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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狗命,有时候都比人命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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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灵玉,道号“灵玉真人”。

    论相貌,大帅哥一个。

    论地位,老天师亲传弟子。

    论实力,公认的年轻一辈最强者。

    不夸张地说,张灵玉在异人界无数女人眼中堪称完美的男人。

    几乎找不到他的缺点。

    温文儒雅,一袭道袍穿在身上,更是无比的飘逸,颇有仙灵之气。

    一般人,是穿不出那种味道的。

    总之,张灵玉完全称得上是相貌出众、天赋出众、人品出众、实力出众……

    所以,在异人界拥有众多粉丝。

    特别是那些个少女,几乎人人都将张灵玉视为心目中的最佳情郎人选。

    但这些粉丝却不知道,如此完美的张灵玉,内心里却有着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不知夏禾用了什么手段……总之,这个女人幸运地夺走了张灵玉的一血。

    这个秘密,直到龙虎山举办罗天大醮,天师府公开选拔第六十六代天师人选的时候,方才暴露出来。

    因为,堂堂天师府亲传弟子,在与张楚岚对阵之时,用的居然是五雷正法中的阴五雷。

    这代表着,他不再是处……

    传统的五雷正法,必须要求男子元阳未失,方才有可能修炼有成。

    这也是张楚岚的鸡鸡上,为什么会有个特殊的禁制的缘故。

    这张怀义为了防止孙儿在美色诱惑之下,一时把持不住,一通乱来……

    有了此禁制,张楚岚终于守得男儿身,练成了正宗的五雷正法。

    后来,龙虎山经过一代一代高人的改进,终于让破了身的弟子也能修炼五雷正法,但运气的方式并不一样。

    为了区分,才有了阳五雷,阴五雷之说。

    阳五雷为正宗,阴五雷为变通之法。

    张灵玉未能守住元阳,最终只能修炼阴五雷,这是他心中的痛。

    毕竟,他是一个骄傲的男人。

    身为天师府亲传弟子,居然未能练成正宗的阳五雷,不得不用变通过后的阴五雷与张楚岚对战,可想而知内心里有多憋屈。

    而当时,看台上的一众人是多么的震惊与忧伤?

    特别是一众女粉丝!

    谁夺走了灵玉真人的一血,成为一大迷团。

    如果当时有人将夏禾抖出来,估计夏禾会被无数异人界的少女追杀,并愤怒地撕成碎片……

    比如,像十佬之一的陆瑾的曾孙女,全真俗家弟子陆玲珑,这妞便是张灵玉狂热的粉丝之一。

    言归正传。

    不久后,徐四带人赶到,带走了吕良与夏禾,以及张怀义的尸首。

    “灵阳真人,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徐四见高星没有上车,忍不住问。

    “不了,我和宝儿准备去一趟天师府,罗天大醮不久后就要开始了,提前上山去看看……”

    “好吧,那到时在天师府见。”

    等徐四一行人离开之后,高星便带着宝儿慢悠悠向着龙虎山方向行进。

    这次,没御剑飞。

    距离罗天大醮差不多还有四个月,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原剧情中,全性趁着罗天大醮刚刚结束,一众人心理松懈之时,发动了突袭。

    火烧天师府,杀了龙虎山不少弟子,以及一些没有来得及离开龙虎山的异人……

    特别是,还把老天师的师弟,已经残废多年,无法自理的田晋中也杀了。

    为此,彻底激怒了老天师张之维。

    不顾一切下山,四处缉杀全性成员……以一己之力,独战全性无数高手,何等气势?

    何等悲壮?

    此战,也让异人界终于见识到张之维的真正实力。

    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以前,或许还有人怀疑其实力。毕竟,张之维接任天师之后,几乎就没下过山,也没和人交手。

    自然,实力就会被人质疑。

    此役,终于展露出他无与伦比的实力,以及为了维护天师府尊严,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霸气、狠辣、无畏的作风。

    那时候,他是张之维。

    而不是平日里不问世事的老天师。

    此役,就算没有把全性成员全歼,但不少重要成员都死在张之维手中,也算是元气大伤。

    估计数十年都缓不过劲。

    高星知道这一切,自然不会再让悲剧发生。

    当然,更不能便宜全性那伙人,得让宝儿发挥她的长处……挖坑。

    挖大坑!

    好埋人!

    ……

    这天,高星与宝儿路过一个小县城。

    “宝儿,去对面买两个冰淇淋吃。”

    高星指了指对面的超市。

    “哦!”

    宝儿跑的飞快。

    这妞是个吃货,一说吃就来劲。

    其实,到了她现在的境界,几乎已经不会产生饥饿感。

    完全是恶习难改,单纯的为了吃而吃。

    让她买两个,结果,却买了五六个,嘴里还塞了一个……

    过马路时,正好是红灯。

    宝儿老老实实,和其他人等着绿灯。

    就那么一小会工夫,便吃完两个,看的站的身侧的人一脸呆痴。

    绿灯亮了,

    宝儿与其他行人开始过人行横道。

    哪知这时,一辆黑色宾利却如疯了一般强行闯红灯冲了过来,吓得正在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赶紧后退。

    一时间,你推我挤……

    但一个中年妇人骑着电瓶车,避之不及。

    “砰!”

    撞了个正着。

    所幸的是,妇人被撞的倒向一边,没被车正面撞到。

    电瓶车则翻了几个滚,最后卡在车轮下……

    妇人已经吓傻了。

    坐在地上,一脸苍白,身体微微颤抖着。

    “妈的……”

    一个身着印花短衬衫,戴着墨镜的年轻男子骂骂咧咧开门下车,并走到车头看了看。

    一下车,便能闻到身上的酒味,应该是喝了不少。

    如此行径,激怒了行人。

    本来,刚才这家伙闯红灯,车速还快,把大家可吓得不轻。

    现在撞倒了人,下车第一件事,居然不是去看被撞的人,而是关心他的车。

    “小伙子,你怎么开车的?没看到是红灯?”

    “就是,闯红灯也就罢了,撞了人也不管,跑去看你的车,是你的车金贵还是人金贵?”

    结果,这句话把那墨镜男惹怒了。

    “看清楚老子这是什么车,宾利,六百多万一辆,你说是老子的车贵,还是你个老家伙的贱命贵?”

    “你……”

    打抱不平的那个老者气得说不出话。

    其实,墨镜男的话还真没错。

    普通百姓就算被车撞死了,能赔你多少钱?顶天几十万。

    而这辆车,值六百多万。

    还真特么车比人金贵。

    别说车,在这个奇葩的时代,狗命,有时候都比人的命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