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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赠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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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力刚回家了。

    平江路到信州府,走水路要三天时间。辛力刚一个来回,到家已接近文奎的婚期。

    辛力刚看见文奎好端端的,毫发未损,便兴奋地说道:“我就知道尹力有这个能耐!”

    文奎苦笑道:“就算尹力帮了忙,我也在饶州县城吹了一天的西北风啊。”

    辛力刚:“这次的事,完全是崔青风在背后使阴。要不是急着去平江,我一定要了他的命!”

    “崔青风已经被苏北送走了,还是说说你的事吧。”

    文奎让厨房准备了一桌好酒好菜,为辛力刚接风洗尘。

    主仆二人,有酒话就多。该说的话,辛力刚肯定憋不住!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文奎和辛力刚接触的最多,最佩服的人也是他。

    果然,几杯酒下肚。辛力刚便开始碟碟不休,说起跟踪杜新汇的事情,满脸的兴奋。

    “那个杜新汇,一点也不像他哥那般有城府!我从信江码头上船,一直跟他到平江,你猜怎么着?他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他去拜见的那个安老板,你知道是什么人吗?竟然是苏州的大商人安林!安林手里掌握了大量粮食,在江南地区设立了好几个销售点。杜新锐的米店就是其中一个。我敢说,就算是饶州甚至信州府所有的米店都断货,杜记米店也不会脱销。”

    文奎对于辛力刚的兴奋不置可否,直接切入正题:“那二十万石大米,什么时候可以到饶州?”

    “安老板腊月十六日从平江路发货,走水路三天,大约就是腊月十八日吧。哎哟,你看我这记性!这天不正是文少爷您结婚的日子吗?”

    辛力刚番然醒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文奎笑道:“真是天助我也!”

    辛力刚不解地问道:“此话怎讲?”

    “老辛叔,你想想,腊月十八日,我结婚。而信江河的某个地段发生惊天劫案,二十万石粮食不翼而飞,关我何事?”

    主仆二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文奎获知二十万石粮食的具体行程,真是兴奋得不行。要是把这批粮食截住,运往黑水寨山洞,就不怕来年闹饥荒。

    在文奎眼里,这不仅仅是白花花的大米,而是无数鲜活的生命!

    是夜。文奎第一次在黑水寨留宿。

    史勇知道文奎要留宿黑水寨,便让人准备了穿山甲、野兔、野鸡等野味,还采摘了一些野磨菇、野菜等。

    “文少爷,自从雷一鸣完蛋了,您还是第一次来山寨住宿呀。”史勇不由感叹唏嘘,道:“说实在的,以前跟着雷一鸣混日子,我这心里有很多的不爽,却没法说出口。雷一鸣也知道我和他不是一条心的,所以特别重用赵长胜、朱中秋、马笑林、张俊英他们。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还是文少您大人有大量,把黑水寨这么大的摊子全都交给了我。”

    文奎轻轻嘬了一小口酒,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既然史兄愿意弃暗投明,我又为什么不相信你呢?比如像李初四那样的人,其实都是穷人。人之初,性本善。黑水寨的兄弟们,绝大部分并非天生的坏人。只是随着雷一鸣混日子,慢慢改变了颜色。有的人刚入伙的时候,连鸡都没杀过。时间长了,居然也敢杀人了。其实,黑水寨那么广阔的天地,的确犯不着非要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才能养活自己。只要能勤快一些,单是山上的野味就吃不完。”

    窗外的风很大。

    呼呼呼,呜呜呜......如怨妇一般的呜咽。

    文奎和史勇吃着野味,喝着烈酒,随着话题的深入,彼此都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难怪史勇会临阵倒戈,他从本质上来说,和雷一鸣并不是一路人。

    据传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独门暗器飞镖更是玩得出神入化。今晚,文奎便想试试他的家底。

    一只老鼠自寻短见,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窥室内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只老鼠你看到了吗?我们看谁先击毙它?”

    说罢,文奎悄然掏出刚从军火库取出来的勃朗宁手枪。这支来自后世的手枪,体积小,精度高。

    啪!嗖!

    文奎的枪响了。几乎同一时间,史勇的飞镖也出手了。可怜那只老鼠,遭遇连续重击,被打得粉身碎骨!

    “见笑!”

    “见笑了!”

    两人互相欣赏了一番,拱手笑道:“来,喝酒!哈哈哈!”

    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便掏出那支小手枪递给史勇:“我们兄弟一场,聊表心意。”

    在古代,遇到知己,赠宝刀宝剑已是习俗。对于史勇而言,赠枪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文奎带人打黑水寨时,史勇可是见识过先进武器的厉害。而这支手枪,显然比那些三八步枪又高了一个层次。

    “这、这如何使得?”史勇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单腿跪地说道:“文少爷,我怎么受得起您如此重礼?”

    “唉史兄见外了不是?”文奎额间急出汗来,一把将史勇拽起来:“一点小礼物,不成敬意。再说,我以后要是有机会去西洋,还可以去买呀。这世界,只要有钱,枪这玩意还是能买到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文奎兄弟,你是我的主人呀,我怎么受得起如此大礼?”

    眼见史勇跪地不起的样子,文奎直接抹了一把冷汗,暗道,古人的礼数实在太重!一点点礼物,犯得着跪地吗?何况这史勇,年龄上可是要比文奎大好几岁的。

    “什么主人仆人的?从今往后,我和黑水寨的弟兄同生死共患难,大家都是一家人。史兄,我也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呀。你何必行此大礼?”

    “但凡文少爷吩咐,史某人定当两肋插刀,万死不辞!”

    “那你先接受了我的馈赠再说。”

    “是,少爷!”

    勃朗宁手枪里面还有五发子弹。打完了这五发子弹,这玩意就变成了一块废铁。所以,文奎一点也不用担心它有多大杀伤力。

    而对于史勇而言,这可是文奎最至高无上的信任。要不然,文奎怎么舍得拿杀人利器相赠?

    史勇接过枪,显然是喜欢得爱不惜手。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布置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