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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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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式开课之前,我有几点要先申明:第一,我只是个童生,在此之前并无教学经验,我现在能教的,只是最基本的启蒙,如果你们是抱着考科举的念头来学的,那我建议是去正式学堂。”

    “第二,我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与学堂的授课方式是不一样的,我计划是以实际需要来教你们,也就是说,你们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会用到的,将要用到的,而我又知道的,我都会教与你们,当然,如果你们有想学的,可以告知我,我会尽量安排在往后的课程中。”

    “第三,我们的教学内容安排是,上午学字,下午学算术。以上,如有异议现在可提出来。”

    当初叶君书上学时,先生是直接教他们念书,念几遍后就开始背,全部背得滚瓜烂熟后,就开始写字,每天500大字,进行书法训练,三本启蒙书都能随手默写出来后,就开始第二阶段的教学,声律教育。要学的教材有《声律启蒙》、《幼学琼林》、《千金裘》、《千家诗》、《龙文鞭影》等。

    鉴于他开课的目的性及不稳定性,孩子们不用学第二阶段之后的知识,只需要学会写字并运用,所以他是读写并进,等有基础后,就可以教他们写契文之类的,不至于到外面给别人打工时被一些不良东家的文字陷阱坑到。

    叶君书说完一段话,全场鸦雀无声,他横扫一眼,在场所有人都目光炯炯的盯着他看。

    他轻咳一声,“既然都没异议,那现在开始上课。”

    他踱步到长块木板下站定,而后道:“我朝的启蒙书籍有三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今日我们要开始学的,是《百家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先辈一直传下来的姓氏,有属于自己的称呼……”

    首先学习《百家姓》,是叶君书思考良久才下的决定,一来,《百家姓》最贴近百姓生活,学习文字时更直观更容易让人接受。

    更重要的一点是,《百家姓》是三大启蒙书里文字最少的,也是不需深刻理解其含义的,只需要知道这个这么念的姓,是这么写的,所以在相同的时间内,这个是最容易学全的。

    叶君书的计划是,从最简单的学起,花一个月多的时间,学完这本书。

    一天学十个字左右,随时根据进度情况调整,等到正式入冬停课时,正好可以学完这本书。有了这个基础后,后面的两本就更容易学了。

    今天是开课第一天,叶君书还开始没正式教学,基本上是先读几遍《百家姓》,有个语感,随后在木板上写下他们的一个个名字,让他们各自对应自己的名字临摹。

    自己走几圈,基本每个都亲自示范还手把手教他们各自的名字写法,关乎到自己,每个孩子都十分认真,一个上午就熟练自己的名字了,虽然可能不太好看。

    有些学得快的小朋友,还让叶君书教他们写自己阿父阿姆的名字。

    下午学习算术,孩子们也不需要深入的学习深奥的算学知识,只需要学会灵活使用四则运算即可,掌握了这些基本的,到时候去做个账房掌柜管事什么的不成问题。

    当然,由于阿拉伯数字还没传入大夏,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所以在学算术之前,得先学会数字的写法。

    叶君书能做的,是让他们多一条改变生活的路。

    有好些个孩子很聪明,基本一教就通,如果有条件培养的话说不定真能考个秀才。

    尤其是方叔的小儿子小栓,虽说只有六岁,但真机灵,很聪慧,好好培养的话估计会有出息。

    有些孩子虽然有些笨拙,但很认真,没有人会讨厌。

    穷人家的孩子,果然大部分都很早慧,也很懂事。

    ……当然,也跟家庭影响有关,叶君书的目光往胡二伯家的小儿子上转了转,写字是有在写字,可是像屁股凳子长了钉子似的,老是动来动去,小眼睛咕噜咕噜的到处乱转,叶君书往他身边走几次,竟然还给他扮鬼脸。

    叶君书干脆不管了,反正不影响到其他人就好,如果影响了别人,不用他说,其他家长就先撸袖上阵了。

    不知不觉,一天的课程走到尾声,最后,叶君书做总结的同时,下达今晚的任务:“今天的课到此为止,各位同学今天的任务是写十遍自己的名字,并给自己的阿父阿姆展示自己的作业。”

    这样,既能让孩子们被家长夸奖,从而更加自信,学得更加积极,又能让家长们知道,他是有真真切切在教孩子们。

    一天的课程教完,家长们满意,叶君书也满意。

    上课的时候没觉得怎么样,下课送走孩子们后,叶君书只有一个感觉:累!

    这个时代的人大都对学习是抱着敬畏的心态,达者为先,就算先生是个年纪比自己小的,大孩子们也没一个不服气在课上闹,除了有个别家里宠惯了的,比较坐不住外,基本都听得学得无比认真,叶君书教得也相对轻松点,可是就算这样还是会觉得疲惫。

    下午的课程不长,从未时三刻开始到申时三刻结束,按现代的算法是从下午一点半开始到三点半结束,也就是下午只上两个小时的课。所以下课时时间还算早。

    今天是明阿姆和三伯姆看双胞胎,等散学时,三伯姆看这里不需要他了,就挎起篮招呼一声离开。

    明阿姆还没走,小致也不愿离开,他的学习兴致正上头,还在和小山叽叽喳喳互相学习对方的名字。

    叶君书没管他们,见路哥儿带着勤哥儿也在有模有样的用沙盘练字,便回屋去看双胞胎。

    半天不见熟悉的人,双胞胎可想闹了,不过两位长辈哄孩子很有一手,所以双胞胎一天都乐呵呵的,等看到叶君书靠近,手里的玩具顿时一扔,咿呀咿呀的飞速爬过去。

    叶君书蹲下身半抱着双胞胎,亲亲这个亲亲那个,双胞胎同样凑过去,软软小小的手伸过去抱抱,印上湿哒哒的吻。

    “五娃六娃有没有想大哥啊?”

    “呀!”

    “啊啊!”

    “大哥也很想五娃六娃呢!有没有乖乖的啊?”

    “啊呀!”

    “啊啊!”

    “乖乖的就好,以后也要这么乖知道吗?”

    “……”

    叶君书一本正经的,天知道他们怎么对上话了,明阿姆在一旁看着笑容都停不下来。

    叶君书一边和双胞胎玩闹,一边抽出一丝心神和明阿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明阿姆,您过来这边,洛哥儿一直一个人在家行吗?要不让他也过来和路哥儿一起学习?”

    明阿姆两个小子一个哥儿三个孩子,大儿子和华叔趁农闲到县城做临时工去了,估计等下雪前再回来,家里只有明阿姆带着两小的在家,明阿姆和小致经常往他家这边来,只留洛哥儿一人在家,叶君书觉得不太妥当。

    叶君书这么久都没见过洛哥儿,只在古代版的记忆里有点印象。

    明阿姆的这个哥儿,生性害羞内向,很少出门见生人,真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明阿姆曾经试着扭转洛哥儿的性子,基本能想到的方法都用过,但没什么效果,久而久之,明阿姆也放弃改造洛哥儿了。

    就叶君书现在的眼光看来,洛哥儿该不会是天生自闭症吧?这个时代不知有这种病症没人在意,可叶君书觉得就这么放任不管实在不好。

    不说其他,单说明阿姆一家对他们家帮助良多,叶君书就不能当做没看见,洛哥儿这样的情况放在这里,可比在后世严重多了。

    可惜他没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只能用最笨的方法让他多接触人群,希望情况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

    路哥儿也去学里听课明阿姆是知道的,他认真的考虑了下,然后对叶君书道:“洛哥儿愿意走出家门就不错了,哪会肯在那么多人面前露脸?”

    可洛哥儿这么下去不行啊,总要长大的,性子不改改的话,将来怎么说亲?

    于是明阿姆果断道:“我明日就让他过来帮忙看孩子。”

    叶君书就道:“如果洛哥儿愿意的话,也可以来学一下字。”

    “嗨,哥儿家家的,学不学都没什么关系,再说他那性子,是不乐意和这么多人一起待着的,能让他出门就谢天谢地了。”

    呃……回想少有的几次见到洛哥儿的画面,不得不承认明阿姆还是真相了的,于是叶君书不说话了,暗暗想着,看到时他能帮上什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