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回京,野狼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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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悠南三人在朱立熊飞的带领下,又在狮虎山游玩了三天,之后不顾朱立的强势挽留,执意要离开龙头寨返回京城。
朱立没办法,但就这么让她们离开他又感觉恩情没报,于是带着熊飞和二十个弟兄,死缠烂打地要跟她们回去,要待在夏悠南身边随时效劳。
夏悠南推脱不掉,只好应允下来。
等待朱立将狮虎山的大小事宜安排妥当,一队人便乘上马车驶离了龙头寨。
一个天晴气爽的好天气,崎岖不平的山路上,二十余人骑跨高头大马在前方开路,一辆马车在后方平稳缓慢地行驶。
宽敞的马车里,朱立小媳妇一样地喋喋不休,“大当家的,不是我说你,那京城有什么好的?规矩律法一大堆,一点都不自在。
“我们在这山间林中逍遥度日它不香吗?你非要回去作甚?”
夏悠南叹声气,无奈道:“朱立说的是,我其实也比较喜欢闲云野鹤的生活。
“可我的远儿不是池中之物,他是做大事的人,京城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我不能为了自己快活委屈了他。”
说实话自己倒真想留在狮虎山,当一个潇洒快活的土匪头子。可她不能不管远儿啊,自己将他撞成傻子,哪能丢下他自己享乐?
陆修远心中一动,伸手搂住夏悠南的肩膀,往自己怀里揽了揽。
丫头确实是重情重义,自己一定不会辜负她。
朱立撇撇嘴,瞅了一眼陆修远,闷闷道:“可他是傻子啊,能干什么大事?”
夏悠南笑笑,脑袋轻靠在陆修远肩膀上,落寞道:“不管怎么样,我会想办法把他治好。
“有一天他的脑子好了,恢复正常了,不再需要我了,我就……离开他,跟你们回龙头寨,当一辈子的快活土匪。”
“嗯?”陆修远心内一惊,一把将她抱起放进怀里紧紧搂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娘子胡说八道,远儿永远都需要你,你要是敢离开远儿,远儿就……就不活了!”
这臭女人,原来当龙头寨大当家的还有这个打算,竟是准备以后离开自己好有个去处。
该死,早知道就阻止她了,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放她离开!永远,不可能!
夏悠南想着以后只觉得莫名伤感,抬手捏捏陆修远高挺的鼻子,叹道:“傻远儿,你还没恢复记忆,你怎么知道恢复记忆后还需要娘子呀?
“要是你不要我了,我该去哪儿?我……没有家呀。”
陆修远心尖一颤,拥着她没再说话。
是啊,叶诗晴和叶百江都走到父女残杀的地步了,若是离开自己,她……无处可去了,她没有家了。
他绝对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只要他还活着,她就是他王府的女主人,他就是她的家。
朱立点点头,表示理解,“大当家的重情重义,这也正是兄弟们佩服你的地方。
“那好,既然大当家的有想法,那我们就听大当家的,从今后你走到哪儿我朱立跟到哪儿,誓死保卫大当家。”
夏悠南感动万分,自古以来,土匪都是“义”字当先,这点在龙头寨更是表现得尤为突出。
自己其实也没干什么,就让他们对自己这么忠心耿耿,倒真是自己的福分了。
“吁——”忽听车外传来勒马声,几人所乘坐的马车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夏悠南不明所以。
朱立转身将头探出窗外,朝车前面的熊飞喊道:“老二,怎么回事?这马上就要到山下了,你不会反悔了吧?”
前方的熊飞翻身下马,走到车窗前回应,“大哥这是什么话?大丈夫一言九鼎,说出的话哪有反悔的道理?我之所以停马,是因为前面出了状况。
“一头受伤的母狼带着一只小狼挡住了我们的去路,也不知道所为何故,怎么办?”
“哦?”朱立惊呼,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这山里的狼向来凶狠残暴,不屑与人类接触,弟兄们平时打猎也是小心着不敢冒犯它们。
只因野狼灵性高,报复心强,又是群居动物,一旦招惹上它们,免不了一顿麻烦。
所以这么久,他们和狼都是维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和平状态,这怎么忽然有狼敢挡他们的马车?意欲何为?
夏悠南倒是来了兴致,高兴地起身下车,“野狼挡路?还有这种稀罕事儿?我在山里生活了十八年都没见过,可得去好好见识见识。”
在山里生活十八年?陆修远听闻此言惊讶万分。
暗想这叶诗晴果然有秘密,据调查,相府二小姐从出生就没有离开过京城,一直都在叶百江身边,怎么可能在山里生活了十八年?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夏悠南就已经跳下了马车,兴致勃勃地往前面跑去,朱立和禅恩也立马跟上。
“大当家的。”前方土匪们打着招呼,恭恭敬敬地让开一条路,让她通过。
来到最前方,夏悠南看着眼前的景象,也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果然如熊飞所说,路中间站着两匹银灰色的野狼。
野狼一大一小,大的那只巨大无比,身长竟约两米有余,身高约在九十公分。
它的耳朵竖立不曲,双眼即使在白天,都好似泛着幽幽的绿光,看起来充满了阴鸷的煞气,格外渗人。
它有着一身银亮的皮毛,尽管已经灰尘仆仆,却还能看出它的柔顺,是那种任何猎人都愿意得到的皮毛。
这匹狼受了重伤,后面的蹄子少了一大块皮,露出血淋淋的肉,殷红的血液正在一滴滴往下落。
它的脖子也好像有个血窟窿,鲜血将周围脖子周围的皮毛染红一大片。
它身边的是一只幼崽小狼,可能刚出生不久,看起来就和小型泰迪那般。
小小的,瘦瘦的,眼睛里没有母狼那嗜血的感觉,倒是有几分不谙世事的懵懂感。
小家伙似是感觉到母亲受伤了,乖乖地现在母狼身边,伸出舌头一下下舔舐着母狼后腿上的伤口,口中不时发出“唧唧”的声音。
夏悠南愣愣地看着它们,朝一旁问道:“朱立,你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吗?它们好像对我们没有敌意。”
朱立定定地看着眼前的“母子”,沉默一会儿,猜测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看这狼的样子,十有八九是只狼王。”
“狼王?”夏悠南惊叹。
仿佛在验证他的猜测,那母狼忽然高高扬起脖子,朝天嗷吠起来。
“嗷~呜——”
凄凉悲怆的叫声响彻山林,听得人头皮发麻,惊起大片飞鸟翱翔天空。
夏悠南三人在朱立熊飞的带领下,又在狮虎山游玩了三天,之后不顾朱立的强势挽留,执意要离开龙头寨返回京城。
朱立没办法,但就这么让她们离开他又感觉恩情没报,于是带着熊飞和二十个弟兄,死缠烂打地要跟她们回去,要待在夏悠南身边随时效劳。
夏悠南推脱不掉,只好应允下来。
等待朱立将狮虎山的大小事宜安排妥当,一队人便乘上马车驶离了龙头寨。
一个天晴气爽的好天气,崎岖不平的山路上,二十余人骑跨高头大马在前方开路,一辆马车在后方平稳缓慢地行驶。
宽敞的马车里,朱立小媳妇一样地喋喋不休,“大当家的,不是我说你,那京城有什么好的?规矩律法一大堆,一点都不自在。
“我们在这山间林中逍遥度日它不香吗?你非要回去作甚?”
夏悠南叹声气,无奈道:“朱立说的是,我其实也比较喜欢闲云野鹤的生活。
“可我的远儿不是池中之物,他是做大事的人,京城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我不能为了自己快活委屈了他。”
说实话自己倒真想留在狮虎山,当一个潇洒快活的土匪头子。可她不能不管远儿啊,自己将他撞成傻子,哪能丢下他自己享乐?
陆修远心中一动,伸手搂住夏悠南的肩膀,往自己怀里揽了揽。
丫头确实是重情重义,自己一定不会辜负她。
朱立撇撇嘴,瞅了一眼陆修远,闷闷道:“可他是傻子啊,能干什么大事?”
夏悠南笑笑,脑袋轻靠在陆修远肩膀上,落寞道:“不管怎么样,我会想办法把他治好。
“有一天他的脑子好了,恢复正常了,不再需要我了,我就……离开他,跟你们回龙头寨,当一辈子的快活土匪。”
“嗯?”陆修远心内一惊,一把将她抱起放进怀里紧紧搂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娘子胡说八道,远儿永远都需要你,你要是敢离开远儿,远儿就……就不活了!”
这臭女人,原来当龙头寨大当家的还有这个打算,竟是准备以后离开自己好有个去处。
该死,早知道就阻止她了,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放她离开!永远,不可能!
夏悠南想着以后只觉得莫名伤感,抬手捏捏陆修远高挺的鼻子,叹道:“傻远儿,你还没恢复记忆,你怎么知道恢复记忆后还需要娘子呀?
“要是你不要我了,我该去哪儿?我……没有家呀。”
陆修远心尖一颤,拥着她没再说话。
是啊,叶诗晴和叶百江都走到父女残杀的地步了,若是离开自己,她……无处可去了,她没有家了。
他绝对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只要他还活着,她就是他王府的女主人,他就是她的家。
朱立点点头,表示理解,“大当家的重情重义,这也正是兄弟们佩服你的地方。
“那好,既然大当家的有想法,那我们就听大当家的,从今后你走到哪儿我朱立跟到哪儿,誓死保卫大当家。”
夏悠南感动万分,自古以来,土匪都是“义”字当先,这点在龙头寨更是表现得尤为突出。
自己其实也没干什么,就让他们对自己这么忠心耿耿,倒真是自己的福分了。
“吁——”忽听车外传来勒马声,几人所乘坐的马车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夏悠南不明所以。
朱立转身将头探出窗外,朝车前面的熊飞喊道:“老二,怎么回事?这马上就要到山下了,你不会反悔了吧?”
前方的熊飞翻身下马,走到车窗前回应,“大哥这是什么话?大丈夫一言九鼎,说出的话哪有反悔的道理?我之所以停马,是因为前面出了状况。
“一头受伤的母狼带着一只小狼挡住了我们的去路,也不知道所为何故,怎么办?”
“哦?”朱立惊呼,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这山里的狼向来凶狠残暴,不屑与人类接触,弟兄们平时打猎也是小心着不敢冒犯它们。
只因野狼灵性高,报复心强,又是群居动物,一旦招惹上它们,免不了一顿麻烦。
所以这么久,他们和狼都是维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和平状态,这怎么忽然有狼敢挡他们的马车?意欲何为?
夏悠南倒是来了兴致,高兴地起身下车,“野狼挡路?还有这种稀罕事儿?我在山里生活了十八年都没见过,可得去好好见识见识。”
在山里生活十八年?陆修远听闻此言惊讶万分。
暗想这叶诗晴果然有秘密,据调查,相府二小姐从出生就没有离开过京城,一直都在叶百江身边,怎么可能在山里生活了十八年?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夏悠南就已经跳下了马车,兴致勃勃地往前面跑去,朱立和禅恩也立马跟上。
“大当家的。”前方土匪们打着招呼,恭恭敬敬地让开一条路,让她通过。
来到最前方,夏悠南看着眼前的景象,也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果然如熊飞所说,路中间站着两匹银灰色的野狼。
野狼一大一小,大的那只巨大无比,身长竟约两米有余,身高约在九十公分。
它的耳朵竖立不曲,双眼即使在白天,都好似泛着幽幽的绿光,看起来充满了阴鸷的煞气,格外渗人。
它有着一身银亮的皮毛,尽管已经灰尘仆仆,却还能看出它的柔顺,是那种任何猎人都愿意得到的皮毛。
这匹狼受了重伤,后面的蹄子少了一大块皮,露出血淋淋的肉,殷红的血液正在一滴滴往下落。
它的脖子也好像有个血窟窿,鲜血将周围脖子周围的皮毛染红一大片。
它身边的是一只幼崽小狼,可能刚出生不久,看起来就和小型泰迪那般。
小小的,瘦瘦的,眼睛里没有母狼那嗜血的感觉,倒是有几分不谙世事的懵懂感。
小家伙似是感觉到母亲受伤了,乖乖地现在母狼身边,伸出舌头一下下舔舐着母狼后腿上的伤口,口中不时发出“唧唧”的声音。
夏悠南愣愣地看着它们,朝一旁问道:“朱立,你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吗?它们好像对我们没有敌意。”
朱立定定地看着眼前的“母子”,沉默一会儿,猜测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看这狼的样子,十有八九是只狼王。”
“狼王?”夏悠南惊叹。
仿佛在验证他的猜测,那母狼忽然高高扬起脖子,朝天嗷吠起来。
“嗷~呜——”
凄凉悲怆的叫声响彻山林,听得人头皮发麻,惊起大片飞鸟翱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