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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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第一次拿出这块断骨参悟的时候,还有些震惊,因为这是一块狴犴的骨,记载了它们的传承术,为雷霆之法。
到了现在他已经能略微使用这种灵术了,释放出电弧,威力不俗,只需要一击,就能将一人合抱的古木劈开。
“道友灵文造诣很高,比我族的所谓天才不知强出多少。”楚月明眸中有异色闪过,赞叹说道。
“我知道自己水平,比起月姑娘差远了,算不得什么。”方浩说道。
十日后,一处密林中。
“刺啦”一道电弧劈出,随即是一阵焦糊味。
独角麟马“咣”的倒地,浑身抽搐,口中白沫不断,显然是被电的不行了,再来一下绝对会断气。
“还不屈服,让你当坐骑居然不愿意,一般凶兽我还不愿驯服呢。”方浩大咧咧说着,很是傲气。
楚月在一边看着无言,这些凶兽真是命苦,居然会遇到这样一个少年魔王,骄傲自大不说,驯服凶兽的手段也实在蛮横。
最终,这头独角麟马还是屈服了,成为了方浩的坐骑,无奈,形势比人强,只要它一缓过来,迎面就是一道电弧,它怎能不伏地认输。
之后,楚月也找到了一匹独角麟马,不过她的手段就温和多了,虽然同样是把麟马擒住,但之后则不同,她以丹药利诱,让麟马安心为之驱策。
有了独角麟马代步,他们的速度就快多了,这种凶兽虽然实力不强,但速度却很快,全力奔行之下,可日行万里。
半个月后……
太古山岳高耸入云,群山万壑,怪石嶙峋,一处山崖断涧,有瀑布流泉倒挂,水流清澈无比,能一眼看到底。
在凶禽恶兽中间穿行,三人都十分紧张,时刻防备着突然袭来的祸事。因为战伐太多,他们都快成为野人了,身上血迹斑斑,衣服也到处都是破损,简直不能看。
就连小侍女,身上的衣服都没有一块好布了,因为斗战频繁,方浩受伤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她身上布料自然要用来包扎、止血。
好在修士生命力强,只要止住血,很快就能自愈,并不需要什么伤药。
修为最强的楚月同样很狼狈,本来身姿绝世,十分出尘,但经过数十日的拼杀,那种气质早已经不见了。
而且,她的白衣褶裙也出了好几个窟窿,露出大片莹白皮肤,十分光滑与细嫩,好似一块璞玉。
虽然在大荒中结伴而行,十分艰险,算是共患难。但每当方浩眼神扫过那些破损部位时,她还是不自然,显得很尴尬。
“带上一些水,继续赶路。那头没毛怪鸟离我们不远,很快就会追上。”方浩很郑重,让楚月抓紧时间,快点取水。
“好”楚月点头,动作也快起来,素手轻摇,拿出一件葫芦形状的灵宝,往里面装水。
斤斤在一旁整理包袱,她看着满包袱的凶兽内丹,喜不自禁,这些天收获太多了,抵得上他们以前所有的收成。
她已经开始幻想,出了大荒,到那些雄城的生活了,可以肆意的生活,不用再为银钱发愁。
“唊”
凶禽来的很快,斤斤的凶兽内丹还未数完呢,它就俯冲了下来,一双眸子通红,如同天上的血月,十分可怖。
它铁翅拍击,张开大喙,吐出霞光,十分的绚烂与美丽,那是符文化作的光雾,最是可怕,能将千斤巨石腐蚀成碎渣。
一行人自然快速逃离,方浩一下子就将斤斤抓到独角麟马的背上,然后任由麟马发疯似得狂奔。
直到他们闯入了另一头强大凶兽的领地,天空中的凶禽才停止追杀,对着长空嘶鸣一声,破空而去。
此后,他们又遇到不少凶险,其中有一头太古莽牛,十分的凶残蛮横,对他们穷追不舍,追杀了足够上万里,连麟马都吐白沫了,对方才停下。
一路不知穿行了多少万里,苍茫大山翻越了一座又一座,遇到的危险不计其数,就连凶兽都斩杀了上百头。
其中最危险的一次,他们经历激战后,找到一个山窟,想去休息,结果突然窜出一条巨蟒,措不及防下将两人都咬成重伤。
他们好不容易联手将巨蟒杀死后,然后陷入昏迷。那几天全都是靠小侍女照顾,出去采集野果与生菜,勉强过活。
等到楚月醒来时,她虚弱的从荷包里取出两枚丹药,与方浩分别服下,然后又在山窟里休养了三天,才再次上路。
有了这一次遭遇,方浩变得更加谨慎,选择休息地时,一再观察,搞得气氛都凝重了不少。
清晨,鸟鸣啾啾,万物复苏,一片生机勃勃景象。
离开天罗城一个月了,他们在莽荒中行走了几十万里,虽然心中有数,要不了多久就能走出大荒,但不知确切时间的日子实在难熬。
好在有独角麟马代步,赶路并不是很疲惫,只有遇到凶兽时,才是他们真正消耗体力的时候。
午时,一股青烟袅袅,飘荡在古木丛林中,十分显眼。
“那是一个部落,我们到大荒边缘了。”方浩精神一振,感觉浑身充满了动力。辛苦了这么多天,终于看到希望了。
斤斤也有些兴奋,她用小手搭起凉棚,微眯着柳叶眼,想把那缕清烟看的更真切些。
楚月神色如常,看上去很镇定,仿佛无喜无悲,只是眉间不经意蹙了一下,她的衣裙窟窿太多了,看上去有些不雅,这让她有些不舒服。
至于方浩和斤斤,就没有这种问题,有斤斤在,衣服自然不成问题,虽然兽皮衣裳做的有点粗糙,但好歹穿着舒服,方浩还是很满意的。
等到方浩一行人走进那个村落的时候,一群半大的毛头小子好奇的围了上来,他们眼神一直停留楚月身上,不断的向这位仙女姐姐问东问西。
好在一位魁梧的中年壮汉过来解围,喝退了那群皮孩子,并将他们带到本族长老面前。
“老族长,这里离外面还有多少路。”方浩很直接,开门见山,向老人询问。
“距离荒城有三万里。”老族长很和善,慈眉善目,告诉他们大荒中很凶险,不要乱闯,可以等到旬日,与部落中的勇士同行。
那个时候是一个月一次的补给,部落会选出最强大的几个男人,去大城交换村落中需要的盐块、布料。
当他第一次拿出这块断骨参悟的时候,还有些震惊,因为这是一块狴犴的骨,记载了它们的传承术,为雷霆之法。
到了现在他已经能略微使用这种灵术了,释放出电弧,威力不俗,只需要一击,就能将一人合抱的古木劈开。
“道友灵文造诣很高,比我族的所谓天才不知强出多少。”楚月明眸中有异色闪过,赞叹说道。
“我知道自己水平,比起月姑娘差远了,算不得什么。”方浩说道。
十日后,一处密林中。
“刺啦”一道电弧劈出,随即是一阵焦糊味。
独角麟马“咣”的倒地,浑身抽搐,口中白沫不断,显然是被电的不行了,再来一下绝对会断气。
“还不屈服,让你当坐骑居然不愿意,一般凶兽我还不愿驯服呢。”方浩大咧咧说着,很是傲气。
楚月在一边看着无言,这些凶兽真是命苦,居然会遇到这样一个少年魔王,骄傲自大不说,驯服凶兽的手段也实在蛮横。
最终,这头独角麟马还是屈服了,成为了方浩的坐骑,无奈,形势比人强,只要它一缓过来,迎面就是一道电弧,它怎能不伏地认输。
之后,楚月也找到了一匹独角麟马,不过她的手段就温和多了,虽然同样是把麟马擒住,但之后则不同,她以丹药利诱,让麟马安心为之驱策。
有了独角麟马代步,他们的速度就快多了,这种凶兽虽然实力不强,但速度却很快,全力奔行之下,可日行万里。
半个月后……
太古山岳高耸入云,群山万壑,怪石嶙峋,一处山崖断涧,有瀑布流泉倒挂,水流清澈无比,能一眼看到底。
在凶禽恶兽中间穿行,三人都十分紧张,时刻防备着突然袭来的祸事。因为战伐太多,他们都快成为野人了,身上血迹斑斑,衣服也到处都是破损,简直不能看。
就连小侍女,身上的衣服都没有一块好布了,因为斗战频繁,方浩受伤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她身上布料自然要用来包扎、止血。
好在修士生命力强,只要止住血,很快就能自愈,并不需要什么伤药。
修为最强的楚月同样很狼狈,本来身姿绝世,十分出尘,但经过数十日的拼杀,那种气质早已经不见了。
而且,她的白衣褶裙也出了好几个窟窿,露出大片莹白皮肤,十分光滑与细嫩,好似一块璞玉。
虽然在大荒中结伴而行,十分艰险,算是共患难。但每当方浩眼神扫过那些破损部位时,她还是不自然,显得很尴尬。
“带上一些水,继续赶路。那头没毛怪鸟离我们不远,很快就会追上。”方浩很郑重,让楚月抓紧时间,快点取水。
“好”楚月点头,动作也快起来,素手轻摇,拿出一件葫芦形状的灵宝,往里面装水。
斤斤在一旁整理包袱,她看着满包袱的凶兽内丹,喜不自禁,这些天收获太多了,抵得上他们以前所有的收成。
她已经开始幻想,出了大荒,到那些雄城的生活了,可以肆意的生活,不用再为银钱发愁。
“唊”
凶禽来的很快,斤斤的凶兽内丹还未数完呢,它就俯冲了下来,一双眸子通红,如同天上的血月,十分可怖。
它铁翅拍击,张开大喙,吐出霞光,十分的绚烂与美丽,那是符文化作的光雾,最是可怕,能将千斤巨石腐蚀成碎渣。
一行人自然快速逃离,方浩一下子就将斤斤抓到独角麟马的背上,然后任由麟马发疯似得狂奔。
直到他们闯入了另一头强大凶兽的领地,天空中的凶禽才停止追杀,对着长空嘶鸣一声,破空而去。
此后,他们又遇到不少凶险,其中有一头太古莽牛,十分的凶残蛮横,对他们穷追不舍,追杀了足够上万里,连麟马都吐白沫了,对方才停下。
一路不知穿行了多少万里,苍茫大山翻越了一座又一座,遇到的危险不计其数,就连凶兽都斩杀了上百头。
其中最危险的一次,他们经历激战后,找到一个山窟,想去休息,结果突然窜出一条巨蟒,措不及防下将两人都咬成重伤。
他们好不容易联手将巨蟒杀死后,然后陷入昏迷。那几天全都是靠小侍女照顾,出去采集野果与生菜,勉强过活。
等到楚月醒来时,她虚弱的从荷包里取出两枚丹药,与方浩分别服下,然后又在山窟里休养了三天,才再次上路。
有了这一次遭遇,方浩变得更加谨慎,选择休息地时,一再观察,搞得气氛都凝重了不少。
清晨,鸟鸣啾啾,万物复苏,一片生机勃勃景象。
离开天罗城一个月了,他们在莽荒中行走了几十万里,虽然心中有数,要不了多久就能走出大荒,但不知确切时间的日子实在难熬。
好在有独角麟马代步,赶路并不是很疲惫,只有遇到凶兽时,才是他们真正消耗体力的时候。
午时,一股青烟袅袅,飘荡在古木丛林中,十分显眼。
“那是一个部落,我们到大荒边缘了。”方浩精神一振,感觉浑身充满了动力。辛苦了这么多天,终于看到希望了。
斤斤也有些兴奋,她用小手搭起凉棚,微眯着柳叶眼,想把那缕清烟看的更真切些。
楚月神色如常,看上去很镇定,仿佛无喜无悲,只是眉间不经意蹙了一下,她的衣裙窟窿太多了,看上去有些不雅,这让她有些不舒服。
至于方浩和斤斤,就没有这种问题,有斤斤在,衣服自然不成问题,虽然兽皮衣裳做的有点粗糙,但好歹穿着舒服,方浩还是很满意的。
等到方浩一行人走进那个村落的时候,一群半大的毛头小子好奇的围了上来,他们眼神一直停留楚月身上,不断的向这位仙女姐姐问东问西。
好在一位魁梧的中年壮汉过来解围,喝退了那群皮孩子,并将他们带到本族长老面前。
“老族长,这里离外面还有多少路。”方浩很直接,开门见山,向老人询问。
“距离荒城有三万里。”老族长很和善,慈眉善目,告诉他们大荒中很凶险,不要乱闯,可以等到旬日,与部落中的勇士同行。
那个时候是一个月一次的补给,部落会选出最强大的几个男人,去大城交换村落中需要的盐块、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