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所谓主角就一定要教训纨绔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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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狗腿,陆希也没有期待这些家伙能是多精悍的壮汉,他们一个个都穿戴整齐精致,但眉目之间却总透一种猥琐和低贱的感觉。就像是一群穿着华美衣服的,哦,对了,地精。
这种个头矮小,品貌低劣的生物,主要分布在东部大荒原和地下世界中。无论是兽人还是卓尔部族,都捕获了大量的地精作为奴隶。
地精的个体力量很低,估计连骷髅兵都打不过,但他们却拥有蟑螂般顽强的生命力和繁殖能力,甚至靠着一点点发臭的污水和虫卵腐肉就能生存下来,并繁衍出一个群落。
他们胆小如鼠,(甚至兽人贵族们干脆称呼其为鼠族),世界各地都经常上演十几个地精被一个人类武士追的抱头鼠窜的事例。不过,如果地精的数量一旦加大,对敌人呈压倒性的兵力优势时,他们又能爆发出不知隐藏在基因那里的暴力和残虐的力量。
从这个道理上讲,权贵们的狗腿和街边的小混混,似乎和地精也没多少区别。
当然,既然已经有了狗腿,那总得再出来点纨绔子弟才比较符合场景。
很快的,狗腿子们散开了一条路,一个披着华丽海蓝色上衣和紫色绸制披风的年轻男子慢吞吞地踱了出来。
在万恶的封建社会,所谓的纨绔子弟必然有着以下几个特征:
1.出生高贵,所谓看血统就和一般的死老百姓不一样。
2.带着一群狗腿,一定要前呼后拥,趾高气扬。
3.不管长的怎么样,脸上一定要有点酒色过度的苍白和猥琐。属于那种长的非常欠扁的类型。
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位衣着华丽的年轻人,总算是都有了。
“拉卡罗亚家的,啧,小时候还蛮可爱的,怎么越长越丑了呢?”少女低声地自言自语。
她的声音很小,但陆希却凭借自己高达54的感知,将这句话尽收耳内。
“你认识他?”陆希回过头,小声地问道。
“他是拉卡罗亚侯爵家的小子伊戈尔,和刚才那两个赛马的家伙,米诺那斯侯爵家的贡特,塞勒拉斯公爵家的赫尔;嗯,再加上一个隆道夫侯爵家的诺伊,号称‘京城四公子’!”
“京城四公子?就这种货色?你们奥克兰人可真没见过世面。”
“那是他们自己封的,我可没承认过。”
“既然你也认识他,就麻烦去交涉一下吧。嗯,你和他们的问题大可以之后慢慢解决,但我和我的扈从完全是无辜的!”
“哎呀,我认识他,不见得他就认识我啊!再怎么说那家伙也算是个名人嘛……况且,我一个这么漂亮,这么柔弱的一个小姑娘,一定会被他抓走,然后被逼着干这样那样的事情,你于心何忍啊?”
“哎呀,你可不能那么说。再怎么说那也是个大贵族家的公子,跟他去吃香的喝辣的,这又有什么不好吗?总比你扛着把大剑到处砍人好吧?”
“谁扛着大剑到处砍人了?还有,就凭那种废物,本姑娘怎么可能看得上?”
“你总不会准备说:‘你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披着金甲,脚踏五彩祥云来迎娶你’之类之类的吧?”
“哈?你是白痴吗?这种矫揉造作的场景,会被骗到的只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种天天在深闺里对着吟游诗人和歌剧伶人发花痴的脑残千金小姐吧?”
“……喂喂,虽说你说的是实话,但女孩子这么说话,可是会让你的人设崩坏的,很多死宅的梦想也是会破灭的有木有?”
格兰特一边无奈地听着主人和这个不着调小妞拌嘴,一边长剑在手,如临大敌地看着那群狗腿和纨绔。
那个应该是叫伊戈尔的纨绔却带着一脸的玩味,那种充满了毫不掩饰的邪*淫视线在扫到了陆希和少女的脸上时,突然一亮,仿佛饿了几天的狼看到猎物般,连瞳孔里都仿佛燃烧起了绿光。看得正在拌嘴的两个人顿时打了个寒颤。
“想不到在南城的贱民区,还能遇到这样的货色啊!那两个笨蛋摔得好,摔得妙!今天收获颇丰啊,桀桀桀桀……”
好端端一个大活人,就不要学地穴领主和巫妖笑了嘛。你以为这很酷啊?非主流也得有个限度吧口胡!
“嘿嘿,恭喜少爷贺喜少爷,”一个狗腿咧开了嘴露出满口的大黄牙,适时地拍起了马匹,“今天晚上您又有得乐了。”
“是啊是啊,一个黑发一个金发,一个冷得像冰,一个热得像火!少爷我就喜欢这样的极品,今天晚上就来尝尝这冰火九重天的味道!桀桀桀桀桀……哎呀!”
巫妖式的假笑很快便演变成了惨叫,在主辱臣死的格兰特冲上去,或是恼羞成怒的少女唤出那把大剑之前,陆希已经伸出手,做出了一个重重地挥掌姿势。他使用的是一种叫做“奥术之手”的魔法,说白了就是在远离身体的位置又制造出一个魔力凝结出来的无形之手,为魔法师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一点便利。
很多大魔法师谈笑之间隔空取物的手段,基本上都是通过奥术之手来实现的。而这一次,陆希却通过了奥术之手,直接给了对方一记响亮的耳光。于是,纨绔的半边脸立刻红肿了起来!
“哎呀,好痛!这群贱民,给我把他们……哎呀!”
公子哥捂着脸,指手画脚地命令着他的手下们,但随即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笼罩在一团阴影之下。他抬起头,却发现了一团乌黑浓密的云团在大家的头顶漂浮着,雷电在其中张牙舞爪地跳动着,若隐若现。
“雷云术我才刚刚学会呢。想不到就先用在一群纨绔和狗腿身上了!”
这个纨绔倒还是有几分决断,他把手在脸上一抹,顿时便露出一张满是谄媚的笑脸:“哎呀哎呀,这只一个误会。大家何必要因为这些原因闹地这么不愉快呢?”
陆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反应。
“您是个魔法师吧?哎呀哎呀,我以前就最崇拜魔法师了,今天遇到了,就一定不能放过。这样吧,一会我做东,咱们去北城最豪华的餐厅摆上一桌。嗯,像您这样美貌和实力并存的魔法师小姐,这么喊打喊杀地不是太煞风景了吗?”
“魔法师小姐”这几个字一处,格兰特便不由得叹了口气,看对方的眼光已经带上了一丝同情。少女收回了大剑,抄起了手,满脸的讥笑和嘲讽。
果然,对方话音刚落,陆希已经敲起了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抱歉,我突然很想劈人呢!”
挥手,雷落!
留下了满地昏迷不醒,外焦里嫩的重伤者,三个人大踏步地走出了小巷子。巷子里又是落雷又是惨叫的动静还是引发了不少人的围观,当陆希他们走出来的时候,围观的人却不由自主地散开了一个通道。
再次走在南城的小街上,女孩的心情显得非常地好。
“哈哈,这么痛快的打架还是第一次呢。以后还有这样的好事,一定要告诉我哦。”
“我必须要纠正一下。从头到尾,你都只是一个观战的酱油众,这哪能谈得上什么打架吗呢?”
“这么琐碎的问题,不要在意不要在意。嗯,我的名字是卡特琳娜,叫我卡琳就可以了。你呢?”
“陆希……”
“露西?你真的不是女生?”卡琳蹙起了眉。
“你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反应的人了。”陆希无奈地耸了耸肩。
“呵呵,的确,一个男孩子长成这样,你也真够辛苦的。”
“习惯了就无所谓了。”
卡琳还想说些什么,却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喧闹的声音,在那其中更夹杂着一个明显有些气急败坏的女性声音。
“卡琳!我知道你在这里!快给我出来!”
“坏了,被克蕾雅嬷嬷抓到可就麻烦了。我们下次再见,拜拜!”卡琳露出了一丝惊慌的神色。她拍了拍陆希的肩膀,然后转过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在了街道的拐角处,那云淡风轻宛若浮云的姿态看得陆希目瞪口呆。
半分钟后,一个穿着蓝色法袍,二十五六岁的女子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她咬牙切齿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停在了陆希面前。
“小姐,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衬衣,黑色马裤,还留着一头齐腰金发的女孩?”
“小姐”?陆希愤怒了,于是他眯起了笑脸,指着卡琳逃走的相反方向:“往那个方向去了。”
“谢谢你,好心的姑娘,圣灵一定会祝福你的。”女子在胸前划了一个手势,表示了对陆希的祝福,然后便飞快地冲了出去。
“是啊,愿圣光忽悠着你。”看着这个女子消失的窈窕背影,陆希吹了一个响亮口哨。
既然是狗腿,陆希也没有期待这些家伙能是多精悍的壮汉,他们一个个都穿戴整齐精致,但眉目之间却总透一种猥琐和低贱的感觉。就像是一群穿着华美衣服的,哦,对了,地精。
这种个头矮小,品貌低劣的生物,主要分布在东部大荒原和地下世界中。无论是兽人还是卓尔部族,都捕获了大量的地精作为奴隶。
地精的个体力量很低,估计连骷髅兵都打不过,但他们却拥有蟑螂般顽强的生命力和繁殖能力,甚至靠着一点点发臭的污水和虫卵腐肉就能生存下来,并繁衍出一个群落。
他们胆小如鼠,(甚至兽人贵族们干脆称呼其为鼠族),世界各地都经常上演十几个地精被一个人类武士追的抱头鼠窜的事例。不过,如果地精的数量一旦加大,对敌人呈压倒性的兵力优势时,他们又能爆发出不知隐藏在基因那里的暴力和残虐的力量。
从这个道理上讲,权贵们的狗腿和街边的小混混,似乎和地精也没多少区别。
当然,既然已经有了狗腿,那总得再出来点纨绔子弟才比较符合场景。
很快的,狗腿子们散开了一条路,一个披着华丽海蓝色上衣和紫色绸制披风的年轻男子慢吞吞地踱了出来。
在万恶的封建社会,所谓的纨绔子弟必然有着以下几个特征:
1.出生高贵,所谓看血统就和一般的死老百姓不一样。
2.带着一群狗腿,一定要前呼后拥,趾高气扬。
3.不管长的怎么样,脸上一定要有点酒色过度的苍白和猥琐。属于那种长的非常欠扁的类型。
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位衣着华丽的年轻人,总算是都有了。
“拉卡罗亚家的,啧,小时候还蛮可爱的,怎么越长越丑了呢?”少女低声地自言自语。
她的声音很小,但陆希却凭借自己高达54的感知,将这句话尽收耳内。
“你认识他?”陆希回过头,小声地问道。
“他是拉卡罗亚侯爵家的小子伊戈尔,和刚才那两个赛马的家伙,米诺那斯侯爵家的贡特,塞勒拉斯公爵家的赫尔;嗯,再加上一个隆道夫侯爵家的诺伊,号称‘京城四公子’!”
“京城四公子?就这种货色?你们奥克兰人可真没见过世面。”
“那是他们自己封的,我可没承认过。”
“既然你也认识他,就麻烦去交涉一下吧。嗯,你和他们的问题大可以之后慢慢解决,但我和我的扈从完全是无辜的!”
“哎呀,我认识他,不见得他就认识我啊!再怎么说那家伙也算是个名人嘛……况且,我一个这么漂亮,这么柔弱的一个小姑娘,一定会被他抓走,然后被逼着干这样那样的事情,你于心何忍啊?”
“哎呀,你可不能那么说。再怎么说那也是个大贵族家的公子,跟他去吃香的喝辣的,这又有什么不好吗?总比你扛着把大剑到处砍人好吧?”
“谁扛着大剑到处砍人了?还有,就凭那种废物,本姑娘怎么可能看得上?”
“你总不会准备说:‘你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披着金甲,脚踏五彩祥云来迎娶你’之类之类的吧?”
“哈?你是白痴吗?这种矫揉造作的场景,会被骗到的只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种天天在深闺里对着吟游诗人和歌剧伶人发花痴的脑残千金小姐吧?”
“……喂喂,虽说你说的是实话,但女孩子这么说话,可是会让你的人设崩坏的,很多死宅的梦想也是会破灭的有木有?”
格兰特一边无奈地听着主人和这个不着调小妞拌嘴,一边长剑在手,如临大敌地看着那群狗腿和纨绔。
那个应该是叫伊戈尔的纨绔却带着一脸的玩味,那种充满了毫不掩饰的邪*淫视线在扫到了陆希和少女的脸上时,突然一亮,仿佛饿了几天的狼看到猎物般,连瞳孔里都仿佛燃烧起了绿光。看得正在拌嘴的两个人顿时打了个寒颤。
“想不到在南城的贱民区,还能遇到这样的货色啊!那两个笨蛋摔得好,摔得妙!今天收获颇丰啊,桀桀桀桀……”
好端端一个大活人,就不要学地穴领主和巫妖笑了嘛。你以为这很酷啊?非主流也得有个限度吧口胡!
“嘿嘿,恭喜少爷贺喜少爷,”一个狗腿咧开了嘴露出满口的大黄牙,适时地拍起了马匹,“今天晚上您又有得乐了。”
“是啊是啊,一个黑发一个金发,一个冷得像冰,一个热得像火!少爷我就喜欢这样的极品,今天晚上就来尝尝这冰火九重天的味道!桀桀桀桀桀……哎呀!”
巫妖式的假笑很快便演变成了惨叫,在主辱臣死的格兰特冲上去,或是恼羞成怒的少女唤出那把大剑之前,陆希已经伸出手,做出了一个重重地挥掌姿势。他使用的是一种叫做“奥术之手”的魔法,说白了就是在远离身体的位置又制造出一个魔力凝结出来的无形之手,为魔法师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一点便利。
很多大魔法师谈笑之间隔空取物的手段,基本上都是通过奥术之手来实现的。而这一次,陆希却通过了奥术之手,直接给了对方一记响亮的耳光。于是,纨绔的半边脸立刻红肿了起来!
“哎呀,好痛!这群贱民,给我把他们……哎呀!”
公子哥捂着脸,指手画脚地命令着他的手下们,但随即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笼罩在一团阴影之下。他抬起头,却发现了一团乌黑浓密的云团在大家的头顶漂浮着,雷电在其中张牙舞爪地跳动着,若隐若现。
“雷云术我才刚刚学会呢。想不到就先用在一群纨绔和狗腿身上了!”
这个纨绔倒还是有几分决断,他把手在脸上一抹,顿时便露出一张满是谄媚的笑脸:“哎呀哎呀,这只一个误会。大家何必要因为这些原因闹地这么不愉快呢?”
陆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反应。
“您是个魔法师吧?哎呀哎呀,我以前就最崇拜魔法师了,今天遇到了,就一定不能放过。这样吧,一会我做东,咱们去北城最豪华的餐厅摆上一桌。嗯,像您这样美貌和实力并存的魔法师小姐,这么喊打喊杀地不是太煞风景了吗?”
“魔法师小姐”这几个字一处,格兰特便不由得叹了口气,看对方的眼光已经带上了一丝同情。少女收回了大剑,抄起了手,满脸的讥笑和嘲讽。
果然,对方话音刚落,陆希已经敲起了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抱歉,我突然很想劈人呢!”
挥手,雷落!
留下了满地昏迷不醒,外焦里嫩的重伤者,三个人大踏步地走出了小巷子。巷子里又是落雷又是惨叫的动静还是引发了不少人的围观,当陆希他们走出来的时候,围观的人却不由自主地散开了一个通道。
再次走在南城的小街上,女孩的心情显得非常地好。
“哈哈,这么痛快的打架还是第一次呢。以后还有这样的好事,一定要告诉我哦。”
“我必须要纠正一下。从头到尾,你都只是一个观战的酱油众,这哪能谈得上什么打架吗呢?”
“这么琐碎的问题,不要在意不要在意。嗯,我的名字是卡特琳娜,叫我卡琳就可以了。你呢?”
“陆希……”
“露西?你真的不是女生?”卡琳蹙起了眉。
“你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反应的人了。”陆希无奈地耸了耸肩。
“呵呵,的确,一个男孩子长成这样,你也真够辛苦的。”
“习惯了就无所谓了。”
卡琳还想说些什么,却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喧闹的声音,在那其中更夹杂着一个明显有些气急败坏的女性声音。
“卡琳!我知道你在这里!快给我出来!”
“坏了,被克蕾雅嬷嬷抓到可就麻烦了。我们下次再见,拜拜!”卡琳露出了一丝惊慌的神色。她拍了拍陆希的肩膀,然后转过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在了街道的拐角处,那云淡风轻宛若浮云的姿态看得陆希目瞪口呆。
半分钟后,一个穿着蓝色法袍,二十五六岁的女子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她咬牙切齿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停在了陆希面前。
“小姐,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衬衣,黑色马裤,还留着一头齐腰金发的女孩?”
“小姐”?陆希愤怒了,于是他眯起了笑脸,指着卡琳逃走的相反方向:“往那个方向去了。”
“谢谢你,好心的姑娘,圣灵一定会祝福你的。”女子在胸前划了一个手势,表示了对陆希的祝福,然后便飞快地冲了出去。
“是啊,愿圣光忽悠着你。”看着这个女子消失的窈窕背影,陆希吹了一个响亮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