是想走脚不听使唤。你,你怎么每次都这么冤枉人捏?王胖子绞着兰花指,委屈无限,可是,嘴巴就是不听使唤,他只能万分幽怨地看着梅书瀚,眼中泪将滴未滴,宛如窦娥,希望梅书瀚从他的眼神里知道他的冤屈。

    梅书瀚的嘴角抖了抖,然后,果断出脚。

    “去吧!”

    “啊!!!”

    胖胖的圆球呈弧形般飞出,伴随着的,还有那堪与媚奴相比,足以绕梁三日的声音,只是,媚奴的声音听得人是心迷神醉;而王胖子的,则是听了让人想捂着耳朵,连吐三日。毕竟,不管是谁,连着三日耳边都是杀猪般的叫声,就是神仙,也难忍啊!

    解决了王胖子,梅书瀚又对着那群狗腿子露出了白晃晃的牙齿。

    “各位,好久不见。”

    “我最近身手有些生疏了,麻烦各位来陪我松松骨头吧?”

    不到一刻钟,人就躺了一地,个个呲牙咧嘴,爬不起来了。

    梅书瀚满足地拍了拍手,都在书院,一群书生,空有一副好身手,却每个用武之地。如今,总算过了一把瘾。

    嗯,不错嘛,身手还是没有退步多少。

    周围喝彩声阵阵,梅书瀚对自己的表现深感满意,他团团抱拳,谢过乡亲父老的给力支持,又回头,叫道:“佳郎兄弟?”

    却傻眼了。

    人呢?

    怎么不见了?

    旁边就一个掌柜好心地告诉他,方才在他同那些狗腿子打得真热闹的时候,顾佳郎就和他的妹妹们走了。

    “啊?”

    梅书瀚张大了嘴。

    正义无比的少年,以前每次打抱不平之后,等着他的都是别人的千恩万谢,这一回,剧情怎么有些不一样呢?

    在一棵树干粗大的大叔旁边,趁机溜走的红七一伙人正坐在铺着几块刚买的毯子的草地上。

    中间放着他们打包好的食物。

    虽然地方简陋,连把椅子也没有,但是,看看他们这一席的坐姿,再看看距离稍远处别人的坐姿,这差距就出来了。

    不说柳如是、宁彩若、吴群群这些高官显贵、诗书礼仪之家的女儿,就是只是豪商、武将出身的胡灵灵她们的姿态,比起那些平头百姓,也是端正地多了。

    倒是红七,却是懒懒地靠在树上,坐没坐相,靠没靠相,就是吃东西,也不像别人,虽然称不上狼吞虎咽,可吃得也绝不斯文。

    但就是这样,你也不会感觉到她的行为有丝毫的不雅,反而只觉得说不出地洒脱优美。

    吃着吃着,战凤突然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神情有些黯然。

    “怎么啦,凤儿?哪里不舒服吗?”

    胡灵灵关心地问。

    其他人也停止了吃东西,看向战凤。经过了一起偷偷出来,还有刚才对她们来说惊险无比的事件,她们的关系,比起出来前,又上了一个台阶。人在患难之中建立起感情来特别迅速,并且牢固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