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客小说网 >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万古第一神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到你,我真是幸运!”

    大叔要继续上路了,曹吾也将前行。

    临别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矿泉水。

    “我没文化,但常听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这辈子能碰到一次,是缘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没什么能还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我再请你喝酒!”

    扶着方向盘,沿着小路继续开着,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矿泉水,就放在档杆后的储物盒中,曹吾估计自己会将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着刚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着方向盘,那首歌是他刚才有感而发,随手写得。

    正如他对大叔说的那样,那是为大叔写的歌,他不会将它拿来商用,最多是当做一段记忆,记录下来。

    死亡虽然让人惧怕,但也会让人看清许多东西。

    大叔的话与他这两年逐渐产生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天让他重生一次,为什么不去体验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于是,他才选择了遥远的新疆作为自己大学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没有尽头,曹吾还在路上。

    就这样走走停停,已然是半个月过去了。

    曹吾穿过了不同的城市,乡村,终于进入了sx省境内。

    中华广袤的地理环境从饮食条件就能够看得出,最近两天曹吾已经吃了好几顿面食了。

    不过他很喜欢面食,加上一路走来,挑馆子已经有了些经验了,选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顿顿吃,他还是觉得没吃够。

    今天他打算直接开到长安市,领略十三朝古都的风土人情。

    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就不打算一个人走了。

    因为再往前的地理环境导致聚居地间的距离会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长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经开始增多了,让曹吾美美过了把瘾。

    他计划在这里停留两天,一边联系包车去gs省的人,一边游玩。

    他在汽车站附近转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车的司机混熟了,请他们吃了顿饭,让他们介绍个靠谱的客户,出钱多少不是问题,主要是得安全,还得有驾照。

    那些司机都是地头蛇,有自己的圈子和客户群体,而且曹吾只是接顺路的一单,不抢他们生意,办事还上道,因此很上心,很快就帮他联系到了不少客户。

    根据给出的条件,曹吾选中了一个,是个女孩。

    和他一样,那女孩也是个将要报道的大学生,只不过她是去兰州上大学。

    见面那天,是女孩的妈妈送她过来的。

    她妈妈的腿不太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但眼神很是犀利,

    她盯着曹吾上下打量了好久,将女儿拉到一边,用她以为的小声嘀咕着,但曹吾却听得一清二楚。

    “丫头,要不咱换个车吧?沃后生剃个光头,看着不像个好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