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推荐阅读:剑来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一念永恒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十四章

    李承瑛六岁时打破了李承璋最喜欢的碗,把还不会走路说话的她抱在旁边,让李承璋误以为是她打破了,埋怨了她许多时日。

    十岁时扯了贵女簪花,不忘把簪花塞在她手里。

    十二岁时剪了教他骑马的师父的马尾巴,说是要给她制琴。

    十五岁不想写太傅布置下的功课,骗太傅说文章被她撕了。

    总之这么多年,她没少替他背锅,她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在华京贵族圈里的名声不好,完全是拜李承瑛所赐,毕竟他一闯祸便拉她来挡枪。

    多年背锅的默契让程彦见到李承瑛无事献殷勤,便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想什么呢?”李承瑛敲了一下程彦额头,道:“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

    程彦揉着额头,腹诽着:还真是。

    脸上的油彩涂太久,有些痒,李承瑛挠了挠脸,漫不经心问程彦:“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东西叫什么来着?”

    程彦的白眼险些翻上天。

    早在她得知这个时代没有红薯时,便重金找红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承瑛居然还不知道她找的东西是什么。

    程彦没有好气道:“番薯。”

    红薯最开始从南美洲传到菲律宾,又被菲律宾带过来,因为是番外的东西,所以又叫番薯。

    她怕这个时代的人只知道番薯而不知道红薯,便用了番薯做悬赏。

    李承瑛道:“哦,就是番薯。”

    “我见你对那东西上心得很,便找了多识广的老黄门,老黄门说,他一个小徒弟见过这个东西。”

    程彦怀疑道:“哪个小徒弟?哪里的人?”

    不是她不信任李承瑛,而是李承瑛这么多年就没做过靠谱的事情。

    李承瑛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程彦,道:“我还能骗你不成?你瞧瞧,是不是你要找的劳什子番薯。”

    程彦接过纸,纸上有着淡淡檀香,显然不是李承瑛这种纨绔子弟用来糊弄她的纸,打开一瞧,上面画的赫然就是她寻找多年的番薯。

    这个时代的画风更为写意,画画之人许是怕她看不懂,将番薯画得极为写实,与后世的红薯没甚么两样。

    程彦仿佛看到烤好的红薯在自己面前冒香气。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狠狠鄙视了自己的吃货本性。

    红薯不受土壤不受天气限制,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丰收,这样一来,又能救活许多人。

    她该高兴这个才是。

    程彦连忙问道:“这是谁画的?他现在人在哪?”

    李承瑛道:“人在三清殿,叫什么觉非。你到了三清殿,只管找觉非就是”

    天家姓李,便追认了老子为祖先,宫里有敬奉老子的道场,名唤三清殿。

    “绝非?”

    这名字可真奇葩,绝非什么?绝非如此?

    程彦心里腹诽着,点头应下。

    李承瑛低头瞧着程彦折纸的欢喜模样,挠头问道:“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该怎么谢我?”

    程彦道:“你说吧,这次想问我拿多少钱。”

    她就知道李承瑛没有这么好心,绕这么远的圈子,必然是有要事求她——不是跟人打架惹了祸,便是在外面吃酒赌了钱,自己钱还不上,便来找她打秋风。

    若是这样还好办,她刚收了不少红封,兑换成银子,三五千总是有的。

    程彦扣扣索索从袖子里取出还没暖热的红封,一阵心疼,道:“我只有三千,多了就没了。”

    “瞧你那财迷样。”

    李承瑛嗤笑:“不要你的钱。”

    说着还把自己收到的红封一股脑塞给程彦。

    程彦看着红封,只觉得有些烫手——银子都解决不了的事情,该是多大的事?

    宫斗?夺嫡?

    李承瑛别是终于开了窍,看上了储君之位,想讨好她,让她帮他夺皇位吧?

    程彦的心情开始复杂起来。

    虽说她之前确实撺掇着母亲发动兵变,替舅舅夺了皇位,可并不代表着她热衷权力斗争,若不是她与母亲被废后谢元逼得走投无路,她才不会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去闹个你死我亡。

    李承璋在感情上渣是渣了点,但不失为一个好皇帝,书中大夏在他的治理下恢复盛世,跋扈的世家与权臣消失不见。

    她瞧不上李承璋的薄情寡义,但她还是很欣赏李承璋的治国能力的。

    而李承瑛,整日里只知道吃喝玩乐,若真做了大夏天子,怕是会义无反顾飞奔在因享乐而亡国的昏君之路上。

    她不能因为和李承瑛的关系好,便让李承瑛断送大夏的未来。

    程彦恋恋不舍把怀里的红封全部还回去,道:“你不说清楚,这些钱我不敢收。”

    “给你你就拿着。”李承瑛又强行塞给程彦,顿了顿,终于点明他找程彦的原因:“你姐姐许久没出门了。”

    程彦问道:“我哪个姐姐?”

    她有堂姐,有表姐,这么多姐姐加在一块,一双手也数不过来。

    一向大大咧咧的李承瑛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曲拳轻咳道:“最温柔的那一个。”

    灯火昏黄,李承瑛脸上有着浅浅红晕,朗星一般的眸开始飘忽起来,不敢去看程彦,声音也比刚才低了几分:“程大姑娘。”

    程彦瞬间便明白了李承瑛近日所有的反常。

    她大姐姐叫程怡庄,大她四岁,性子极为贴合她名字,怡静端庄,贤良淑德。今年刚与杨家的二郎定了亲,杨家说,等过了残冬,便来迎娶。

    杨家二郎她见过,是个谦谦君子,与她大姐姐颇为相配。刚订婚时,她还打趣大姐姐来着,大姐姐面颊微红,说她是个狭促鬼。

    这本该是一段不错的姻缘,哪曾想,程老夫人那日在侯府门前一闹,大姐姐与杨家二郎的婚事便泡了汤——杨家是清贵诗礼人家,最是看重脸面,哪里愿意结交程老夫人这种拎不清的亲家?

    大姐姐被退了婚,觉得面子上不好看,便甚少出门了。

    想到这,程彦便明白李承瑛前几日为什么把杨家二郎给打了——给大姐姐出气的。

    程彦上下打量着李承瑛。

    李承瑛从台上下来便一直没去换衣服,穿的还是舞狮的那一套毛茸茸又夸张的服装,大红色的流苏从袖子上一直垂下来,再配上他面上没有擦干净的油彩,不用带狮子头套,也是一只张牙舞爪的野狮子。

    而她的大姐姐,是出了名的淑女,行动之间恨不得用尺子量着,说话时的语气,喝茶时手指应该握在茶杯的什么位置,怎么看怎么是该挂在墙上的仕女。

    一个是脱了缰的哈士奇,一个是般般入画的侍女,这两个人凑在一起......

    画面太美,程彦想象不来。

    弄清了李承瑛的目的,程彦毫不客气地将李承瑛给她的红封收好,翘着脚尖拍了拍他的肩,痛惜道:“三哥,你重新投胎可能会来得更快一点。”

    李承瑛道:“别瞎说,万一你姐姐——”

    程彦毫不留情泼冷水:“死心吧,我姐姐眼不瞎。”

    不仅不眼瞎,还特别清楚自己要什么。

    李承瑛没了母亲,自己又不学无术,现在有丁太后罩着他,看起来是风光无限的三皇子,甚至还隐隐压太子一头,可一朝李承璋登了基,他的日子便不会好过了。

    李承璋若是顾念手足之情,便将他打发得远远的,当一个闲散藩王,若是心硬些,便是白绫毒酒二选一。

    程怡庄除非是脑袋进了水,才会跳到他这艘破船上。

    李承瑛虽然胡闹些,但并非不通世事,程彦明白的道理,他更加明白。

    李承瑛静默片刻,自嘲一笑,道:“我也知道你姐姐不会瞧得上我,我这不是喜欢她么?”

    “要是不喜欢,她去当姑子我也不会多瞧她一眼。”

    程彦第一次见李承瑛这副落寞模样,心里不免有些发酸。

    生在天家,看起来尊贵无比,可内里的不容易,只有自己才明白,若是执政的天子仁善些,其他皇子还能做个闲散藩王,若是心硬如铁,等待其他皇子的只有死路一条——大夏立国近百年,如今活着的藩王屈指可数,可见夺嫡之惨烈。

    李承瑛的放纵自己不学无术,更像是末日前的狂欢。

    程彦叹了一口气,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这个时代的制度是吃人的,如果可以,她希望李承瑛有一个好的结局。

    李承瑛见程彦愿意帮自己,面上的不虞之色一扫而光,连忙道:“还有十五日便是上元节,你将你姐姐约出来看花灯,我寻个机会,与她说两句话。”

    “只说两句话?”程彦狐疑道。

    李承瑛道:“我虽胡闹,可也不是色中饿鬼,不至于对你姐姐动手动脚。”

    程彦道:“你知道分寸就好。我家三叔是郎官入仕,平日里最疼大姐姐,你若是不守规矩,他性子上来怕是会打断你的腿。”

    李承瑛再三保证,程彦才愿意与他商议看花灯的时间与地址。

    与李承瑛分开后,程彦心情有些复杂,男女之事当真是生而为人躲不掉的劫,一向不着调的浪崽儿李承瑛都有了喜欢的人,也不知道未来能叫她喜欢的,该是什么样的。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程彦便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虽然身体只有十二三,可却是实实在在活了两辈子的人,两辈子的时间加一起,导致她看周围同龄人就像看一群萝卜头......

    不仅谈不上喜欢,还觉得他们太幼稚,哪怕老成持重如太子李承璋,她也觉得他只是一个穿着大人衣服故作成熟的小男孩。

    程彦摇头轻笑,刚转过假山,便看见长廊处按剑而立的李夜城。

    瑞雪还在下,他的发尾与眉梢结了一层薄薄的霜,越发衬得碧色的眼睛幽深,如行走在黑夜里的孤狼。

    程彦不免有些心疼,快步走上前,打落李夜城肩头的积雪,蹙眉问道:“怎么不在里面等?”

    话刚出口,程彦便明白了,李夜城站着的位置,是她回宫的必经之地,也是她一眼便能瞧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