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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血族十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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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英灵庇佑,这是一个意外之喜。

    随即路德就试图唤醒了体内的英灵,进行模拟作战。当路德唤醒了英灵之后,一头由狂风与圣光所组成的神圣巨鹰浮现在路德的背后,它持续的释放双重护盾,强度很强。

    并且持续释放圣光,恢复路德的体力,斗气。

    正如鹰之王所说,路德的防御力更强,恢复力更强,抵抗邪恶能量精神的力量也更强了。

    更肉,更持久。

    更强!

    不久后,路德带着鹰之王一起离开了这座小岛,然后在鹰山之上分别,路德独自一人回到了庞贝。

    庞贝城,新庞贝城堡内有一个新开辟出来的秘密空间。

    在这个空间内,有蓝天白云以及光秃秃的大地,大地上耸立着一座崭新的城堡。这个空间都是巫妖院长负责锻造,不花路德一分钱。

    等于是白得一座空间,路德挺高兴的。

    路德来到了空间内城堡的一处大房间内,这是一处很大的房间,到处摆放着路德不认识的魔法器具,这是一个大型的魔法实验室。

    巫妖院长还有珍妮小姐将在这里制造出珍妮小姐新的肉体,以及改造路德的肉体强度,让路德可以拥有媲美神灵的强大战力。

    路德来的时候,巫妖院长正在忙乎,而珍妮小姐则漂浮在窗户前喝红茶,她目前还是一个幽灵,没什么太强的能力,连实验也帮不上忙。

    “你总算回来了,心脏拿来。”巫妖院长抬头看向路德,对路德能否取回哈姆斯的心脏,持理所当然的态度,伸手来拿。随即,巫妖院长惊讶道:“你体内怎么多了一个英灵?”

    “神圣巨鹰的英灵?很强大啊。”

    这个奇怪的老色鬼,不仅擅长测试出女性的胸部大小,连藏在宽松衣服内都能测出来。

    也擅长测出别人体内的秘密,路德在这位老色鬼的眼睛中,简直跟脱光了衣服一样。

    路德瞪了一眼巫妖院长,有点不太爽的拿出了哈姆斯心脏,然后说道:“这是高山之鹰的馈赠。”

    路德将这段历史讲解了一下。

    “你运气真不错,出门就能得到好东西。这个英灵在未来改造你肉体的时候,会派上用场。”巫妖院长耸了耸肩道,随即他抬头对珍妮小姐道:“小珍妮,等一下你设计一个方案,加强一下他的英灵。这个你擅长。”

    “嗯。”珍妮小姐淡淡的看了一眼路德,静静的嗯了一声。

    “接下来要我做什么?”路德已经被派遣执行任务一次了,他觉得应该还有很多次。

    这位院长先生擅长派遣人去做这个做那个。

    “去玩吧,别打扰我们。”巫妖院长却是挥了挥手道。

    “真是冷淡。”热脸贴了冷屁股,路德有点悻悻。

    巫妖院长白了一眼路德,虽然他已经没有血肉了,但是肢体语言非常丰富,感觉就像是白了路德一眼。

    然后说道:“我活了很多年了,有丰富的收藏,珍妮需要的东西我基本都有,就缺少了哈姆斯的心脏,以及十二血族王的一滴本源血。等十二血族王到达了庞贝,就可以开始着手为小珍妮创造身体了。”

    “十二血族王?他们会来庞贝吗?”路德大吃一惊。

    “是的。我的面子可是很大的。”巫妖院长有些得意道:“当年在巫师国度内要转化成为不死者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巫妖,但巫妖太悲催了。很多巫师您可死亡也不要转化成为巫师,是我与那十二个家伙一起创造出来了第二条路,长生不死的血族。他们一直都很尊敬我。”

    “原来还有这段历史。”路德若有所思,随即路德对巫妖院长郑重拜托道:“那请您向奥芙兰女王打听一下,她是否认识一位叫露丝的女孩,如果她认识那请告诉我露丝的下落。如果露丝跟她居住在一起,那请她务必带露丝来见我。”

    “告诉她,我叫路德.庞贝。露丝是我的初恋。”

    巫妖院长对路德的情史不感兴趣,但是这种小忙却是还是一口答应了。

    “知道了。”

    然后路德就被赶了出去。

    路德出了空间之后,回到了新庞贝城堡自己的房间内,尽管已经多年没有居住过了。

    但是他的卧房肯定会每天有人来打扫的,所以干干净净。

    卧房很大,装修非常豪华,家具也很名贵。如果在路德还是小贵族的时候,一定会对这样的房间非常满意。

    但是事到如今,路德对于这些反而是有点不在意了。

    很多事情路德都已经不在意了,但是对当年的那件事情,路德却一直耿耿于怀。

    当年他在这个世界的初恋,露丝小姐居然离奇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虽然在此之后,路德有多方打探情况。

    但是谁也不知道奥芙兰女王的下落。

    这位血族女王虽然拥有属于自己的族群,但一直独来独往。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纯洁的女孩没准已经嫁人了,有了好几个孩子,变成了中年妇人。

    但就算那样,路德还是想要见一见昔日的初恋。

    这是一股执念。

    “都三十几年了吧,想一想真是唏嘘啊。”路德躺在了大床上,整个人陷在了床内,伸出双手抱着自己的后脑勺,陷入了追忆之色。

    当年的他还真可爱,明明是立志成为一个花花公子,也有条件,只要勾勾手就会有很多人愿意爬上他的床,但却还是一个处男。

    现在也才爱丽丝小姐一位女人。

    路德仔细想了一想,觉得或许人生已经改变,对方已经成婚生子,但是多年后的见面,总该是一件喜事。

    有必要准备一下礼物。

    想到这里,路德立刻从床上爬起。然后经过传送点,前往了不死城去找幸格去取取经。

    大家族出生的幸格的品味一直很高,向他取经一定没错。

    在此之后,路德回到了庞贝城内,并带回来了一条项链,一条华丽内敛非常具有历史气息的项链。

    珠宝这种东西当然是材料越好越贵,但是想要更好,那就加上一段故事,一段历史。

    好的珠宝,加上拥有可歌可泣的来历。

    那才是珠宝中的极品。

    路德准备的这条项链,叫做“爱德拉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