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往事并不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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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原来是你!没错!就是你!”汤一品突然像发了狂一般对着沈过歇斯底里地嘶吼着:“你这个强奸犯!你这个人渣!你这个败类!你这个混蛋!你毁了我的一生!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还敢活着?”
一边骂,一边冲着沈过拳打脚踢,又撕又咬。沈过却像呆住了一样,任由她的拳脚如雨点般地朝他落下。
但汤一品仍懊恨于自己手脚的绵软无力,心中恨极的她双手抓住沈过的肩头,朝着他肩上那个狼头的纹身,张大口,狠狠地咬落下去。
“大哥!”巍子他们见沈过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呆在那里,想要冲过来,却被沈过阻止了:“别过来。”
《圣经》里说,不能回头,否则将变成盐柱。
沈过没有回头,却也已变成了盐柱。
就在她说出“强奸犯”三个字的时候,他就如同被雷电击中一般,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的咒骂撕打不断,他的世界却好像突然静止。
墙上那个老旧的时钟开始倒转,一圈圈,时光如退潮的海水般迅速的朝后面撤去,撤回到十多年前那个懵懂莽撞的岁月。
那时的他,十八九岁的他。他一边风风火火地投入到自己的混混生涯,刀口上舔血,棍阵中厮杀。
孤儿院出来的孩子,没有父母,没有依旁,想不被人欺负,除了当小混混,再从小混混变成人见人怕的大混混,还有什么别的出路吗?
而另一边,他却在日复一日的,孜孜不倦的跟踪着那个叫做汤俊飞的男人。
他凭什么?
他凭什么开着公司,享受着底下人的迎来送往?
他凭什么住着二层楼的花园别墅,开着自己连车标都不认识的豪车?
他凭什么有那样温柔漂亮的妻子?
他凭什么有三个活泼可爱的,随时都像从广告画中走出来的孩子?
他凭什么一家人走出来时,总是父慈子孝和乐融融的样子?
——在他害得他父母双亡,灭失了他的世界上一切美好的可能之后。
他想报仇。
血债血偿。是他在混黑道时最先学会的社会规则。
当然,他也学会了不要用鸡蛋碰石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规则。他知道目前的自己太弱小,没办法替自己,替父母报仇。他只能等待,等待自己的羽毛长成,等待自己变得强大。
然而等待是件漫长而又辛苦的事。
内心的愤怒和对复仇的渴望如同两把不灭之火炙烤着他,烧得他发狂,夜夜不能安睡。
但理智告诉他,在能力不足以复仇之前,他能做的,只有等待,以及日复一日地跟踪窥探着仇人的生活。
汤俊飞并不知道,他平淡幸福的生活,映衬出另一个少年的悲惨。
周末,他们一家人常常一起出门,坐在车里的他,并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少年无数次地骑着他的破摩托跟在后面,无数次跟丢,也有跟到的几次,看着他们一起逛商场,一起去郊外野餐,一起谈笑晏晏的吃饭聊天,每一幕都如针一样,扎得他眼涩心酸。
他怎么敢在他三个孩子面前笑得如此慈祥。这个伪善的男人,明明亲手将另一个孩子的全家推向了深渊。
越是跟踪,他心中的火焰就越盛。他越幸福,他报仇的心就越炙热。
在沈过不知疲倦的跟踪中,他渐渐地熟悉了他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尤其是他的二女儿。
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汤俊飞总是亲热地叫她“囡囡”。
这个总是爱穿着白色连衣裙,白短袜,黑皮鞋的女生,带着富裕人家的女儿中常见的骄傲。
平常也总是面容冷冷的,不太爱搭理人,尤其是那些跟在她身后像赶不走的蜜蜂一样的那些半大小男生。
她不像她的弟弟是家中保姆管接管送,也不像她的姐姐,出入都是坐着家里司机开的车。
她像一个普通的女生,骑着自行车上学放学,所以,他才有机会经常看到她。
她很少按时放学回家。通常会骑着车到江堤上坐一阵子,躺在沙滩上发发呆,或者捡跟树枝在沙滩上写写画画。
她跟汤俊飞的感情最好。时常能看到她到了家门口却不进去,站在门口等她爸爸回家。
然后,两个人一起溜出去聊天,她爸喝啤酒,她在旁边喝饮料,面前摆着几碟坚果,就可以说上一两个小时,常常在桌边笑得东倒西歪,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
她很宠爱弟弟。只要她在,弟弟永远不要别人抱,只要二姐,她也总是笑嘻嘻地将肥嘟嘟的小弟抱进抱出。
除此之外,她并不常笑。一个人的时候,表情懒懒的。只偶尔,会看到她对一个送她回家的胖胖的男同学露出亮晶晶的笑容。
那是的沈过,就像一个窥探别人生活的小偷。只要有空,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拉着他朝那条熟悉的路走去。
可能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每天每天的跟踪监视,究竟是为了报仇做准备,还是对这个仇人的家庭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代入感。
看着他们的幸福生活,似乎也让他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就将自己代入其中,补偿他不曾有过的幸福安稳的家庭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有什么东西变味了……
那是一个晴朗明媚的秋日傍晚,乍起的秋风还来不及带来寒意,就被兜头兜脑照耀下来的黄澄澄的阳光赶得无影无踪了。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种温暖得近乎媚俗的安稳氛围里。
那一天和所有平常的日子一样。沈过跟踪完保姆接弟弟回家后,又来到囡囡的学校门口,远远的看着。
她那天穿着白色粗针套头毛衣,下穿浅灰色百褶裙,没有骑车。
沈过知道,是上个周末他们全家人出去郊游,她骑着车从山坡上冲下,结果冲到一个大石块面前躲避不及,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她的膝盖也摔破了。
应该摔得不轻,她一边膝盖上有明显的红药水的痕迹,所以家里人不让她骑车上学了。沈过看着她从校门出来,走得很缓慢,一瘸一拐的。
旁边的那个箍着粉色头箍的女生应该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囡囡经常独来独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偶尔会出现这个女生,笑容灿烂,声音响亮,像不知疲倦的小麻雀绕在囡囡的前后左右。
囡囡最开始很烦她,有时会板着脸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想把她挥开,可那个女生好像从来不知道气馁,被挥开后,最多落在后面,嘟两秒钟的嘴,又笑着追上来了。
囡囡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虽然好像常常是囡囡说了什么话,气得那女生留在原地瞪眼跺脚,而囡囡则毫不在意地往前走去。
但有好几次,在一旁偷看她们的沈过都会发现,刚一转弯,囡囡就会在拐角处转身悄悄地偷看,看那个丫头有没有跟上来。
如果那丫头还在原地生气,囡囡的脸上有时会迅速地闪过一丝懊恼的神情,有时则是恶作剧得逞的小小偷笑。
但无论如何,她都会躲在拐角处等她。等她闹完情绪,重新追上来的时候,囡囡才转过身,装作若无其事地慢慢朝前走去。
和跟她同龄的许多女孩不同,囡囡的面部表情不像那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丰富和夸张。
她的神情大多时候是淡淡的,只有在看到小弟时,嘴角才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沈过也是过了很长时间,才学会分辨她那表情并不丰富的脸上,一个细微的变化代表什么样的心情。
看着她像个独行侠般,到了后来终于有了一个好朋友,不知怎的,沈过的心里突然觉得安慰。
为了陪她,那天,粉色头箍女孩也没有骑车,两个人一起笑笑闹闹朝家的方向走去。
夕阳正好,像一个红澄澄的荷包蛋挂在天边。穿过一片黄叶飘落的法国梧桐树林,周围是三三两两的下班的大人和放学的学生。
一路上,她在闹,她在笑,他在几步开外不紧不慢地跟着,却仿佛已经是他心中关于安稳喜乐最美好的图景。
那女生的家先到,分别时,她用胳膊搂住囡囡的脖子,在她耳边跟她叽叽咕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应该是被她在耳边说话吹气的声音弄得很痒,囡囡一边听,一边缩着脖子把她往外推。
听她说完之后,囡囡歪着头看着她,脸上露出少见的顽皮的神情,笑着推开了她,边退边走,还轻轻的摇头。
“喂!”那女生站在原地,果然又跟往常一样,生气地跺脚:“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理你罗!”
囡囡慢慢地往后退着,“那你就不要理我好了,我正好落得清净。”
那女生也不甘示弱,“好哇,我这里可有一大包写给你的情书呢。你要是不答应,我就全都交上去。
我才不会交给老胡呢,他只会护着你,我会交给教导主任,她可是最不喜欢你们这些招蜂引蝶的女生了。
写情书的那些自然少不了处罚,但是你,应该也会被她拎出来念叨好一阵的啦。怎么样?要不我明天就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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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原来是你!没错!就是你!”汤一品突然像发了狂一般对着沈过歇斯底里地嘶吼着:“你这个强奸犯!你这个人渣!你这个败类!你这个混蛋!你毁了我的一生!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还敢活着?”
一边骂,一边冲着沈过拳打脚踢,又撕又咬。沈过却像呆住了一样,任由她的拳脚如雨点般地朝他落下。
但汤一品仍懊恨于自己手脚的绵软无力,心中恨极的她双手抓住沈过的肩头,朝着他肩上那个狼头的纹身,张大口,狠狠地咬落下去。
“大哥!”巍子他们见沈过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呆在那里,想要冲过来,却被沈过阻止了:“别过来。”
《圣经》里说,不能回头,否则将变成盐柱。
沈过没有回头,却也已变成了盐柱。
就在她说出“强奸犯”三个字的时候,他就如同被雷电击中一般,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的咒骂撕打不断,他的世界却好像突然静止。
墙上那个老旧的时钟开始倒转,一圈圈,时光如退潮的海水般迅速的朝后面撤去,撤回到十多年前那个懵懂莽撞的岁月。
那时的他,十八九岁的他。他一边风风火火地投入到自己的混混生涯,刀口上舔血,棍阵中厮杀。
孤儿院出来的孩子,没有父母,没有依旁,想不被人欺负,除了当小混混,再从小混混变成人见人怕的大混混,还有什么别的出路吗?
而另一边,他却在日复一日的,孜孜不倦的跟踪着那个叫做汤俊飞的男人。
他凭什么?
他凭什么开着公司,享受着底下人的迎来送往?
他凭什么住着二层楼的花园别墅,开着自己连车标都不认识的豪车?
他凭什么有那样温柔漂亮的妻子?
他凭什么有三个活泼可爱的,随时都像从广告画中走出来的孩子?
他凭什么一家人走出来时,总是父慈子孝和乐融融的样子?
——在他害得他父母双亡,灭失了他的世界上一切美好的可能之后。
他想报仇。
血债血偿。是他在混黑道时最先学会的社会规则。
当然,他也学会了不要用鸡蛋碰石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规则。他知道目前的自己太弱小,没办法替自己,替父母报仇。他只能等待,等待自己的羽毛长成,等待自己变得强大。
然而等待是件漫长而又辛苦的事。
内心的愤怒和对复仇的渴望如同两把不灭之火炙烤着他,烧得他发狂,夜夜不能安睡。
但理智告诉他,在能力不足以复仇之前,他能做的,只有等待,以及日复一日地跟踪窥探着仇人的生活。
汤俊飞并不知道,他平淡幸福的生活,映衬出另一个少年的悲惨。
周末,他们一家人常常一起出门,坐在车里的他,并不知道有那样一个少年无数次地骑着他的破摩托跟在后面,无数次跟丢,也有跟到的几次,看着他们一起逛商场,一起去郊外野餐,一起谈笑晏晏的吃饭聊天,每一幕都如针一样,扎得他眼涩心酸。
他怎么敢在他三个孩子面前笑得如此慈祥。这个伪善的男人,明明亲手将另一个孩子的全家推向了深渊。
越是跟踪,他心中的火焰就越盛。他越幸福,他报仇的心就越炙热。
在沈过不知疲倦的跟踪中,他渐渐地熟悉了他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尤其是他的二女儿。
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汤俊飞总是亲热地叫她“囡囡”。
这个总是爱穿着白色连衣裙,白短袜,黑皮鞋的女生,带着富裕人家的女儿中常见的骄傲。
平常也总是面容冷冷的,不太爱搭理人,尤其是那些跟在她身后像赶不走的蜜蜂一样的那些半大小男生。
她不像她的弟弟是家中保姆管接管送,也不像她的姐姐,出入都是坐着家里司机开的车。
她像一个普通的女生,骑着自行车上学放学,所以,他才有机会经常看到她。
她很少按时放学回家。通常会骑着车到江堤上坐一阵子,躺在沙滩上发发呆,或者捡跟树枝在沙滩上写写画画。
她跟汤俊飞的感情最好。时常能看到她到了家门口却不进去,站在门口等她爸爸回家。
然后,两个人一起溜出去聊天,她爸喝啤酒,她在旁边喝饮料,面前摆着几碟坚果,就可以说上一两个小时,常常在桌边笑得东倒西歪,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
她很宠爱弟弟。只要她在,弟弟永远不要别人抱,只要二姐,她也总是笑嘻嘻地将肥嘟嘟的小弟抱进抱出。
除此之外,她并不常笑。一个人的时候,表情懒懒的。只偶尔,会看到她对一个送她回家的胖胖的男同学露出亮晶晶的笑容。
那是的沈过,就像一个窥探别人生活的小偷。只要有空,总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拉着他朝那条熟悉的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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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过知道,是上个周末他们全家人出去郊游,她骑着车从山坡上冲下,结果冲到一个大石块面前躲避不及,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她的膝盖也摔破了。
应该摔得不轻,她一边膝盖上有明显的红药水的痕迹,所以家里人不让她骑车上学了。沈过看着她从校门出来,走得很缓慢,一瘸一拐的。
旁边的那个箍着粉色头箍的女生应该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囡囡经常独来独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偶尔会出现这个女生,笑容灿烂,声音响亮,像不知疲倦的小麻雀绕在囡囡的前后左右。
囡囡最开始很烦她,有时会板着脸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想把她挥开,可那个女生好像从来不知道气馁,被挥开后,最多落在后面,嘟两秒钟的嘴,又笑着追上来了。
囡囡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虽然好像常常是囡囡说了什么话,气得那女生留在原地瞪眼跺脚,而囡囡则毫不在意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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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丫头还在原地生气,囡囡的脸上有时会迅速地闪过一丝懊恼的神情,有时则是恶作剧得逞的小小偷笑。
但无论如何,她都会躲在拐角处等她。等她闹完情绪,重新追上来的时候,囡囡才转过身,装作若无其事地慢慢朝前走去。
和跟她同龄的许多女孩不同,囡囡的面部表情不像那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丰富和夸张。
她的神情大多时候是淡淡的,只有在看到小弟时,嘴角才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沈过也是过了很长时间,才学会分辨她那表情并不丰富的脸上,一个细微的变化代表什么样的心情。
看着她像个独行侠般,到了后来终于有了一个好朋友,不知怎的,沈过的心里突然觉得安慰。
为了陪她,那天,粉色头箍女孩也没有骑车,两个人一起笑笑闹闹朝家的方向走去。
夕阳正好,像一个红澄澄的荷包蛋挂在天边。穿过一片黄叶飘落的法国梧桐树林,周围是三三两两的下班的大人和放学的学生。
一路上,她在闹,她在笑,他在几步开外不紧不慢地跟着,却仿佛已经是他心中关于安稳喜乐最美好的图景。
那女生的家先到,分别时,她用胳膊搂住囡囡的脖子,在她耳边跟她叽叽咕咕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应该是被她在耳边说话吹气的声音弄得很痒,囡囡一边听,一边缩着脖子把她往外推。
听她说完之后,囡囡歪着头看着她,脸上露出少见的顽皮的神情,笑着推开了她,边退边走,还轻轻的摇头。
“喂!”那女生站在原地,果然又跟往常一样,生气地跺脚:“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理你罗!”
囡囡慢慢地往后退着,“那你就不要理我好了,我正好落得清净。”
那女生也不甘示弱,“好哇,我这里可有一大包写给你的情书呢。你要是不答应,我就全都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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