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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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影抱着灵位,听着原生态军乐队的演奏,心中突然也豁达了许多,这一点她以前就明白:再多的泪也不能换回妈妈,也许她在天堂听不到儿女的哭泣会难过,但是她可以了无牵挂地长眠了。
道士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袍子在做着清影看不懂的超度,她只觉眼花缭乱,奶奶哭得不时需要坐下来顺顺气,她还算矍铄但是岁月总是无情,背也有些完了,瘦瘦的身子弱不禁风,不过嗓门依旧惊天动地。
老人断断续续的哭声,弥补了灵堂的冷寂,穿白衣的人不多,清影知道是因为妈妈娘家的人都没有出现,这又是孟家遭人诟病的大新闻。
谁都知道李巧云当年是Z市的一个书香门第待字闺中少女,有一个叫孟成功的年轻小伙也不知靠着什么花言巧语将她骗到了家里。
当时李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根本不同意这门婚事,几次三番将上门求亲的孟家人赶出来,闹得Z市那一带人尽皆知:李家看不上农村户口的穷小子。李家人那个叫生气啊,无奈女儿死活要跟孟成功,一气之下就打算不认这个女儿。
李巧云也是个倔脾气,她心甘情愿地嫁到孟家的平房里,一点也不觉得委屈,以为跟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也是可以一辈子的。
李家人也倔,婚礼不出席也算狠心了,一般生米煮成熟饭的大家就睁一眼闭一样,随他们年轻人混呗,但是他们硬是连外孙女,外孙的满月酒都不肯露面。
直到这次女儿葬礼,李家人还是没有一个穿白衣送丧的,李家对孟家的成见不是骗走了妈妈巧云,而是骗子根本没有珍惜她。然而,从小没有外婆外公舅舅概念的清影和清池对他们的缺席也不是那样意外和震惊,只知道为此,村里人对孟家更加指指点点。
孟清影跪在那低矮的坟前,伸手抚摸那上面的名字,李巧云,刻得相当粗糙,人的一生居然就这样仓促地结束。
尤其是像清影妈妈李巧云这样的女子,曾经也是轰动小县的绝代佳人,如花似玉的女子在最美好的年纪,怎么就遇到了饿狼。
村里人常惋惜地:巧云这样好的姑娘怎么就跟了孟家的不出息子孙!生的两个孩子倒是模样儿全像她……省略的话,无非就是担忧这两个孩子会不会选择性遗传不出息这个基因,清影悲剧地发现他们姐弟俩还真的遂了某些人的刻薄诅咒。
不可以,不可以,不能让他们再看不起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清影回头望着那个基因的来源。
那个人人得而鄙视之的不出息子孙——孟成功就在后面走着,低头不语,带着内疚或者其他情绪,总之清影猜不到也懒得猜。
他恶名昭著,大部分村里人耳熟能详的“不孝子,败家子”这样的字眼都是清影的奶奶也就是他妈自己破口大骂出来的,所以人家也跟着背地里说的更理直气壮了些。
清影站起来时眼前一黑,跪得太久了,贫血的她腿更是一软,身后一个怀抱是那样结实,清影单手支着那人的臂膀,低低道谢,却看到让她窒息的侧脸。
干净俊朗的脸,幽深的眸子在黑框眼镜后透着柔和的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勾出一个18岁男子的阳刚与温文尔雅,这个怀抱的温度在清影背后晕开,渗入她的肌肤。
清影仰头看着那深不见底的清潭,映出的是一张久违的笑脸,倾盆大雨趁五月的这场变故,漫天地盖下来,连个闷雷声都没有,直接浇了送葬队伍的人一身湿。
秦朗的眉头一皱,叫道:“小影?”怀里的人睁着空洞涣散的大眼睛,却没有回答他,然后他看到一个凄美的笑。
冷雨湿身,就算是刚才烈日暴晒,此时也难免发抖,可清影觉得阳光洒下来了,铺陈在自己身上。秦朗,就是清影此生的阳光,哪怕只一秒,她都恨不得扑上去小心翼翼地护住,好让寒冷不能侵袭自己。
清影钻在某个被窝,寻找温度,她好像一头贪睡的小猫,抱到手里的都是枕头被子,不肯挪动。
睁眼才发现枕头很不舒服地斜靠在自己床头,尴尬地看着自己,清影的心停止了跳动:秦朗居然能靠自己这么近,这是18岁高中生和15岁初中生还有的节奏?
清影还记得那天重见秦朗时,是在阳光和煦的午后,她路过星巴克的落地窗,看到那个清俊侧脸,握着笔记本的手还是那样白皙,骨节分明,上面血管都清晰可见。
清影推着的外卖车子不由地停住了,她也知道自己穿着劣质搞笑的制服,淌满汗水的干瘪身子,落难一样站在透明的一尘不染的玻璃外,静静地凝望神一般的男子,这个姿势有多蠢,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地看着他。
突然清影就明白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概念,原来薄薄的玻璃隔着的可以是两个全完不同的世界。
黑色细框眼镜后面是一双幽深的眼眸,透着温和的光,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瓣,白色衬衣烫的那样熨帖他完美的脖子,喉结微微凸起,那样性感。
直到秦朗注意到身边的自己几乎流口水,隔着玻璃轻敲换回她的神智,清影差点落荒而逃,她怎么可以被他看到自己在送外卖。清影第一次恨玻璃是透明的,却又不完全恨。
没想到几天后秦朗居然找到清影的工作地点,说来也不难,因为那样的西式快餐店很醒目,而员工清一色是红黄相间的工作服,戴一顶搞笑的小红帽。清影从帽檐下偷看秦朗,他笑得眉眼弯弯:“你逃得过一时,逃得过一辈子,我可是律师,随时能让法院传唤你!”
清影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她不知道律师什么时候改行满大街找人了,但是秦大律师从国外回来,大费周章地寻找一个打工小妹,还是让她倍感荣幸,甚至连店长看她的眼神都多了些意味深长。
毕竟是那样惹眼的男子,笔挺的西装,优雅地进门,声音像在法**一样威严又带着亲切:“我找孟清影,麻烦帮我叫一下。”简直让人无法说不。
也是那个午后,清影和阔别九年的秦朗再次促膝而谈,喝着冰可乐,嚼着薯条,他说他在国外的生活趣事,她说她依旧那样没钱没固定工作没男友。
清影觉得自己要有桃花运了,初恋就这样回来找自己了,还绕了个太平洋大西洋的。
桃花都快开到自己鼻子底下了,清影有预感自己要逆袭了,成为秦律师身边的最后一个女人,说不定是第一个呢!
谁会想到这竟然是回国后的第一次重逢,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医院那一次,清影的属性是尸体,所以她抵触那次的诀别。
“叶总,走吧!”几个人依次出去,秦朗在清影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清影却不能再回握了。这就是孟清影和秦朗的结局,生死分离,阴阳两隔。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清影可以重来一次,因此她看到秦朗正低头看着自己,眼里眉间全是关切,她鼓起勇气狠狠地握住他修长的手指,完成了蓄谋已久的含情脉脉。
“小影,我该走了,你自己保重,别太伤心了……”秦朗紧张地缩回手,脸居然红了,清影意识到自己太直接了,毕竟人家才18岁,当下就有猥亵幼儿的羞耻感,也就顺势放他离开。
“小影……”秦朗站起来已经有180了,笔挺的身子将阴影投在清影仰着的脸上,她想坐起来下床送他,可他又挨着床沿下来:“你刚才昏了过去,要好好休息,别想那么多……”
清影当然知道自己昏了过去,而且目测还趁机揩了不少秦朗的油,搞得人家现在巴不得马上逃跑,于是乖巧地点点头,秦朗能来参加妈妈的葬礼,都是皇帝临幸某处一样让人诚惶诚恐,不仅清影这样觉得,在场所有的人都有种感觉。
因此,秦朗在众人注视下抱起清影从公墓回到简陋的平房,这情景像极了皇帝微服私访遇到民间女子,然后不顾龙体安危,上演动人悱恻的英雄救美,最后会成为才子美人的经典桥段。
秦朗为什么会出现在清影的身后,她至今没有明白,但是她还是很庆幸这一生他还是如期出现在自己生命里,不早不晚,刚刚好。
清影抱着灵位,听着原生态军乐队的演奏,心中突然也豁达了许多,这一点她以前就明白:再多的泪也不能换回妈妈,也许她在天堂听不到儿女的哭泣会难过,但是她可以了无牵挂地长眠了。
道士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袍子在做着清影看不懂的超度,她只觉眼花缭乱,奶奶哭得不时需要坐下来顺顺气,她还算矍铄但是岁月总是无情,背也有些完了,瘦瘦的身子弱不禁风,不过嗓门依旧惊天动地。
老人断断续续的哭声,弥补了灵堂的冷寂,穿白衣的人不多,清影知道是因为妈妈娘家的人都没有出现,这又是孟家遭人诟病的大新闻。
谁都知道李巧云当年是Z市的一个书香门第待字闺中少女,有一个叫孟成功的年轻小伙也不知靠着什么花言巧语将她骗到了家里。
当时李家也算有头有脸的人家,根本不同意这门婚事,几次三番将上门求亲的孟家人赶出来,闹得Z市那一带人尽皆知:李家看不上农村户口的穷小子。李家人那个叫生气啊,无奈女儿死活要跟孟成功,一气之下就打算不认这个女儿。
李巧云也是个倔脾气,她心甘情愿地嫁到孟家的平房里,一点也不觉得委屈,以为跟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也是可以一辈子的。
李家人也倔,婚礼不出席也算狠心了,一般生米煮成熟饭的大家就睁一眼闭一样,随他们年轻人混呗,但是他们硬是连外孙女,外孙的满月酒都不肯露面。
直到这次女儿葬礼,李家人还是没有一个穿白衣送丧的,李家对孟家的成见不是骗走了妈妈巧云,而是骗子根本没有珍惜她。然而,从小没有外婆外公舅舅概念的清影和清池对他们的缺席也不是那样意外和震惊,只知道为此,村里人对孟家更加指指点点。
孟清影跪在那低矮的坟前,伸手抚摸那上面的名字,李巧云,刻得相当粗糙,人的一生居然就这样仓促地结束。
尤其是像清影妈妈李巧云这样的女子,曾经也是轰动小县的绝代佳人,如花似玉的女子在最美好的年纪,怎么就遇到了饿狼。
村里人常惋惜地:巧云这样好的姑娘怎么就跟了孟家的不出息子孙!生的两个孩子倒是模样儿全像她……省略的话,无非就是担忧这两个孩子会不会选择性遗传不出息这个基因,清影悲剧地发现他们姐弟俩还真的遂了某些人的刻薄诅咒。
不可以,不可以,不能让他们再看不起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清影回头望着那个基因的来源。
那个人人得而鄙视之的不出息子孙——孟成功就在后面走着,低头不语,带着内疚或者其他情绪,总之清影猜不到也懒得猜。
他恶名昭著,大部分村里人耳熟能详的“不孝子,败家子”这样的字眼都是清影的奶奶也就是他妈自己破口大骂出来的,所以人家也跟着背地里说的更理直气壮了些。
清影站起来时眼前一黑,跪得太久了,贫血的她腿更是一软,身后一个怀抱是那样结实,清影单手支着那人的臂膀,低低道谢,却看到让她窒息的侧脸。
干净俊朗的脸,幽深的眸子在黑框眼镜后透着柔和的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勾出一个18岁男子的阳刚与温文尔雅,这个怀抱的温度在清影背后晕开,渗入她的肌肤。
清影仰头看着那深不见底的清潭,映出的是一张久违的笑脸,倾盆大雨趁五月的这场变故,漫天地盖下来,连个闷雷声都没有,直接浇了送葬队伍的人一身湿。
秦朗的眉头一皱,叫道:“小影?”怀里的人睁着空洞涣散的大眼睛,却没有回答他,然后他看到一个凄美的笑。
冷雨湿身,就算是刚才烈日暴晒,此时也难免发抖,可清影觉得阳光洒下来了,铺陈在自己身上。秦朗,就是清影此生的阳光,哪怕只一秒,她都恨不得扑上去小心翼翼地护住,好让寒冷不能侵袭自己。
清影钻在某个被窝,寻找温度,她好像一头贪睡的小猫,抱到手里的都是枕头被子,不肯挪动。
睁眼才发现枕头很不舒服地斜靠在自己床头,尴尬地看着自己,清影的心停止了跳动:秦朗居然能靠自己这么近,这是18岁高中生和15岁初中生还有的节奏?
清影还记得那天重见秦朗时,是在阳光和煦的午后,她路过星巴克的落地窗,看到那个清俊侧脸,握着笔记本的手还是那样白皙,骨节分明,上面血管都清晰可见。
清影推着的外卖车子不由地停住了,她也知道自己穿着劣质搞笑的制服,淌满汗水的干瘪身子,落难一样站在透明的一尘不染的玻璃外,静静地凝望神一般的男子,这个姿势有多蠢,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住地看着他。
突然清影就明白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概念,原来薄薄的玻璃隔着的可以是两个全完不同的世界。
黑色细框眼镜后面是一双幽深的眼眸,透着温和的光,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瓣,白色衬衣烫的那样熨帖他完美的脖子,喉结微微凸起,那样性感。
直到秦朗注意到身边的自己几乎流口水,隔着玻璃轻敲换回她的神智,清影差点落荒而逃,她怎么可以被他看到自己在送外卖。清影第一次恨玻璃是透明的,却又不完全恨。
没想到几天后秦朗居然找到清影的工作地点,说来也不难,因为那样的西式快餐店很醒目,而员工清一色是红黄相间的工作服,戴一顶搞笑的小红帽。清影从帽檐下偷看秦朗,他笑得眉眼弯弯:“你逃得过一时,逃得过一辈子,我可是律师,随时能让法院传唤你!”
清影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她不知道律师什么时候改行满大街找人了,但是秦大律师从国外回来,大费周章地寻找一个打工小妹,还是让她倍感荣幸,甚至连店长看她的眼神都多了些意味深长。
毕竟是那样惹眼的男子,笔挺的西装,优雅地进门,声音像在法**一样威严又带着亲切:“我找孟清影,麻烦帮我叫一下。”简直让人无法说不。
也是那个午后,清影和阔别九年的秦朗再次促膝而谈,喝着冰可乐,嚼着薯条,他说他在国外的生活趣事,她说她依旧那样没钱没固定工作没男友。
清影觉得自己要有桃花运了,初恋就这样回来找自己了,还绕了个太平洋大西洋的。
桃花都快开到自己鼻子底下了,清影有预感自己要逆袭了,成为秦律师身边的最后一个女人,说不定是第一个呢!
谁会想到这竟然是回国后的第一次重逢,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医院那一次,清影的属性是尸体,所以她抵触那次的诀别。
“叶总,走吧!”几个人依次出去,秦朗在清影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清影却不能再回握了。这就是孟清影和秦朗的结局,生死分离,阴阳两隔。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清影可以重来一次,因此她看到秦朗正低头看着自己,眼里眉间全是关切,她鼓起勇气狠狠地握住他修长的手指,完成了蓄谋已久的含情脉脉。
“小影,我该走了,你自己保重,别太伤心了……”秦朗紧张地缩回手,脸居然红了,清影意识到自己太直接了,毕竟人家才18岁,当下就有猥亵幼儿的羞耻感,也就顺势放他离开。
“小影……”秦朗站起来已经有180了,笔挺的身子将阴影投在清影仰着的脸上,她想坐起来下床送他,可他又挨着床沿下来:“你刚才昏了过去,要好好休息,别想那么多……”
清影当然知道自己昏了过去,而且目测还趁机揩了不少秦朗的油,搞得人家现在巴不得马上逃跑,于是乖巧地点点头,秦朗能来参加妈妈的葬礼,都是皇帝临幸某处一样让人诚惶诚恐,不仅清影这样觉得,在场所有的人都有种感觉。
因此,秦朗在众人注视下抱起清影从公墓回到简陋的平房,这情景像极了皇帝微服私访遇到民间女子,然后不顾龙体安危,上演动人悱恻的英雄救美,最后会成为才子美人的经典桥段。
秦朗为什么会出现在清影的身后,她至今没有明白,但是她还是很庆幸这一生他还是如期出现在自己生命里,不早不晚,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