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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第一次参与战争

作者:别叫我上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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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上午,迦希亚人的骑兵已在新月堡外开始聚集了。wwW.Qb⑸。COМ//

    李科骑马走出新月堡,看着眼前黑压压一片人马不由得吃了一惊。他策马来到正在指挥手下站列的狂风沙身旁,在人声马嘶中大声问道:“维戈,这里有多少人啊?怎么会这么多?”

    狂风沙大嘴一咧笑了起来:“这次也出了我的意料,我和卡西姆他们总共带来一千两百人,新月堡内能出战的迦希亚人有一千左右,但没想到远处西部十几个小部落集结后,竟也派来将近一千人。我们的兵力已经超过三千啦!哈哈哈哈……这次绝对能把燔罗那帮孙子的大便都给打出来!”

    猛听狂风沙爆出这么一句粗口,李科顿时哭笑不得,也许这就是草原汉子的特色吧。

    “对了,在前面还有事找你,你先去吧。等我召集好勇士们再来跟你说。”说完,狂风沙领着数十个手下呼喝着策马奔向远处大群骑兵集结的地方。

    李科顺着狂风沙手指的方向来到同样骑着战马的身旁。尽管年纪一大把了,可是骑在马上的身姿挺得笔直,一头白发在寒风中飘散着,也没束带,显得很是威武。

    “……你该不会是也要出战吧?”看这副摸样李科吓了一跳———这把年纪还能打仗?

    呵呵笑着说道:“我老啦,就是骑马多走点路我的腰也吃不住,再也不能像年轻时那样驰骋疆场了。不过我很喜欢看着这些勇敢的孩子们整装待发时的场面,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啊。这让我觉得尽管年华已老去,但战神赐予我的英勇还流淌在我的血液中。”

    “还真是个好战的民族……”李科心里想到。

    “对了李科,我正想找你呢。中午你就要随骑兵们出发了,不过等战斗时你尽量远离前锋线。虽说你很厉害,但不管怎样你还没有经历过战争,一但有任何损伤会让我们很过意不去;而且新月堡将来还需要你的管理,一切要以平安为重。只要在遇见帝**队派来军侯打探时,你出面应对就行了,那就算对我们最大的帮助。

    李科点点头说道:“谢谢您对我的关心。我会注意的。”

    “来,随我一起去看看草原勇士们的英姿吧,平时可是很难一见哦。”

    说完,带着李科来到南边一处小高地上,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在列队集合的全部迦希亚骑兵。

    三千人的队伍不算多,但也不少,百人为一排,分列三十排。刚刚还到处人马嘈杂声,不过此刻已全部安静下来,只有偶尔几声战马的唏嘶从远处传来。三千人的大方阵,整整齐齐、威武雄壮地出现在李科眼前。

    从未看到过战阵的李科见到如此场面惊叹不已。

    介绍说,这次也和以往一样,由狂风沙统领骑兵队伍。李科放眼望去,果然在方阵最前方,狂风沙正在策马狂奔着。他手举大剑,剑尖随着战马的跑动不停地在前排骑兵们手中的长矛上划过。跑了一个来回后,狂风沙骑马又跑回队伍正前方,张嘴高声呼喝。

    由于距离比较远,李科听不见他在喊什么。但见狂风沙手中大剑一举,顿时周围前排的士兵也跟他大喊起来,随即,整个三千人的队伍齐声呐喊:

    “阿——瑞——斯——”

    这次李科终于听清楚了。

    三千人齐声呼吼,像一声炸雷般轰然响彻在空旷的草原上,也轰鸣在李科的耳鼓上。

    正在这时,从天空中传来一声清厉、悠长的鹰鸣。李科抬头望去,一直体型不算大的青色猎鹰正向他们飞来,速度很快,眨眼间就到了头顶上。那只鹰盘旋了一圈后,落在平伸出的手臂上。

    李科感到惊奇不已,竟然还有人饲养野鹰!

    他见这只不知名的鹰虽体形不大,但神态异常威武,顾盼生姿,也正眸视着李科。于是李科伸出手,想摸摸它。谁知那鹰猛然伸嘴就向李科的手上叨去,幸好反应迅捷,李科马上把手撤了回来,倒真被这鹰给吓了一跳。

    一阵爽朗大笑,“别看它个头不大,可性情最是凶猛,即使体型大许多的草原鹰见了它也得绕着飞。”

    经解释后才知道,这种鹰叫做玫瑰泪,因为在深青色的鹰身上长有许多玫瑰花纹,同时还有一道道像泪痕一样的白线,所以由此而得名。不过这鹰的脾气显然与它优雅的名字不太般配。

    玫瑰泪这种鹰很稀少。很久以前迦希亚人无意中发现玫瑰泪的幼仔,等养大后察觉到玫瑰泪鹰竟异常通人性而且忠诚,当主人放牧之时,玫瑰泪就会在天上盘旋着为主人监视四周动向,一但有野狼群等危险出现,就会低飞下来不停地鸣叫报警;甚至当主人战斗时,勇猛的玫瑰泪竟也会从天空中扑袭敌人。所以迦希亚人对玫瑰泪这种鹰异常喜爱。

    尽管繁殖困难,不过许多年下来在迦希亚族中也饲养了数目不算少的鹰群。到后来,这种鹰逐渐被用作传递信息的用途上。茫茫草原广域无边,若有什么急事要通知其他部族的话,使用这种飞得又高又快几乎一日千里的玫瑰泪是最好的选择。而今天飞落到手臂上的那只鹰,就是从东部草原监视入侵燔罗人的牧民那里而来。

    李科果然见到从鹰腿上拿下一条绑着的薄羊皮。这时狂风沙与卡西姆等人也骑马赶了过来,到身边后问道:“那边的消息已经传来了吗?”

    点点头,不过看完羊皮上的信息后神色有些凝重,他说道:“这次燔罗人数量要比当初预想的多。信上说除了先头的一千六百左右燔罗人之外,可能野马部落的头领布林担心兵力不够,复又派出一千人的骑兵尾随其后,已经过了斧头山,这两只队伍相差不到一天路程,快马加鞭的话,几个小时就能汇合。之所以分成两部分,我猜测布林可能担心会遭到伏击所以临时加派的。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我们竟有三千人的兵力聚集。只是这样一来,恐怕就是一场恶战了。”

    狂风沙皱皱眉头:“这样不好打。原本预定在小鼓原伏击燔罗人,但没想到多了一支队伍,这样燔罗人的总兵力就超过两千五百人了。一但野马部落的锋头部队被我们围困住的话,他们一定会誓死抵抗,因为在其后会有接应骑兵群;作为后部的那一千骑兵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赶上来,那时我们可能正处于混战中,无论体力还是速度都有所下降……”

    狂风沙没有接下去说。事实上每个人都清楚,一但被体力充足、士气高昂以及战马高速冲锋而来的骑兵群冲进正在混战的队伍中,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这仗到底怎么去打,对于这个问题在接下来时间里大家开始讨论起来。不过大家的意见不同,狂风沙和拉德加主张正面迎敌,在短时间内歼灭锋头的一千六百燔罗人,然后就地整歇,以逸待劳等待燔罗人后部;而卡西姆与平时很少说话的奎尔却认为放过野马部落的前锋部队,先狙击后部那一千人,然后再趁势追击。

    双方相持不下,脾气火爆的拉德加甚至大喊起来:“要是追不上燔罗人的锋头部队怎么办!一但越过小鼓原,除了攻击新月堡外燔罗人还可以四下出击,到处掠夺那些小部落。茫茫大草原上跟着那一千多燔罗人瞎跑,你当我们是善于追踪的野狼吗!我们现在根本没时间从其他地方再召集兵力!”

    拉德加一头倒竖的短发,发起脾气时再配合他那副矮敦的身材,活脱脱像一只发怒的刺猬。

    “可是先打燔罗人的后方接应部队,胜算最大。”卡西姆不急不火,慢吞吞地回答道。

    在双方吵吵嚷嚷时,突然开口道:“李科,你怎么看?”

    李科一愣,他没想到会向他发问。作为坦尼的好友,理应知道自己的底细才是,像这种打仗的事怎么能问自己呢?

    “你要知道我可没有一点关于战争方面的经验,所以也根本无从谈起。”

    “没关系。就现在他们争持的两种方式,你觉得哪种比较好,随便说说。”不知为何,的表情看起来不是很沉重,反而笑眯眯地对李科说道。

    见这么说,李科沉吟了一下,然后谨慎地回答道:“就我个人看来,我还是比较赞同卡西姆的意见。”

    狂风沙翻了个白眼,而拉德加当场就暴怒起来:“你一个毛孩子懂什么!我们打仗时你还在吃奶呢!不要瞎说!”

    面色一沉,指着拉德加骂道:“放肆!你怎么可以对伯爵如此说话,你真把自己当成了野蛮人吗!”

    原本像只发怒的刺猬,可被手一指后,拉德加马上变成了小绵羊。他揉了揉自己那乱扎扎的短发,嘿嘿笑道:“我就是不忿而已。凭啥平时闷得像冬瓜一样的奎尔比我有道理?”

    奎尔和卡西姆顿时哭笑不得———拉德加这家伙就是个活宝!

    李科也笑了,这个脾气不太好的家伙倒是诚实得可以,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看到示意,于是大家安静下来。“那就按照卡西姆他们的意见去打这场仗吧。我们毕竟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比燔罗人先知先觉。在冬季的大草原上燔罗人可没有什么耳目,也正是如此他们才会莽撞地突袭新月堡。快速吃掉人少的后部,不会对我们造成太大损失,另外从后方追击燔罗人也会使我们在攻击速度上占据优势,若是能出其不意的话,搞不好能一直追着敌人的屁股打。计划大体上不变,不过行军时要靠着新月湖的方向绕过去,现在草原上都是积雪,大量骑兵通过时留下的痕迹无法掩盖,为了不让先放过的燔罗前军起疑,你们就多绕点路,尽量抓紧时间消灭燔罗人的后部。”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有豪气,大有指点江山的意味。

    “维戈,还有拉德加,我曾教导过你们多次,与敌人交锋时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第一,不到必要时刻不可分散兵力;第二,尽量避开敌人的锋芒。这次你们又犯了老毛病,倒是没想过仗着优势兵力分两头作战,可却莽撞地想跟燔罗人直接交锋。就算你们运气好,解决了前锋敌军时燔罗人后部没有赶上来,可那时你们已人疲马乏,还拿什么去应对第二场战斗?”

    确定了大体进攻方式后,长老开始训斥起狂风沙与拉德加。这两人就像犯错的小孩子一样,低头连连称是;而奎尔与卡西姆在一旁偷笑不已。

    听这般说教,李科才清楚原来这几人竟还是亦师亦徒的关系,当下心里更为惊奇。

    “不过这次很让人惊讶,野马部落的人竟愚蠢的把兵力分成两股。也许是着急抢夺牲畜,或者没想到新月堡这里会聚集这么多牧民,总之布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给了我们一次机会。”

    长老说道这里的表情变得恶狠狠起来,“只要全歼这次进犯的敌人,就可以使伤了元气的野马部落至少两年内不敢再越境!”

    …………

    时间差不多了。商量完毕的众人分头跑到集结的骑兵队伍中去带领战士们准备出发。

    此次李科也必须跟在大军中,主要是为了以防万一,在遇到帝**队时可以为出战的迦希亚人表明合法性。

    蒙特班也跟着李科一起出行。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说李科身边连一个亲兵都没有,很不让人放心;而且他跟随李科这么久以来也学习到不少武技,虽没上过真正的战场,但至少也不会差到哪去。

    在检查完各种携带的物资后,比如口粮、兵器、箭矢等等,随着低沉牛角号声,大军开始缓缓离开新月堡。

    在堡前的入口处,领主府诸人都站在那里给李科送行。从头到尾大家都很沉默,他们知道尽管当初只是让李科随军是为了应付帝**的查问,但每个人都清楚,一但仗打了起来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李科到时还是得跟迦希亚人一起向着燔罗人军队进攻。那根本就是提着脑袋的行径,却也是为了新月堡这些人所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离开新月堡后,队伍行进的速度很快,整整一下午李科都是在颠簸的战马背上渡过,一直到天黑后安营扎寨下来。

    与蒙特班一起在篝火旁吃着干粮时,李科见狂风沙和卡西姆还有奎尔一同走了过来。人还没到近前,狂风沙先扔过来一个皮囊,爽朗地大声道:“晚上冷,喝点草原上的烈酒会睡得很香。”

    李科接过皮囊后喝了一口,与一般清淡的麦酒不同,这种由拉苏麦酿制后再提纯的酒果然很烈性,李科尝过后意犹未尽,又再喝了一大口才把皮囊递给蒙特班,结果差点没把蒙特班呛死。

    在大家的大笑声中狂风沙几人坐到李科身旁,一同吃起晚餐,其实晚餐就是几个麦饼与一点腌肉,即使是这样对迦希亚人来说也是很不错的美味,只有在打仗时为了补充体力才能得到如此待遇。不过认真说起来那味道真不怎么样,麦饼苦涩难咽不说,就连腌肉都有一股腥腥的气味,比起领主府的伙食差远了。

    “对了维戈”正吃饭时李科突然问狂风沙道,“这次进犯的燔罗人现在距离我们有多少天路程?”

    “六天左右,不会超过七天。我们如果速度够快的话,只要两天就能赶到小鼓原埋伏起来。所以当初就是这么定伏击计划的。”狂风沙掐算一下时间后回答道,然后又从李科手中撕了一块腌制好的飞龙肉大嚼起来。感情这家伙觉得李科带的干粮比较好吃才凑了过来。

    “不过明天的行军速度还会加快。因为为了隐藏踪迹,我们多绕了一点路,不然大军走过的痕迹很容易被人发现,那样的话燔罗人的前锋部队就会有所提防了,搞不好回头杀过来也说不定。”说话很慢的卡西姆接着狂风沙的话给李科解释了起来,“而且,我们行动够快的话,趁敌人锋头部队没有发觉前就解决掉其后跟随的那一千人,再顺势掩杀回去,定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只是……”说道这里,卡西姆有点犹豫,而狂风沙不管许多,大声说道:“我们比较担心你。尽管占有优势兵力,可一但混战起来刀枪箭矢可不长眼睛,要是你有什么损伤我就不好跟交代了。”

    李科微笑着反问道:“你们呢?你和卡西姆在打起仗时会在哪里?”

    “当然是冲锋在前!这还用问!”狂风沙显得对这个问题很不满意,回答的声音也刚才大许多。

    “那我就和你们在一起好了。你连我都打不过,我怎会反而胆小地躲在后面?我可不希望被人笑谈为一个懦夫。”李科这句回答把狂风沙噎得够呛,却无法辩解,毕竟两次都被李科打败是事实。

    最后狂风沙耸耸肩,“随你好了,反正在草原上男人总归是要上战场的。不过你没打过仗,到时候要注意跟随骑兵们的进攻方向,尤其是在混战中。比起被动地寻找攻击点,在有组织的小范围厮杀中活命的机会要大许多。”

    这时一直沉默寡言的奎尔突然说道:“李科,等开战时你与蒙特班跟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冲锋。”

    卡西姆拍拍奎尔的肩膀,笑着说道:“既然奎尔这么说,李科那你就跟着他一起打好了。别看这家伙平时不怎么说话,可打起仗来很有一套,我们都不及他。”

    大家都喝了不少烈酒,身上渐渐暖起来,话也逐渐多了。听狂风沙闲聊时李科才知道,原来除了卡西姆以外,维戈与这次出战的奎尔还有拉德加都是孤儿,家人早在以前的战争中死去了。是一直抚养他们三人长大,这也是他们对像父亲般尊敬的缘故。

    夜幕已深,众人钻进帐篷内又商谈了一阵行军事宜后就开始入睡了。只有几团营火还在散发着余光,以及守夜的士兵们来回寻走时踩踏在雪地中的咯吱声。

    草原的夜晚寂静而又深远。

    …………

    经过两天的行军,迦希亚人的骑兵队伍来到了小鼓原。

    小鼓原位于新月湖东北方向五百里远,夹杂在腾尔山与深渊之地中间,比较贴近“深远之地”一侧,燔罗人若想以最快速度进攻新月堡的话,必经此地。

    这里在夏季是一块比较优良的牧场,地势西高东低,对于从西面而来在此处伏击的迦希亚人很有优势,这点也是战场选择在此处的主要原因。

    不过此时队伍还不能进入小鼓原,而是在东南方向的腾尔山中隐藏起来,等燔罗人的前锋部队过去后,大军才能进入小鼓原开始准备伏击。

    三月二十三日,气候已经渐渐暖和起来,地面上的积雪开始出现融化的迹象。今天的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往日湛蓝的天空又重现在人们头上。

    上午时野马部落的前锋部队就已经路过小鼓原了。按照预定估计,到下午燔罗人的后军就会赶到,最迟不会超过傍晚。隐藏在小鼓原西北侧高地后面的的三千迦希亚骑兵很安静,只有一阵阵战马奔跑时发出的声响与溅起的雪花飘舞着,那是打探敌人动向的斥候在来回催马汇报消息。

    斥候们回报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就算是李科也知道燔罗人的军队就快到了。战前的气氛让他感到有点紧张,毕竟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而蒙特班的情况就显得有些严重,他抓着长矛的手有点微微发抖,嘴唇也抿成一条薄线,脸色苍白。

    奎尔骑马走到他们身旁,伸出大手用力在蒙特班背后拍了一下:“别太紧张,深呼吸几次,不然等下打起来你全身的肌肉会很僵硬,那可是致命的。”

    按照奎尔的话,李科与蒙特本大口呼吸了几口冷空气,果然感觉要比刚才好很多。蒙特班有点脸红,不好意思地说道:“一想到马上就要打仗,不自觉就紧张了起来,嘿嘿……”

    不过奎尔对李科的表现感到微微惊讶,虽然他知道李科的武技很厉害,能接连打败狂风沙两次,但他毕竟从未上过战场。在战前还能表现这么冷静倒不像是个刚刚参加战斗的新兵。

    “你不紧张吗?”奎尔问道。

    李科笑了笑,没有回答。

    李科突然感到自己开始渴望杀戮,没有去想过自己是否会在这场战斗中死亡,也没想过死去之后的事情!这是不理性的,自己要做的是结束战争,绝对不是创造战争。

    座下的战马感受到主人的战意,它开始兴奋起来,来回抖动鬃毛,前蹄不住地刨着地面。

    拉德加很眼热这匹战马,熟知马性的迦希亚人一眼就能看出马的好坏,像李科座下那匹优异的战马即使在草原上也很少见。以至于他常常抱怨说,这么好的马给李科那个门外汉真是可惜了,这可是匹天生为战争而生的好马啊!

    奎尔也注意到这点,于是他提醒李科说:“等下冲锋时你要注意控制战马的速度,你的马很优秀,速度也快许多,千万不要太冲前,不然很危险。等下一定要跟紧我,不要超过。”

    对奎尔的忠告,李科感激地点点头。相比起狂风沙等人来说,李科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奎尔印象很好。虽然他很少说话,但总会一语中的,而且对自己并不像其他迦希亚人那样抱有成见,至少在自己的安危上他很关注,这两天一直在提点自己和蒙特班战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此李科很感动,他打算战斗结束后,邀请奎尔这些人到领主府去做客,给他们做顿好吃的招待一番,毕竟能与迦希亚人成为朋友是让人很高兴的事情。

    下午三点左右,随着最后一名汇报军情的骑兵回归,燔罗人的后方部队距离此地已不超过二十里了。

    所有的迦希亚骑兵都已做好准备,只等听到号令便开始冲锋。李科摸了摸身后,两把战刀绑得很紧。由于李科不会使剑,所以狂风沙给他的两把质量比较好的战刀,混战中会用得上。

    他又摸了摸自己那把硬弓,并检查一下箭壶中的箭枝后,骑马上前,与狂风沙和奎尔并列而站。他身后跟着蒙特班。

    鸦雀无声的队伍中,首先是战马感到了异动,那是动物们天生敏锐的直觉。战马群开始有点不安分起来,不住地打响鼻,偶尔还有几只战马嘶鸣起来,骑士们必须抓紧缰绳,并轻拍自己的战马使其安静下来。

    敌人即将到来,李科清晰地感知到地面的震动,那是大群骑兵高速跑动时而发,随着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强,狂风沙突然一举手,一面火红火红的大旗猛然竖立。直到今日李科才看清旗帜上画有一只偌大的玫瑰泪鹰。

    随即,牛角号声从狂风沙身旁的士兵口中吹响,那是冲锋号,狂风沙一马当先,率先策马奔到高地的坡顶。站在高处,李科可以清楚地看到远方一群燔罗人的骑兵正向这里冲来。

    激昂的冲锋号越来越密集,在狂风沙、奎尔等人的带领下,如潮水般的迦希亚骑兵自高地俯泄而下。由前锋五百人组成一个箭头形状,引领着整个三千骑兵以锥形阵势开始集群冲锋。

    大军箭头的方向正斜对着燔罗骑兵群的前进路线,这样一来即可减少正面骑兵群撞击时的损失,又使得燔罗人无法发挥最大攻击力度,因为骑兵的速度很快,对面的燔罗人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来不及改变战马奔跑的方向。

    由于是从高地发起冲锋,迦希亚骑兵很快达到最高速度,冷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在脸上生疼,不过没有人在意。

    轰鸣的马蹄声中,奔行在前锋箭头中的狂风沙突然高举大剑,张嘴大声呼喝。在高速的战马奔跑中,即使与他相邻几个马位的李科也听不清他在喊什么,耳中只有呼啸的风声与声响巨大密集的马蹄声;不过迦希亚人知道狂风沙在喊什么,附近的骑兵们高举战刀与长矛跟着呼吼起来:

    “阿……瑞……斯……”

    随即几百人跟着呼吼,最后变成三千人的队伍同声大喊:

    “阿……瑞……斯……”

    一瞬间战士们的高呼声盖过战马奔腾的声音,宛如晴天炸雷,爆响在空旷辽阔的草原上。

    蒙特班也跟着大声喊叫起来,他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却仍旧声嘶力竭地随同大家一起呼喝,甚至面部的青筋都已暴起,他的热血开始沸腾起来,先前的紧张感早就不翼而飞。现在他什么都不想,只等待着两军相撞的时刻。迦希亚人的战神之名,给他带来的是同样的勇气。

    李科紧握手中钢枪,同样热血上涌,第一次他感受到了骑兵群冲锋时的魅力,那是无与伦比的豪情与勇武,男人的天性在此刻一览无遗。

    甚至当整个骑兵群再次高喊战神之名时他也不觉得因与自己的名字相同而有任何别扭,他也不自觉同声高喊起来:

    “阿……瑞……斯……”

    一声声如九天霹雳般的呼吼炸响在草原上,炸响在前方的燔罗人中。狂风沙兴奋地看到燔罗人队伍微微有些错乱,面对突如而来的攻击,在燔罗骑兵队伍中甚至有部分人因改变战马奔跑的方向而导致与其他人马相撞。幸好他们不是以最高速奔行,而且队伍间的间距比较宽,不然绝对会酿成一场惨剧,不用打就会自乱阵脚了。

    野马部落的骑兵群中号角声也开始不断响起,急促、低沉的号声伏不定,那是催促骑兵们变向的号令,但在短时间内奔跑的战马群根本无法快速转弯,反而给紧张的燔罗人造成更大混乱。

    眨眼间,双方相距五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看到奎尔举手示意时,李科旁边的几个士兵猛然吹响挂在胸前的牛角号。奎尔正在他旁边,大喊道:“上箭!上箭!”

    李科赶忙摘下硬弓,张弓搭箭,跟随身旁的骑兵们一起箭矢指向天空,此时奎尔大吼一声:

    “放!”

    “嗡”地一阵巨响,千枝利箭组成一朵黑压压的巨大黑云,直奔对面的燔罗人而去。

    相反,野马部落的骑兵由于战阵不利,除了少数士兵也射出箭枝以外,大部分骑兵都高举起盾牌,看来他们已经放弃了箭阵,打算直接迎击骑兵群的冲撞了。

    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如同死神而至般的箭雨飞速钉入燔罗人中,顿时人仰马翻一片。受伤倒地的士兵来不及爬起就被后方呼啸而过的马群踩踏成肉泥,血水四溅,洁白的大地瞬间血红一片。

    死神已开始挥舞起手中收割生命的镰刀。

    “放!”

    奎尔再次大吼,又是一片箭雨飞出。随即号角声再度响起,中军以及锥形阵势中的骑兵们继续射击,而迦希亚骑兵的锋头部队则收起弓箭,举起长矛、战刀、利斧,在高声呼吼中如狂暴的怒潮般冲向敌军。

    百米的距离瞬息而至,迦希亚骑兵如同一把利箭斜插入燔罗骑兵群中,轰然一声巨响,两军相撞的声音顿时响彻云霄。

    李科手中长枪刚刚挑飞一个燔罗人,肩头就被一刀划过,为了躲避对面四把长矛,李科不得不扭转身体硬挨这一刀。随即长枪如电,前扎后捅接连刺翻两名燔罗骑兵,磕飞一把迎面而来的大斧后,顺势一枪扎透对面持斧之人的咽喉,然后跟随奎尔一起埋头猛冲。

    战前大家商量的战术就是以锥形大阵直接斜向冲击敌人军队,锋头部队猛烈冲开敌军后将会由锥形阵尾的两翼分割并包围住敌军,然后逐一绞杀。简单的战术,最适合偷袭。

    所以狂风沙等人所在的前军此刻就像猛虎般疯狂地冲击着敌人的身躯,只要把燔罗人的长列队伍拦腰斩段,这场战斗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李科摸了一把溅在脸上的鲜血,他回头看了一下,蒙特班还跟在自己身后,这个小伙子武技一般,但很勇武,与自己的配合下已经接连干掉数名敌人了。

    而李科的杀人速度奇快,一枪一个,除了几个燔罗人挡开他的长枪外,大部分李科迎面的敌人都被刺翻;再加上座下优秀的战马,所以李科的速度越来越快,位置也逐渐冲前,到最变成李科一马当先引领着锋头的冲击。

    看到李科的神勇与精湛的枪法,跟随其后的拉德加吃惊不已———这哪里是刚上战场的雏鸟?

    拉德加使用一把长柄战斧,劈砍起来相当有力度,经常把对方连矛带人一起劈开。他快马加鞭冲向前,与李科并排一起,挥舞着势大力沉的战斧猛力地劈砍着前方燔罗骑兵,他想比李科杀更多敌人。

    只是可惜,跟着李科身旁后拉德加反而一个人也杀不到了,神出鬼没快疾如电的钢枪总是眨眼间就刺死对面的敌人;即便偶尔擦身而过的燔罗骑兵也被李科身后的蒙特班给解决掉。最后气得拉德加策马跑到狂风沙一旁。

    “李科是个疯子!”拉德加心里恨恨地想到。

    在震天的人喊马嘶声中,兵器击砍声中,长矛流矢入体声中,受伤士兵的惨嚎声中,李科猛然间发现自己已经冲出了燔罗人的骑兵群,但他无法停下来,身后还跟着大群迦希亚人,只得不停地向前跑着。

    直到锋头部队全部冲出燔罗人的队伍后,随着密集激昂的号角声,整个锥形大阵由头部开始一分为二,开始转向包抄起被分割成两部分的燔罗人。

    奎尔示意李科跟着他转向包围敌人后半部分;狂风沙和拉德加则领着骑兵群包抄前方;卡西姆独力指挥后军继续冲击燔罗人那已扭曲变形的骑兵群,阻挡他们汇合。

    以三倍兵力突然攻击毫无准备的燔罗人,这场战斗没有丝毫悬念,唯一需要等待的就是结束战斗的时间而已。此时作为包抄部队,李科与奎尔所带领的骑兵已暂时脱离与燔罗人正面交锋的位置,他们收起武器,拿出弓箭开始不断射击起来。

    在颠簸的马背上射箭对李科来说很困难,根本无法瞄准不远处逆向奔跑的敌人。不过他看到很多迦希亚人都是对着半空中射出手中利箭,箭矢成抛物线状从高空中下坠后射入燔罗人的骑兵群中,于是他也照做,反正肯定会有倒霉的燔罗人中箭。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直到整个包围了燔罗人后半部队,李科都没有机会再与燔罗人交手了。兵力差距太大,见势不可挡之时就已有燔罗人或降或逃。逃亡东方燔罗方向的逃兵没人去理会,而是全力追杀逃向西方的燔罗人,绝对不能让漏网之鱼跑到前面报信。一但燔罗人的前锋部队知道有人在背后劫杀,他们肯定掉头再做其他打算,到时就不好追了。

    不到两个小时战斗就结束了。可以说大获全胜,迦希亚人死伤不到三百,俘虏了一百多燔罗人,剩下的除一小部分逃走外,全被被歼灭。

    卡西姆正率领战士们快速打扫战场,狂风沙大腿上中了一箭,刚刚拔出并包扎好,正坐在战马尸体上喝雪水。李科肩头的刀伤不深,止住血后简单包扎一下就没事了。他来到狂风沙身旁问道:“那些人怎么办?”

    李科指的是被俘的燔罗人。这些俘虏正被集中在一处,分别捆绑了双手后站在雪地里瑟瑟发抖着,显然是对未知的命运感到恐惧。

    “留一点人看押,以后再说。我们打扫完战场后休息一下,到晚上便开始连夜赶路,尽量拉短与前锋燔罗人的距离,不然明天不好追赶。”

    时间很紧张,长短不一的号角声在各处响起,催促迦希亚人加快打扫速度。李科突然问道:“我们为何不夜袭燔罗人?”

    狂风沙一愣,想了一下后解释道:“主要是路程的问题,无法确定在晚间能追上燔罗人,毕竟他们上午就已过去了;而且天黑后也不好确认方向,万一错过燔罗人的营寨点就不好办了。因为过了小鼓原后,如果燔罗人的领兵之人不太蠢的话应该会选择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安营扎寨,用以隐藏他们的行踪。假设今晚没有找到燔罗人,等明日再交战时对战士们的体力是个很大的考验。”

    奎尔一直在一旁听着,等狂风沙解释完他开口说道:“要不要大家再商量一下?今天这场战斗结束的出乎意料的快,而且我们已经派人尾随燔罗人的前锋部队,从这里到新月堡只要不偏差太大方向,我们应该能找到燔罗人。”

    于是狂风沙把卡西姆和拉德加叫了过来,跟他们说了一下李科的想法。卡西姆考虑了一阵,然后慢吞吞说道:“应该可行。我们快速追赶的话,按照时间推算过了后半夜差不多就能追上燔罗人了,前提是他们天一黑就开始安营下来。夜袭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很多伤亡。除去今天的伤兵,明日我们能出战的人数大概在两千五百多人左右。这个数量的兵力对上燔罗人的一千六百骑兵肯定是场恶战;况且,进入新月草原来偷袭我们迦希亚人,对方即使不是精兵也差不多,还是连夜攻击对我们来说比较有优势。”

    拉德加扯开大嗓门喊道:“就这么定了,傻子才去干硬碰硬的事。”接着他拍了拍李科的肩膀说道:“看你打仗时挺勇武,没想到还懂点战事方面,倒是小瞧你了。”

    这一拍把李科疼得够呛,笑起来也是呲牙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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