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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金币与朋友(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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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贝一号村。

    木质的围墙高高耸立,村口有两座望塔,以往望塔上都时刻有两名民兵驻守,但此刻空无一人。

    围墙内是一栋栋错落有致的双层木屋,鸡犬之声此起彼伏。

    这时村庄内鲜有人声,只剩下了很老很老几乎走不动的老人,还有走路摇摇晃晃的孩子。

    青壮年们,还健壮的老人,半大的孩子,统统前往农田收割庄稼去了。

    庞贝一号村今年的庄稼是经过市政厅规划的,一大半人种植了小麦,小半人种植了油菜,不管种什么,今年是个大丰收就是。

    村内的一栋木屋前坐着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实在不能再老了,看样子走都走不了几步了,但是他的眼睛还很有神,很精神。

    老人叫木头,因为老人的父亲是伐木工人,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平民嘛,随便叫无所谓。

    与庞贝一号村的所有人一样,老人也不是庞贝人,他原本住在帕克侯爵领地。

    在几年前老人与儿子失去了土地,渐渐生活落魄,差点活不下去。幸好他们得知了庞贝招募农民的消息,所以来到了这片土地上。

    起初的时候,其实老人和儿子还有一些疑虑的,毕竟庞贝领扎根在无尽深林内,这里太危险了。

    庞贝家似乎又只是一个骑士领主家族,这样的家族普遍实力不强,不能守护领地。

    但是实在是生活不下去,老人与儿子没办法,只能带着全家一起迁徙来了这里。

    但是今年的收成告诉老人,这一次决定是对的。老人种了一辈子的田,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丰收。

    而且庞贝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羸弱,庞贝为了村庄有稍许抵抗能力,在村民中招募了民兵。

    听说在庞贝城中有不少于十五位的在职骑士。

    领主老爷还是一位高级骑士,骑士长斯顿骑士,是一位中级骑士。

    而且前不久还干了一件大事。

    随着市政厅的宣传工作进行,领地的人们都知道了庞贝家剿灭了秋风盗贼团的事情,知道了老索尔是一位高级骑士。

    这实在是振奋人心的消息。

    让所有畏惧无尽深林内各种魔兽可怕怪物的人们,都是士气一振,觉得无所畏惧。

    高级骑士啊,就算是在大领地之中也是属于主要战力了。

    再加上庞贝家联合剑齿虎佣兵团剿灭秋风盗贼团所显示出来的财力。

    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声望,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原住民先不说,因为原住民本来就对庞贝家十分尊敬。

    而新来农民们,农奴们也对庞贝家有了凝聚力。

    “庞贝真是一个伟大的姓氏。”老人看着天空中的云朵,笑着说道。

    “爷爷!”

    就在这时,两个小男孩小跑了过来。开口的小男孩模样非常普通,拥有一头金发,是老人的孙子。

    名叫金币。

    另外一位则是农奴家的孩子,本来没有名字,现在取名叫做阿木。

    金币!

    就是路德第一次视察一号村的时候,在村口遇到的呆坐在小溪边上发呆的小男孩。

    那会儿金币很伤心,因为来到庞贝之后,金币失去了朋友,在路上失去了一条叫飞利浦的狗。

    但是现在看着金币的笑容就知道,金币非常高兴。

    没错,金币很高兴。

    身为农民家的孩子,金币知道丰收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接下来的一年不用挨饿了,而今年的丰收。

    金币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特别特别大的丰收。”

    因为金币的爸爸跟金币说,今年收获的粮食连屋子都放不下,等小麦割上来,就得立刻送去小麦粉作坊制作城小麦,大部分卖给庞贝家,剩下一部分自己吃。

    因为免税一年,所以不用交税。

    爸爸还承诺为金币添一件新衣裳。

    有吃的,还有新衣服,金币真的很高兴。小男孩嘛,总是无忧无虑的。

    当然更高兴的是金币认识了新的朋友,阿木。两个人的认识还是一个偶然,庞贝第一号村本来的农民构成都是帕克侯爵领地迁徙来的自由民,但是后来塞进来了几户农奴。

    农奴家,怎么说呢。

    金币觉得阿木的爸爸,妈妈都是呆呆的看起来很可怜,阿木也呆呆的,但是阿木比他爸爸妈妈看起来要机灵一些。

    而金币因为经常发呆,所以在村庄内没有同龄朋友,他就与阿木成了好朋友,阿木本来没名字,名字是他取的。

    “金币你不是去帮忙吗?怎么回来了。”老人奇怪的问道。

    “干了一上午的农活,爸爸让我休息一下,我就叫上阿木一起回来了。”金币回答道。

    “真是辛苦了。”老人笑着说道。

    “餐桌上还有点小饼干,去吃吧。”老人随即又说道。

    “好的。”

    金币高兴的点了点头,带上阿木一起进了屋子,并熟练的爬上了椅子,拿起了餐桌上的小饼干开始吃。

    吃了饼干喝了些水后,金币又带着阿木来到村口的小溪一起玩。

    金币喜欢这里,因为他曾经在这里遇见了路德骑士。

    “阿木你知道吗?我就是在这里遇到了路德骑士,那可是一位伟大的人,领地内的民众们都称呼他为“仁慈者”,就他招募我们来开荒,并免去了我们一年的税收。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报答这份恩惠。”

    金币和阿木排排坐在石头上,金币一边晃着小短腿,一边比划着,一脸的兴奋。

    “我想成为一名骑士,然后为庞贝家效力。”阿木傻傻的说道。

    他就是这个样子,呆呆傻傻的。

    “为什么?”金币一呆。

    “因为骑士天天有肉吃。”阿木口水都流出来了,吸溜了一下口水然后吞了下去,呆呆的说道。

    “有道理,成为一名骑士。”金币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兴奋的说道。

    如果是两个成年人一定不会这么想,傻子啊,平白无故两个庞贝新农民的儿子,怎么可能成为一名骑士。

    但是小孩子的想法却是不受限制的。

    就像当年的大盗库尔德与他的朋友在小时候的梦想一样,最终造就了庞贝平民阿诺成为了一名中级骑士,大盗库尔德。

    在这座村庄内,原本失去了土地的农民,重新拥有了土地,并过的比以往更好。

    本来世代看不到希望的农奴们,变成了自由民。

    奇迹一一在发生,将来的事情谁又知道呢?

    没准这两位小男孩,真的成为了一名骑士,并且开始为庞贝家效命呢?

    奇迹不止,梦想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