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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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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潞州城虽然比八角镇热闹许多,但这份热闹里,也是有区别的。

    不同于乡下初一十五才赶集,这边的百姓跟着府衙旬日一休的惯例,每月的十、二十、三十日,都比平常更热闹些。商家有什么新鲜货物,也在这一天里推出。

    所以今天,叶秋放了儿子,跟着秦彦一帮人都去逛街了。顺便也列了张清单,让他们采买些生活物品回来,至于她那一张脸,还是暂时不要出去吓人的好。

    小地瓜头一次离了老妈去逛街,感觉还是很新鲜的。

    尤其兜里还揣着叶秋给的二十个铜钱,走起路来就叮铃咣啷的响,让小地瓜很有一种当家作主的感觉。

    只小孩儿走得慢,又老爱东看西看。逛不了一时,几个大老爷们都烦了。

    秦彦直接带了老蔡和小伍去买东西,回头有些还要送到挖渠工地上,给仙人村的几人,便不跟他们几个小的一块儿逛了。

    他们一走,剩下称心冲数蔓儿和地瓜,逛得就更慢了。

    尤其是地瓜,乡下来的孩子没什么见识,看见人家扎灯笼的想买一盏,看见人家牵着小猴儿耍把戏的,也想往前凑一凑,尤其是看见吹糖人的,那更是走不动道儿的。

    呆呆的望着,看着一团糖稀在巧手匠人的手里,很是听话的变成一只大蜈蚣,感觉又神奇又好玩。

    可这些,全是不被允许花钱的。

    “地瓜咱们不吃这个,一会儿留着钱去馆子里吃正经东西。”蔓儿偷偷咽着口水,把地瓜扯开。

    今天她收了叶秋的五十文钱,可是接受了一项重要任务。那就是看好地瓜,别让他在街上胡乱吃东西,走丢了。

    比起那么一帮自诩聪明能干的大小爷们,叶秋觉得,这小丫头恐怕才是最靠谱的。

    事实也是如此,被连大娘教得极好的连蔓儿,虽然也看着那些吃的喝的眼馋。但还是克制着自己。不乱花钱。并且认真负责的盯好地瓜,牵着他的手,从来没有放开过。

    可小管家婆总是惹人嫌的。

    好不容易没有叶秋那个大管家婆在旁边唠唠叨叨。如今又多了个连蔓儿,几个小爷们都有些烦了。

    男人么,花钱不就是图个痛快?要是什么都不让花,那出来逛还有什么趣儿?

    称心跟冲数挤了挤眼。就端出副人畜无害的笑容上前,“蔓儿妹妹。你难得来街上一次,怎么也不去看看女孩子家的东西?你看那家店,卖的好绒线,今天又上了好多新花样。妹妹要不要去挑一些。过年绣双鞋子帕子,定是你们村里独一份的好看。”

    不得不说,称心跟他那个主子混久了。多少也学了些舌绽莲花的本事。蔓儿倒不想占着村里独一份的好看,却是真的想绣几块帕子。自用或是送叶秋及带回家里,都好。

    在秦家住的这些天,叶秋做的包子小食可不光是喂自家和军营里的人,也让蔓儿拿去给左右邻居分一分。

    这时候的邻里关系很重要,秦彦从前一个光棍,反不大好跟人交往。但叶秋住进来之后,要是再不跟人交往,就要给人说成不懂事,或是有什么苟且之事了。

    她这大大方方的一出去,只说是秦彦的远房亲戚,人家看她光明磊落,反而不说闲话,对待她们也善意起来。

    秦彦不知道,但称心是知道的。他们来了几年都不认得的邻居,叶秋来了没几天都认得了。还说往后有事就支应一声,一定会相互关照。

    至于蔓儿,也因此结识了几个小女孩,这才知道原来潞州城还有专门卖素色细布,或绸帕子的,专供这些贫家女孩买回家自己绣,又便宜又好看。

    跟她们一比,自家那些帕子简直象旧抹布,土得掉渣,都不好意思拿出来。

    蔓儿看过她们绣的花色,自已也不是不会,早动了心思想买几块。眼下给称心一说,她也有些站不住了,想进店去瞧瞧。只不放心小地瓜,要牵着一起去。

    可去别的地方也就算了,小地瓜最讨厌去这些花花绿绿的铺子,他娘拖着都不大给面子,更何况是蔓儿了。

    冲数趁机道,“你看他都不愿意逛,你自己去看吧,我们两个大人,难道还看不住他?反正也不走远,回头你到前面街口那家茶楼找我们就是。”

    好吧,看小地瓜实在是不喜欢去这家店,那蔓儿也不勉强了。再三叮嘱称心和小道士看好地瓜,让他们别跑远,她买几块帕子和绒线就来。

    行行行,满口保证着答应了她,终于接收了小地瓜的两个大男孩打发走了她,立即拖着小地瓜撒着欢就跑了。

    刚才不是想看猴吗?丢两文钱,小猴子翻几个跟头来看看。

    要灯笼?买!

    小糖人?买!

    二十文钱花完了,没事儿,冲数哥哥有!

    冲数哥哥花完了,称心哥哥还有!

    这才是逛街嘛,这才是男子汉花钱的气派。跟那小家子气的丫头一块,还有什么玩头?

    只是逛得累了,小地瓜口渴了。

    “走,咱们到茶楼去,听听小曲儿也不错。”本着钱花光了才是男儿本色的豪气,称心冲数拎着地瓜又去茶楼了。

    只是吃了喝了,小地瓜小肚子受不了,开始隐隐作痛,想上茅房了。

    “哥哥,我要拉臭臭。”

    “啊?你早上不是在家拉了,怎么还要拉?”

    这个问题太复杂,小地瓜也没法说。

    忽地只听锣鼓响,是茶楼见客人多,赶紧让请来的皮影戏班子开演了。

    这下子,小地瓜也不提上茅房了,全都瞪大了眼睛围着去看戏。可看了一时,肚子还是痛。

    小地瓜扯扯左边,冲数眼都不眨的盯着戏台。嘴上应着,“好好好,一会儿就带你去。”继续纹丝不动。

    扯扯右边,称心正看到精彩处,嘴上说,“马上带你去!”同样纹丝不动。

    小地瓜急了,狠狠瞪了这两个臭哥哥一眼。自顾自的跑去上茅房了。他快憋不住了!

    然后,等着这一段精彩情节演完,称心冲数随着众人轰然叫一声好。热烈鼓掌之后,买好东西的蔓儿找来了。

    “地瓜呢?”

    “不在这儿吗?”二人说着,同时往中间一指。然后看着空空如也的凳子,瞪大了眼睛。“地瓜呢?”

    ……

    要说叶秋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李雍了,可今天却是第一次跟这个男人独处。

    可不知为什么。这青天白日的坐在一起,心里却觉得有些毛毛的。就算跟那男人还隔着张桌子,耳根子却不由自主的慢慢发热。

    呸呸呸,叶秋在发现这种倾向时。就开始极度唾弃自己。

    好歹也是活了两辈子,儿子都这么大一个了,你还脸红个毛线啊?这么清纯的事情不是小女生才会做的吗?

    可。可活了两辈子,叶秋能说自己还是个黄花大姑娘吗?起码心理上她也没经历过某些事啊。

    旁边坐着那样一个帅得人神共愤的家伙。她会脸红,会心跳加速,也是很正常的好吧?

    尤其刚刚不小心,偷偷看了下他的侧脸,叶秋突然发现,这男人的眼睫毛还很长,又浓又黑,半垂着眼睛的时候,在高挺的鼻梁边显得特别好看。

    一点也不娘,反而柔和了他总是板着,而显得冷硬的五官,让人简直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摸。那——

    当然,是不可能的。

    只是,再美好的帅哥,如果让人持续保持高烧不退般的热度的话,也是令人气愤的。

    总之,现在叶秋就觉得自己应该很生气。

    这男人凭什么说来就来?也不打声招呼,还有他那些手下们,就算是带来了伤药,还有拎着油和家用,叶秋也不准备接受他们的好意。

    别以为就陈仁胜一个聪明,之前就有人在老蔡的明示下,扛来一大袋面粉,表示随便叶秋做的什么就好,只要分他一点就行。

    这么一想,叶秋就迅速把那种情窦初开,被帅哥迷得花痴样的小女生心态抛开,端正了一下坐姿。

    正想着清咳两声,顺便送客,男人先开口了,“你,的脸,还疼吗?”

    不过是句最简单的问候,可他怎么说得一字一顿,无比艰难?

    叶秋没好意思转头,所以也没发现男人微红的耳根和不自然的神色。只低低的,跟个小媳妇似的答,“不,不怎么疼了。”

    男人又沉默了。

    静谧的气氛好似又变得不对劲,在察觉脸上又开始发烫时,叶秋再次唾弃自己的不争气,脑子里却没顾得上生气,净想着自己刚刚被问候的脸了。

    突然想到,当被打得最惨时,男人可是见过她这副尊容的。那样的难看,连地瓜都吓哭了,男人会怎么看?

    这么一想,叶秋忽地又没来由的觉得有些灰心。

    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们两个,或许男人对她,是比其他人好一些,只那恐怕是看在她做饭好吃的份上吧?否则,她光论身高,就拍马也赶不上他啊?

    “挺难看的是吧?嗳,长得丑还出来吓人,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了。”叶秋也不知怎么了,心里这么自嘲着,嘴上就说出来了。

    可男人忽地转过脸,定定看着,“你不丑,也不吓人。”

    ※

    某马:初哥初姐第一次谈恋爱看着真捉急,作者君,你快点推倒这二位行不?

    某猪:作者君表示无贿赂,不干。

    某马:那三更有不?

    某猪:这个可以有。翻箱倒柜找出一只还能勉强用用的旧鼠标,暂且顶上了。厚厚,求粉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