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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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试试看能不能找到绝无神。然而下一瞬,一股灼热的痛感突然从左手上面传来。

    低头看去,就见那个“门”字印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此时正散发出一阵诡异的光芒。

    “终于填满了,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吴常喃喃一声,脸上浮现出一抹憧憬和迟疑相互纠缠的复杂神色。

    毫无疑问,如果说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手上的印记便是唯一的可能,但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印记也有可能会变成噩梦。毕竟多年的努力就是为了这一刻,希望破灭的痛苦不是谁都能够承受的。

    吴常死死地盯着手背上的那个“门”字,双眼一眨都不敢不眨。

    血色的光芒不断暴涨,之后突然间消失无踪,就像是一个电灯泡在不断提高的电压下将里面的钨丝烧毁,而炽目的光芒也化作无边黑暗。

    吴常只感觉一股巨大的吸力仿佛凭空出现,凭他一流高手的武功竟然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

    一抹血色的光芒在黑暗的天幕之下闪烁而过,速度快的普通人难以察觉。

    老旧的小区单元门前面,一个年轻人傻愣愣的站在原地,手中还握着一把钥匙。

    “大晚上的不睡觉,出现瞎胡晃悠什么?还背着块破布拿着把破刀,玩cosplay啊?以为自己是武林高手?”

    大妈熟悉的嗓门响起,将吴常从呆滞中惊醒了过来。

    “我这是……回来了吗?”

    扭头看了眼周围的环境,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但却感觉是那样的亲切。

    强忍住心中的激动,吴常扭头对着大妈笑了笑,说道:“您还别说,我真是个武林高手!”

    “就你这样的还武林高手?大妈我一个能打你十个!哎,本来以为这种神经病在电视上才有,没想到出门遛个狗就碰到一个!”

    大妈摇摇头叹息一声,拎着狗回家去了,而吴常则只是笑了笑没有跟她争辩。

    摸了摸背上的包裹,抓了下手中的雪饮狂刀,吴常深深地吐出一口浊气,凭借着记忆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面。

    十年时间如南柯一梦,过往像是虚幻一般模糊不清。

    吴常看着镜子里面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自己,感觉像是刚刚在浑噩中挣扎着苏醒过来。

    “这都是真的!”

    心中喃喃一声,看了眼放在旁边的包裹和雪饮狂刀,吴常不得不接受这个匪夷所思的现实。

    说来也奇怪,吴常离开之前穿的是一身普普通通的休闲运动装,没想到回来之后竟然还是那身衣服,甚至连发型都没有改变。

    如果不是手里的雪饮狂刀和经脉中如江河般滚滚流淌的内力,吴常还真以为是在做梦。

    “没想到你也跟着我回来了!”

    吴常抚摸着长长的刀背,目光中满是喜悦。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吴常总感觉他和雪饮狂刀之间有了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联系。

    “都说神兵有灵,绝世好剑能够认主,没道理雪饮狂刀不可以。作为聂家家传的宝刀,应该对我十分亲近啊!难不成需要和绝世好剑一样喂食鲜血?”

    吴常心中想着,毫不犹豫的在掌心一抹,立刻就有一道差不多十厘米长的口子出现,滚烫的鲜血更是将雪饮狂刀的刀刃染红。

    “嗡嗡嗡!”

    就在血液落到身上的时候雪饮狂刀突然发出一阵嗡鸣,滚烫的鲜血也如同滴落在了海绵上一般瞬间被吸了进去。

    “果然如此!”

    感受着和雪饮狂刀之间清晰无比的联系,吴常心中一喜想要试试威力,但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欲望将心中的火焰平息了下去。

    雪饮狂刀的认主看上去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作为聂家的家传宝刀,在聂人没死的情况下雪饮狂刀一直都是属于他的。只因为吴常身上流淌着聂家的疯血,这才能够使用。

    当吴常从《风云》世界中回归时,雪饮狂刀再也感受不到聂人王的存在,便有了认主的可能。

    将雪饮狂刀收回鞘中,吴常打算先睡一觉再说。然而刚刚脱光衣服钻进了被窝里面,就察觉到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往身上挤了过来。

    “二傻,十年没见,你还是活的这么潇洒!”

    把小毛团从被窝里面掏出来,吴常一边抚摸着它柔软顺滑的毛发,一边小声说道。

    二傻是一只半大的狸花猫,吴常第一次遇到的时候它正在跟两只京巴打架。二傻是只流浪猫,身形瘦弱,终日游荡在饿肚子的边缘上,不仅饱受了风吹雨打的痛苦,还要被其他小动物欺负。

    只不过二傻并没有和其他流浪猫一样躲避,而是选择了正面战斗。

    事实上那一次就算吴常没有出现二傻也基本赢了,在体型相差了至少三倍的情况下,两只京巴被二傻揍得跟智障一样,窝囊至极。

    看到二傻勇敢的追着两只京巴四处逃窜,吴常一时间惊为天.猫,毫不犹豫的决定要收(guai)养(zou)它。

    经过了长达半个小时的拉锯战之后,吴常终于以自身帅气的外表和侧漏的霸气征服了这只流浪猫,成为了它的主人(其实是用火腿肠和鸡腿骗的)。

    从此之后,一人一猫就厮混在了一起。一个可以混吃混喝,一个可以没事撸猫,日子倒是过得十分惬意。

    至于为什么给它取名叫二傻而不是大傻,其中也是有原由的。

    吴常很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条不知道串了多少串的狼狗,取名叫做大傻。除了不知道从哪个祖先身上继承来的憨厚老实和聪明乖巧之外,大傻基本上没有任何其他优点存在。而在陪伴了吴常七个年头之后,大傻也如它的名字一般傻乎乎的睡死过去了。

    儿时的玩伴就这样离开让吴常伤心欲绝,哭嚎着吃了满满一大碗之后便发誓再也不会养狗了。

    其实吴常最开始并没有收留二傻的打算,然而当他看到那一双如同星辰般闪烁的明亮双眼时,所有的念头都被他抛到了一边。

    事实证明吴常当时看走眼了,二傻很对得起它的名字,又二又傻。进了吴常的家门之后原本的帅气英姿早就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晚上诈尸满房间乱蹦着抓蚊子。

    不过还好二傻最大的优点并没有消失,还能让吴常每天撸啊撸!

    将二傻放在胳膊肘里面,吴常费了半天劲把空调调到了合适的温度,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黑暗悄悄散去,光明重新降临,周而复始,不知疲倦。

    吴常躺在床上睡了一天两夜,把二傻给饿的直挠门。

    “你这个蠢货,怎么老喜欢睡在这里。”

    把趴在脸上猛舔的二傻丢到一边,吴常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

    今天是去报到的日子,可千万不能耽误了时间。

    拿着手机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发现忘了怎么用软件打车之后,吴常最终无奈的叹息一声,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

    十年时间太过漫长,此时的他脑子里面都是各种武功招式,以前学校里面的东西基本都忘干净了。而对于一些电子产品的使用,也是跟乡巴佬一样弄不明白。

    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吴常带着录取通知书和档案袋来到了小区外面。

    吴常租的地方不算偏僻,等了差不多十分钟便看到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车上和司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很快便来到了明湖师范大学的校门口附近。

    作为华夏一流学府之一,明湖师范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多年以来居高不下,然而这并不能阻挡众多学生的热情,每年的名额依旧会爆满。

    “有钱人真多!”

    随意的在周围扫了一眼,吴常不禁感叹道。

    各式各样的世界级豪车跟展览会一样在路边停着,吴常虽然忘了这些都是什么牌子,但却知道很贵。

    “不愧是明湖省最好的大学,有钱人一抓一大把!”

    无所谓的摇摇头,吴常迈步走了进去。

    学校门外面还有一大群人堵着,可到了里面就宽敞了很多。

    一眼看去,整个学校里面到处都是莺莺燕燕,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生,偶尔看到几个男人跟葱花一样稀罕无比。

    “不愧是师范大学,女生好多!”

    吴常嘴角泛起一丝微笑,很快就找到了指示牌的位置。

    “这位师弟,你是打算办理入学的手续吗?”

    就在吴常站在指示牌前面看了半天,有点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肩披绶带的女生走了过来。

    身高差不多一米七,皮肤细腻还有点婴儿肥,看上去十分可爱。

    “对啊,看了半天没看懂,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

    吴常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那走吧,师姐带你去。”

    话说完,这个女生便在前面领路。

    吴常之前因为不认识路而感到苦恼,她的到来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闲聊,很快便将手续办完,连被褥和钥匙也都顺路领取了。

    “谢谢师姐!”

    冲着女生感谢一声,吴常抱着被褥便向着宿舍楼走去。

    “叫我秦珏就行,不用客气!”

    名叫秦珏的女生笑了笑,目视着吴常进了宿舍楼之后才转身离开了。

    “喂,看上那个小帅哥了?”

    一个身材纤瘦,没前没后的女生突然从旁边蹦出来,一下子就扑到了秦珏的身上。

    “徐乐瞎说什么呢?我今年都大四了,属于老女人了。”

    “哎呀,老牛吃嫩草,味道刚刚好。常言道:女大三,抱金砖。只要你把裙子一撩,那小帅哥还不立刻拜倒。”

    徐乐这个女生长得小巧可爱,但说话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配合那古灵精怪的模样,很让人吃不消。

    “就怕人家不喜欢我这样的,偏偏喜欢平底锅!”

    秦珏哼了一声,挺胸抬头,昂首阔步,直把徐乐气的浑身哆嗦。

    抱着被褥来到了分配的宿舍,吴常推开门进去发现已经有人提前到了。

    那是一个黑黑瘦瘦的男生,脸上满是冷漠,听到开门声之后也只是抬了下眼皮,并没有搭理吴常。

    见对方这种态度,吴常自然不会热脸去贴冷屁股,找到自己的位置之后便将被褥放了上去。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宿舍里面的另外两个人很快也到了。

    一个叫徐欢,身高一米九开外,周身肌肉高高鼓起,长得跟狗熊一样。另一个叫做屠龙,名字虽然威武霸气,但其实是个戴眼镜的文弱书生。

    能够考到明湖师范大学,不管长相如何但脑子绝对十分好使。无论是徐欢还是屠龙,都是一等一的学霸,比跟文盲差不多的吴常不知道强了多少。

    徐欢和屠龙来了之后也跟那个黑脸同学打过招呼,不过对方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微微抬了下眼皮之后就没有吱声。

    见此状况,吴常三个人也懒得搭理,自顾自的聊天。

    时间很快就到了吃饭的点,三人相约去了学校的食堂,至于那个黑脸的同学谁也没叫他。

    连最起码的礼貌都不懂,谁闲的没事自找没趣儿。

    “诶,哥几个之前有没有做过功课?知道学校里面有什么忌讳,又有什么人不能惹吗?”

    打完饭找了个角落坐下之后,徐欢神秘兮兮的对吴常和屠龙说道。

    “忌讳?不能惹?”

    听到徐欢的话吴常愣了一下,之后疑惑地问道:“好端端一个学校怎么整的跟黑社会似的?”

    “切,一群智障装逼罢了,不用理会!”

    屠龙摇摇头,夹起卤水煮的鸡腿就塞进了嘴里面,看样子对这些所谓的忌讳根本不屑一顾。

    “两位有所不知啊,明湖师范大学有一不能说和三不能惹。看在同处一个寝室的份上,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

    徐欢咳嗽一声,之后继续说道:“所谓的一不能说,就是不能叫学长学姐,而应该叫师哥师姐。”

    “为什么?貌似很多人都是叫学长学姐吧!”

    吴常有点疑惑地问道。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学长学姐是从岛国那边传来的,其实并不是。《能改斋漫话录》中有云:乃命张耆为学长,张景宗为副学长。学长的意思是管理学生的人,而不是那些岛国、湾湾跟寒国那些智障所曲解的意思。明湖师范大学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一直致力于发扬传统文化,要是犯了这种低级错误很容易被批评的。”

    徐欢一边吃饭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原来如此。”

    吴常点了点头,“那三不能惹又是怎么回事?”

    “师哥师姐叫错了还能被原谅,要是惹到了这三个麻烦就大了。”

    徐欢说道:“排名第一的就是教汉语言文学的王司徒,有句话说得好,宁惹老校长,不惹王司徒,你想想有多厉害?”

    “这个怎么说?王司徒是个武林高手?还是说脾气十分暴躁?”

    听到徐欢的话,吴常十分疑惑地问道。

    “都不是,王司徒就是个九十多岁的糟老头子,脾气也很好。至于不能惹的原因,来自于多年前一件轰动整个明湖市的大事情。据说那天有个学生路过校长室,之后听到里面有奇怪的动静发出来,于是就悄悄地透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看。结果你猜发现了什么?”

    徐欢瞅着吴常,神秘兮兮的问道。

    “王司徒在和校长打架?变成了奥特曼?还是变成了小怪兽?”

    “你正经点!”听到吴常的话徐欢翻了个白眼,“那个同学看到王司徒把校长骂的跟孙子一样,校长就那么老老实实站着一句话也不敢说。后来有同学就去调查,结果发现校长竟然真是王司徒的孙子。”

    “……哦,之后呢?”

    吴常看着徐欢,那眼神就跟看傻子一样。

    “据说王司徒几十年前就应该退休了,不过在家待的难受又跑回来上课了。”

    屠龙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说道:“老教授可是整个华夏国内都能排上号的人物,不知道多少当权者曾经是他的学生。只不过老教授从来不管闲事,一辈子的爱好就是教书。”

    “原来如此,倒是一个值得敬佩的老人家!”

    吴常点了点头,“那另外两个不能惹又是什么?”

    “第二个不能惹是琴楼的管理老师。”

    徐欢回答道。

    “你们有没有听过八楼姐姐的故事?”

    徐欢故意卖了个关子,问道。

    “八楼姐姐?我只知道芙蓉姐姐!”

    听到徐欢的话吴常和屠龙两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

    “据说在很多年之前有个女学生爱上了自己的导师,但却因为承受不住世俗的压力在琴楼跳下去摔死了。传说每月月圆的时候,都能够看到琴楼和月亮之间笼罩着一层氤氲的雾气,甚至有人见过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影子从上面闪过。”

    徐欢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那个女学生实在八楼跳下去摔死的,所以学校直接把七层以上的门给锁了。如果惹毛了琴楼的管理员老师,他把你给分配到八楼的琴房可就惨了。等着八楼姐姐晚上来找你吧!”

    “胸有浩然气,一力可屠龙!”

    屠龙不置可否的哼了一声,显然不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止于吴常……穿越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了,出来个女鬼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第三不能惹,就是学校里面的猫了。”

    徐欢喝了口水润润嗓子,继续说道:“学校里面的猫是真的惹不起,拉帮结伙知道吧!据说曾经有条疯狗跑到了学校里面,之后连十分钟都不到就被那群猫给活活挠死了。啧啧啧……据说浑身上下连点好肉都没了,连剁都不用剁直接就能当饺子馅。”

    “这些猫是成精了嘛?”

    吴常一脸无语,还以为是黑社会什么的,没想到所谓的三不能惹竟然是这些东西。

    “话说……你家剁肉馅……不用把内脏都掏出来吗……”

    一边的屠龙目测是吃不下去了,瞪着徐欢说道。

    “咳咳,我是素食主义者,从来都不吃肉!”

    徐欢咳嗽一声,回答道。

    “那你嘴里面叼的是什么?”

    …………

    吃了午饭之后吴常便回家了,一方面租的房子距离学校不远,而另一方面则是要回家喂猫。吴常打算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地适应一下现代社会的生活,要不然总是一副被社会抛弃的状态实在难受。

    连续一个月的军训对于那些刚刚结束了高强度学习的高中生来说无比痛苦,但在吴常看来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至于什么学生不满教官疯狂操练,奋起反抗教官暴政那样的蠢事并没有出现。

    每天的训练把所有人累的跟狗一样,连三条腿都抬不起来了,哪还有劲头去折腾。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吴常的心却是越来越紧张。

    因为他发现左手手背上面的印记并没有消失,而是随着时间推移上面的血色在不断地衰退。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想必很快就会变成原来肉眼难辨的样子了。

    “不会又要穿越吧?”

    吴常心中忐忑,打算上厕所冷静一下。然而就当他要把厕所门推开的时候,突然间一道刺目的金光出现,将他整个人都包裹在了里面。

    广阔无边的虚空之中一颗流星悄然划过,向着下方那颗蔚蓝色的星球坠去。

    进入大气层之后流星的外表和空气发生了剧烈的摩擦,恐怖的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而落地之后更是直接砸出了一个直径百米的深坑。

    流行的坠落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很快便有一辆汽车开了过来。

    这是一个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油腻的脸庞,肥硕的肚腩,手里面还抓着一把猎枪。

    “这是什么?好像一颗蛋?”

    中年男人小心的顺着斜坡下去,透过外面半透明的玻璃发现竟然有个人一动不动的躺在里面。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中年男人将手中的猎枪举起,冲着玻璃狠狠的开了一枪。然而这个“蛋”硬的出奇,对付野兽十分顺手的猎枪打在上面竟然连点痕迹都没有出现。

    “难道是怪兽的蛋?可里面的人明明穿着衣服啊!”

    连续开了几枪发现没用之后,中年男人将脸紧贴在玻璃上面,仔细看着里面的人。

    然而就当他将目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