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客小说网 > 放肆 > 110、秋来水涟涟

110、秋来水涟涟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万古第一神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是盛昱龙心里的一根刺。

    盛昱龙是很自信的男人, 对陶然他也自认为算不错,要是一直在陶然身边, 他还真不在乎那些莺莺燕燕,最多吃个醋, 那是他的占有欲在作祟。

    但是将来远隔千里,照陶然的条件,追他的肯定不在少数。女的还好些,男的他就特别在意。

    尽管再自信,他也不得不承认,和大学里那些风华正茂的帅哥相比,他未必占有多大优势。何况他冷眼看陶然的审美, 好像也比较年轻化一些。他身边有太多异地恋不得善终的例子, 何况他和陶然这么不正常的关系,他很担心陶然在大学里突然变了心,被别人勾了魂。

    当特别爱一个人,眼里他完美无缺的时候, 自卑感就会随之而来。虽然这不至于让盛昱龙自卑到自惭形秽, 但会让他不爽。

    陶然见他脸色难看,就说:“我只是告诉你不要乱吃醋,影响咱们的关系。你知道么,我们大院有一户人家,女的长的不错,她老公就天天怀疑她,她在路上跟男的多说两句话, 他回家就能跟她吵架。你可不要学他。”

    盛昱龙说:“我不在意那些,你心在我这里,谁都撬不走,你心不在我这里,我守着也没用。”

    陶然点点头:“就是个道理,你要相信我。”

    盛昱龙脸色依旧难看,显然刚才只是嘴硬。

    陶然问:“你是不是要回去了?”

    “撵我走?”

    “我就问问,要不咱们出去玩?”

    盛昱龙问:“去哪?”

    “哪都行,只要咱们俩一块。”

    这话像是一颗糖,立即让盛昱龙整个人都活跃起来了。他笑了笑,坐下说:“那我开车带你随便逛逛?”

    陶然点点头,说:“好。”

    于是他们俩就出了门,刘娟说:“外头那么热,等凉快点再出门啊。”

    “坐车里,不热。”

    没有目的地,盛昱龙就随便开,陶然在旁边指挥,每个路口往哪拐。这是一种很古怪的浪漫,盛昱龙的心都跟着重新年轻了起来。雨水过去之后,整个老城都焕发了新的生机。陶然喝着冰汽水,吹着风,说:“也不知道广州是什么样,是不是跟长海一样,也有这么多树,夏天走在路上也不热。”

    “广州比长海热,”盛昱龙说,“也比长海繁华,是个好地方。”

    其实陶然有一点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报考长海大学,那样不用离开家,也不用离开盛昱龙。他其实不算是特别有抱负的人,当初报考大学,也没有想那么多。

    如果他们恰巧走到哪条有著名小吃的街上,盛昱龙还会下车带他去尝鲜,有些小吃只是小点心,有些却很是面啊,汤圆啊,包子这些,一路上吃下来,到了傍晚的时候,陶然就吃撑了。

    车子也到了东河公园旁边。盛昱龙说:“下车走走。”

    东河堤上还留着当初涨洪水的时候留下的痕迹,那些高高的堤上有些破洞很吓人。但东河公园的树木却格外葱郁繁盛,花香是腐败一般的香气,带着土的腥味和热气。路灯还没亮,公园里小径通幽,树木茂盛,很适合情侣来散步。陶然看前后没人,就鼓动着心跳,悄悄靠近了盛昱龙,两个人的手轻微触碰,碰了几下,他便捉住了盛昱龙的手。

    他还记得曾经盛昱龙想要在外头牵他的手,被他给甩开了。其实他心里一直有些过意不去。

    盛昱龙说的对,他们只是很渺小的存在,没有人认识他们是谁,即便被人冷眼相看,又有什么关系。

    但他依然有些紧张,这还是他人生第一次主动牵手,牵的还是一个男人的手。

    盛昱龙大概愣了一下,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即便抓紧了他。

    甜蜜浮上心头,甚至伴随着不能忽视的激动心跳,盛昱龙从来没有想到,原来牵手可以比床上的那些行为更让人心旌神摇,小清新的牵手,也有这么动人的魔力。

    今天真的有点热,自从晴天以后,一天热过一天,今天的地表温度都快超过四十度了。外套又脱下来,短袖t恤重新上身,梁成东想着余和平没什么衣服,就给他买了一身夏装,从学校回来就给他送了过去。

    两家离得不远,就在同一个小区。今天余和平休息,不上班。

    但是他敲了半天门也没人答应,他叫了两声,也不见余和平出来,只好拎着衣服又下了楼,结果刚走到楼下就看见余和平抱着一条狗回来了。

    “和平!”梁成东叫道。

    余和平愣了一下,便加快步伐跑了过来,喊道:“梁叔叔。”

    “你今天不是休息么,干嘛去了?”

    “我昨天听我一个同事说,文化宫旁边的公园里有人在给长海市的流浪动物募捐,就过去看了看。”他说着就让梁成东看他怀里的小狗,白色的,带点灰,很小,估计刚出生没多久;“你看,我领养了一条小狗。”

    那小狗趴在他怀里,斜着眼看了梁成东一眼,很可爱。

    梁成东说:“我给你买了身衣服。”

    “进来吧。”余和平抱着小狗走在前面,梁成东跟着他上了楼。

    余和平的家在七楼,最高层了,夏天家里会有点热。他进门之后先把门窗都给打开,穿堂风很大,他把灯打开,急着去洗手,给梁成东倒水。

    梁成东说:“你别忙了,试试看衣服大小合适不,不合适我明天上班的时候拿去换。”

    余和平便把t恤掏了出来,然后伸手解开自己的衣服。他穿的是短袖衬衫,陶然以前穿的,有点大。梁成东见他脱了上半身,咳嗽了一声,没去看他。

    余和平把t恤穿上,还可以,有一点点大。他说:“正好,宽松,也舒服。”

    梁成东点点头,他也觉得大小合适。这房间跟他上一次来的时候又有点不一样,多了很多摆设,窗口还放了几盆绿色植物。他过去看了一眼,说:“房子收拾的不错。”

    “我按照自己的喜好收拾的。”余和平说,“看你家里就有很多花,我就也买了一点。你看这个,快开花了。”

    他说着就过去指给梁成东看。梁成东笑了笑,说:“这个花别经常浇水,土壤干燥一点更好。”

    余和平点点头,靠在窗口看他。梁成东有些不自然,咳了一声说:“那行,我就回去了。”

    余和平也没说什么,将地上的小狗抱起来,送他出了门。

    梁成东走到楼下的时候看了余和平一眼,他觉得现在的余和平似乎成熟了不少,他看不透了。

    余和平回到家里,就开始给小狗做窝,用纸箱子弄了一个窝,上面铺了一个毛绒毯子。他蹲下来,看着那条小狗说:“我给你取个名字,以后你就叫小白了,你放心我会一直养着你,等你老了给你送终,不会卖你的。”

    他说着便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小白的头,掌心所触摸到的是柔软的毛发,很多年以前,他刚养另一条狗的时候,也是这样用纸箱子给他做的窝,晚上给它沏糖水喝。

    梁成东回到家里,梁母正在准备做饭,他编起袖子说:“妈,你歇着吧,我来。”

    梁母说:“我又不是老的不能动,以前我一个人在家,不照样自己做饭自己吃。不活动活动,我真要成老废物了。你歇着吧,桌子上有水果,和平买来送过来的,新鲜着呢。”

    梁成东去看了看,一袋子的水果,都是应季的,确实新鲜,西瓜秧都还是新鲜的呢。

    “他什么时候来的?”

    “中午,我还留他吃了顿饭。”

    梁成东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伤感,说:“长大了。”

    梁母回头看了他一眼,说:“他还说呢,说有个朋友跟他说哪里有收养流浪狗的,他想养一条呢。”

    “他家原来就养了条狗。”梁成东说。

    其实他早就想到余和平为什么要领养那条狗了,那条狗很像余家以前养的那一条,品种和毛色都很像。那条狗被余欢卖了,余和平好像还曾试探着问他养不养。

    大概是想到了这些,所以有些伤感。

    爱情是生活中必须的么,算人生的必需品么?余和平最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是情感欲望很重的人,以前好像特别期待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有一个可靠的人,可以让他松口气,可以依靠余生。但他又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哪配得到什么完美的爱情,他哪有那个条件。他出身不好,性格也不好,也没有什么能力,优秀的男人看不上他,能看上他的,他大概也不会喜欢。

    这真是一个无解的题,也很值得伤感,你平生最渴望得到的,反而注定得不到。

    但他有小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一个房子,一个人,一条狗,这样的日子好像也不赖。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啊,总是不得圆满。

    “小白,吃饭啦。”

    他盘腿坐在地上,和小白面对面吃饭,一人一份。一个大份,一个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