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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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报纸各家就纷纷登出了“布瑞克斯顿奇案”,早上诺拉走下楼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报纸上的报道与评论,而华生则认真地将他们剪辑摘录下来,看上去他似乎乐在其中。
“早上好,诺拉。”华生和她打招呼。
“早上好,”诺拉回道,“案子有什么新进展了吗?”
由于诊所最近生意不佳的缘故,诺拉有了许多空余时间,终于能得空参与这起复杂的案件讨论。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饶有兴趣地听华生与福尔摩斯抱怨般地叙述。
“不管什么情况,雷斯垂德和格莱森都会是这个案件最大的赢家。”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开口,“抓住了凶手,他们就是恪尽职守最终成功,而那家伙跑掉了,那他们是竭尽全力不过运气不佳,总会有人捧场。”
警察运作的那一套诺拉不得不说十分熟悉,她心有戚戚地点头,正欲说什么,就听见门厅和楼下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夹杂郝德森太太的尖叫,“夏洛克——!”
“发生什么事了?”华生不由得站了起来。
“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到了。”福尔摩斯煞有介事地说,话音未落,几个街上的流浪儿就走了进来,浑身脏兮兮的,脸上带着严肃和紧张的神色。
“……”诺拉无语地看向福尔摩斯,原来传说中福尔摩斯还真的会使用这一套。
福尔摩斯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表情,他一本正经地看向其中一个流浪儿,“威金斯,你们找到他了吗?”
“还没有,先生。”孩子有些沮丧。
“我也没指望你们能够这么快能找到他,不过你们必须继续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这是你们的报酬。”他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
孩子们一哄而散,街上立刻传来他们的尖叫和欢呼声。面对诺拉华生以及郝德森太太异样的眼神,福尔摩斯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一群这样的小混混比警察还有用,一个个都非常机灵,而且哪儿都能去。”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真是说谁谁就到。”
话音刚落,楼下铃声大作,没多久金发侦探就大步走了上来,兴奋道,“嘿,老兄,祝贺我吧,这个案子我已经查的水落石出啦!”
福尔摩斯不置可否,语气平平无奇,“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了可靠的线索?”
格莱森对于诺拉在这里表现出了十分的惊讶,不过他现在正在兴头上,无暇分神关注她,“是的,我们都已经将凶手关进牢房啦。”
“谁?”
“阿瑟夏庞蒂埃,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格莱森非常得意。
令人惊讶的是,福尔摩斯反倒松了一口气,他坐在沙发上,微微一笑。
“也许您乐意说出破案的经过?”
格莱森接过福尔摩斯递过的雪茄,乐不可支地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那个傻瓜雷斯垂德自以为聪明,一心揪住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不放,想不到那个人压根就是清白的。我敢肯定这会儿他已经把他抓起来了。”
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意味深长,“哦?那您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格莱森故作神秘地嗯了一声,瞥向诺拉,“您确定会让这件事保密吗,旁人是决不能知道的。”
诺拉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福尔摩斯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一本正经,“当然,格莱森,没有比这屋子里更能保密的人。”
“那好吧。”显然他并不能掩盖自己过于兴奋的情绪,少见地没有纠结诺拉的性别,而是极快地说道,“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您还记得死者身边的一顶帽子吗?”
“当然。”福尔摩斯极给面子地回答,“是在恩德伍德父子的店里买的,坎伯维尔街129号。”
格莱森愣了一瞬,“看来您也注意到了,您去那儿了?”
“没有。”
他松了一口气,继而教训似的说道,“一个人不该忽视任何机会,即使它看起来微不足道。”
“对于才智出众的人而言,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福尔摩斯微笑。
格莱森自动忽视他这句话,“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问店主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他很快告诉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寄宿公寓,地址就这样搞到啦。”
“干得漂亮。”福尔摩斯煞有介事。
“接着我就去拜访了夏庞蒂埃太太,发现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她女儿也在房间里——非常漂亮,不过眼圈发红,讲话时直哆嗦。”格莱森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笑容,“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和他们提到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很快就发现她们有事情瞒着我,没多久我就问出了真相——”
“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星期,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旅行,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旅行标签。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静的人,而德雷伯则截然不同,生性放荡言行粗俗。第一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清醒,对女仆更是随便放肆,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
“夏庞蒂埃太太如此忍让只不过是每天一英镑的金币诱惑,她的儿子阿瑟在海军服役需要花钱,她不愿意失去那笔收入,只不过那一次——德雷伯企图非礼爱丽丝,她实在无法忍让,将他们赶走了。”
“后来呢?”福尔摩斯轻声问。
“夏庞蒂埃太太的儿子正好在家休假,因为他性子暴躁又疼爱妹妹,这事儿她只字未提,没想到没多久德雷伯又回来了,异常兴奋显然是喝醉了,他要求爱丽丝和他私奔,还说他的钱花都花不完,抓着她的手腕,一直把她往门口拖——”
格莱森兴奋得手舞足蹈,“这可惹怒了阿瑟,他冲进了屋子,只听到乱哄哄的咒骂和扭打的声音,他用棍子把德雷伯赶出了屋子,并且跟着他走了出去。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德雷伯遇害的事儿。”
“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后来呢?”
“我仔仔细细询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问题,果然和猜想中差不多,出去了至少两个钟头,在她们睡觉之后才回来,这不是很可疑吗?我就带了人去逮捕他,他手里还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非常粗的橡木棒。”
“我认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直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发生了争吵,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大概非常巧地集中了他的要害所以导致死亡,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当晚雨下的那么大,四周又没人,因此阿瑟把尸体拖到了空宅子里,那些蜡烛血迹和戒指,都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留下的陷阱,不过是想逃避警察的追查。”
“做得好,格莱森,您的进步非常大,成功几乎就在眼前。”福尔摩斯叹道。
侦探洋洋得意,“我也觉得这件事处理得非常利索,那个中尉写了一份陈述,他说他跟踪了一会儿就被发现了,于是德雷伯先生在坐上马车以后就把他甩掉了,他往回走时遇见了一个军舰上的同事,但当我问他同事住在哪里时,他又不能自圆其说了——可笑的雷斯垂德,他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肯定不会有什么收获了,哈——”
他刚说完,雷斯垂德就走了进来,完全不复平日里信心百倍的模样,他看起来六神无主,衣冠不整。在看到格莱森也在这里的时候,他愣了愣,面上露出无措和尴尬的表情,摆弄手里的帽子,显得忐忑不安。
“您怎么也来了。”格莱森语带得意,“找到那位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雷斯垂德轻声开口,“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蒂内的旅馆被人杀死了。”
…………
事情似乎朝愈发复杂的方向发展了。
接下来雷斯垂德细细描述他查案的经过——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在打听斯坦格森的下落,八点钟到达了小乔治街郝黎代旅馆,侍者说他还没起床并吩咐他们九点钟再叫醒他,于是他上楼去找,没想到看到了一个令侦探都恶心欲吐的场面——
房门下边血迹弯弯曲曲地流了出来,雷斯垂德立刻撞开门,屋里窗户大开,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已经断了气,四肢僵硬冰冷,身体左侧被人用刀深深刺入,最奇怪惊悚的是,他的脸上,是用血写成的“rache”这个词。
诺拉和华生都不禁一愣。
凶手无疑是同一个人。难道这个所谓的rache并不是随意而写,真的是代表了“复仇”的意思吗?
如果是,那么凶手究竟为何而复仇?
雷斯垂德又说道,“有人曾经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偶然去过旅馆后的小胡同,他看到平时横在地上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正对三楼上面一扇窗户,窗户大开着,有一个人从上面爬了下来,丝毫不慌乱,还瞧了他一眼,孩子还以为是做活的木匠呢。他记得是一个大个子,红脸,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行凶之后还在房里逗留了一会儿,我们看到脸盘的水中有血,想必是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看来行凶以后他还非常冷静地把刀子擦干净了。”
对于凶手外形的叙述大家一点都不吃惊,福尔摩斯继续道,“你还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斯坦格森还带着德雷伯的钱包,钱分文未动,总之不是谋财害命。房子里只有一份电报,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床上有一本小说,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边还放了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
“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忽然兴奋异常地高声道,“就是这个。”
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他。
“差不多了,推理最后的一个环节完全被证实了。”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灰色的眸子闪闪发光,他兴奋得不住走来走去,声音高昂道,“这团乱麻的线头都已经掌握在我手里,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充实,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完全清楚了——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雷斯垂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都带来了,说实在的,我并没觉得它们有什么重要性。”
“华生医生。”福尔摩斯打开盒子,“您来看看,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华生好奇地上前看了一眼,呈现珍珠色,又小又圆,对着光几乎是透明的,他立刻下了结论,“它们应该是可溶于水的,从外形来看。”
“是的是的,当然。”福尔摩斯眼睛亮得惊人,他示意华生将楼下那条年迈的狗抱了上来,混着牛奶喂它喝下这颗药丸,似乎想要证明什么。只可惜他们等了许久,狗也毫无反应,福尔摩斯脸上露出非常明显差异的表情。
“这不可能。”他情绪急躁地走来走去,“怎么可能是巧合,毒——我可以肯定这推论不可能有任何谬误——”
“福尔摩斯。”诺拉轻声道,“这里有两颗药丸。”
他一顿,立刻抬起头,非常激动地按住她的手,又松开,转身拿起另外一颗药丸,“对,你说得对,我明白了!”
他将那颗药丸切成两半,拿其中半颗融化在水里,又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很快他们就看到了不一样的地方——不幸的小动物还没来得及完全吞下牛奶,就开始四肢颤抖抽搐,没多久就失去了呼吸。
相反福尔摩斯却长长呼出一口气,松懈了紧绷的脸和肩背,“果然如此,我的推论是正确的——这小匣子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剧毒的□□,而另外一颗则完全无毒,我早该想到的。”
大家都一头雾水,唯有诺拉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么说您已经知道案件的经过了?”雷斯垂德问道,“那么应该早些抓到凶手,以免他再次害人。”
“不会再有新的暴行了。”诺拉忽然说,福尔摩斯奇异地看了她一眼,难得附和,“没错,我可以肯定——你们问我知不知道谁是凶手,当然。不过抓到他才算本事。他很聪明,凶残而又狡猾,并且有一个能干的人在帮他——必须说明的是,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的对手,只要有人发现了线索,他就会立刻改名换姓淹没于诚实之中,因此我没有向你们任何人请求协助,我也希望你们不要阻碍我的全盘策划——并无冒犯。”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涨红了脸,对于这种论调中的轻蔑和讽刺非常不满,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下面传来敲门的声音,正是流浪儿威金斯,“先生,请,您的马车就在楼下。”
“好孩子。”福尔摩斯边说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铁的手铐,在所有人茫然不解的目光里,又从房间里拖出一个小小的旅行用的皮箱,系上上面的皮带,而此刻车夫走了进来。
福尔摩斯头都没抬,半跪着忙活,看到有人进来,立刻招呼道,“嘿,车夫,麻烦您帮我把这个系好。”
车夫脸紧绷着,不太情愿地走上前去,正准备伸出手帮忙,福尔摩斯忽然朝诺拉使了个眼色,诺拉几乎毫不犹豫立刻上前一步,手掌成刃没有留情地就劈在了车夫的脖子后,她的动作非常快而且熟练,车夫发出一声惨呼,由于身体强壮的缘故并没有晕过去,而是趔趄一下险些摔倒在地。福尔摩斯立刻滑不溜秋地将手铐拷在了车夫的双手上,然后跳了起来,眼里冒着光芒。
“先生们,”他一本正经,彬彬有礼地说道,“请允许我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杰斐逊霍普先生,杀害德雷伯先生和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的真凶。”
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报纸各家就纷纷登出了“布瑞克斯顿奇案”,早上诺拉走下楼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报纸上的报道与评论,而华生则认真地将他们剪辑摘录下来,看上去他似乎乐在其中。
“早上好,诺拉。”华生和她打招呼。
“早上好,”诺拉回道,“案子有什么新进展了吗?”
由于诊所最近生意不佳的缘故,诺拉有了许多空余时间,终于能得空参与这起复杂的案件讨论。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饶有兴趣地听华生与福尔摩斯抱怨般地叙述。
“不管什么情况,雷斯垂德和格莱森都会是这个案件最大的赢家。”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开口,“抓住了凶手,他们就是恪尽职守最终成功,而那家伙跑掉了,那他们是竭尽全力不过运气不佳,总会有人捧场。”
警察运作的那一套诺拉不得不说十分熟悉,她心有戚戚地点头,正欲说什么,就听见门厅和楼下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夹杂郝德森太太的尖叫,“夏洛克——!”
“发生什么事了?”华生不由得站了起来。
“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到了。”福尔摩斯煞有介事地说,话音未落,几个街上的流浪儿就走了进来,浑身脏兮兮的,脸上带着严肃和紧张的神色。
“……”诺拉无语地看向福尔摩斯,原来传说中福尔摩斯还真的会使用这一套。
福尔摩斯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表情,他一本正经地看向其中一个流浪儿,“威金斯,你们找到他了吗?”
“还没有,先生。”孩子有些沮丧。
“我也没指望你们能够这么快能找到他,不过你们必须继续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这是你们的报酬。”他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
孩子们一哄而散,街上立刻传来他们的尖叫和欢呼声。面对诺拉华生以及郝德森太太异样的眼神,福尔摩斯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一群这样的小混混比警察还有用,一个个都非常机灵,而且哪儿都能去。”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真是说谁谁就到。”
话音刚落,楼下铃声大作,没多久金发侦探就大步走了上来,兴奋道,“嘿,老兄,祝贺我吧,这个案子我已经查的水落石出啦!”
福尔摩斯不置可否,语气平平无奇,“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了可靠的线索?”
格莱森对于诺拉在这里表现出了十分的惊讶,不过他现在正在兴头上,无暇分神关注她,“是的,我们都已经将凶手关进牢房啦。”
“谁?”
“阿瑟夏庞蒂埃,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格莱森非常得意。
令人惊讶的是,福尔摩斯反倒松了一口气,他坐在沙发上,微微一笑。
“也许您乐意说出破案的经过?”
格莱森接过福尔摩斯递过的雪茄,乐不可支地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那个傻瓜雷斯垂德自以为聪明,一心揪住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不放,想不到那个人压根就是清白的。我敢肯定这会儿他已经把他抓起来了。”
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意味深长,“哦?那您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格莱森故作神秘地嗯了一声,瞥向诺拉,“您确定会让这件事保密吗,旁人是决不能知道的。”
诺拉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福尔摩斯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一本正经,“当然,格莱森,没有比这屋子里更能保密的人。”
“那好吧。”显然他并不能掩盖自己过于兴奋的情绪,少见地没有纠结诺拉的性别,而是极快地说道,“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您还记得死者身边的一顶帽子吗?”
“当然。”福尔摩斯极给面子地回答,“是在恩德伍德父子的店里买的,坎伯维尔街129号。”
格莱森愣了一瞬,“看来您也注意到了,您去那儿了?”
“没有。”
他松了一口气,继而教训似的说道,“一个人不该忽视任何机会,即使它看起来微不足道。”
“对于才智出众的人而言,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福尔摩斯微笑。
格莱森自动忽视他这句话,“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问店主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他很快告诉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寄宿公寓,地址就这样搞到啦。”
“干得漂亮。”福尔摩斯煞有介事。
“接着我就去拜访了夏庞蒂埃太太,发现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她女儿也在房间里——非常漂亮,不过眼圈发红,讲话时直哆嗦。”格莱森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笑容,“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和他们提到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很快就发现她们有事情瞒着我,没多久我就问出了真相——”
“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星期,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旅行,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旅行标签。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静的人,而德雷伯则截然不同,生性放荡言行粗俗。第一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清醒,对女仆更是随便放肆,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
“夏庞蒂埃太太如此忍让只不过是每天一英镑的金币诱惑,她的儿子阿瑟在海军服役需要花钱,她不愿意失去那笔收入,只不过那一次——德雷伯企图非礼爱丽丝,她实在无法忍让,将他们赶走了。”
“后来呢?”福尔摩斯轻声问。
“夏庞蒂埃太太的儿子正好在家休假,因为他性子暴躁又疼爱妹妹,这事儿她只字未提,没想到没多久德雷伯又回来了,异常兴奋显然是喝醉了,他要求爱丽丝和他私奔,还说他的钱花都花不完,抓着她的手腕,一直把她往门口拖——”
格莱森兴奋得手舞足蹈,“这可惹怒了阿瑟,他冲进了屋子,只听到乱哄哄的咒骂和扭打的声音,他用棍子把德雷伯赶出了屋子,并且跟着他走了出去。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德雷伯遇害的事儿。”
“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后来呢?”
“我仔仔细细询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问题,果然和猜想中差不多,出去了至少两个钟头,在她们睡觉之后才回来,这不是很可疑吗?我就带了人去逮捕他,他手里还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非常粗的橡木棒。”
“我认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直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发生了争吵,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大概非常巧地集中了他的要害所以导致死亡,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当晚雨下的那么大,四周又没人,因此阿瑟把尸体拖到了空宅子里,那些蜡烛血迹和戒指,都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留下的陷阱,不过是想逃避警察的追查。”
“做得好,格莱森,您的进步非常大,成功几乎就在眼前。”福尔摩斯叹道。
侦探洋洋得意,“我也觉得这件事处理得非常利索,那个中尉写了一份陈述,他说他跟踪了一会儿就被发现了,于是德雷伯先生在坐上马车以后就把他甩掉了,他往回走时遇见了一个军舰上的同事,但当我问他同事住在哪里时,他又不能自圆其说了——可笑的雷斯垂德,他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肯定不会有什么收获了,哈——”
他刚说完,雷斯垂德就走了进来,完全不复平日里信心百倍的模样,他看起来六神无主,衣冠不整。在看到格莱森也在这里的时候,他愣了愣,面上露出无措和尴尬的表情,摆弄手里的帽子,显得忐忑不安。
“您怎么也来了。”格莱森语带得意,“找到那位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雷斯垂德轻声开口,“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蒂内的旅馆被人杀死了。”
…………
事情似乎朝愈发复杂的方向发展了。
接下来雷斯垂德细细描述他查案的经过——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在打听斯坦格森的下落,八点钟到达了小乔治街郝黎代旅馆,侍者说他还没起床并吩咐他们九点钟再叫醒他,于是他上楼去找,没想到看到了一个令侦探都恶心欲吐的场面——
房门下边血迹弯弯曲曲地流了出来,雷斯垂德立刻撞开门,屋里窗户大开,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已经断了气,四肢僵硬冰冷,身体左侧被人用刀深深刺入,最奇怪惊悚的是,他的脸上,是用血写成的“rache”这个词。
诺拉和华生都不禁一愣。
凶手无疑是同一个人。难道这个所谓的rache并不是随意而写,真的是代表了“复仇”的意思吗?
如果是,那么凶手究竟为何而复仇?
雷斯垂德又说道,“有人曾经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偶然去过旅馆后的小胡同,他看到平时横在地上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正对三楼上面一扇窗户,窗户大开着,有一个人从上面爬了下来,丝毫不慌乱,还瞧了他一眼,孩子还以为是做活的木匠呢。他记得是一个大个子,红脸,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行凶之后还在房里逗留了一会儿,我们看到脸盘的水中有血,想必是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看来行凶以后他还非常冷静地把刀子擦干净了。”
对于凶手外形的叙述大家一点都不吃惊,福尔摩斯继续道,“你还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斯坦格森还带着德雷伯的钱包,钱分文未动,总之不是谋财害命。房子里只有一份电报,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床上有一本小说,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边还放了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
“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忽然兴奋异常地高声道,“就是这个。”
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他。
“差不多了,推理最后的一个环节完全被证实了。”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灰色的眸子闪闪发光,他兴奋得不住走来走去,声音高昂道,“这团乱麻的线头都已经掌握在我手里,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充实,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完全清楚了——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雷斯垂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都带来了,说实在的,我并没觉得它们有什么重要性。”
“华生医生。”福尔摩斯打开盒子,“您来看看,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华生好奇地上前看了一眼,呈现珍珠色,又小又圆,对着光几乎是透明的,他立刻下了结论,“它们应该是可溶于水的,从外形来看。”
“是的是的,当然。”福尔摩斯眼睛亮得惊人,他示意华生将楼下那条年迈的狗抱了上来,混着牛奶喂它喝下这颗药丸,似乎想要证明什么。只可惜他们等了许久,狗也毫无反应,福尔摩斯脸上露出非常明显差异的表情。
“这不可能。”他情绪急躁地走来走去,“怎么可能是巧合,毒——我可以肯定这推论不可能有任何谬误——”
“福尔摩斯。”诺拉轻声道,“这里有两颗药丸。”
他一顿,立刻抬起头,非常激动地按住她的手,又松开,转身拿起另外一颗药丸,“对,你说得对,我明白了!”
他将那颗药丸切成两半,拿其中半颗融化在水里,又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很快他们就看到了不一样的地方——不幸的小动物还没来得及完全吞下牛奶,就开始四肢颤抖抽搐,没多久就失去了呼吸。
相反福尔摩斯却长长呼出一口气,松懈了紧绷的脸和肩背,“果然如此,我的推论是正确的——这小匣子里的两粒药丸,一粒是剧毒的□□,而另外一颗则完全无毒,我早该想到的。”
大家都一头雾水,唯有诺拉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么说您已经知道案件的经过了?”雷斯垂德问道,“那么应该早些抓到凶手,以免他再次害人。”
“不会再有新的暴行了。”诺拉忽然说,福尔摩斯奇异地看了她一眼,难得附和,“没错,我可以肯定——你们问我知不知道谁是凶手,当然。不过抓到他才算本事。他很聪明,凶残而又狡猾,并且有一个能干的人在帮他——必须说明的是,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的对手,只要有人发现了线索,他就会立刻改名换姓淹没于诚实之中,因此我没有向你们任何人请求协助,我也希望你们不要阻碍我的全盘策划——并无冒犯。”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涨红了脸,对于这种论调中的轻蔑和讽刺非常不满,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下面传来敲门的声音,正是流浪儿威金斯,“先生,请,您的马车就在楼下。”
“好孩子。”福尔摩斯边说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铁的手铐,在所有人茫然不解的目光里,又从房间里拖出一个小小的旅行用的皮箱,系上上面的皮带,而此刻车夫走了进来。
福尔摩斯头都没抬,半跪着忙活,看到有人进来,立刻招呼道,“嘿,车夫,麻烦您帮我把这个系好。”
车夫脸紧绷着,不太情愿地走上前去,正准备伸出手帮忙,福尔摩斯忽然朝诺拉使了个眼色,诺拉几乎毫不犹豫立刻上前一步,手掌成刃没有留情地就劈在了车夫的脖子后,她的动作非常快而且熟练,车夫发出一声惨呼,由于身体强壮的缘故并没有晕过去,而是趔趄一下险些摔倒在地。福尔摩斯立刻滑不溜秋地将手铐拷在了车夫的双手上,然后跳了起来,眼里冒着光芒。
“先生们,”他一本正经,彬彬有礼地说道,“请允许我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杰斐逊霍普先生,杀害德雷伯先生和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的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