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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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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不管是宫廷贵族,还是实地贵族。

    而骑士,是作为贵族们的武力。

    衡量一个贵族家族武力的标准,就是这个贵族家族麾下有多少骑士。当然不是那些杂牌,而是忠心耿耿的骑士。

    就像是巴顿男爵家,拥有骑士的总人数在一百以上。

    是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经营起来的,很多骑士都是与巴顿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能够保证忠心的骑士。

    而骑士本身,也是用自己的武力,效忠主君,来证明自己。

    每一名在外流浪的骑士,都渴望拥有一名可以托付性命,证明荣耀的主君。

    而随着庞贝家财政的缓解,甚至是充分。对外展开招募骑士。就像是黑暗中的火焰一样,吸引了那些渴望证明自己的骑士,从四面八方来到庞贝。

    庞贝家,索伦家等六大家族的流浪骑士,加上庞贝家的直系封臣,铁马家的人。

    在一个月之后,总共有十二位骑士来到了庞贝。在来到庞贝与领主,索尔,庞贝签订了协议之后,就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这十二位骑士,加上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庞贝家的骑士总计有十六位。

    已经拥有了巴顿家骑士的十分之一数量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拖家带口回来了。之所以招募这批学者,老索尔是因为路德的计划。

    不是要建立一座镇子吗?要管理一座镇子,除了武力保护之外,还需要公职人员。

    总而言之,这一次召集家族流浪骑士,学者回来,目的就是撑起一个镇子规模大小的领地的,骨架。

    而有了骨架之后,自然就是补充血肉了。

    这血肉就是人口。

    所以,庞贝家举行了一次领主会议,地点是在市政厅的会议室内。偌大的会议室内,坐满了人。

    老索尔坐在领主的位置上,路德,庞贝站在老索尔的身边。

    会议桌是长长的,此刻会议桌的两侧坐满了人。两边的人,一边是学者,一边是骑士。

    坐在骑士第一席位的是斯顿,庞贝,因为中级骑士的实力,斯顿,庞贝是众骑士之中当之无愧的武力之一。

    就做了庞贝家的,骑士长。

    其次是治安官,铁马家的麦哲伦,最末尾是路德的贴身骑士,修修亚。

    学者位置第一位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其次是路德的文化课老师,学者,乔修亚老师。

    这文武坐起来,也有二三十人之多。

    路德扫视了一眼,觉得有点小兴奋,有点小成就感啊。

    看啊。

    庞贝在发育呢。

    以前是个什么情况?说是领主,其实就是村长嘛。领地内大猫小猫两三只,四名骑士,一位学者兼老师,兼参谋。

    现在好了,一眼看去有二三十人。

    如果以前咱是村长继承人,那么现在咱应该算是镇长继承人了吧?

    额,虽然还是很小,但总归是在长大哇。

    有点小成就,小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