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章 不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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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骄傲地扬起头道:“你一定不知道去哪儿找地道的本地小菜吧。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她说这话时,像个怀揣宝贝的小孩子,纵然藏在斗篷的阴影里,白熙依然看见她的眼睛亮亮的。
不知道为什么,白熙的心哗啦塌陷了一块。那样的表情,有点小狡黠,小得意和小开心,忽然嵌合了记忆里的某个片断,然而他越是去想,越是想不起。
白熙温柔地笑了,说:“有劳十一公子。”
十一领着白熙走街串巷,驾轻就熟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道,左转右拐,熟悉得好似自己家。路过几家清冷的小酒肆,十一张目往里望望,不理会小厮热情的招呼声,拔腿就走。
墙后的喧闹声渐渐响亮起来,转过墙角,吆五喝六的声响忽然清晰起来。前面房梁上,暗红色的酒旗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酒旗下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十一走近了看,小小的酒馆里横横竖竖地排满了长桌,各色各样的人摩肩接踵肩背相抵地坐在一起。小厮端着盘子,灵巧地从人群中平稳穿过,像河底石缝间游走的小鱼。
因为生意大好,连酒馆外面也摆满了桌子。人们似丝毫不在意这里的拥挤,个个心情舒畅地大快朵颐高谈阔论。
“就这家了。”十一弹了个响指,决定道。
小厮眼尖,瞧见有人来,立马从人海中窜了出来,用毛巾擦着手躬身招呼道:“两位这边请。”
酒馆的桌子全都是能坐十来人的长桌。小厮将两人引到空座上,略带歉意说:“不好意思,小店没有空桌子了,只有劳烦两位将就将就。”他每日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练就出了一副好眼色。只需远远看一眼,便知道白熙是身份不凡。有钱公子寻新鲜来他这样的小店吃饭也不是第一次,但是总得意思意思地表示抱歉。
“请问两位要点什么?本店最有名的,是烧羊腿下桂花烧酒,两位要不要来一些。”小厮热络地介绍道。他知道这两人第一次来,肯定不知道点些什么,于是主动推荐道。
“那就烧全羊腿加桂花烧酒。”十一说。她的声音粗哑,行装诡秘,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小厮不禁觉得后背寒恻恻的,也不敢多话,老老实实报菜去了。
旁边坐着的几个人斜眼看了看白熙和十一,看两人没有什么恶意,也就大胆地继续说起话来。
几个人说到兴起处,拍桌踏椅,唾沫横飞。
“我说,百花楼的小翠,那小腰儿扭地……啧啧啧……”回味无穷的陶醉样。
“小翠?哧,她都二十八了。你小子也太没追求了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要我说,蝶儿才够味儿。那皮肤水灵儿的哟,捏上去……”
“看蝶儿那双媚眼,就知道是个放浪的。还是我的杏花好,知书达理。”
“知书达理,我呸。杏花那娘们忸怩做作,老子最看不惯她那副明明是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的样子。”
“……”
几个人越说越激动,把百花楼的姑娘评了个遍。
白熙显然不太喜欢这样的话题,面色不豫地微微侧向十一这边,目光看向被墙围砌起来的天,虽然如此,耳中仍是被动地传来那几个人热烈讨论的话语。
十一看到的白熙,或者淡漠厌倦,或者意气风发,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尴尬却无处可逃的窘迫样儿,不禁抿嘴一笑。
白熙没话找话缓解尴尬:“你是跟着声音找到这里的?”
“哦?”
“你没来过这里,要找出藏在市井小巷里的美食,当然是看哪儿人多嘈杂,当地人喜欢的,肯定是最好的。”
十一微讽道:“你的反应倒也不慢。”
白熙坦白道:“这是刚刚才想到的,以往上路,总是匆匆忙忙的,饭菜都是在酒楼随意用些,从没来过这深巷子里寻觅。酒楼的大鱼大肉总是太过华丽,调的料太多,反而坏了原本的滋味。”
两个小厮一人一头地抬着羊腿来了,放在了白熙面钱,占了小半张桌子。又连忙去搬了两坛子酒。
十一给了打赏,小厮点头哈腰地下去了。
白熙伸出手指,戳了戳烤得金黄酥脆的羊腿,问十一:“这个,怎么吃?”
再看向其他桌,别人面前羊肉或者被切成块,或者是羊肉片,还没见过这样的烤整只羊腿。
面前无刀无工具,莫非……是整条抱起来啃的?
十一奇怪地斜睨他一眼,理所当然地说:“这个,当然是整条抱起来啃。”那眼神分明是在嘲笑白熙不知道这人所共知的真理。
啃?
白熙伸手比划了一下,觉得这么做有些艰难。忽然眼波一转,彬彬有礼地说道:“那还请十一公子先用。”
十一单手抓起酒坛子,猛喝了一口,摆手道:“白兄不用与我客气。我想先喝些酒润肠胃,还是白兄先开动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白熙微微颔首道,转而对小厮招手道,“请给我一把剔骨刀。”
“一把?”小厮嘀咕了一声,盛上刀来,又说,“还是让小人来替您剔吧。”
“也好。”
白熙看小厮熟练地羊腿肉剔成薄薄的一片片,然后优雅从容地拈起一片,细嚼慢咽。
十一瞪他一眼。她本是故意的,白熙说他从没来过这样的地方,当然也就不知道市井的吃法。她叫了全羊腿,又不让小厮给剔骨刀,就是为了诓白熙啃整条羊腿。想着白熙抱着羊腿狼狈大啃的样子,十一的心笑得一颤颤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给发现了。
看着十一不甘心的样子,白熙好心地问:“十一公子尽顾着我,怎么忘了给自己点菜。我这就吩咐小厮给十一公子取整条羊腿来。”
“整条羊腿”四个字咬得分外清楚。
十一这下明白了,原来最大的破绽出在这里。若这羊腿该是一个人抱着啃的,小厮便该送两条来。一条上的羊腿肉足够两个人分,小厮大约也就没想那么多。
白熙作势要去叫小厮。十一尴尬却不肯认输,索性耍赖到底,拿起筷子就抢起白熙盘子里的羊肉来。
白熙见她开抢,连忙伸出筷子阻拦。两人以盘子为战场,以羊肉为战利品,打起来筷子仗来。两人实力相当,互不相让,四只筷子在盘子里相持不下,陷入了僵局。
白熙轻笑,空着的左手抓起羊肉就往唇里送,十一也不甘示弱,抓了一把羊肉毫无形象地往嘴里塞,大口嚼着。两人争强好胜互不认输地竭尽全力大口嚼碎羊肉,一口吞下去。也不知道真的是哪口气。
十一不小心噎住了,单手抓起酒坛子就是一通猛灌,尔后继续羊肉争夺大战。
一大盘羊肉很快就见了底。
十一忽然觉得自己累了,头似乎还有点晕晕的,看着曲曲折折的小巷,懒懒地拖长声音问:“我们怎么走回去?”
来的时候只顾着跟着声音走,没有看路,这下倒好,回去的路没有声音作标识。
十一无辜地主动撇开责任道:“我负责带你来这里,回去的路就该由你负责。一人一半,这样才公平,你说是不是?不这么做,我怕白兄会因欠我人情而内心难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十一骄傲地扬起头道:“你一定不知道去哪儿找地道的本地小菜吧。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她说这话时,像个怀揣宝贝的小孩子,纵然藏在斗篷的阴影里,白熙依然看见她的眼睛亮亮的。
不知道为什么,白熙的心哗啦塌陷了一块。那样的表情,有点小狡黠,小得意和小开心,忽然嵌合了记忆里的某个片断,然而他越是去想,越是想不起。
白熙温柔地笑了,说:“有劳十一公子。”
十一领着白熙走街串巷,驾轻就熟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道,左转右拐,熟悉得好似自己家。路过几家清冷的小酒肆,十一张目往里望望,不理会小厮热情的招呼声,拔腿就走。
墙后的喧闹声渐渐响亮起来,转过墙角,吆五喝六的声响忽然清晰起来。前面房梁上,暗红色的酒旗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酒旗下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十一走近了看,小小的酒馆里横横竖竖地排满了长桌,各色各样的人摩肩接踵肩背相抵地坐在一起。小厮端着盘子,灵巧地从人群中平稳穿过,像河底石缝间游走的小鱼。
因为生意大好,连酒馆外面也摆满了桌子。人们似丝毫不在意这里的拥挤,个个心情舒畅地大快朵颐高谈阔论。
“就这家了。”十一弹了个响指,决定道。
小厮眼尖,瞧见有人来,立马从人海中窜了出来,用毛巾擦着手躬身招呼道:“两位这边请。”
酒馆的桌子全都是能坐十来人的长桌。小厮将两人引到空座上,略带歉意说:“不好意思,小店没有空桌子了,只有劳烦两位将就将就。”他每日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练就出了一副好眼色。只需远远看一眼,便知道白熙是身份不凡。有钱公子寻新鲜来他这样的小店吃饭也不是第一次,但是总得意思意思地表示抱歉。
“请问两位要点什么?本店最有名的,是烧羊腿下桂花烧酒,两位要不要来一些。”小厮热络地介绍道。他知道这两人第一次来,肯定不知道点些什么,于是主动推荐道。
“那就烧全羊腿加桂花烧酒。”十一说。她的声音粗哑,行装诡秘,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小厮不禁觉得后背寒恻恻的,也不敢多话,老老实实报菜去了。
旁边坐着的几个人斜眼看了看白熙和十一,看两人没有什么恶意,也就大胆地继续说起话来。
几个人说到兴起处,拍桌踏椅,唾沫横飞。
“我说,百花楼的小翠,那小腰儿扭地……啧啧啧……”回味无穷的陶醉样。
“小翠?哧,她都二十八了。你小子也太没追求了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要我说,蝶儿才够味儿。那皮肤水灵儿的哟,捏上去……”
“看蝶儿那双媚眼,就知道是个放浪的。还是我的杏花好,知书达理。”
“知书达理,我呸。杏花那娘们忸怩做作,老子最看不惯她那副明明是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的样子。”
“……”
几个人越说越激动,把百花楼的姑娘评了个遍。
白熙显然不太喜欢这样的话题,面色不豫地微微侧向十一这边,目光看向被墙围砌起来的天,虽然如此,耳中仍是被动地传来那几个人热烈讨论的话语。
十一看到的白熙,或者淡漠厌倦,或者意气风发,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尴尬却无处可逃的窘迫样儿,不禁抿嘴一笑。
白熙没话找话缓解尴尬:“你是跟着声音找到这里的?”
“哦?”
“你没来过这里,要找出藏在市井小巷里的美食,当然是看哪儿人多嘈杂,当地人喜欢的,肯定是最好的。”
十一微讽道:“你的反应倒也不慢。”
白熙坦白道:“这是刚刚才想到的,以往上路,总是匆匆忙忙的,饭菜都是在酒楼随意用些,从没来过这深巷子里寻觅。酒楼的大鱼大肉总是太过华丽,调的料太多,反而坏了原本的滋味。”
两个小厮一人一头地抬着羊腿来了,放在了白熙面钱,占了小半张桌子。又连忙去搬了两坛子酒。
十一给了打赏,小厮点头哈腰地下去了。
白熙伸出手指,戳了戳烤得金黄酥脆的羊腿,问十一:“这个,怎么吃?”
再看向其他桌,别人面前羊肉或者被切成块,或者是羊肉片,还没见过这样的烤整只羊腿。
面前无刀无工具,莫非……是整条抱起来啃的?
十一奇怪地斜睨他一眼,理所当然地说:“这个,当然是整条抱起来啃。”那眼神分明是在嘲笑白熙不知道这人所共知的真理。
啃?
白熙伸手比划了一下,觉得这么做有些艰难。忽然眼波一转,彬彬有礼地说道:“那还请十一公子先用。”
十一单手抓起酒坛子,猛喝了一口,摆手道:“白兄不用与我客气。我想先喝些酒润肠胃,还是白兄先开动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白熙微微颔首道,转而对小厮招手道,“请给我一把剔骨刀。”
“一把?”小厮嘀咕了一声,盛上刀来,又说,“还是让小人来替您剔吧。”
“也好。”
白熙看小厮熟练地羊腿肉剔成薄薄的一片片,然后优雅从容地拈起一片,细嚼慢咽。
十一瞪他一眼。她本是故意的,白熙说他从没来过这样的地方,当然也就不知道市井的吃法。她叫了全羊腿,又不让小厮给剔骨刀,就是为了诓白熙啃整条羊腿。想着白熙抱着羊腿狼狈大啃的样子,十一的心笑得一颤颤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给发现了。
看着十一不甘心的样子,白熙好心地问:“十一公子尽顾着我,怎么忘了给自己点菜。我这就吩咐小厮给十一公子取整条羊腿来。”
“整条羊腿”四个字咬得分外清楚。
十一这下明白了,原来最大的破绽出在这里。若这羊腿该是一个人抱着啃的,小厮便该送两条来。一条上的羊腿肉足够两个人分,小厮大约也就没想那么多。
白熙作势要去叫小厮。十一尴尬却不肯认输,索性耍赖到底,拿起筷子就抢起白熙盘子里的羊肉来。
白熙见她开抢,连忙伸出筷子阻拦。两人以盘子为战场,以羊肉为战利品,打起来筷子仗来。两人实力相当,互不相让,四只筷子在盘子里相持不下,陷入了僵局。
白熙轻笑,空着的左手抓起羊肉就往唇里送,十一也不甘示弱,抓了一把羊肉毫无形象地往嘴里塞,大口嚼着。两人争强好胜互不认输地竭尽全力大口嚼碎羊肉,一口吞下去。也不知道真的是哪口气。
十一不小心噎住了,单手抓起酒坛子就是一通猛灌,尔后继续羊肉争夺大战。
一大盘羊肉很快就见了底。
十一忽然觉得自己累了,头似乎还有点晕晕的,看着曲曲折折的小巷,懒懒地拖长声音问:“我们怎么走回去?”
来的时候只顾着跟着声音走,没有看路,这下倒好,回去的路没有声音作标识。
十一无辜地主动撇开责任道:“我负责带你来这里,回去的路就该由你负责。一人一半,这样才公平,你说是不是?不这么做,我怕白兄会因欠我人情而内心难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